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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1.分类

1.1实验室废弃物分为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气体废弃物三类。

1.1.1固体废弃物分为有害和无害两种。

有害固体废弃物,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有毒、有害固体废试剂;无害固体废弃物,指的是无害的固体实验室垃圾及空试剂瓶等。

1.1.2液体废弃物分为有机和无机液体废弃物两种。

有机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溶剂、废试剂;无机液体废试剂主要有无机重金属溶液、无机酸、碱溶液。

1.1.3气体废弃物指的是,在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无机有害气体,特别是对人体有强烈刺激作用的有害气体。

2.管理规定

检测室必须将上述废弃物严格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

2.1无害固体废弃物:

实验室垃圾不得丢弃于地面,必须用垃圾袋或桶存放于各个功能室内。

2.2有害固体废弃物:

集中统一存放于理化检测室内,达到一定量时由检测室专人处理。

2.3有机液体废弃物:

不得将有机废溶剂、废试剂等直接倒入下水道进行排放,须按照“碳氢化合物”、“卤代烃”等进行分类,分别存放于专门的有机废液桶中。

2.4无机液体废弃物:

不得将含无机重金属的无机废液直接通过下水道进行排放,而须存放于专门的废液桶中。

2.5气体废弃物:

所有有气体产生的实验都须在通风柜中进行,对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实验必须采取必要的吸收处理或防护措施。

3.处理要求

3.1废气

3.1.1检测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检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3.1.2  汞蒸气及其溅落的汞的处理和排放

<1> 对贮存的液态汞,为了减少汞液面的蒸发,应在汞液面上覆盖化学液体,如甘油、50g/L硫化钠(Na2S·9H2O)溶液,无条件时可选择用水覆盖。

<2> 对于溅落的汞(如打碎水银温度计、水银压力计等),应立即用吸气球、滴管、毛笔或以真空泵抽吸的拣汞器拣拾起来。

拣过汞的地方应撒上硫磺粉或200g/L的三氯化铁溶液(每平方米使用300mL~500mL),使汞生成不挥发的难溶盐,干后扫除。

3.1.3 化验室的少量废气(主要有盐酸蒸气、硝酸蒸气、硫酸酸雾、有机物蒸气、溴蒸气、氨蒸气等)应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

3.2废液

3.2.1检测室废液可分为:

①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②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3.2.2在检测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

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

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

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2.3废液的具体分类及处理方法

<1>含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

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

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

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

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2>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

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

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

对含机油之类的废液,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

<3>含N、S及卤素类的有机废液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

吡啶、喹啉、甲基吡啶、氨基酸、酰胺、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硫醇、烷基硫、硫脲、硫酰胺、噻吩、二甲亚砜、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类、氯苯类、酰卤化物和含N、S、卤素的染料、农药、颜料及其中间体等等。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

但必须采取措施除去由燃烧而产生的有害气体(如SO2、HCl、NO2等)。

对多氯联苯之类物质,因难以燃烧而有一部分直接被排出,要加以注意。

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水解法进行处理。

但对氨基酸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4>含酚类物质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

苯酚、甲酚、萘酚等。

对其浓度大的可燃性物质,可用焚烧法处理。

而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处理。

<5>含有酸、碱、氧化剂、还原剂及无机盐类的有机类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

含有硫酸、盐酸、硝酸等酸类和氢氧化钠、碳酸钠、氨等碱类以及过氧化氢、过氧化物等氧化剂与硫化物、联氨等还原剂的有机类废液。

首先,按无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把它分别加以中和。

然后,若有机类物质浓度大时,用焚烧法处理(保管好残渣)。

能分离出有机层和水层时,将有机层焚烧,对水层或其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进行处理。

但是,对其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6>含有机磷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

含磷酸、亚磷酸、硫代磷酸及膦酸酯类,磷化氢类以及磷系农药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浓度高的废液进行焚烧处理(因含难于燃烧的物质多,故可与可燃性物质混合进行焚烧)。

对浓度低的废液,经水解或溶剂萃取后,用吸附法进行处理。

<7>含有天然及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

含有聚乙烯、聚乙烯醇、聚苯乙烯、聚二醇等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以及蛋白质、木质素、纤维素、淀粉、橡胶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的废液。

对其含有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用焚烧法处理。

而对难以焚烧的物质及含水的低浓度废液,经浓缩后,将其焚烧。

但对蛋白质、淀粉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可不经处理即可排放。

废甲醇可以当酒精燃料使用,用酒精灯或者酒精炉。

<8>实验室产生的废酸液,统一收集到废液缸中。

酸性废液一般处理采用中和法:

①将酸性废液与碱废液中和使其PH值达到6-9

②采用投药中和法,常用中和剂为工业用纯碱、烧碱、氨水、碳酸钙。

<9>实验室产生的废碱液,统一收集到废液缸中。

碱性废液一般处理采用中和法:

①将碱性废液与酸废液中和使其PH值达到6-9

②采用投药中和法,常用中和剂为工业用硫酸,盐酸或硝酸。

3.3废渣、废固不能随意掩埋或丢弃。

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

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4.处理方法

4.1注意事项

4.1.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4.1.2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

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4.1.3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

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

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

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4.1.4含重金属等的废液,将其有机质分解后,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

4.1.5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有毒气体以及发热、爆炸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然后分别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药品,必须边观察边操作。

4.1.6含有络离子、螯合物之类的物质,只加入一种消除药品,有时不能处理完全,因此,要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一部分还未处理的有害物质排出。

4.1.7对于为了分解氰根而加入的次氯酸钠,以致产生游离余氯,以及用硫化物沉淀处理废液而产生水溶性硫化物的情况,其处理后的废水往往有害,因此,必须进行再处理。

4.1.8对于用量较大的有机溶剂,原则上要回收利用,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

4.2处理方法的分类

4.2.1焚烧法

①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置于燃烧炉中燃烧。

如果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

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上风方向进行点火燃烧。

并且,必须监视至烧完为止。

②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可把它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或者把它喷入配备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

对多氯联苯之类难于燃烧的物质,往往会排出一部份还未焚烧的物质,要加以注意。

对含水的高浓度有机类废液,此法亦能进行焚烧。

③对由于燃烧而产生NO2、SO2或HCl之类有害气体的废液,必须用配备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

此时,必须用碱液洗涤燃烧废气,除去其中的有害气体。

④对固体物质,亦可将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剂中,然后使之燃烧。

4.2.2溶剂萃取法

①对含水的低浓度废液,用与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类挥发性溶剂进行萃取,分离出溶剂层后,把它进行焚烧。

再用吹入空气的方法,将水层中的溶剂吹出。

②对形成乳浊液之类的废液,不能用此法处理。

要用焚烧法处理。

4.2.3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矾土、层片状织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锯末之类能良好吸附溶剂的物质,使其充分吸附后,与吸附剂一起焚烧。

4.2.4氧化分解法(参照含重金属有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

在含水的低浓度有机类废液中,对其易氧化分解的废液,用H2O2、KMnO4、NaOCl、H2SO4+HNO3、HNO3+HClO4、H2SO4+HClO4、废铬酸混合液等物质,将其氧化分解。

然后,按上述无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加以处理。

4.2.5水解法

对有机酸或无机酸的酯类,以及一部份有机磷化合物等容易发生水解的物质,可加入NaOH或Ca(OH)2,在室温或加热下进行水解。

水解后,若废液无毒害时,把它中和、稀释后,即可排放。

如果含有有害物质时,用吸附等适当的方法加以处理。

4.2.6生物化学处理法

用活性污泥之类东西并吹入空气进行处理。

例如,对含有乙醇、乙酸、动植物性油脂、蛋白质及淀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进行处理。

4.3废液的排放

4.3.1含有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包括总汞、总镉、总

铬、六价铬、砷、总铅、总银、总镍等)的废液和含锌、铜、锰等第二类污染物

的废液,应建立废液桶,集中分别处理后排放。

4.3.2单纯含高浓度的酸碱废液应建立统一的酸碱废液桶,进行中和处理后稀释排放。

4.3.3含高浓度有机物的废液(主要是各种有机溶液如溶解了乙炔的丙酮溶液、废丁醛、废甲醇、废酒精、废醋酸、废VAC、废油等)应建立贮液桶,集中贮存,桶满后焚烧处理。

4.3.4没有被污染的分析剩余液体产品如HAc、液碱、H2SO4、HCl、甲醇等回送生产厂。

4.3.5其它一般废液排放时用大量水稀释。

4.4废渣的处理

4.4.1注意事项

<1>分析检验产生的一般废渣(如纸屑、木片、碎玻璃、废塑料等)直接排往工业垃圾桶。

<2>过期变质的有毒有害固体试剂应经处理解毒后丢弃。

<3>废液通过集中处理后得到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处置或统一妥善保管。

4.4.2含铬废液的处理

<1>处理方法原理

将含铬废液pH值调至3以下,加入亚硫酸钠,使其中的Cr(Ⅵ)还原成Cr(Ⅲ),调节废液pH值在7.5~8.5之间,使Cr(Ⅲ)形成Cr(OH)3沉淀析出(如果废液中还含有汞、银等金属离子,用Ca(OH)2制成石灰乳,调节废液pH值在8~9之间,使Cr(Ⅲ)形成Cr(OH)3沉淀,再加入Na2S,使汞、银生成硫化物析出)。

<2>操作步骤

a.于废液桶中加入浓硫酸,充分搅拌,调整溶液pH值在3以下(采用pH试纸或pH计测定)。

如果溶液已是酸性物质,不必调整pH值。

b.分次少量、边搅拌边加入固体亚硫酸钠,至溶液由黄色变为绿色为止。

c.如果溶液只含铬离子时,加入50g/L的氢氧化钠溶液,调节溶液pH值7.5~8.5使Cr(Ⅲ)形成沉淀(注意:

pH值过高沉淀会再溶解)。

废液放置一夜,将沉淀滤出、烘干并妥善保管。

滤液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检验总铬和六价铬,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直接排放下水道。

d.如果溶液中还含有汞、银等金属离子(如测定COD的废液),在用亚硫酸钠还原六价铬后加入制成石灰乳的氢氧化钙,充分搅拌使溶液的pH值为8~9,溶液澄清后加入适量硫氢化钠(以摩尔数表示的加入量相当于其中含有的可沉淀的金属离子的摩尔数),充分搅拌,保持溶液的pH值8~9废液放置一夜,将沉淀滤出、烘干并妥善保管。

滤液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局编)检验总铬、六价铬、总银、总汞,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检验滤液中是否含有硫离子(取少量滤液加入几滴1mol/L醋酸锌溶液无沉淀生成即不含硫离子,否则含有硫离子),如果含有硫离子可用双氧水将其氧化,中和后直接排放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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