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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青岛理工大学工程造价工程索赔

摘要

中国建筑市场逐步与国际接轨,施工索赔在中国的缘起,是建筑业市场化的产物,是与国际接轨的产物。

然而目前市场化程度不够,施工索赔还不是建筑行业的通行做法。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及一些其他因素的阻碍,导致在施工索赔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业发展,减缓了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如何完善我国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施工索赔现状,指出我国工程索赔意识薄弱的主客观表现,探究造成我国索赔管理落后现状的主客观根源,结合工程索赔的基本理论和索赔方法,并加入一定量的案例分析,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研究,进而提出提高我国各方索赔管理水平,改善我国索赔现状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索赔现状;索赔程序;索赔方法

Abstract

China'sconstructionmarketisgraduallyintegratingwiththeinternationalcommunity,theoriginoftheconstructionclaimsinChinaistheproductofconstructionmarket.Itisalsotheproductofinternationalstandards.Now,however,thedegreeofmarketizationisnotveryripen,theconstructionclaimsarenotbuildingindustry’scurrentpractice.BecauseofthehinderofChina'seconomicsystemandsomeotherfactors,theprocessofconstructionclaimsalsohasverymanyproblems,whichseriouslyrestrictthedevelopmentofconstructionindustry,slowingdownthepaceofenteringtheinternationalmarket,howtoperfectourcountry'sconstructionoftheconstructionenterprisesoftheclaimwasanimportantsubject.

Throughanalysisoftheconstructionclaimssituationathomeandabroad,pointingoutthattheweakawarenessoftheengineeringclaimsofsubjectiveandobjectiveperformance,exploringtheclaimmanagementofthepresentsituationofthesubjectiveandobjectiverootsource,andcombiningthebasictheoryandmethodofclaimintheengineeringclaim,andaddingacertainamountofcaseanalysis,fromthequantitativeandqualitativeresearchontwoaspects,puttingforwardthespecificmeasuresforChinatoenhancetheimanagementlevelofallpartiesandimprovingthecurrentsituationoftheclaim.

KEYWORDS:

claimsituation;claimprogram;claimmethod

第1章绪论

1.1国内外施工索赔现状

1.1.1国内施工索赔现状

国内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经过几年的发展,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索赔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我国建筑经济也正在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在国际工程承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应尽快将索赔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但无论是从索赔工作开展的时间来看,还是从我国建筑业脱胎于长期计划经济模式的历史背景来看,同国外企业相比,无论市场意识、风险意识、还是竞争意识都不强但目前国内建筑市场还很不规范,可以说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的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工程建设参与主体在施工过程中面临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

1.1.2国外施工索赔现状

由于工程建设实践的需要,国外对工程索赔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十分重视,研究也开展的比较早,工程索赔理论研究比较成熟,成熟的工程索赔经验也促进了索赔策略和技巧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索赔的计算也有系统的方法。

它有效的使合同双方风险分担趋向合理,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承包商对于索赔的定性分析方面研究较为充分,侧重于索赔进行合同、法律上的责任分析,还紧密结合具体的合同条件讨论索赔对策。

有的国家甚至还成立了专门的工程索赔研究机构。

在国际工程的承包施工中,许多国家都参照国际上常用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并结合自己国家的具体特点,制定出自己国家的工程承包标准合同条件,这成为业主编制每个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指南。

国际上比较常见的合同条件主要有: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出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世界银行发布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样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编制的ICE合同条件和皇家建筑师协会编制的JCT合同条件;美国建筑师协会制定的AIA合同条件和承包商总会编制的AGC合同条件。

这些合同文本在多年的使用过程中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1.2工程索赔的意义

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

为企业增加利润是主要目的。

同时也是为了伸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促进法制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另外为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供动力。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往往会压低报价以战胜竞争对手。

低价是一个合理低价(也就是保证成本、合理利润)在这种情况下,索赔工作在施工管理中就非常重要。

索赔有利于当事人权责分明,并保证合同的实施。

推动当事人双方的索赔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实现双赢目标,推动招标投标活动的近一步规范化,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当前工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主趋向于将自身风险转嫁给承包商,造成风险承担不均。

稍遇条件变化,承包商即处于亏损的边缘,既要与狼共舞又要不被狼吃掉,必须要学会用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研究索赔。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已引起业主、承包商及有关各方面越来越多的关注;美国某机构曾对政府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调查,相关数据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10%-20%;被调查的22项工程中,共发生施工索赔达427次,每项工程的平均索赔次数为20次,其中378为单项索赔,其成功率为95.5%,49次为综合索赔,其索赔成功率为75.5%。

而我国由于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及相关机制不够健全等因素,索赔发生率很低。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招标项目与日剧增,国外业主势必携带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大量涌入,势必会涉及众多的索赔事件,一旦涉及的索赔失败,必将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对索赔的研究意义是深远而重大的。

第2章工程索赔的基本理论

2.1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2.1.1施工索赔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

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

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

2.1.2施工索赔的分类

索赔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可能发生的范围相当广泛,它的分类也随标准、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

如施工准备、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及管理等原因引起的索赔,这种分类能明确指出每一项索赔的根源所在,使业主和工程师便于审核分析。

(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就是要求业主延长施工时间,使原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从而避免了违约罚金的发生;

2)费用索赔就是要求业主或承包商双方补偿费用损失,进而调整合同价款。

(3)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能够找到依据,业主或承包商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这种索赔不太容易发生争议;

2)非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一定的索赔权。

(4)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

2)承包商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

3)总承包商同分承包商之间的索赔;

4)承包商向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的索赔等。

(5)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

1)工程索赔是指涉及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

2)商务索赔是指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物资采购、运输、保管等方面活动引起的索赔事项。

(6)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按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总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2.2施工索赔原因与机会

2.2.1施工索赔原因

引起的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以下是一些主要原因:

(1)业主违约。

业主违约常常表现为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为承包商提供应由其提供的、使承包商得以施工的必要条件,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比如业主未能按规定时间向承包商提供场地使用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有关图纸等;

(2)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常常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

(3)施工条件变化。

在土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很大。

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障碍,常常导致工期延长或成本大幅度增加;

(4)工程变更。

土建工程施工中,工程量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施工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小于工程量表中列的预计工程量;

(5)工期拖延。

大型土建工程施工中,由于受天气、水文地质等因素的影响,常常出现工期拖延。

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使承包商实际支出的外施工费用得不到补偿,势必引起索赔要求。

还有诸如监理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更,其他承包商干扰等原因都可能引起索赔。

2.2.2施工索赔机会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障碍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认为障碍时有经验的承包方在招投标阶段所不能预见到的,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承包商的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2)工期延长和延误

通常包括两方面:

一是作为业主方的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作为承包方的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一般这方面的索赔报告要求分别编写,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可以是工期索赔、也可以是费用索赔,同时还可以是二者兼有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对于具体属于哪一种索赔形式,多数情况下业主和承包方会在这方面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分歧。

遇到这种情况,作为承包方的施工单位,一定要组织合同索赔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合同,对于以何种形式提出,并且能切实解决问题,要做到充分的对比分析,只要是对己方有利的,在合适的条件下,做出适当的让步还是可取的。

(3)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

由于作为业主方的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引起施工中断及由此带来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强制压缩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要求工程比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额外的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可提出增加人工费用、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的索赔。

(4)工程终止或放弃

由于作为业主方的建设单位不正当的终止或不属于承包商的原因而迫使工程终止,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索赔:

①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目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

②补偿损失,包括施工单位在被迫终止工程上的已经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用的全部支出,以及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保险费、各项现场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经结算的工程款)。

(5)工程款结算支付方面

①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

对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调价条款,目前可根据各省市定额站颁发的材料预算价格调整系数及材料价差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待材料价格指数逐步完善后,可采用动态结算中的公式进行自动调整;

②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

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以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进行计算;

③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建设单位不按合同中规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期限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索赔利息。

2.3施工索赔的费用与依据

2.3.1施工索赔费用

(1)人工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

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功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

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用部分包括:

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功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

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

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总额以;

(5)工地管理费:

公司管理费指放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时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索赔;

(6)利息: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

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延误增加的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

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的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和利率;

(7)总部管理费:

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8)利润:

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原报价单元中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的利润。

2.3.2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工期延长或经济补偿,要达到这个目的承包商要进行大量的索赔论证,以充分的资料来证明自己拥有索赔的权利,提出准确的索赔款额,即论证索赔权和索赔款额。

承包商应从合同文件中找索赔依据,并以大量的施工现场记录来补充论证。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是承包商参加投标竞价的依据,也是施工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书

投标书是指投标报价文件,是承包商依据招标文件并进行工地现场勘查后编标记价的成果资料,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所需设备、材料和施工各阶段的资金数提出了要求等都成为正式合同的部分,也成为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

施工协议书亦称为合同协议书,是关于合同问题的讨论纪要,在纪要中如对招标文件的某个合同条款作了修改,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的依据。

(4)来往信件

合同实施期间,双方有大量的来往信件,如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口头变更确认函,施工加速指令等这些信件都具有合同条件同等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5)会议纪要

合同双方在工程项目从招标到建成移交,要经过多次会议讨论解决合同实施中的问题。

施工和索赔中许多重大问题都是通过会议反复协商讨论后决定的。

重要的会议纪要要建立审阅制度即由作纪要的一方写好纪要稿后。

送交对方传阅核签,如有不同意见也可在纪要稿上修改,也可规定一核签期限,纪要稿送出后期限内不返回核签意见,即认为同意。

这是会议纪要稿合法的依据。

(6)施工现场记录

承包商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现场记录制度,这些记录资料具体项目甚多,主要的如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建筑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等等,有些重要记录文本,如质量检查、验收检查还应有工程师派遣的监工员签名。

(7)工程财务记录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成本的开支和工程款的历次收入均做详细记录,并输入计算机查备。

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应注意积累和分析整理。

(8)现场气象记录

土建工程施工受水文气象条件的影响较大,许多的工期拖延索赔均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的气象资料应注意记录,如遇到特殊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飓风等,应随时记录。

(9)市场信息资料

大型土建工程,一般施工长达数年,应系统的收集整理物价变动资料。

这对工程款的调价和索赔必不可少的。

(10)政策法令文件

是指政府或立法机关公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决定或法令,如调整工资的决定,税收的变更指令等。

第3章施工索赔程序与计算方法

3.1施工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

按合同要求,从施工单位的角度出发,对非自身原因出现工程项目或工程量的变化或其他费用增加,导致工程拖期和成本增加时,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索赔。

在索赔事项出现后,施工单位可以先口头提出索赔意向,并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写出书面材料正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以表明索赔意向。

施工单位应在索赔事件产生影响的28天内,递交一份最终的索赔报告。

(2)报送索赔报告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报送索赔报告及其证据资料及索赔费用预算,证据资料应尽可能详尽有力,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送。

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表明索赔标的。

即要写明进行工期索赔或费用索赔及其具体数额;

2)索赔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及施工单位采取的补救措施;

3)列出该项索赔所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以证明自己提出索赔要求的合法性;

4)证据材料(附件)。

证据材料是索赔的重要证据,如果不完整,索赔难以顺利进行。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制度,认真系统的积累施工进度、质量以及财务资料。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各方面的资料主要有:

图纸会审中做好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施工日志;业主、监理、设计和地方政府来文、信函以及向以上单位递交的报告和信函,准确记录收发时间;气象资料;工程变更通知;会议纪要;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过程现场照片;施工进度;各种检查证和验收报告;现场签证:

技术鉴定报告:

市场价格;材料和设备采购、运输凭证;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不可预见不可抗力因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超出合同规定时限,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返工造成的工程增加都是索赔的重要证据。

(3)索赔谈判

索赔一般都在谈判桌上最终解决,索赔谈判是双方面对面的较量,是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一切索赔的计划和策略都是在谈判桌上体检和接受检验,因此,在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对谈判的可能过程要做好分析。

如怎样保持谈判的友好和谐气氛,估计对方在谈判过程中会提什么问题,采取什么行动,我方应采取什么措施争取有利时机等。

谈判过程中要讲事实,重证据,既要据理力争,又要适当让步,机动灵活。

(详细程序图见图3-1)

3.2索赔的计算方法

3.2.1费用索赔计算方法

(1)总费用法

计算出索赔工程的总费用法,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

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工程变更或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变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

凡此种种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会引起争议,遇到障碍,故一般不常用。

但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有采用总费用法,但这种情况下应具体核实已开支的实际费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实际情况。

(2)修正的总费用法

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计算对某些方面做出相应的修正,以使结果更准确,修正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

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期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

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期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

根据上述修正,可比较合理地计算出索赔事件影响,而实际增加的费用。

(3)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的反映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广泛被采用。

实际费用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通常分三步:

第一步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不得有遗漏。

这些费用项目通常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

第二步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的数值,通过与合同价中的费用价值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值。

第三步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勤汇总,得到总费用索赔值。

3.2.2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工期索赔计算方法主要有网络分析方法和比例分析法两种:

1)网络分析法:

网络图分析法是通过分析延误发生的前后的网络计划,对比两种工期的计算结果,计算索赔值。

就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

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

2)比例分析法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

原合同总价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工期

原合同总价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第4章施工索赔管理

4.1承包方索赔管理

建筑承包企业必须在投标报价时就做好索赔的准备工作,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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