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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docx

田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2)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9)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表11)

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表12)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级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县级管理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履行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

(5)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6)协调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行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审核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协助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2)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15)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正科级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

即办公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和职业健康监管股。

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田林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名,行政工勤编1名,参公编制5名。

设领导职数4名,其中:

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年未实有人数17人(行政9人,工勤1人,参公5人),编外聘请人员2名,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职能,综合监管全县的生产生产工作。

第二部分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2)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3)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9)

10、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表10)

11、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表11)

1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田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支总预算215.12万元,同比减少69.81万元,同比下降24.50%。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15.12万元,同比减少69.81万元,同比下降24.50%。

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5.1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69.81万元,同比下降24.50%。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有2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评奖励支出、住房公积金等预算相应减少;二是本年度财政预算没有安排专项项目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15.1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15.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69.81万元,下降24.50%;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10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8%,同比减少64.01万元,下降27.1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2%,同比减少2.94万元,下降13.55%。

3.卫生健康支出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0%,同比减少0.27万元,下降3.28%。

4.住房保障支出16.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0%,同比减少2.57万元,下降13.43%。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15.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69.81万元,下降24.5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30%,同比减少33.79万元,下降15.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0%,同比减少1.02万元,下降3.6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10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下降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1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下降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12万元。

收入全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5.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5.12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71.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安监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6.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编外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6.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81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7.31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78万元(全口径),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6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78万元,与2018年预算5.78万元持平。

其中:

1.2019年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安排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1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部门有关领导来我县开展生产安全督查检查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5.6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县内执行公务、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行政运行预算215.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减少69.81万元,下降24.5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87.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1万元。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经费减少原因:

一是参公事业单位和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将原在“事业运行”功能分类科目反映的基本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功能分类科目反映;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提标及新增人员工资;三是增加行政、参公单位在职人员预发绩效奖励。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实有在编车辆2辆,全部为局本级所有,全部为执法公车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事业单位运行经费:

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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