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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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建设,提升XX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水平,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依据《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XX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1-2024年,在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开展“廉洁从业行动”,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进一步优化行风管理、改善廉洁从业水平的要求,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印发XX市XX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五、目标任务
行动时间为2021-2024年,分3个阶段实施。
1.学习动员阶段(2021年1_月底前)
市级作出工作部署,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召开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营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2.查摆整治阶段(2022年_月-2024年_月)
按照“查改治”一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治。
3.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_月-2024年1_月)
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梳理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行业作风建设新途径,持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筑牢行风建设“防火墙”。
六、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党对行风工作引领作用,强化行业作风教育,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行风管理体系,压紧压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
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加大纠治“红包”力度,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强化“红包”防控措施。
四是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严防收受回扣行为,严格执行招采纪律,严控药品耗材使用,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发挥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舆论阵势;四是发挥示范效应,开展典型带动;五是强化监管措施,严肃处罚问责。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
xx印发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根据XX卫健委《关于贯彻落实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持续纠治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推动医院行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全院教职工。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1.完善行风管理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纠正医疗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
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选配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2.优化行风管理架构。
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医院“一把手”担任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一岗双责”。
把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作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学习,确保《九项准则》全部覆盖
1、广泛宣传,营造学习氛围。
将《九项准则》通过新媒体平台、医院网站、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使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发挥XX的带头作用,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全院医务人员见贤思齐,树立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
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2、开展集中学习。
结合医院实际,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
将《九项准则》纳入“三新人员”(新入职员工、新发展党员、新提拔干部)岗前培训教育活动,及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活动,确保全部覆盖、全体动员、全员知晓,为贯彻落实《九项准则》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3、精心策划,设置电脑桌面。
为全院内网电脑统一设置《九项准则》电脑桌面并定期更新,加强《九项准则》内容推送,通过视觉冲击强化记忆,让《九项准则》入脑入心。
4、夯实基础,持续推送信息。
通过医院“周五廉政微信”教育平台、行风监督员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多个微信工作平台,定期推送《九项准则》学习内容和典型案例,督促医务人员将《九项准则》牢记于心、寓之于行。
5、督导检查,组织专题考试。
定期对全院落实《九项准则》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以科室为单位,不定期组织抽查部分人员进行《九项准则》专题考试,检验学习成果。
并将考试结果与医德医风考评、绩效考核、晋职晋升等相挂钩。
(三)加强督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问题,通过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行风巡查、医患沟通座谈会等多渠道督查落实《九项准则》的具体情况,及时处理违反《九项准则》要求的行为。
重视社会监督,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对群众实名反映的违反《九项准则》的有关问题线索,认真开展核查并及时反馈。
(四)对症下药,加强《九项准则》贯彻落实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停止处方权等措施予以处罚。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建立防止骗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
健全医保管理制度,建立医保管理网络,成立医院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在临床科室设置医保管理员。
严格按照医保目录做好药品、诊疗的维护对应工作。
严格核查患者身份,杜绝冒名顶替。
常态化不定期抽查门诊电子处方。
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医保管理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
发现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标准,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手术指征,坚持开展“三合理一规范”督导检查。
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要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与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综合分配,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严格遵守xx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必须完善有关票据或证据,由我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加强对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管理,发现利用参加学术会议等名义接受相关利益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或参加旅游、消费娱乐活动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健全患者隐私信息保密制度。
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及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保密知识培训。
负责监管的职能部门明确对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院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产生的医疗信息的处罚措施,加强信息安全监管,保护患者隐私。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诊疗全流程监管,根据患者需要合理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
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的正常转诊外,杜绝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等违规行为。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及时公示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诊疗资源及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信息。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不断压缩利用医疗资源收受好处、损公肥私的操作空间,建设公平就医环境。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者“红包”。
完善“红包”管理工作制度,细化明确“红包”内容。
落实纠治“红包”主体责任。
加强全体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罚。
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建立上缴登记制度。
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
在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持续完善对收受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
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建立完善的检测预警体系,形成既有可行性的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制度对收受回扣的人员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重要意义,把《九项准则》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
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违反《九项准则》行为。
将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作为医德考评、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违反《九项准则》的医疗卫生人员,根据情节处理;情节严重违反《九项准则》的一律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和落实《九项准则》,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和执业环境。
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医院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XX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专项行动(2021-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党对行风工作的领导,以“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久推进行业作风和廉洁从业建设,纠治行业不正之风。
围绕影响优抚对象轮养和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提升优抚对象和群众的满意度,推进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2021年至2024年,通过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加大整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要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顶风作案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树立“精医厚德,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
对涉嫌利益输送、出现重大行风案件的要严肃惩处、移送线索,牢记“立足优抚,服务社会”的宗旨。
健全完善医院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提高院内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切实保障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2年1月底前)依据市卫健委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召开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二)查摆整治阶段(2022年2月-2024年6月)
按照“查改治”一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治。
2022年5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梳理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行业作风建设新途径,持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筑牢行风建设“防火墙”。
四、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
切实加强党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以党风引导行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示范作用,带领群众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工作,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医务、护理、药剂、器械、医保等相关部室要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
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崇尚高尚医德、自觉抵制“红包”、回扣诱惑,切实增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二)强化廉洁从医和法纪教育
1.常态化开展行风教育。
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深入领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认真学习“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采取形式多样、有的放矢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使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融入执业活动中、救死扶伤工作中。
2.做到法纪专题教育全覆盖。
组织《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法纪的学习,牢固树立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强化职业操守养成。
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学习教育方式进行,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对全院在职在岗人员、实习生等开展医德医风和法纪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内容知晓率要达到100%,行风教育全覆盖。
3.强化警示教育效用。
要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全年召开1-2次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营造讲纪律、守底线的浓厚氛围;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召开2次专题学习会,将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行风教育作为学习的重点;临床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为所在科室讲授1次廉洁警示案例课,紧密结合本部门、本科室的特点,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院纪委要善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两种形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4.加大廉洁文化建设力度。
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要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
实时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
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形成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
(三)严肃查处“红包”问题
1.落实查纠责任。
落实好查纠收受“红包”行为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一旦发现收受“红包”行为的行风案件,立即启动查纠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
建立上缴登记制度,以书面形式明确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沟通规定或制度,在门诊大厅及各住院楼大厅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XX市卫健委和本院的举报电话。
2.严格明确“红包”范围。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参加患者及其亲友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均应认定为收受“红包”。
凡被查实有以上行为一种情形,按照收受“红包”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的“红包”,及时主动退还的、存入患者帐号或上缴的,属于未收“红包”,应予表扬,并落实好上缴登记制度。
3.铲除“红包”产生空间。
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要发挥互联网、手机APP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知晓或告示的作用,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
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提高服务效率,切实增加医疗资源信息公开透明的程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挤压送收“红包”的空间。
4.落实“红包”防控措施。
健全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大力营造崇尚高尚医德医风的氛围。
采取明查暗访、调查患者满意度、媒体监督、投诉受理、电话、邮箱举报等办法,加大对本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
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科室、重要场所设立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加强查访力度,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四)打击回扣行为
1.严防各类及变相形式回扣。
严禁所有工作人员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设备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得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工作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各类人员要依法依规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或洽谈业务,恪守交往底线,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
2.严守各项招采规定。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采购政策,认真落实内控制度和规定。
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设等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规定,严肃招标采购纪律。
在省、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杜绝“线下”采购。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
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细化管理措施,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的管控要明确部门,落实责任,监督到位,不能出现“真空”状况。
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三合理”为抓手,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严格规范开展处方、高值耗材点评工作,对用量金额大的药品耗材进行预警,及时采用“削高峰”“熔断”等手段开展监控。
健全完善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机制,对用量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务人员,要根据行为性质,依法依规依纪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进一步细化完善医药代表院内管理制度,接待医药代表应做到“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或在诊室、检查室、病区办公区域等的醒目位置张贴医药代表不得进入医院推销药品器械等提示语,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快速移送司法机关,对行贿者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点位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切实可行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建立无红包医院、诚信医院公开承诺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新媒体、传统媒体、社会监督等立体信息反馈体系,搜集相关线索,铲除“红包”回扣滋生的土壤、或将其扼杀于萌芽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具体组织实施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及时上报通报信息、工作进展,加强案件督办。
(二)健全行风管理架构。
坚决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承办人,担任医院行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建立行风办,形成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分明、监督检查、问责追责的行风工作机制,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医务、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通力合作、协调协同,落实各项要求,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使“红包”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查,不留死角。
配齐配强行风工作专(兼)职人员,全面加强行风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行风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领。
加强专项工作及其成效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归纳分析,发挥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进一步发掘、树立先进典型,把本院的专项活动推向深入。
(四)严肃问责追责。
凡出现回扣、红包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医德医风考评一律判定不合格,并与评先评优、职务晋级、职称聘任、绩效分配等挂钩。
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