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新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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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新修改

内蒙古新达科技股份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零一八年一月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

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由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必须深入各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由企业安全检查小组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施、运输车辆、作业现场、库房等,分别进行检查。

班组、车间安全生产自查每日一次,企业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

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

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负责人及各级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持证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者,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安全防火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做好培训记录备案。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并确保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证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需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年由发证单位复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并详细做好检修报告;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八、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年终结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九、“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

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十、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安全防火责任状。

4、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

5、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6、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7、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一、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

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企业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4、对于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其责任,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及本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要对全体职工和义务消防队进行多次灭火演练,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掌握灭火知识,有扑救一般火灾的能力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工种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六、公司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十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

公司安全部门及安全检查组每周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隐患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十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十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行政办公室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给予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每日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及时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直至隐患排除。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十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专业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十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一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

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二十一、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二十二、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设备。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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