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大岛山路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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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大岛山路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模板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大岛山路工程二标段施工

招标文件

编号:

********-BD-002

 

招标人: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一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通知书

一、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格式

四、投标文件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

八、授予合同

九、特别提醒

十、相关现行主要文件摘要

 

投标通知书

一、受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公司对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大岛山路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满足本次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并具备施工能力的单位均可参与投标。

二、请贵单位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三、本通知所附电话和传真供招标过程中答疑和联系用。

四、招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其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连云港市**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F

邮政编码:

********

电话:

********

E-mail:

********@

联系人:

孙翠芳

联系电话:

********

2017年1月22日

一、投标人须知

1.1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大岛山路工程二标段施工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高新区、开发区(S242东西两侧)

结构类型及层次

建筑面积(规模):

城市次干道,二标段范围为西起S242省道东侧(一标段终点,约K1+520处),东至闽江路(桩号2+259.153)

道路在桩号K1+906.5-K1+956.5处横跨规划大蒋北河,河口宽50m,设计板梁桥一座。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

道路、大型土石方、交通设施、桥梁、雨污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

详见后文1.3.1

3

现场踏勘时间及组织方式

招标人不单独组织踏勘现场;由于工程所在地施工条件及周边社会环境等情况复杂,建议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充分了解施工环境。

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补充澄清及答疑截止时间及发布方式

招标控制价发布截止时间及发布方式(可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本次招标的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

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请投标单位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7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采用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户中提交

投标保证金数额:

捌拾万元人民币

到帐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及办理手续时间,为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审核,便于办理保证金缴纳证明,建议到账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16:

00)

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4.5

8

投标文件要求:

1、本次招标除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并行,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书面纸质投标文件,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一正五副共六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

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

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

********或 ***.33.52/G2/anonymous-index-file!

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

********  刘书丹:

********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

********或http:

//***.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XX公司

  黄工:

********     朱工:

********   李工:

********

提醒:

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投标过程中有系统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陈超:

********(投标工具)李仕龙:

********(投标工具)

黄桂松:

********(造价软件)朱家旺:

********(投标工具)

提醒:

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3日15时00分

地点: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10

开标时间:

2017年2月13日15时00分

地点: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11

评审办法:

合理低价法

12

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为:

4090.********万元(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月22日0时0分至2017年1月26日24时00分

16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否则中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和有效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17

其他须知:

招标文件中未注明采用何种币种和语言,均以人民币和中文为准。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诚信库资料实时更新,若投标人诚信库资料未及时更新或不齐全以及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是企业法人参加开标会则无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

标网上公告1个月。

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4.本工程的开评标场所服务费(按连价服(2006)36号文规定*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投标人应将该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

1总则

1.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工程位于连云港市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区内,城市次干道,二标段范围为西起S242省道东侧(一标段终点,约K1+520处),东至闽江路(桩号2+259.153);

道路在桩号K1+906.5-K1+956.5处横跨规划大蒋北河,河口宽50m,设计板梁桥一座。

工程内容:

道路、大型土石方、交通设施、桥梁、雨污水等。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详见前附表。

1.1.2标书编号:

********-BD-002

1.1.3工程名称: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大岛山路工程二标段施工

1.1.4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高新区、开发区(S242东西两侧)

1.1.5建设单位: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管理委员会

1.1.6设计单位:

XX公司

1.1.7工程规模:

见前附表

1.1.8招标范围:

见前附表

1.1.9工程内容:

根据合同条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

1.1.10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2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1.1.12质量标准:

合格

1.1.1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1.3对投标人的要求

1.3.1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1.3.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3.2.1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企业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在建工程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苏政办发[2013]101号文。

投标人对企业自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项目负责人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

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

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

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

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

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其投标;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4应提供的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做在投标文件中上传:

1.4.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上传);

1.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扫描件上传);

1.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上传);

1.4.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

1.4.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扫描件上传);

1.4.6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在投标人缴纳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上传);

1.4.7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含企业自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扫描件上传);

1.4.8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则不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

注: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及变更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

(注:

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含企业自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开标时提供原件且原件扫描件如“资格审查模块中”上传不了的,须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需提交以下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符合上述1.3及1.4条条件及内容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1.5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不含光盘,其中商务标光盘/张,技术标光盘/张,),图纸押金/元,退还时间及方式/;

如有缺损/;

1.6.3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有关补偿费用;

1.6.4(其他):

/;

1.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7.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未知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他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受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8技术要求

1.8.1图纸:

随招标文件发放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说明供本次投标编制报价、材料采购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使用;

1.8.2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根据随招标文件一齐发放的设计图纸和说明、技术资料、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合同主要条款及国家的有关其它规定等,在充分研究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特点的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4)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及技术规范

(5)设计图纸和说明

(6)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工程量清单

(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答复资料的补充通知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

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招标人原则上只在5.0电子招标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2.4.1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在5.0电子招标系统里(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及时回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标系统里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以以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方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逾期的疑问将有可能被拒绝解答,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负。

2.4.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在电子招标系统里发放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如超过时间没有通知招标人,视同已收到。

2.5.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的内容均以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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