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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第一二章重点1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本章主要内容:

风险的概念,风险的要素,危险单位,风险的分类,风险的代价

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的程序,可保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保险的概念,保险的特征,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形态

保险的历史

第一节风险

一、风险的含义

(一)风险的定义

1、风险是一种状态(客观性)2、风险是与损失相关的状态(损失性)3、风险是损失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2.损失性3.不确定性4.普遍性5.社会性6.可测性7.可变性(性质、大小、种类)

二、风险的主要学说

1.损失可能说

该学说从企业经营角度出发讨论风险与损失之间的内在联系,强调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2.损失不确定说

该学说是从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角度出发以概率的观点对风险进行定义的。

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的程度可以用概率来描写,当概率在0到0.5时,随着概率的增加,不确定性也相应增加;当概率为0.5时,不确定性最大;当概率从0.5至1时,随着概率的增加,不确定性随之减少;当概率等于0或1时,不确定事件转化为确定性事件。

3.风险因素结合说

该学说将风险与人们的利益联系起来。

认为:

“风险是每个人和风险因素的结合体”。

4.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变动说

该学说认为:

“风险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期内可能产生结果的变动。

如果结果只有一种可能,不存在发生变动,则风险为0;如果产生的结果有几种,则风险存在。

可能产生的结果愈多,变动愈大,风险也就愈大。

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的变动,意味着猜测的结果与实际结果的不一致或偏差”。

即:

预期结果-实际结果=结果

若结果等于0,则无风险;若结果不等于0,则存在风险。

5.风险主观说

该学说强调的是“损失”与“不确定性”的关系。

认为风险是主观的、个人的和心理上的一种观念。

对风险的定义纯属个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估计,而不能以客观的尺度予以衡量。

将风险定义为:

“风险是与损失相关的不确定性”。

6.风险客观说

该学说是以风险客观存在为前提、对风险事故观察为基础,以数学和统计观点加以定义,并认为风险可用客观尺度进行测度其大小。

认为“风险是可测度的概率的大小”。

即风险是客观的,可以通过概率进行测算。

三、风险的基本要素

1.风险因素(HAZARD)

(1)定义--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的发生机会或扩大损失条件。

–它是引起损失的潜在的、内在的、间接的原因。

–如:

酒后开车更容易出车祸,下雪天路滑更容易摔跤

(2)分类

A.有形风险因素:

物质风险因素:

指与事物物理功能有关的:

如财产所在地、建筑结构、建材、用途等

B.无形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

与人的道德品质有关的:

如不诚实、不良企图、欺诈行为等

–心理风险因素:

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

如侥幸、疏忽等

2.风险事故(PERIL)

–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

3.损失

(1)损失是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或灭失。

它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后果。

(2)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

–经济收入的损失

–赔偿责任的损失

–额外费用的损失

(3)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

–损失频率:

一定时间内一定数目的危险单位中可能受到损失的次数或程度。

–损失程度:

即标的物发生一次事故损失的程度

–二者关系:

汉立区三角

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的关系

–忘记锁门——失窃——财产损失

–酒后开车——车祸——人员伤亡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四、危险单位

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标的物损失的范围。

是保险公司确定其能够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的计算基础。

–地段危险单位

保险标的之间在地理位置上相毗连,具有不可分割性,故风险事故发生时,受损失的机会是相同的。

–一个投保单位为一个危险单位

无须勘查、制图和分别险位,只要投保单位将其财产足额投保,则按投保单位作为危险单位,按其占用性质和建筑等级来确定费率。

–一个标的为一个危险单位

与其他标的无毗连关系,风险集中于一体的保险标的作为危险单位。

(一)按风险的性质划分

纯粹风险(Purerisk)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

纯粹损失所致结果只有两种:

损失和无损失。

纯粹风险能够预测,为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

投机风险(Speculativerisk)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

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可能:

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如股市行情的变动、商品价格的涨落、赌博等。

二者的区别在于:

前者总是不幸的,事故发生则可能带来损失,故为人们所畏惧和厌恶;后者由于有可能获利,具有诱惑力,故有些人为了获利,甘愿冒这种风险。

(二)按产生风险的环境划分

静态风险(Staticrisk)是由于自然力变动或人的行为失常所引起的风险。

–前者如地震、海难、雹灾等;后者如人的死亡、残疾、盗窃、医疗事故、欺诈等,大多在社会经济结构未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发生,因此是静态风险。

动态风险(Dynamicrisk)是由于人类社会活动而产生的各种风险。

–如政府经济政策的改变、新技术的运用、产业结构的调整、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军事政变等所导致的风险,如战争、通货膨胀等,此类风险多与经济及社会变动密切相关。

(三)按影响的范围划分

基本风险(Fundamentalrisk)是风险的起源与影响都不与特定的人有关,是个人不能阻止的风险,即全社会普遍存在的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与社会、政治有关,如战争、罢工等;可能与自然灾害有关,如地震、洪水等。

特定风险(Particularrisk)是与某特定的人有因果关系的风险,由特定的个人所引起且损失仅涉及个人的风险。

如盗窃、火灾、爆炸导致财产损失的风险。

二者的界定不是绝对的,随着时代和观念的不同而不同。

如失业、车祸和职业灾害过去均认为是特定风险,现在视为基本风险。

(四)按风险损失的对象划分

财产风险(Propertyrisk)是可能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如厂房、机器设备等因风险事故的发生,直接导致厂房、机器设备的经济价值的减少,使企业带来利润损失。

人身风险是指人们因生、老、病、死、伤残等原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如因为疾病、伤残、死亡、失业等导致个人、家庭或企业经济收入减少。

责任风险(Liabilityrisk)是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Creditrisk)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使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五)按损失发生的原因划分

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现象或物理现象所导致的风险。

如洪水、火灾、泥石流所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

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行为的反常或不可预料的团体行为所致损失的风险。

如偷窃、抢劫、罢工、动乱等。

经济风险是指在产销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动或估计的错误,导致产量减少或价格涨跌所致损失的风险。

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市场预测错误,或者其他相关因素变化导致企业收入损失甚至破产的风险。

政治风险是由于种族宗教的冲突、叛乱、战争所引起的风险。

社会风险与政治风险很难严格区分,如一项社会问题本为社会风险,但很可能因累积过久而导致成为政治问题,从而引起政治风险。

(六)按风险能否处理划分

可管理风险(ManageableRisk)是可以预测及可以控制的风险。

不可管理风险(Non-manageableRisk)是不可以预测及不可以控制的风险。

能否管理则依搜集的客观资料和管理技术能力的程度而定。

(七)按风险是否可进行客观计算划分

主观风险(Subjectiverisk)是指当人们对于风险不能够在客观上进行较为准确的测算时,根据经验或想象对于风险因素作出的分析和判断。

客观风险(Objectiverisk)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际存在的风险。

如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

客观风险的概率可以通过大数法则的原理进行分析和测算,这种测算的方法就是通过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之间的变动区间和预期损失的比例发现客观风险发生的概率。

(八)按损失的程度大小划分

一级风险:

一般不妨碍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造成的损失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状况的风险。

二级风险:

发生后必须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来解决损失的风险。

三级风险:

能导致企业破产的巨额损失风险。

一级、二级风险一般可以内部解决,而三级风险则企业内部无法解决。

风险成本,指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必须支出的费用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是风险发生及预防风险所花费的代价。

包括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预防或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1.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由风险造成的直接损失成本和间接损失成本共同构成:

☐直接损失成本,指风险造成的财产及人体自己的实际损失成本,其损失成本的大小可采用不同方法进行评价;

☐间接损失成本,指某一风险损失的发生而导致的该财产本身以外的损失成本以及与之相关的他物损害和责任等的损失成本。

具体包括:

营运收入的损失、额外费用增加的成本和责任赔偿费用。

2.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

–指风险对社会经济福利、社会生产率、社会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再生产等诸方面的破坏后果:

风险损失造成社会经济福利减少;风险会阻碍生产率提高;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导致资源分配不当。

3.预防或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为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例如,购置用于预防和减震的设备以及其维护费、咨询费等。

具体包括资本支出和折旧费、安全人员费(含薪金、津贴、服装费等)、训练计划费用、施教费以及增加的机会成本。

第二节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与目标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是指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的目标:

–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

1.降低损失成本2.减轻和消除精神压力

–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1.维持企业的生存;2.生产能力的保持与利润计划的实现;3.保持企业的服务能力;4.履行社会责任,尽可能减轻企业受损对其他人和整个社会的不利影响。

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一)风险的识别

(二)风险的估测(三)风险的对策(四)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一)风险的识别

风险的识别(RiskIdentification)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所面临的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主要有:

现场调查法、风险列举法、生产流程图法、财务报表分析法

(二)风险的估测

风险的估测(RiskMeasurement,RiskEvaluation)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所收集的大量的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风险估测内容主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

(三)风险的对策

风险的对策是在识别分析和估测风险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风险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的过程

风险管理方法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控制法的目的是降低风险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财务法是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

风险管理方法

(四)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

由于风险性质的可变性,人们对风险认识的阶段性以及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因此,需要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及管理方法进行定期检查、修正,以保证风险管理方法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

三、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InsurableRisk)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

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形式。

可保风险的条件纯粹风险、偶然性、意外性、大量标的均有损失的可能性、损失必须是可以通过货币计量

四、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基础

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条件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保险的经济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第三节保险的定义与职能

一、保险的定义

保险一词的出现 Insurance或Assurance,14世纪意大利 “分担危险”,“少数人受损,多数人分担”,

 “OneforAll,AllforOne”“以一定的支出,保障不定损失的补偿” 日本人最早把Insurance翻译为保险

含义:

 一是风险的减少;二是风险的转移

保险的定义:

–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包括死亡、疾病、伤残、年老、失业等)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保险法的定义:

–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基本特点

Ø互助行为:

 参加保险的人通过保险基金,共同负担损失

Ø法律行为:

 签订保险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

Ø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经济补偿

保险的基本要素

Ø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

Norisk,noinsurance.注:

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参加保险

Ø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

 损失分摊机制,广泛分散风险

Ø费率的合理计算:

概率论,大数法则,成本+平均利润

Ø保险基金的建立

二、保险的学说

西方国家保险学说(三大流派)

Ø损失说:

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嫁说、人格保险说

Ø非损失说:

技术说、欲望满足说、共同财产准备说、相互金融说

Ø二元说(择一说):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分开定义

三、保险的特征

保险的基本特征:

经济性、互助性、契约性、科学性、保险的比较特征

保险与赌博

保险与赌博均是由偶然事件引起的经济行为,且在给付与反给付的总量都是相等的。

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目的不同。

保险的目的是互助共济、求得经济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是欺诈坑骗、图谋暴利。

手段不同。

保险的手段是利己利人,以分散风险为原则,以转移风险为动机,以大数法则为计算风险损失的科学依据;赌博是损人利己、冒险获利,完全以偶然性为前提。

结果不同。

保险的结果变偶然事件为必然事件,变风险为安全,是风险的转移或减少;赌博的结果变确定为偶然,变安全为风险,是风险的创造与增加。

对标的的要求不同。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赌博则不然。

风险性质不同。

保险的风险一般为纯粹风险;赌博的风险是投机风险。

保险与储蓄

1.经济范畴不同-储蓄:

自助行为保险:

联合互助

2.需求动机不同-储蓄:

主要基于未来确定事件保险:

主要基于未来不确定事件

3.权利主张不同-存款人对自己的存款有完全的随时主张权被保险人则不然

4.运行机制不同-储蓄无需特殊技术计算保险需特殊精算技术

保险与保证

保险与保证都是为对将来偶然事件所致损失的补偿。

但二者有下列区别:

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组织;保证仅为个人间法律关系的约束。

保险以其行为本身的预想为目的,并不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生效;保证则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发生效力。

因而,保险合同为独立合同,而保证合同为从属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必须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赔付保险金;保证合同成立后,在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时,就买卖保证而言,仅卖方负一定的义务,并无对价关系;就债务保证而言,仅保证人负责代偿债务的给付,债权人不作任何对等的给付。

保险基于合理的计算,有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保证并无任何精确的计算,仅出于当事人当时心理上或主观上的确信,或有特别的准备财产,但仅为当事人的个人行为。

保险与慈善

保险和慈善均为对经济生活不安定的一种补救行为。

其目标均为努力使社会生活正常和稳定。

二者的区别在于:

保险实行的是有偿的经济保障;慈善实行的是无偿的经济帮助。

前者有偿;后者无偿。

保险当事人地位的确定基于双方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慈善的授受双方无对等义务可言,并非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险机构是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慈善机构则完全是依靠社会资助的事业机构。

保险行为受保险合同的约束;慈善事业是根据社会救济政策履行职责。

保险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基于数学计算为基础;慈善则大都为无准备财产,即使有准备财产,也是出资人的自愿行为。

四、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保险的基本职能:

Ø经济补偿:

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

Ø保险金给付: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保险的派生职能

Ø融资

Ø防灾防损

保险的作用

Ø宏观作用:

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国际交往、社会稳定

Ø微观作用:

恢复生产和稳定收入、经济核算、企业风险管理、稳定人们生活、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

第四节保险的形态

1.按实施的方式不同: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2.按保险标的不同: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3.按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身保险

4.按经营目不同:

营利性保险和非营利性保险

5.按保险政策不同分为: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6.按业务承保方式形式不同:

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7.按所承保风险不同:

单一风险保险、综合风险保险

8.按保障主体不同:

团体保险、个人保险

1.按实施的方式不同

自愿保险:

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强制保险:

又称法定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强制保险的目的:

①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无辜受害人的利益,如雇主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②解决某些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所需资金,如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③解决某个领域特殊危险的保障基金的来源,如危险产品的生产,核电站的建设和使用。

2.按保险标的不同

财产保险: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分为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如厂房、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产成品为有形财产;预期利益、权益、责任、信用为无形财产。

前者属于物质财产,后者属于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

–狭义的财产保险仅指物质财产。

人身保险:

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区别:

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保险期限、适用对象。

3.按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

财产损失保险:

以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是一种狭义的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以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信用保险(CreditInsurance)是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

保证保险(GuaranteeInsurance)是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

人身保险

4.按经营目的不同

营利性保险(ProprietaryInsurance)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保险,为商业保险。

非营利性保险(Non-ProprietaryInsurance)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保险。

可分为:

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相互保险、合作保险

5.按保险政策不同

6.按业务承保方式的形式不同

7.按所承保的风险不同分为

8.按保障主体不同分为

二、保险的法定分类中国: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第五节保险发展史

一、古代保险思想

(一)外国保险思想

古埃及的互助基金组织

–公元前4500年在从事金字塔修建的古埃及石匠中曾建立一种互助基金组织,用参加者平时缴付的互助会费支付会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

古罗马丧葬互助会

–古罗马时代的士兵中曾出现丧葬互助会。

该组织用收取的会费作为士兵战死后付给其家属的抚恤费用,在士兵调职或退役时则发给旅费。

古巴比伦《汉漠拉比法典》中类似运输保险和火灾保险

(二)我国古代保险思想和救济后备制度

最古老的社会保险思想:

约2500年前,我国古代的大思想家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在《札记·礼运》中有这样一段话: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该记载足以证明我国古代早有谋求经济生活之安定的强烈愿望,为最古老的社会保险思想。

我国古代的救济后备一般采取实物的形式,即后备仓储制度。

周朝的“后备仓储”的制度

根据《周礼·大司徒》记载,从公元前11世纪的周朝开始,就已建有后备仓储的制度,书中所称“…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即指集粮储谷,以备荒年救灾之用。

西汉宣帝时创建的“常平仓”

隋文帝所推行的“义仓”

宋朝和明朝还出现了民间的“社仓”制度

宋朝专门赡养老幼贫病不能自我生存的“广惠仓”

二、外国保险史

(一)商业保险史1.原保险史

(1)海上保险

(2)火灾保险(3)人身保险(4)信用保证保险(5)责任保险

2.再保险史

(二)社会保险史

1949年以前的中国保险业1.外商保险公司垄断时期:

1805年英国商人在我国广州开设第一家外商保险公司——谏当保安行(CantonInsuranceSciety),译为广州保险公司。

2.民族保险业的产生与发展:

上海华商义和保险公司、仁济和保险公司1905年黎元洪等官僚资本自办的“华安合群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1日前,中国保险业的基本特征是保险市场基本被外国保险公司垄断,保险业起伏较大,未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和保险监管体系。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保险业:

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保险公司逐步多元化2.保险收入快速增长,且潜力巨大3.保险商品多样化、商品结构趋于合理4.保险展业方式多样化5.保险市场开放程度提高6.保险法律与监管制度趋于完善

四、世界保险业的现状与趋势

一、世界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1.保费收入

2.保险深度

–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计算公式: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3.保险密度

–保险密度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反映一国国民受到保险保障的平均程度。

–计算公式:

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

二、当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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