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从业能力核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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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从业能力核查表
附件: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从业能力核查表
(一)综合能力指标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求
核查情况
备注
1
经营证照齐全
营业执照证书、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资格证书、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核查原件)
2
注册资金
不低于1000万元(核查注册资金证明原件)
3
服从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情况
是否有不服从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的情况(汇总人防主管部门意见)
4
合同备案情况
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在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核查合同原件及合同汇总表)
小计
核查日期:
年月日核查人员:
(二)人员能力指标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求
核查情况
备注
1
技术总负责人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建筑工程或机械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一级证书
核查各类证书原件及是否有兼任现象(下同)
2
生产、工艺、质检、安装等技术部门的负责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建筑工程或机械工程类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3
生产、质检部门负责人须取得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二级证书
4
2名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2名以上机械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以上电气专业工程师
5
10名以上电焊工,8名以上机加工人员
6
5名以上钳工,2名以上电工,2名以上起重设备、探伤仪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7
建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工艺专业队伍,其中常年在册20名以上,持证上岗安全员3名以上
8
具有1名以上专职负责涉密资料管理人员
9
所有人员均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和社保证明
职工总人数、签订合同人数、有社保证明人数;注明哪些人员无合同及社保
小计
核查日期:
年月日核查人员:
(三)场地能力指标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求
核查情况
备注
1
结构件车间不小于3000平方米
实测面积并核对场地租赁合同(下同)
2
机加工车间不小于300平方米
3
除锈、喷漆、质检、试验等操作区相对独立,总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4
仓储区(含备品备件库)不小于2000平方米
5
办公区不小于400平方米,并有符合保密规定的图纸资料室(铁门、铁窗、铁皮保险柜、报警器)
实际情况(下同)
6
半成品、成品应当在室内分类存放,存放场地具有防水、防潮、防变形等功能、设备和手段
7
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的生产设置带自动喷淋设备的混凝土养护区
小计
核查日期:
年月日核查人员:
(四)设备能力指标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求
核查情况
备注
1
振动平台
核对设备型号及购买票据,查明数量(下同)
2
行车不少于3台(其中1台不低于10吨,最大起吊高度不低于6米)
3
自动下料切割机、剪板机(厚度8毫米以上)、折弯机、喷砂或抛丸除锈设备、喷漆设施、校形设备、消除内应力设备
4
10台以上电焊机(其中至少5台二氧化碳保护焊机、1台自动埋弧焊机)
5
4台以上车床(其中数控车床不少于1台,工件直径800毫米、长度1500毫米的车床不少于1台)
6
2台以上铣床,1台以上刨床,2台以上钻床,1台以上摇臂钻
小计
核查日期:
年月日核查人员:
(五)质检能力指标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求
核查情况
备注
1
专职质量检验、焊缝磁粉探伤和焊缝超声波探伤人员各不少于1人
核对人数及岗位操作证书
2
大小钢尺、卷尺、游标卡尺、千分尺、塞尺、拉力计、焊缝检测尺
核对设备型号及购买票据,查明数量(下同)
3
螺纹检测仪、材料硬度检测仪、粗糙度检测仪、焊缝超声波探伤仪、焊缝磁粉探伤仪、超声波测厚仪、同轴度检测仪、平面度检测仪、垂直度检测仪、漆膜附着力划格器、漆膜测厚仪、钢筋混凝土扫描仪、材料力学性能检测设备、回弹仪
4
质检设备应当定期标定,处于有效精度状态
实际情况
5
建有各类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检操作规程
实际情况
小计
核查日期:
年月日核查人员:
(六)规章制度能力指标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求
核查情况
备注
1
员工管理制度
是否齐全(下同)
2
产品质量保证制度
3
安装质量保证制度
4
售后服务制度
5
安全保密制度
6
生产记录、材料购买记录、自检记录、产品出入库记录
小计
核查日期:
年月日核查人员:
(七)其他项目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求
核查情况
备注
1
2016年1月1日以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奖励、表彰的
表彰证明及表彰内容
2
2016年1月1日以来被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惩罚、批评的
批评形式及内容
3
2016年以来生产和签订供货合同的情况
2016年以来签订的合同份数、金额
4
产品问题诉讼及结果
5
不良行为
1、提供虚假材料的;2、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擅自更改图纸生产人防设备,导致产品出现严重质量缺陷的;3、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以及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检验中弄虚作假的;4、允许其他企业挂靠生产或者套牌销售的;5、偷工减料制造、销售伪劣人防设备的;6、以其他企业的产品冒充本企业产品销售的;7、生产安装的人防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经警告、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的;8、生产、销售、安装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人防设备的;9、在产品质保期内,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拒不履行维修、更换责任的;10、维修、更换质保期内正常使用的产品,超出约定期限或者收取费用的;11、维修、更换超过质保期但在寿命期内的产品,超出约定期限或者违规收取费用的。
12、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规定,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或者进行价格垄断的;13、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核查日期:
年月日核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