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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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
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违反法律规定,危害了国家、集体、社会、个人的利益,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惩罚的行为。
14周岁—16周岁有8种犯罪应追究:
杀人、抢劫、强奸、投毒、放火、爆炸、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贩卖毒品。
年龄小同样必须遵纪守法
二、常见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有10大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如:
爆炸、放火、投毒、私藏枪支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罚如:
杀人、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等。
5、侵犯财产罪:
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6、妨害社会秩序罪如:
聚众斗殴、赌博(六合彩)、伪造证件、印章、侮辱国旗、国徽、作伪证、制作、贩卖淫秽物品。
7、危害国防利益罪如:
破坏军事设施,如军事电缆、移动军事标志。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三、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是指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有一定危害,应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与犯罪的区别:
轻微,没有违反刑法,不必受到刑罚。
四、常见的违法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如:
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结伙斗殴、寻衅滋事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
非法携带、投靠、贩卖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在公路上设置障碍、损毁,移动标志、私拉电网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如:
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侮辱他人或诽谤他人、隐匿、
五、青少年学生怎样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1、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贪图享受,追求金钱;
2、要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知识;
3、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
4、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5、青少年要学会保护自己。
中学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1.防止意外伤害提供帮助请拨打“120”——生命转折线
在遇到突发疾病,意外事故伤害时,拨“120”电话,请记住以下几点:
准确说出病人所在的详细地址,尽量提前接车,平时不可随意拨打。
请你学会自我保护招数:
家有病人事危急,快拨“120”莫迟疑,详细地址认真讲,转危为安忧变喜。
2.遇险与自救——游泳抽筋了,脚尖快上跷
常识:
游泳时应记住以下几点:
(1)天热时,先喝点冷饮,降低一下体温,之后再下水。
(2)下水前一定要充分活动一下,如能做一套体操更好。
(3)在水中不可持续地拼速度,要一会儿慢一会儿快地变换泳姿。
如果出现抽筋的现象,要把脚尖尽量上翘,缓解后,游到岸边休息。
口诀:
游泳抽筋皆因凉,一旦抽筋别着慌,跷脚蹬地求缓解,吸取教训莫逞强。
3、如果在林中迷了路可以按以下方法去做
(1)回忆:
立即停下,回忆走过的道路,尽快确定方向。
(2)观察:
看看四周的野草。
刚走过的路,草会被踩倒且倒向某一方向;确定了来时的方向就有可能找到来时的路。
(3)到高处去:
爬上最近的山脊。
一可以确定自己的位置,二可以发现人活动的迹象。
(4)寻找水流:
在林区,道路和居民点常常临水而建,沿着水流的方向,就有可能找到人家,也容易走出山区。
口诀:
林中迷路要镇静,登高寻人看究竟,沿着山川寻路走,伏草蛛丝指你行。
4、遇险与自救——不慎落水里,智勇求生机
常识:
如果不慎落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憋气:
要憋住气,用手捏着鼻子,避免呛水。
(2)轻装:
及时甩掉鞋子,扔掉口袋里的重物。
(3)站起:
当漂到水浅的地方,要及时站起,不可坐失良机。
(4)漂游:
顺着水流,边漂边游,不要径直游向对岸,方向稍偏些更好。
(5)呼救:
不会游泳的,要边拍水边呼救。
放松:
如有人相救,自己要尽量放松,不可紧紧抓住拯救者。
口诀:
掉进水中莫慌乱,狂喊力气会耗光,顺水漂流寻时机,冷静观察好脱险。
5、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在你外出时候,最好能做到下列几点:
(1)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大约何时回来,与谁在一起,联系方法是什么。
(2)尽可能结伴而行。
(3)单独外出要走灯光明亮的大道,不抄近道,不走小路。
(4)夜晚单独外出,要带手电筒等物品,万一被袭击,可用手电照射歹徒面部。
(5)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6)乘公共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口诀:
外出活动不要怕,结伴而行正气大,电筒哨子手中拿,胆大心细巧筹划。
6.女孩外出自我保护的忠告
女孩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晚上外出时,应结伴而行。
衣着不可过露,不要过于打扮,切忌轻浮张扬。
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
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大庭广众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呼叫。
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在外不可随便享用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谨防有麻醉药物
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
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
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
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
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
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3.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内痛苦为主进行对付。
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
“有坏人抢劫呀!
”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
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
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
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
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
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
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
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
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
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
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
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20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词语解释:
六五普法
从1886年开始的党中央通知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制定的一个周期,今年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
更多的普法资料和动态请关注:
(摘自)
详细解释:
六五普法
2011年5月2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说,“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系统的统一部署,以增强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和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加快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保障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正确履行职责、顺利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张平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为实现目标任务,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法律素质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培训;二是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三是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并对“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改善普法工作物质条件。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申维辰,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张苏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安建应邀出席了会议。
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引根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是: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教育哪十项主要任务?
根据“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六五”普法规划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十项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要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口环境资源、科技进步、农村改革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治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
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名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加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制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高农民法制观念,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增强“法律六进”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领导干部是国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在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执政的形势下,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至关重要。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对于全民普法具有重要表率作用。
因此,规划提出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规划强调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同时,“六五”普法规划提出要加强公务员在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履行职务相关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要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