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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北京天坛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新院查验类等医用设备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

0703

(第一批)

 

采购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知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配置大体设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用性,选择需要最佳性能价钱比的设备前来投标。

投标人应以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钱,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知足的要求

1.增进中小企业进展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进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不然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牢狱企业扶持政策:

投标人如为牢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牢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牢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牢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牢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增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增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成交供给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意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需要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投标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需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刻和地址: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包名称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套)

1

血液分析设备(门诊、急诊)

1-1

血液细胞分析仪

3

1-2

血细胞分析仪(带CRP)

1

2

血液尿液分析设备(病房)

2-1

整体化血液分析流水线

1

2-2

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

1

3

电泳设备

3-1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

1

3-2

电泳仪

1

4

酶联免疫设备

4-1

全自动酶标仪

1

4-2

全自动酶联免疫工作站

1

5

微生物分析设备(病房)

5-1

全自动微生物分析仪

1

6

微生物分析设备(门诊、急诊)

6-1

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

1

6-2

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系统

1

7

生化设备(病房、门诊)

7-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7-2

全自动蛋白分析仪

1

8

免疫设备(病房、门诊)

8-1

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2

9

生化免疫设备(急诊)

9-1

生化免疫一体机

1

9-2

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2

10

自身免疫设备

10-1

样本前处理系统

1

10-2

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操作/酶联免疫一体机

1

10-3

全自动荧光核型及滴度判读系统

1

10-4

全自动免疫印迹操作与判读系统

1

11

分子生物学设备

11-1

实时荧光定量基因扩增仪(检验科)

1

11-2

核酸提取仪

1

12

粪便分析设备

12-1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2

13

出凝血分析设备

13-1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4

13-2

全自动血小板聚集仪

2

14

血型分析设备

14-1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2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刻和地址

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

本项目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90天内。

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址: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指定地址

四、采购标的需知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知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1.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沛的零件储蓄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8年的备件供给。

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保修电话、固定电话)、零备件的储蓄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

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按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保护保养服务。

2.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利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若是采购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进程中丢失,投标人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

3.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费用,如:

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

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

4.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给,投标人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

5.投标人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服务。

(若是有)

6.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反馈,24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

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刻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人利用。

7.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易损件及消耗品清单。

(二)采购标的需知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一、质量保证期:

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保修范围应包括提供的所有设备(含第三方设备或配件)和安装调试服务。

在保修期内应提供维修和技术咨询服务,矫正和免费改换有缺点的设备或部件、排除系统出现的故障。

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点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投标人应在质保期满前三个月对设备做全面保养及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二、质量保证期(保修期)结束后,年度维保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5%,保修费用应含维保工时费、零配件费用和软件保护、升级费用,服务内容和细则与免费维保期相同。

提供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3、投标人和制造商需要同时提供包括上述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年度维保费用及其他服务要求的许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查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份,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查验不该视为最终查验。

投标人查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2.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址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验收小组将按照验收情形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

3.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运费)。

若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利用。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

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查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查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查验报告为准。

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

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依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

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能够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应包括在相应的配置中。

3.工作条件:

除在技术规格中还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仪器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

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头的插座,必需要有接地。

2)若是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

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4.培训要求:

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大体原理、安装、调试、操作利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

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址对每包(品目)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很多于1天的免费培训。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

七、采购标的需知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第1包:

血液分析设备(门诊、急诊)

品目1-1血液细胞分析仪

1.检测参数包括:

1.1.检测参数:

≥30个,可进行WBC、NEU%、Lym%、Mon%、Eos%、Bas%、NEU、Lym、Mon、Eos、Bas、RBC、HGB、HCT、MCV、MCH、MCHC、RDW-CV、RDW-SD、PLT、MPV、PDW、P-LCR、P-LCC、PCT等检测。

▲2.检测速度:

≥100样本/小时.

3.检测通道:

具有白细胞分类通道、嗜碱性粒细胞通道、红细胞/血小板通道、血红蛋白通道等。

具有有核红细胞、网织红细胞检测功能。

4.样本量:

静脉血≤200ul、末梢血预稀释进样≤40ul。

5.进样模式:

≥4种,包括全自动进样、手动开盖进样、手动闭盖进样、末梢血预稀释进样等。

6.血红蛋白试剂需符合环保要求,无有毒氰化物。

7.有自动复检功能,复检规则能够自概念。

8.线性范围及重复性:

线性范围:

8.1.1白细胞:

≥0-400109/L

8.1.2红细胞:

≥0-81012/L

8.1.3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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