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不安全行为人员帮教培训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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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不安全行为人员帮教培训教案
不安全行为人员帮教培训教案
授课人:
单位: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三、培训课时:
6课时
四、授课人:
培训内容:
1.不安全行为管理手册--------------------------------------2课时
2.本岗位应知应会与职责-----------------------------------2课时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课时
不安全行为管理手册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从业人员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第四条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类。
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特别严重的不安全行为;
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情节或后果仅次于A类的不安全行为;
C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较轻的不安全行为。
第五条对于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第六条对于B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
(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给予红牌警告,罚款300-1000元,12各月内再次出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对于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根据后果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罚):
(一)造成他人死亡、他人或自己重伤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没有产生人员伤亡后果的,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罚款50-300元;12个月内第二次出现红牌警告,罚款1000元;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A、B、C、类不安全行为人员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不安全行为罚款列入处罚单位(部门)的安全奖励基金。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详细记录违章情况,分类(在册人员、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统计不安全行为人数。
第十一条对于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处罚程序按集团公司有关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每月将A类不安全行为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落实。
第十二条本规则附件中未列入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产生和可能产生危害后果的程度比照本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有下列行为的属于A类不安全行为
1、掘进迎头未使用临时支护的;
2、井下放明炮、糊炮的;
3、瓦斯超限或停风时,未及时将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的;
4、放炮时未设置警戒或为执行自联自放的的;
5、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的;
6、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仍继续从事钻眼爆破的;
7、工作面拒爆、残爆未处理完毕而从事钻眼、爆破等作业的;
8、擅自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的;
9、采用镐刨、硬拉、压风吹炮眼等方法处理拒爆、残爆的;
10、掘进工作面无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就擅自开工的;
11、掘进机、连采机截割头附近(警戒标杆以内)有人作业时,启动切割电机割煤的。
二、有下列行为的属于B类不安全行为
1、放炮距离不符合规定放炮的;
2、装药前或放炮前,未全面检查工作地点安全状况,进行爆破、装药的;
3、放炮前、后未加固或加强支护,进行放炮或其他作业的;
4、炮眼封堵不严、不实或封泥长度不够,或封堵材料不合格进行爆破的;
5、使用失爆的发爆器爆破的;
6、爆破工未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或将钥匙转交他人的;
7、爆破通电后拒爆时,未按规定时间等候,提前进入爆破地点的;
8、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处理拒爆、残爆的;
9、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打眼、装药、爆破方式进行打眼、装药、爆破的;
10、掘进工作面打眼与装药工序平行作业的;
11、警戒人员脱岗或责任不到位的;
12、站在掘进机或耙斗机运行范围内的;
13、在检修的掘进机截割臂或转载桥下方停留、作业的;
14、放炮后未及时采取支护措施的;
15、在空顶下作业的;
16、进入工作面未进行敲帮问顶或未检查支护质量就进行作业的;
17、井下爆破材料乱扔、乱放或私自存放的;
18、巷道开口或贯通时,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设定警戒或加强支护的;
19、斜巷掘进运输时,不使用一坡四档装置的;
20、电雷管与炸药混装混运的;
21、作业人员无爆破证爆破的;
22、使用未作通电试验或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进行爆破作业的;
23、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等当做回路进行爆破作业的。
三、有下列行为的属于C类不安全行为
1、炮眼质量(角度、深度)不符合或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瓦斯、水、温度、透孔等情况)时进行装药的;
2、装药后未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的;
3、放炮母线的材质、悬挂、扭结不符合规定作业的;
4、放炮警戒绳、哨、牌不全仍然放炮的;
5、戴手套打眼的;
6、移动打眼机具时,用电缆拖、拉打眼机具的;
7、检修打眼机具时,未切断电源而进行检修的;
8、操作司机离开掘进机或耙斗机时,未及时切断电源的;
9、掘进机停止作业时,切割头未及时落地放置的;
10、作业规程中规定的临时支护、永久支护不可靠的;
11、永久支护、临时支护使用不规范、不可靠的;
12、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未穿抗静电衣服的;
13、无爆破工资格证,运送电雷管的;
14、井下未用专用箱存放、或使用专用箱存放爆炸材料,未上锁的;
15、井下存放炸药、电雷管专用箱的间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16、在机械、电器设备附近或支护不完好、有淋水或放警戒距离内存放爆炸材料的;
17、在机械、电气设备附近或支护不完好、有淋水地点,未在爆破地点附近制作引药的;
18、未从成束的电雷管中逐个抽取单个电雷管或用手拉电雷管脚线硬拽管体或硬拽脚线,取出电雷管后不及时脚线扭结成短路的;
19、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在药卷上扎眼,或将电雷管斜插、捆在药卷上的;
20、打眼前后及打眼过程中,未检查作业地点安全状况的;
21、巷道开口处支护不规范、不可靠的;
22、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接(背)顶、帮不实的;
23、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打设支架迎山角、掏挖柱窝的;
24、锚杆、铺网不紧贴岩面,或连接不紧密的;
25、掘进岩石巷道采用干打眼的;
26、掘进工作面顶、帮锚杆、锚索滞后作业规程规定的;
27、掘进机掘进过程中两侧不悬挂警戒牌、警示牌的;
28、掘进工作面不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锚杆拉力试验、锚索涨紧记录的;
29、掘进工作面不按照规定进行顶板监测并不认真填写牌板的;
30、掘进机停机后切割头不落地、保护不闭锁的;
31、掘进机运行时照明灯不亮的;
本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1、发生火灾的救援程序是什么?
答:
救援程序为:
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召集矿山救护大队→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救护。
2、安全生产事故级别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
3、井下一般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有哪些?
答:
采用湿式打眼、通风排尘与净化风流、放炮喷雾、装煤、岩时洒水与冲洗井壁巷帮和定期清扫积尘、煤层注水、采用水封爆破和水炮泥、个体防护。
4、掘进巷道贯通前综掘巷道在相距(50米)、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5、监测传感器应悬挂在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的顶板支护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6、瓦斯的危害有哪些?
答:
窒息、爆炸、燃烧、煤与瓦斯突出。
7、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答:
⑴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⑵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⑶没有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4)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8、“三专两闭锁”指的是?
答:
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9、瓦斯事故的重点防范部位为采、掘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瓦斯排放巷,石门揭煤掘进面等地点。
10、掘进工作面如何进行敲帮问顶?
答;掘进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时,要本着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的原则进行。
处理时要安排专人为其进行观察,处理和观察工作应安排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处理操作时,要使用长柄工具,操作时动作不能太大,以免伤及自己及他人,处理顶板时,操作人员必须预先留设后撤通路,以防顶板垮落伤人。
11、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如何正确进行避灾?
答:
正确避灾,可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12、本质安全管理具体体现在人员的本质安全、设备的本质安全、环境的本质安全、管理的本质安全四个方面。
13、“四人联岗”制的“四人”是指:
(采掘队当班跟班队干)、(工长)、(安检员)、(瓦检员)。
14、“三不生产”是指:
(A、B、C)
A、不安全不生产;B、不标准不生产;C不文明不生产;
15、神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专业共分为(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七个专业。
16、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内容包括:
人的不安全因素、机(物)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环境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管理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17、风险等级分为:
低风险、一般风险、中等风险、重大风险和特别重大风险。
18、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19、.风险预控:
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结果,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控制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危险源,预防风险的出现的过程。
20、本质安全的目标是什么?
员工无违章,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隐患,系统无阻滞,质量零缺陷,安全零事故。
21、工作面透水有那些预兆?
答:
挂红、挂汉、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顶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打眼工)
1、打眼前的准备
①采用凿岩机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风、水管是否完好、畅通,其连接头是否牢固,凿岩机零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并注油进行试运转。
如上述情况达不到完好要求,要进行处理;
②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煤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运转,听其声音是否正常。
如上述检查项目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打眼;
③检查钎子是否有弯曲现象,凿岩机钎子中通孔有无堵塞。
如钎子弯曲不直或中通孔堵塞不透气,应进行更换;
④检查钎头刃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钎头水孔有无堵塞,不合格的钻头、钎头应进行更换;
⑤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
如打眼工作面的顶、帮有活动岩石,要进行清除。
支架歪扭要重新整理加固,并背好帮、顶。
迎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要进行补架棚。
打眼工作必须在前探支架下进行。
2、打眼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打眼。
①迎头局扇停止运转;
②采用煤电钻打眼,工作面20米范围内空气中沼气含量达1%时,或掘进工作面内,局部积聚沼气浓度达到2%时;
③无水防尘;
④工作面瞎炮未处理完毕;
⑤工作面安全存有隐患。
3、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按作业规程中的爆破图表所规定的眼位、方向、深度进行打眼。
4、开眼时,应把凿岩机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mm~30mm后,再把操
纵手把板到中运转位置钻进。
当钻进约50mm,且钻头不至于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5、在煤电钻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来回窜动钎子进行排粉。
特别是在松软岩层中打眼,更应增加排粉次数,防止发生卡钎事故。
6、用凿岩机打眼时,应先开水后开风。
打完眼后,应先关风后关水(风水联动的凿岩机除外)。
打眼过程中给水要均匀适当,防止水量过大或过小。
多台凿岩机打中上眼时,禁止在凿岩机前及钎子下面站人。
7、用凿岩机打眼时,在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风、水管的联接头是否牢固,有无脱扣现象。
如接头不牢,应停钻处理好后再开钻。
8、打眼时,凿岩机、钎子与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
推动要均匀适当,不要过大,以防断钎、夹钎。
9、禁止将钎子当其它工具用。
若发现钎子变形弯曲,必须进行更换,否则不准使用。
10、钎头与钎子的连接要牢固。
在打眼过程中,若发现钎头合金片脱落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得继续打眼。
11、打眼中,掌钎人不准带手套,袖口必须扎紧,脖子上的毛巾头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里面并扣好,防止钎子转动而扭卷伤人。
12、打眼扶钻的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
禁止踩空或骑在支架上打眼,防止断钎时扑倒伤人。
13、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不准蹬在支架上打眼。
14、在上山迎头打眼,人不要对准眼口,以免钎子折断滑下伤人。
15、在倾角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迎头打眼,其后方要设档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16、在下山或立井迎头打眼,应将底部浮煤、浮矸清理到实底。
如有积水应排净,禁止在水中打眼,以防打在残眼上。
17、在倾角较大的下山或立井迎头打眼,每打一个眼,钎子拔出后,应及时插上木塞,以防岩粉将眼堵住。
18、在打眼过程中,如突然停风停电,不能打眼,应将凿岩机取下,钎子拔出,防止凿岩机将钎子坠弯。
19、在打眼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要停止打眼工作,并汇报矿调度室。
20、迎头装药时不得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作业。
21、处理瞎炮的炮眼,必须在与原炮眼相距不小于300mm的距离,并平行原炮眼方向,严禁与原炮眼斜交。
22、打完眼后,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迎头,存放在安全地点。
将电缆、风管、水管盘放整齐,并停电、停水,关上压风。
23、打眼时要采取防尘措施。
凿岩机打眼一定要湿式打眼,凿岩机打眼要采取中心供水或侧式供水防尘,严禁打干眼。
井下电缆悬挂标准
一、井下敷设电缆、选用电缆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二、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三、电缆必须悬挂:
1.电缆采用反光塑料成品吊钩悬挂,吊钩直径要大于电缆外径,吊钩间距800±10mm;
2.吊钩同钢绞线之间采用14#铅丝双股捆扎,铅丝要向吊钩两侧分别捆扎5-8圈,圈与圈之间紧密排列,铅丝头不得突出;
3.钢绞线规格为1×19-Φ9,钢绞线必须拉紧绷直,两端头穿过锚桩(孔)后折回并捆,使用Φ10钢丝绳夹夹紧,夹持点距离锚桩100±10mm,两端头折回长度为300±10mm,剩余段(200mm)采用14#铅丝分两段捆扎,每段捆扎长度30±5mm,钢绞线端头10mm处要进行捆扎;
4.锚桩间距(5-8)m±100mm,锚喷巷道内锚桩可采用Φ20*700mm螺纹钢锚杆,锚杆头上拖板螺栓齐全,拖板挤紧钢绞线,锚桩也可采用Φ30*400mm圆钢加工,圆钢头部拍扁打双孔(拍扁长度60±3mm,孔径Φ12mm,孔间距21mm,双孔中线与圆钢轴线重合),锚桩埋入呈水平状,不允许低头或仰头,锚桩埋入后外露长度90±10mm,直巷内钢绞线敷设要呈直线,巷道拐弯点要设锚桩,锚桩埋设高度距腰线0.8-1.4米。
5.电缆悬挂不得出现互相交叉的现象。
四、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五、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100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及维护单位的标志牌。
标志牌统一规格(150×80mm,厚1mm,材料为白铁皮,正面喷涂黄色反光底漆,喷涂箭头状黑色线条框,沿长方向两边各有两孔),采用塑料扎带与电缆捆扎,捆扎后箭头方向指向电源方向,并且字体要正。
六、电缆的连接应符合:
1.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电缆连接装置的容量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电压等级满足供电线路电压等级。
2.在地面修补橡套电缆(包括同型橡套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热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井下使用中的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不得带电进行修补电缆。
井下修补橡套电缆时必须使用合格的模具,修补后的电缆,修补段要粘合牢固,表面平直光滑、粗细同电缆外径一致,无气泡和气孔,否则按失爆对待,冷补固化需要24小时之后才可去掉模具。
4.电压等级660v以上的电缆在井下绝缘损坏时,必须截断后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或者更换掉此电缆。
七、通讯线、监测线、信号线用塑料扎带每间隔500mm捆绑一次。
八、综采工作面的电缆应放入电缆槽或夹板内;工作面出口电缆应用吊梁悬挂或绑扎吊挂,不得与液管、风管、水管混吊。
九、电缆过钻场、躲避硐、开口点、车场时都要沿拱顶轮廓平滑过渡敷设,电缆过渡自然,不打死弯,不背劲。
十、电缆跨越巷道时,应按照巷道拱顶形状敷设,不得影响运输机过煤、行人、行车。
十一、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注:
制作电缆标准牌板要求:
尺寸890×630mm,二号字。
)
敲帮问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1、工(班)长必须使用2.0m的长把专用工具进行敲帮问顶或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
2、执行敲帮问顶工作时,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好的地方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进行,坚决不允许出现伞檐,在未将迎头及顶帮松动的浮石及伞檐撬掉前,严禁任何人员进入迎头作业。
3、在执行敲帮问顶工作时,只允许一人在迎头操作,严禁两人同时执行本工作。
敲帮问顶工作必须由班长负责撬顶,并由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配合观察顶板及周围的情况,观察顶板的人要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3m处,并确保后退路线畅通。
4、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临时支护前、挂网前、打锚杆前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且必须仔细认真,敲帮问顶工作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5、只有在将迎头“敲帮问顶”工作做彻底后,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迎头进行其它作业。
打眼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队打眼前画轮廓线时,必须经四位一体检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打眼。
2、打眼前,跟班工长、班长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或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查清迎头及顶帮的安全情况,并及时用2.0m的长把专用工具撬掉已松动的脱层及伞檐,并看好巷道中、腰线,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打眼工作。
3、打眼前必须先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必须确认工作面的临时支护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方可正常进行打眼工作。
4、打眼工必须穿戴整齐,并做到“三紧”(袖口、领口、衣角口),禁止戴手套打眼,袖口必须扎紧,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里面并扣好领扣,以防止钻杆扭缠伤人。
5、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严禁在残眼内加深打眼。
6、打眼过程中,打眼工要经常检查风钻的各连接部分,发现有脱扣现象要立刻停钻并拧紧固,如眼口有浮渣暗眼时要先撬掉,打眼时打眼人员要站在钻架边,一手握钻把,一手准备随时调节各阀门,不得骑在钻架上打眼。
7、打眼前,必须将风钻与风水管接口用双股8#铅丝扭结牢靠,在风水管路接口下方300mm,也必须设双股8#铅丝与风钻接头连接紧密,起到双层保险作用,以防管路接口松动打伤人员。
8、多台风钻打锚杆眼时必须待第一台钻机打进500mm后再启动第二台钻机,以此类推,打完一个锚杆眼后必须安装一个,严禁将锚杆眼全部打完后再安装锚杆。
打锚杆时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
9、打眼工应按照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中的炮眼参数进行打眼,以减少巷道的超挖或欠挖现象,做到一次成巷。
10、眼打完后要用吹眼器吹扫炮眼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和积水,吹扫炮眼时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避开眼口。
锚杆钻机使用安全措施
1、钻锚杆孔作业:
①开眼位时,钻杆转速不可过快,气腿推力要调小一些,当钻进孔眼30毫米左右时,方可逐步加快转速,加大推力,进入正常钻孔作业。
②钻孔到位后,关闭气腿进气,调小出水量,减慢钻杆转速,使机子靠重力平稳地带着钻杆回落。
③套杆钻孔时,长钻杆的钻头直径宜稍小于短钻杆所用的钻头直径。
2、搅拌和安装锚杆作业:
①不允许使用弯曲不直的锚杆,即单独将锚杆插入锚杆孔应能转动自如,无卡紧状况。
②当人工用锚杆将药卷向锚杆孔内推入,并顶到位,装上搅拌套筒,开始用锚杆机搅拌和安装锚杆时,机子的转速,先以中速为宜。
气腿推进时间应与锚固工艺规定的搅拌时间基本符合,保证锚固剂在孔壁与锚杆之间锚固效果好。
③搅拌时,要注意,切勿将气腿一下子顶到位,然后开足马达,旋转搅拌。
④配置了凸轮离合器的机子,在初装锚杆螺母后,保证靠人力扳摇把,扳紧锚杆螺母。
3、钻眼结束后工作:
①先关水,并用水冲洗机子外表,然后空车运转一下,达到去水防锈的目的。
②检查机子有否损伤,螺栓有否松动,并及时处理好。
③将机子竖直方式置于安全场所免受炮崩等意外损伤。
4、安全注意事项:
①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巷帮的稳定,进行安全作业。
②禁止将机子平置于地面。
以免通气并误操作,造成气腿突然伸出,会造成伤害事项。
③钻孔时,不准用带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杆。
④钻孔时,不要一直加大气腿推力,以免降低钻孔速度,造成卡钻、断杆、崩裂刀刃等事故。
⑤机子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气腿上,以防伤手。
⑥机子加载和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
但均可把摇臂,取得平衡。
特别是突然加载和卸载时,操作者更应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摇臂。
5、锚杆钻机使用的安全措施:
(1)支护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熟练使用锚杆钻机打眼,懂得锚杆钻机操作要求。
(2)打眼前,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布置要求确定眼位,并用红漆做好标志。
(3)严禁空顶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在前探梁掩护下打眼,打眼顺序应由外向里进行。
(4)锚杆安装前,应先检查锚杆孔布置孔距、孔深、角度以及锚杆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符合的必须进行处理或更换。
(5)锚杆安装后要确保托板紧贴壁面,螺母拧紧上牢。
(6)具体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①操作前,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锚杆钻机说明书,掌握钻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钻机开动前,应先检查钻机各部件是否齐全紧固是否松动,各种操作机构是否灵活,检查油雾器内油量是否充足,操作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
②正式打眼前,操作人员对钻机做空载试验,保证各种操作机构灵活,支腿伸缩正常,马达正常,风水畅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打眼,否则必须进行维护处理。
③打眼前,先装好六方钻杆,并按照眼位,眼角度放置钻机。
将马达控制开关旋转一小角度,让钻头和顶板逐渐接触,打开控制水开关,钻眼100mm后,将马达控制开关全部打开,全速钻进。
④钻完一个眼后,先关闭支腿风源和水源,控制钻机减速,并靠自重下降,然后关闭马达。
⑤钻机钻眼过程中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钻杆,不得将手扶在气腿上,以防气腿伸缩时挤伤人。
同时,操作者应站在相对钻机远的一边,不得在钻机正下方,以防断钎伤人。
⑥钻眼时,推进速度要适当,防止断钻杆、钻头。
钻眼时钻杆与钻机应成一条线,不得相对倾斜。
⑦钻机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