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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职业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范模板

 

威职院办字〔2017〕44号

 

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

《威海职业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威海职业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范》已经院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学院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威海职业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范

教学实习(含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是高职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岗位实践经验、增强职业能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实习管理工作,提高教学实习的效果,根据教育部等5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33号)及《威海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办法》(威职院办字〔2016〕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1”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要求,依据《威海职业学院章程》,特制定本教学管理规范。

一、教学实习总体要求

(一)教学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不得免修,如成绩不合格,必须重修。

实习期间,学生在企业顶岗工作,既是企业的(准)员工,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校企双方均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二)三年制高职学生(不含“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定向培养士官”等相关试点专业)实习时间累计1年,其中,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6个月,顶岗实习6个月。

“2+1”人才培养模式下,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集中进行。

支持鼓励各系积极与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将顶岗实习与就业衔接起来。

(三)认识和跟岗实习阶段,学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不得自行选择实习单位。

顶岗实习阶段,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可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及岗位或进行创新创业实践,但所选单位及岗位必须经系审批,报学院教务处审核并签署三方协议后,方可到单位实习。

即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经家长签字同意后→系审批→教务处审批备案。

(四)组织学生进行跟岗、顶岗实习,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又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所有学生进行跟岗、顶岗实习前,均须签订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实习协议(内容详见《威海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办法》,明确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五)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须在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项目,项目可结合实习岗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具体企业问题为依据,提出毕业设计选题,完成形式可包含报告、论文、作品、产品等,具体要求由各系自行确定。

鼓励各系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举行适当形式的毕业设计作品展,时间一般安排在毕业前3个月内。

(六)校内指导教师工作量按每名实习学生6课时计算,每名教师所指导的实习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教学实习的管理,实行校、系、教研室(专业)三级分级负责制。

学校设立由教学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系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小组、专业教学实习指导小组组成的三级管理机构,并针对集中型的教学实习专门设立学生自我管理机构,即学生实习小组。

(一)学校教学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办、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负责人。

负责对全院教学实习工作的领导,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1.教务处是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教学实习管理制度;负责按学年审核各系部的在校生跟岗、顶岗实习计划并向省教育厅上报备案,同时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实习计划,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组织各系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学业管理;组织开展全院实习管理专项检查,并协调相关部门迎接上级实习管理专项检查;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负责对各系实习工作的监督管理。

2.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投保理赔、校外临时党团组织管控以及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等工作,指导并督促各系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3.校企合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学院与实习单位对接推介、实习单位资质审查、实习单位岗位需求的统筹安排、学生实习就业衔接等工作。

4.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学院与实习单位的实习就业协议以及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协议的法律审查等工作。

(二)各系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各系是各专业教学实习工作实施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教学实习的相关事宜。

为确保实习工作能保质保量顺利实施,各系要成立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小组,由各系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及教学办、学工办和校企合作办、就业办主任等。

主要职责为:

1.落实学生实习单位和岗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部门教学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3.组织管理本部门教学实习全过程;

4.选派校内指导教师,沟通处理好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研究处理实习生的有关问题;

5.检查教学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召开月度实习工作例会,建立实习情况通报制度;

7.建立实习期间定期返校制度,组织各专业进行阶段性实习情况总结,实习结束后组织召开学生实习总结表彰大会。

(三)专业教学实习指导小组

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班主任等。

负责制定本专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实习任务书等专业指导性文件,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教学实习管理细则,保质保量完成本专业教学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为: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详细的实习计划;

2.根据岗位实际,确定和专业要求相联系的岗位技能选题,根据岗位技能选题编制实习指导书(供指导教师使用)和实习任务书(供学生使用);

3.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总结报告的要求以及评分标准;

4.设计各种针对学生和企业的专业办学调查表,并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研究;

5.组织实习中期考核;

6.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并进行考核。

(四)学生实习小组

在学生相对集中型的实习单位,要成立学生实习小组,负责本小组成员在实习过程中学习与工作的自主管理。

主要职责为:

1.负责实习期间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

2.组织和督促学生自觉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及时向班主任、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汇报学生思想和实习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4.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维护学院声誉和企业形象。

三、实习组织过程

(一)加强审核,严把实习单位、岗位选择关

1.校企合作办公室要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协助各系对合作企业的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进行实地考察,并优先选择驻威规模以上知名企业。

2.教务处要指导、协调各系结合专业面向和办学实际选择实习单位,并按照“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在顶岗实习阶段,要按照《规定》中“顶岗实习学生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10%、具体岗位顶岗实习人数不高于实习单位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20%”的原则要求,合理确定各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人数。

(二)细化流程,严把实习准备关

1.编制实习方案与实习指导书、任务书

实习前,各系要制定具体的实习方案,组织各专业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编制实习指导书和实习任务书。

各专业要根据专业要求和岗位实际,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确定岗位技能选题、各岗位技能目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岗位技能选题应由本系专业教研室结合岗位实际与企业共同确定,并以实习指导书的形式下达给校内(企业)指导教师,以实习任务书的形式下达给实习学生。

各岗位技能目标可参照相关的国家或行业职业标准,内容具体详实、要求规范、完整。

2.召开实习动员会,组织填写《教学实习告知与承诺书》

实习开始前,各系要召开实习学生动员会,讲明各种要求和注意事项,组织学生填写《教学实习告知与承诺书》并发送给学生家长,将实习要求与必要事项告知家长,要确保家长收到并签字返回,返回后的《教学实习告知与承诺书》,各系要认真存档待查。

《教学实习告知与承诺书》内容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并确保信息准确。

3.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填写《学生实习安排表》

每名实习学生必须要配备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与企业方实习指导教师。

各系要综合考虑专业、地域和企业等因素,合理配置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并通过和实习单位联系,为每位学生落实一名企业人员作为企业指导教师。

考虑到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原则上按照每名教师指导不超过20名学生的原则配备校内指导教师。

学生实习安排完毕,各系要填写《学生实习安排表》。

(三)强化过程管理,严把实习指导关

1.对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

(1)学生实习前,须召集所指导的学生开会,组织学习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布置相关任务,并再次明确各要求和注意事项。

(2)校内指导教师要按照实习的教学安排,认真学习、研究,有效指导学生的教学实习,同时与企业指导教师保持联系,相互配合,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3)学生实习期间,校内指导教师要通过实习管理服务平台、互联网、电话或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

对于在威海本地实习的学生,校内指导教师要开好由实习学生参加的双周见面例会;对于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威海周边实习的学生,每月要召开一次见面例会。

通过见面例会了解、记录和汇总学生顶岗实习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企业方指导教师的评价情况,帮助学生及时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对于在距离威海较远的外地实习的学生,校内指导教师要按照三方协议要求,采用远程检查指导为主、实地检查指导为辅的方式进行实习指导,但每月联系不得少于2次。

所有指导和检查工作均须如实填写《实习指导工作记录本》,并于实习结束后上交各系教学办备查。

(4)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主动与企业指导老师或相关领导沟通,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加强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建立实习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向所在系教学办通报学生实习情况,每月定期向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月度实习情况通报。

在实习过程中若发生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系负责人报告。

(5)按照学生实习过程评价标准(校内指导教师用)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并给出实习考核成绩与鉴定意见。

(6)顶岗实习期间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实习岗位技能选题,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组织答辩。

2.对企业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

(1)传授学生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指导实习学生按照工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帮助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与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定期沟通实习学生情况。

(4)对实习学生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等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和学院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5)如实填写《实习学生管理日志》(学院统一印制)。

(6)按照学生实习过程评价标准(企业指导教师用),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并给出实习考核成绩与鉴定意见。

3.对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实习期间,学生仍然是我院在册学生,要求班主任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尤其是涉及到安全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对违反纪律的实习学生,除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外,还应收集相关违纪事实,及时上报,按有关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同时,班主任须密切关注每个学生各门课程的合格情况,要对有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提供及时指导和重点帮助。

4.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习过程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学习任务。

(2)学生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3)经常保持与学校指导教师和班主任的联系,每半个月至少要与校内指导教师、班主任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实习期间,密切注意学校网站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各种信息;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校内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

(4)牢记“安全第一”,保护自身安全,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5)认真填写《学生实习手册》(学院统一印制),每周对实习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按时完成实习总结报告。

(6)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可结合实习岗位实际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具体企业问题为依据,提出毕业设计选题。

完成形式可包含报告、论文、作品、产品等。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请他人代写,否则该项成绩以不及格或0分计算,引用部分内容和数据须注明出处。

(7)实习期间,除非特殊情况学生必须服从分配,按照实习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成绩以0分计。

如果确因个人特殊情况或实习单位原因须变更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学生个人填写《威海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核实并签署意见→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变更单位并备案。

(8)在实习过程中若发生重大问题,学生本人和同单位实习学生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报告。

(四)抓好中期检查与后期管理,严把实习考核关

1.实习中期,各系要根据教学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联合企业制定实习中期考核方案,对学生进行实习岗位能力中期考核。

2.学生实习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学生在校期间学业管理范围,实习成绩折合为学分计入学业总成绩。

3.实习考核基本内容

(1)岗位专业技能占30%;

(2)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20%;

(3)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团队意识、实习日志记录等占20%;

(4)出勤情况与工作纪律占15%;(在规定的缺勤或请假范围内,否则一票否决。

(5)劳动保护与个人安全管理占15%。

(在无差错或无重大安全事故范围内,否则一票否决。

4.考核要求

校内指导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考核工作,按企业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占40%,校内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填写《威海职业学院学生实习考核表》。

5.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系教学办要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学生实习成绩,并及时报教务处存档。

四、实习资料要求

(一)各系教学实习前需制定和保存的资料

1.各系教学实习工作方案,需附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和实习指导小组人员名单(按专业);

2.各专业实习计划;

3.实习指导书;

4.学生实习任务书;

5.教学实习告知与承诺书;

6.学生实习安排表;

7.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协议。

(二)教学实习过程按需随时提交和保存的资料

1.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协议(顶岗实习之前提报);

2.学生实习变更单位申请表,附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协议。

(三)各系实习后须保存和提交的资料

1.各系实习工作总结;

2.学生实习手册;

3.《实习指导工作记录本》;

4.企业指导教师的《实习管理日志》;

5.学生实习考核表;

6.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申报汇总表;

7.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按专业);

8.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9.其他由各系自行规定需要学生提交的资料。

各系在实习结束后须备份所有资料,建立部门档案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检查、评估等需要,同时作为教学实习工作的考核依据。

(四)教学实习须向教务处提交的资料要求

1.各系教学实习工作方案,需附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和实习指导小组人员名单(按专业);

2.各专业实习计划;

3.学生实习安排表;

4.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协议;

5.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6.学生实习变更单位申请表;

7.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申报汇总表;

8.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按专业);

(五)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提交的资料要求

1.《学生实习手册》

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须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实习手册》,妥善保管并认真完成该手册中规定的项目,根据实习情况结合专业知识,认真撰写20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于6月10日前交给校内指导教师(如果时间有变动,由校内指导教师和班主任通知)。

《学生实习手册》的完成情况作为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的先决条件,纳入学生实习成绩计算,没完成或不按时提交者不给予评定实习成绩。

2.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要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并提交给校内指导教师。

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办公室2017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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