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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工作制度汇编

村两委工作制度汇编

 

 

二00七年三月

 

一、职责规范

1、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2、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议事规范

1、议事原则

2、议事内容

3、议事程序

4、议事要求

5、决议执行

三、管理规范

1、学习制度

2、“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3、工作报告制度

4、联合办公日制度

5、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6、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四、监督规范

1、村务公开制度

2、村主要干部考核制度

职责规范

一、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个私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9、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议事规范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

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

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

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4、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5、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6、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7、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10、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11、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12、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

村“两委”联席议事。

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

党员议事。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

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

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3、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4、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5、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

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管理规范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各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每月初。

(二)学习人员:

村支部、村委会的全体干部,村级各组织的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三)学习内容:

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法律、法规,上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部署。

(四)电化教育。

每个行政村(居)有固定的党员电教工作播放点,做到有设备配套、制度完善、活动经费、“三簿一册”健全,有专业人员播放,坚持与学习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播放党员专题片。

(五)坚持点到制度。

把学习与考勤考核挂钩,有事必须事前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对请假、迟到、早退者作好实事求是的登记,与年终考核以及民主评议相挂钩。

二、“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三会一课一日”是指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党课、党员活动日。

1、支部委员会会议

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月底召开。

对象:

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党小组长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

主要研究支部工作,及对本支部党日活动的内容进行安排。

2、支部党员大会

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在每月初进行。

对象:

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

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补选支委和检查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及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问题。

3、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时间:

每年7月和12月各召开一次,下半年可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

对象:

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

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党员内部矛盾,激发党员上进心和进取精神。

4、党课

时间:

每季度召开一次。

对象:

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内容: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现代化知识。

5、党员活动日

时间:

每年元月1日、7月1日、10月1日为统一的党员活动日,其他可依据情况安排。

对象:

一般由全体党员参加,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内容: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如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科学文化和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等有益活动,以及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办实事等志愿活动。

以上“三会一课一日”必须有应到会党员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涉及选举事宜的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应占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载,必要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

三、工作报告制度

(一)村干部重大事项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

①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可能引起干部、群众误解和个人家庭遇到的某些问题时,需要上级党委政府给予理解、支持和帮助的有关情况;②建房(含拆、翻建)、房屋买卖、宅基地转让和住房变迁等情况;③村干部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④本人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事项。

2、报告形式: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其他成员向村党支部报告。

(二)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

①贯彻执行一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情况;②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③发展村级经济的规划措施,村重大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及本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计划;④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⑤需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⑥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⑦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报告形式:

定期或不定期两种。

村委会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两次,碰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有关人员及时研究,并教育引导党员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带头作用。

(三)村党支部向党员报告

村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及时通报本村、本支部重大事项,主动征求意见,通报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四、集中办公日制度

(一)有关事项

1、集中办公参加对象:

包村干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2、集中办公时间:

全镇统一为每周星期三。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的,要报镇党政办备查。

3、集中办公地点:

本村村活动室。

4、集中办公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事政治;

(2)传达镇党委、政府重大工作的部署精神;

(3)研究讨论本村近阶段重点工作和主要村务,并根据分工负责制把应办理的村务分解到人,限期抓好落实;

(4)审理财务及村务公开内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联章联签;

(5)接待、受理村民情况反映和要求办理的事项;

(6)对重大或疑难问题进行实地调查,集体现场办公;

(7)接受群众委托,代理报批有关手续,帮助联系办理事项,并在承诺期内送达委托人。

5、集中办公程序:

集中办公一般包括“白天门诊”、“晚上会诊”、“第二天出诊”、“月度复诊”。

(1)“白天门诊”指集中办公日白天村两委成员到村活动室进行集中办公,接待村民的申诉来访、咨询服务。

(2)“晚上会诊”指晚上村两委对白天门诊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集体研究,落实解决的办法和具体责任人。

(3)“第二天出诊”指第二天村两委成员根据头一天村民反映的情况分头到村民家里调查了解,及时加以解决,同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座谈了解村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倾听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

(4)“月度复诊”指每月月底,村两委、包村干部对本月处理落实的事项进行巡查了解,对群众普遍反映不满意或有异议的进行复检审查。

(二)具体要求

镇村干部联合办公日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可委托村委会主任或副书记主持,联合办公要实行签到制,办公内容和参加人员由村文书详细记录。

包村干部应自始至终参加所驻村的联合办公日活动,并给予指导。

五、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一)“联章联签”是指凡村级重大事项均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合盖章或联合签批。

(二)“联章联签”的范围主要有:

1、各村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一定限额内财务开支由村委会审批);2、村级土地的征用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3、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4、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款的发放;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变动;6、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承包;7、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及预决算情况;8、村级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确定;9、其它需要联章联签的事项。

(三)联章联签程序:

一般先由村委会商议、确定初步意见,再提交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

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村两委研究的初步意见,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

六、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1、对届期内村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的,由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补选;2、如果缺额是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由镇党委直接任命;3、对不称职或缺职的村委会成员,由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集村民会议进行罢免或补选;4、对村级民兵、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的任免,由村党支部提出意见并报镇人武部、团委、妇联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选举、调整;5、对村计生主任、文书的任免,经“两委”集体确定后,报镇党委政府同意;6、对村后备干部队伍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村党支部应做到有培养目标、有培养计划、有培养措施,结合党员发展工作,每村应动态建立不少于3人的后备干部和5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及时做好推荐和使用工作。

 

监督规范

一、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

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村民监督。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其各项收入和支出。

  

3、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各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

  

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

 

6、救灾救济、移民安置款物的发放情况。

  

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9、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

  

(三)村务公开的程序: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3、报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4、批复后村民委员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村务公开栏内张榜等形式及时公布。

5、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6、建立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1、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5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2、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接受上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4、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村主要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上述对象任职时间不到半年的不参加当年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1、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考核办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抽查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党员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包村干部评价与村干部评价相结合的“四结合”方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村主要干部实行奖惩、调整的主要依据。

1、考核结果与村主要干部年度奖金挂钩。

2、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镇党委、政府采取适当办法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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