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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学自我评鉴机制与运作之探讨

我國大學自我評鑑機制與運作之探討

楊國賜

壹、前言

新世紀是以知識經濟為主軸的世紀,大學尤為各國知識創新與人力資源的競技場。

因此大學競爭力實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

當前我國大學教育的發展,正從菁英走向普及,從管制走向開放,從一元走向多元化。

同時,社會的變遷,產業的轉型和觀念的更新,均對大學教育產生衝擊,教育當局有必要透過各種途徑,儘可能提供國民更多的學習機會。

但是,大學教育在量的擴充之際,也應重視質的提昇,因為缺乏高品質的研究和有效的教學,是無法提升國家的競爭力。

為了追求大學的卓越與多元發展,提升學術水準與研究深度,做好自我管制的工作,大學評鑑實為達成此一目標的重要途徑,亦為提升與保證大學教育品質的必要措施。

其實,「大學評鑑」制度源自美國,係指採自願方式,透過自我評鑑、同僚評鑑來改進和提升教育品質並獲得認可的過程,藉此告訴社會大眾,得到認可的學校,其教學品質保證在水準之上,同時也等於指出其接受定期自我評鑑,足以反映出大學不斷改進品質的責任自許。

貳、大學教育的品質管理運動

長久以來,各國大學評鑑的實施深受美國的影響,當然我國也不例外。

追求卓越,提昇大學教育品質,己是當前世界先進國家高等教育發展的主流。

大學教育的品質觀念,來自企業管理,是根據「國際標準組織」(The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ization,簡稱ISO)9000系列的品質管理(QualityManagement)及品質保證(QualityAssurance)標準指導綱要發展而成的。

近二十年來,品質的觀念已逐漸取代「效率」(efficiency)的觀念,並成為高等教育的熱門話題。

誠如格林(Green,1994)所強調:

1980年代是效率的年代,而1990年代則是重視品質的年代。

近年來,歐美國家有感於國際競爭力的壓力,開始將原用於企業的成本效益、品質管理等觀念運用在高等教育機構。

以英國為例,英國大學向來自主性甚高,對自身的教學品質亦極自信,但也屢遭經營不善,未能滿足社會需要的批評,因此「英國大學校長委員會」(Committeeofvice-chancellorsandPrincipalsoftheUnitedKingdom,簡稱CVCP)積極倡導大學要採取「管理導向」的行政,採取因應措施,以確保大學的品質。

並於1983年組織「學術標準小組」(AcademicStandardGroup,簡稱ASG)審查大學的品質與學術標準,於1986年提出「雷諾德報告書」(ReynoldsCommitteeReport)開啟了對大學品質及其學術標準探討的新時代。

之後,英國政府於1989年設置「大學撥款委員」(UniversityFundingCouncil,簡稱UFC)強烈要求各大學採取措施監督品質,加強並提高自身的品質與水準。

同時,大學校長委員會於1990年又設立「學術審議會」(AcademicAuditUnit,簡稱AAU),其主要任務就是要監督各大學在「品質保證」方面落實的情形,希望大學能藉此發展自我反省、自我檢討的能力。

1991年英國政府向國會提出「高等教育改革白皮書」(HigherEducation;ANewFramework)中,建議設立新的品質審核組織,就是「高等教育品質委員會」(HigherEducationQualityCouncil,簡稱HEQC),積極推動監督各高等教育機構品質保證制度的運作與執行情形。

之後,高等教育品質委員會的功能逐漸被1997年成立的品質保證局(QualityAssuranceAgency,簡稱QAA)所取代。

其次,法國高等教育其教育經費百分之九十係由政府負擔,因此品質的管制與保證就成為政府的重要責任。

目前法國高等教育品質的管制與保證主要係透過「全國大學評鑑委員會」(ComiteNationalD’Evaluation,簡稱CNE),負責以學術的角度監督大學的品質,並直接向總統報告,該會成立於1985年,為一獨立超然的組織,被法國總統稱為高等教育制度的一大創舉。

CNE的任務是評鑑每一所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學、研究、在職訓練、行政管理等方面,鼓勵大學發展自我評鑑模式,期望學校自己負起品質保證的責任。

尤有進者,美國近年來更廣泛將品質管理的理念應用至學校教育,企圖運用品質管理來改進高等教育的品質。

1991年4月白宮發布「2000年教育」揭櫫了六項欲在二千年達到的國家教育目標之後,遂積極展開各項相關作業,其中一項就是援引全面品質管理的方法至教育機構。

例如IBM曾於1991年10月對全美國各大學提供「IBM為美國大學院校全面品質管理競賽獎」,以美國國家品質與評審標準,鼓勵大學院校以全面品質管理理念治校,這是企業界促成教育界推行TQM之開始。

1993年3月,美國國會通過國家品質承諾獎(NationalQualityCommitment)法案,鼓勵美國大學「傳授TQM,注重程序製造之重要性及其他目的」,每年頒獎給在推廣教育、內部管理運作及與工業合作有卓越成效的大學院校。

另外,美國品管學會(ASQC)發行品質進步(QualityProgress)月刊也致函大學校院,宣示建立「品質列入教育名單」(QualityinEducationListing)的做法。

至1994年9月止,獲登列入的大學校院已達415所。

尤其值得重視與借鏡的是,至今仍維持美國各高等院校的辦學品質,以達到品質保證與控制的功能,就是認可制(accreditation)。

此外,值得一提的,就是澳洲政府對於高等教育的品質保證工作,始自1970年代末期推動高等教育內部的自我評量,而1980年代的焦點擴展到效率與效能的改善與績效責任。

特別是從1990年代開始關注高等教育的品質保證。

1991年發表「高等教育:

品質與多樣性」(HigherEducation:

QualityandDiversityinthe1990’s)的政策宣言,1992年11月成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委員會(TheCommitteeforQualityAssuranceinHigherEducation)負責對品質保證議題向政府提供建議,同時進行獨立審核大學品質保證政策與程序,以及對政府建議、分配年度與品質相關的經費。

從上所述,可知歐美先進國家已將提昇大學教育品質列為大學經營上的首要工作。

而高等教育品質管制與品質保證亦已成為各國共同追求的目標。

尤其是,歐美先進國紛紛設立品質保證專責單位或評鑑團體對大學進行品質管制,以確保教育品質。

參、自我評鑑的意義與實施條件

一、意義

自我評鑑(self-study)一詞,於一九八0年代即有學者提出,在文獻上相關類似的名詞,有學校本位評鑑(school-lasedevaluation)、學校整體評鑑(whole-schoolevaluation)、學校自我評鑑(schoolself-evaluation)等。

國內學者陳漢強(民81,頁27-38)認為學校自我評鑑係由學校教職員對自己學校的能力(capacity)和效能(effectivess)進行自我分析,做為學校認可過程的核心工作。

國外學者凱爾斯(Kells,1988,王保進譯,民91,頁50)將自我評鑑界定為「組織在各種外部或其他訪視進行前,由成員對組織情境、意圖、過程和結果的一種描述或分析;基本上,此過程提出報告,俾便後續的訪視順利進行。

從上所述,可知自我評鑑是由機構內全體人員在其環境中進行的評鑑過程,其動機是內發的,性質是自主的、自願的;其目的是為促進機構進一步的發展與改進;其過程係以科學的系統程序來進行;其主要方式有二,一為目標達成的程度,以供外部評鑑的依據,另一為系統的功能,即問題的解決強調由學校所有的成員參與,在校內高層的領導下,經由內發的動力機制進行評鑑,藉以達到改善的目的。

二、實施的必要條件

為有效實施自我評鑑,首先校內必須成立規劃小組,負責規劃設計有效的自我評過程。

一個有用的自我評鑑過程所應具備的主要必要條件如下:

(王保進譯,民91,頁六十二~六十八)

(一)領導者的主持:

機構內的主要行政主管對評鑑應有相當程度的關注,以便建立一種信賴的氣氛,使評鑑過程能獲得高度且持續的優先考慮。

因此最高行政主管扮演著下列重要的角色:

1.協助形塑自我評鑑過程的內在動機。

2.建立自我評鑑的優先性。

3.選擇出自我評鑑的最佳協調者,並給予最大的支持

4.對參與自我評鑑過程者給予獎勵。

提供自我評鑑過程必要的支持。

(包括資源與其它)。

5.協助設計變革的策略。

6.對自我評鑑的過程中所可能產生的新行為給予正面回應。

7.善用自我評鑑的結果。

8.推動持續的自我評鑑與計畫過程。

從上所述,可知領導者的支持乃為成功的自我評鑑第一要件,如果行政主管對自我評鑑過程不持積極支持的態度,予以優先考量並投入適量的人力與資源,則評鑑工作無法順利推展。

(二)專業的技術:

參與規劃小組的成員中,至少有一位以上的人需具備適當程度的專門技術。

因為評鑑過程涉及許多步驟,包括評鑑方法、團體技巧、內部資料蒐集的方法、設計過程上必備的策略、誘發成員必要程度的參與、確保評鑑過程獲得必要的支持等技巧。

因此,要成立一個指導規劃團隊,團隊的領導者是一個具有說服力、受人尊敬的學術地位,及廣博的評鑑與諮詢經驗的學者,團隊中每一個成員須具有評鑑的經驗及專業技識,如此才能落實自我評鑑的目的。

(三)提供必要的資源:

第三個必要條件,乃是機構應為評鑑過程提供適當的人力和財務資源。

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沒有提供適當的人力及足夠的經費,即使有專業的團隊,該評鑑過程是無效的,所以機構應定期且持續的編列所需預算,才能使評鑑工作持續進行。

(四)發展成員的內在動機:

第四個必要條件,是發展成員具有適當的內在動機。

由於自我評鑑乃是機構全體成員的任務,不是機構領導者或規劃小組的事,而是必須大家一起動員的工作。

因此,在實施評鑑初期,規劃小組應該取採「持續勸導」的態度,利用各種說明會或活動,向所有成員說明自我評鑑的目的,是為自我改進,是為尋求整體改進的措施,並不是藉此要裁撤或剝奪現有的資源,如此大家才能全心投入,而不會虛應敷衍,因此評鑑進行大力說服成員絕對是必要的。

(五)機構需求的診斷:

第五個必要條件,是對機構本身問題與需求的重要事項,進行適當的初步診斷。

因為機構的不同需求往往會有不同的評鑑策略,所以規劃小組應該在評鑑實施前,確定本次評鑑的特定意圖,亦即評鑑目的,是依據機構本身需求而訂定,有了明確的評鑑目的,才能發展及選擇評鑑策略,以進行各項評鑑活動,最後依據評鑑所得結果,來檢視評鑑活動是否符合機構所需,而不是為了評鑑而評鑑。

肆、各國大學評鑑簡介

一、美國的大學評鑑及認可制度

美國大學評鑑及認可,皆以民間團體為主辦單位,其作法係採品質評估及認可;特色為自願性、多元性、非官方性、自我評鑑及同僚訪問評鑑;目的旨在保證並提升高等教育的質與量。

依評鑑及認可對象,可分為:

(一)學校認可:

由九個區域性及六個全國性之認可機構負責,主要目的在依據被評鑑機構之特性,有系統地審查學校自我發展。

(二)學門認可:

由四十七個全國性相關專業團體負責,對專業領域內的大學學門(系所)師資、課程、教材與教學等予以評鑑。

美國大學評鑑認可,並沒有量化之指標,而以評估各大學的特色為目的,其做法為評估各校之自訂標準。

相關指標項目包括:

1.學校的統整性。

2.任務、目的與目標。

3.計畫與資源運用。

4.成果與行政效率。

5.學生入學。

6.學生服務。

7.教職員。

8.組織與行政。

9.管理委員會。

10.預算與會計。

11.圖書館與學習資源。

12.校舍與設備。

13.創新與實驗。

14.學校概況手冊與其他出版品。

整體而言,美國大學評鑑與認可,主要有自我評鑑、實地訪評及追蹤考核等三個階段,每三至五年一期,其自我評鑑及實地訪評結果並不對外公布,僅供學校參考改進;但認可結果係將對外公開,做為學生選校、選系及社會大眾捐助或州政府補助公共經費之參考。

二、英國大學評鑑制度

英國大學評鑑制度,以「品質管制」為特色,而英國大學大多數均為公立校院,需要依賴政府經費的補助,其評鑑機構皆為受政府補助之中介團體或政府中介組織。

英國大學評鑑通常分為研究評鑑(ResearchAssessmentExercise)與學術評鑑(AcademicReview)二類,茲分述如下:

(一)研究評鑑:

約四年為一週期,由高等教育經費分配委員會(HEQC)辦理評鑑,對象為大學各學門,評鑑項目包括研究人員、研究成果、研究生、研究收入、研究環境等。

其方式係由學校自我評鑑後,由外部評鑑小組實地評訪,評鑑標準事前公佈,評鑑結果(分六級)事後公佈,並作為經費分配依據。

(二)學術評鑑:

一九九七年起,英格蘭地區由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局負責評鑑.大學評鑑分為學科評鑑(SubjectReview)和機構評鑑(InstitutionalReview)內容包括:

課程安排、學科學習品質及學校管理,約六年為一週期,其中機構評鑑方面定位為「評鑑學校對學位水準及教學品質的管制」,評鑑事項包括1.學術計劃的核准、監督及評審2.學校的外部評鑑機制3.學生評量4.學術合作。

至於評鑑方式則以學校自我評鑑為基礎,由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局組成評鑑小組實地訪評檢視其自我評鑑結果,並進行期中評量追蹤學校的改善。

各項評鑑結果以等級呈現,而公佈之評鑑報告,除陳述各項學校表現外,並應指出未來改進方向,供學校自我改善。

三、澳洲大學評鑑制度

澳洲與英國情況類似,大多數為國立大學,由聯邦經費補助。

而澳洲大學品質署(AUQA)負責各大學之教學,研究與行政之評鑑。

大學品質署為獨立的非營利公司,由大學校長、聯邦及地方教育主管單位代表組成,其運作不受政府掌控干預,大學品質署並未訂定任何外在標準,係依各校自訂宗旨與目標為評鑑基準,依其過程,可分為下列二階段:

(一)學校自我評鑑:

澳洲大學評鑑強調學校自我評鑑,各大學的評鑑自我方式亦多元化,但內容大致包括參與人員及評核程序,目標與宗旨,執行作業效能,目標達成程度及優劣分析等。

(二)外部專家評審:

大學品質署於各大學自我評鑑後,根據學校特性自其人才庫挑選合適人員評訪該大學,成員包括二位大學學者,一位國外學者及企業界代表,其目的係協助學校評估其自我評鑑報告並判斷其教學與研究是否具國際水準。

大學品質署強調評估報告應予公佈,並訂有學校申復機制,對於報告所提改進建議,大學應予回應,並提出改進計劃,否則聯邦政府將刪減經費補助。

此一制度已於二00一年正式運作,目前仍屬萌芽階段,但計劃以五年三階段為一週期,即評鑑公佈後三至四個月,追蹤大學是否提出改革方案,二年半後再評估其改善成效,五年後進行總結性報告。

四、日本大學評鑑

日本大學評鑑機構籌設委員會於二00一年成立,依其計劃,所有受公費補助之國立大學都應接受評鑑,其評鑑目的,旨在對大學教育、研究及服務進行評估,藉以提供學校改進參考,並且增進國民理解與支持大學運作。

日本大學評鑑方法,通常以自我評鑑為基礎,由校內及校外人士先自評學校方針及具體實施要項,再由大學評鑑機構以書面和面談評鑑,依評鑑內容,可區分為三項:

(一)全校性主題之評鑑:

每年訂定數個主題舉行評鑑,主題包括,推動大學教育及研究活動之具體做法,大學整體營運情形,社會貢獻活動,產學合作成果及國際交流計劃等,注著重以國際的觀點進行評鑑。

(二)各領域之教育評鑑:

以學院及研究所為評鑑對象,以五年為一週期,評鑑過程著重實際授課觀察與學生反映意見,並以國際大學相互比較,評鑑項目包括:

教育目標及目的,教育內容及方法,學生學習環境,社會貢獻與交流,提昇改善之機制等。

(三)各領域之研究評鑑:

以學院、研究所及研究中心為評鑑對象,以五年為一週期,依期設置目的、研究目標,以國際比較觀點,並以考量協助政府改革大學研究環境、研究人員、研究獨創性及人才貢獻性為出發點。

其評鑑項目包括:

1.目的及目標的明確性與具體性

2.研究計劃的內容及水準

3.對社會經濟文化的貢獻(如專利及產學合作等)

4.研究目標達成之機制

5.研究提昇與改善之體制(如獎勵與人事制度)

伍、我國大學自我評鑑辦理情形

我國大學評鑑的工作起,肇始於民國六十四年,由教育部辦理學門評鑑,首先為數學、物理、化學、醫學及牙醫等五個學門的系所,然後陸續擴大以學院為單位辦理理、工、醫、農、法、商、文及師範院校等各學院之評鑑。

之後,於民國八十年至八十二年由教育部委託專業學術團體試辦相關學門評鑑。

又於民國八十六年首度試辦全面性的大學校務綜合評鑑。

其評鑑工作計有四類六組六十二校受評。

評鑑項目包括教學、研究、服務、行政及總結(績效)五大項,由於評鑑目的主要作為自我改進之參考,故以質的評鑑為報告主要呈現方式,按五大項分別敘述及受評學校特色與改進建議,期能提供各校專業的建議與協助。

至於我國大學辦理自我評鑑的歷史並不長,教育部為能客觀而合理的分配私校獎補款,因此自七十九學年度起推動「私立大學校院四年中程校務發展計畫」,各校為配合三年一次的外部評鑑,每一年皆會自我檢視學校各項辦學績效,雖沒有嚴謹的自我評鑑流程及實施步驟,但本質上已具有自我評鑑的雛形。

國立大學部分,因學校的預算編列是採公務預算,學校所需的任何經費,都是國家負責提供,所以學校並沒有經營的壓力。

但自八十六學年起幾所大學試辦實施校務基金,學校必須負責自籌部分經費,再加上大學校數日益增多,各校已感到有競爭的壓力,所以自我評鑑工作,首先在少數幾所國立大學中進行。

首開大學自我評鑑之風氣為台灣大學,該校自86學年度起展開教學研究單位自我評鑑,訂定「教學研究單位評鑑辦法」,各教學研究單位以每隔四至六年評鑑一次為原則,學校設有校評鑑委員會及各教學研究單位評鑑委員會,校評鑑委員會由校長、副校長一人、教務長、研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各學院院長組成之,並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長為執行秘書,負責推動、規劃和督導各教學研究單位評鑑委員會之成立。

訂有完整的評鑑計畫及評鑑項目,評鑑結果除供受評鑑單位做為改進之依據外,並供作校院做為調整資源分配、修正中長程計畫及考慮決定單位之增設、變更、合併與停辦等案之參考。

截至九十學年度止,該校已完成九十五個單位第一輪的評鑑(約百分之九十七),九十一學年度進行文學院等九個單位自評。

清華大學自八十七學年度開始辦理、交通大學自八十九學年起辦理,台灣師大、中正大學等校陸續辦理中,各校亦依據自我評鑑的結果,做為系所課程調整及轉型整併之因應。

教育部為鼓勵公私立大學校院辦理自我評鑑,建立自我管制機制,訂定「九十年度大學校院實施自我評鑑計畫補助申請要點」,學校申請計畫以一案為限(包含校務綜合評鑑或學門自我評鑑),依據學校所報計畫的完整性及可行性、學校行政支援情形、學校提列配合款情形及預期效益等四大項進行審查,補助金額最高八十萬元,當年度共有四十所學校提出,共有三十四所學校獲得80萬至20餘萬不等經費補助,總補助經費一仟九佰餘萬元;九十一學年度繼續辦理,惟資格設定較嚴,前年已獲補助學校,本年度擬再申請者應一併提報前一年自我評鑑計畫執行成果審查,本年度共有四十三校申請,二十一所學校通過80萬至10萬不等經費補助,總補助經費為一仟四佰餘萬元。

經過二個年度的補助計畫,全國共六十五所大學及師範校院中共有四十四所學校獲得一次至二次的補助經費,因此九十一學年度已有四十四所大學校院進行校務綜合或學門自我評鑑,部分學校其實已進行自我評鑑而未向教育部申請補助計畫,故我國大學校院可預估應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學校已建立自我評鑑機制及正進行評鑑活動。

陸、個案探討-以嘉義大學為例

國立嘉義大學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一日正式整併國立嘉義師範學院與國立嘉義技術學院而成為一所綜合大學。

三年多來,該校為實現「光耀嘉義、揚名全國、躋身國際」的願景,正依據該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以務實的態度,主動積極的精神進行改善教學品質,提升研究水準,擴大社會服務,已略顯績效。

為積極尋求自我成長,追求卓越發展,乃於九十學年度首先實施教學評量,並選拔年度傑出教學的教師予以表揚。

其次為提高行政效率,亦於九十一年五月通過ISO9001國際認證;之後更積極規畫於九十一學年度實施自我評鑑,並獲教育部補助進行自我評鑑。

茲將該校實施的狀況略述如下:

一、評鑑組織與職掌

(一)校務及學門評鑑委員會

由校長、副校長、各學門院長、各處主管組成,負責自我評鑑工作之統籌、規劃與推動。

其任務包括:

1.訂定評鑑辦法

2.擬定評鑑執行計畫

3.制定自我評鑑方式

4.規劃訪談評鑑流程

5.延聘訪談評鑑小組委員

A.校內委員:

依「校務及學門評鑑委員會」決議。

B.校外委員:

受評單位推薦三名經自我評鑑小組審核後之校外訪談評鑑委員,由校務及學門評鑑委員會延聘。

6.指定並協調各支援單位

7.召開總檢討會

8.公布評鑑結果並擬定策進計畫

9.依據策進計畫進行追蹤與考核

10.向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

(二)自我評鑑小組

由各學門院長及各處室主管召集其所屬系所主任、教師與單位主管組成各類自我評鑑小組,負責並督導自我評鑑工作之細部規劃及推動。

其任務包括:

1.協助評鑑問卷專案小組制定評鑑指標

2.製作各分類評鑑手冊

3.召開各分類自評座談會與所屬系所或單位溝通協調

4.進行自我評鑑

5.提出自評報告書

6.審核各單位推薦之三名校外訪評委員

7.配合實地訪評事務工作

8.彙整實地訪評意見

9.依據自評及訪評結果擬定各院務及系務策進計畫

10.根據策進計畫進行追蹤與考核

(三)訪談評鑑小組

由校務及學門評鑑委員會決議之校內委員及延聘之校外委員組成。

其任務包括:

1.進行實地訪談評鑑

2.填寫評鑑意見

3.召開綜合座談交換意見

4.評鑑問卷專案小組

5.蒐集國內、外相關評鑑資料

6.制定評鑑指標

7.協助電算中心設計評鑑指標填寫系統

9.進行問卷調查、分析並提出結論報告予自評小組

10.設計訪談評鑑意見表之內容與格式

二、評鑑對象

評鑑對象分為行政類、農學類、理工學類、管理學類、教育學類、生命科學類、人文藝術類等七大類,包括14個行政單位及42個系所。

 

三、評鑑流程

校務及學門評鑑委員會

訂定評鑑辦法

擬定評鑑計畫

自我評鑑小組

制定評鑑指標與問卷

各系所及行政單位

提出自評報告書

進行實地訪評

彙整訪評意見

提出計畫總報告書

呈交教育部

制定策進計畫

訪談評鑑小組

評鑑問卷專案小組

 

四、評鑑指標及內容

(1)評鑑內容架構

 

國立嘉義大學自我評鑑計畫架構圖

(二)自我評鑑方式

1.目的

自我評鑑係由學校各行政單位及各系所作自我評量及優劣勢分析,以提升整體教學及行政品質,落實教育理念與使命。

2.評鑑指標及其內容

為了能確實瞭解本校各項校務發展策略執行之成效,本校乃選定六大項評鑑指標,以評定各項策略及目標達成之水準。

各指標內容如下所述:

(1)辦學理念、特色與發展方向

A.理念與特色

B.學校定位及發展方向符合程度

C.與各學門中長程計畫之銜接性

(2)行政評鑑

A.教師及學生對行政服務品質之滿意度

B.職員素質與自我評估之水準

C.各單位間之配合度(公文處理效率)

D.行政及教評會議運作制度之完善性及機動性

E.經費分配之妥善性及使用有效性

(3)教學評鑑

A.教學環境與資源

B.教學輔助設備

C.教師素質與員額

D.教學滿意度

E.課程之規劃設計

(4)研究發展評鑑

A.教師學術研究之成果

B.研究計畫及經費之充裕

C.獎勵研究之措施

D.研究空間及設備之提供

E.研究與實務之結合性

(5)推廣與服務評鑑

A.委託服務案件之總數

B.對外公開發表建言及評論之總人次

C.建教合作之推動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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