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医疗制度全.docx
《ICU医疗制度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ICU医疗制度全.docx(5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ICU医疗制度全
ICU工作流程
我院ICU主要负责全院各科危重病人的监护、治疗,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一、医疗管理
1、ICU是医院一独立科室,有专职医生和护士对病人进行每天24小时的监护和治疗。
2、ICU医疗上采取全封闭式管理模式。
1)、由ICU医生负责对病人的每日查房和开医嘱等医疗工作。
2)、原病房主管医生及上级医生原则上每日巡视病人至少一次,根据病情需要随时到ICU与有关医生商讨诊疗问题,需要改医嘱时,应与ICU医生共同研究取得共识后由ICU医生负责更改。
3)、ICU医生应和原主管医生保持联系,疑难问题需请其它专科会诊时,由ICU医生或双方医生协商作出决定,意见不统一时,由ICU主治以上上级医生或双方医生协商作出决定,病例会诊讨论由ICU主任主持,并上报医务部,必要时由医务部组织。
4)由门急诊直接收入ICU的危重病人,需请相关科室会诊的,由ICU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电话或书面请求会诊,相关科室接到电话或会诊申请书后,即刻到ICU会诊协助诊疗。
3、病人转出ICU48小时内确定的院内感染仍属ICU感染,感染日期为转出日期,由接收科主管病人的医生填写院感病例登记表。
且在感染日期一栏用红笔注“ICU”并向ICU反馈。
4、ICU医生必须严可知遵守《医院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主动、积极,协助其它科室专科医生的工作。
二、收治范围原则上凡生命体征不稳定和(或)高危需要进行监护治疗的患者。
1、ICU收治全院各科有抢救价值及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的危重病人,特殊情况除外。
2、门、急诊病人需要生命支持治疗,而非需经急救绿色通道进行救治的危重病人在与ICU联系后可由急诊直接收入ICU。
3、重大手术后病人和需要进行麻醉复苏的病人。
4、其他科术后病人术后需要特别监护、护理治疗的病人。
5、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进入ICU:
1)、传染病患者。
2)、特殊感染患者。
3)、经济上无支付能力者。
4)、上述三者情况在特殊情况下,经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除外。
5)、慢性消耗性疾病、晚期肿瘤的患者一般不在ICU收治范围。
三、入室工作制度
1、ICU和专科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医院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原则。
2、符合收治范围的病人可入ICU,但对收治标准存在不同意见时,可请ICU医师会诊后确定是否收入ICU,ICU无权拒收已办入院但可能不符合收治指征的病人。
3、门急诊直接进入ICU病人的病历由ICU医生书写。
住入ICU的病人需手术时,由ICU医生作好术前准备工作,并开出术前医嘱。
4、由门急诊直接收入ICU的病人,属哪一科室的即跟该科室联系,进行相关医疗工作。
属多科或一时未能明确诊断的,则由ICU主任与有关科室会诊决定,意见一时无法统一时,ICU主任有最后决定权。
5、择期手术病人需由各专科医生提前一天向ICU提出申请,各科急诊病人可随时提出申请。
病人入住ICU后,原则上保留病人的原床位。
6、凡入住ICU的病人,即按ICU合理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7、交接班:
非术后病人转入ICU时,应由原经管医生书写转科记录,术后病人转入ICU时,由手术医师在限定的时间内书写入院志、术前记录及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或术后记录并转科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与转科记录可分写),并作床旁交班。
ICU接班医生进行床旁交接班后书写入室或接收记录(不需另起页)。
手术后医嘱由手术医生和ICU医生共同商讨后由ICU医生开出。
8、门急诊和各临床科室对休息期间的急诊病人需急诊收入ICU的病人的指征有争议时,各科首诊医师必须报请各科上级医生会诊确定或和ICU主任协商处理。
四、出室工作制度
1、出室标准
1)、病情基本稳定,无需生命支持的病人;
2)、昏迷病人除脑功能外,其他生命体征稳定的病人。
3)、气管切开病人生命体征稳定,无需进行呼吸机治疗的病人。
2、病人转回病房原则上由ICU医生决定,ICU医生在病人转回病房前,电话通知相关科室,特殊病例可申请转科会诊。
3、各科对ICU符合转出的病人必须优先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拒收病人。
4、病人出室时由ICU主管医生书写转科记录,并由ICU医生和护士护送病人到转入科室,并进行床边交接班,由病房医生接诊后,在转科登记本上签名,接诊医生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书写接收记录。
5、在ICU死亡或出院的病人,病历由ICU完成后直送病案室归档。
死亡讨论由ICU组织,并通知相关科室派人员参加。
6、死亡病人的处理,参照尸体处理原则。
以上工作流程在医务部指导下制定,如在工作中违反上述制度,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由医务部按医院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以上ICU工作流程制度的解释权属医务部。
ICU入、出室标准
为保障医疗安全,现对ICU入、出室标准重新下发,请各临床科室认真学习并按要求执行:
ICU收治范围:
原则上凡生命体征不稳定和(或)高危需要进行监护治疗的患者。
1、ICU收治全院各科有抢救价值及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的危重病人,特殊情况除外。
2、门、急诊病人需要生命支持治疗,而非急救绿色通道进行救治的危重病人,与ICU联系后可由急诊直接收入ICU。
3、重大手术后病人和需要进行麻醉复苏的病人。
4、其他科术后病人术后需要特别监护、护理治疗的病人。
5、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进入ICU:
1)、传染病患者。
2)、特殊感染患者。
3)、经济上无支付能力者。
(上述三者在特殊情况下,经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除外)
4)、慢性消耗性疾病、晚期肿瘤的患者一般不在ICU收治范围。
三、入室工作制度
1、ICU和专科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医院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原则。
2、符合收治范围的病人可入ICU,但对收治标准存在不同意见时,可请ICU医师会诊后确定是否收入ICU,ICU无权拒收已办入院但可能不符合收治指征的病人。
3、门急诊直接进入ICU病人的病历由ICU医生书写。
住入ICU的病人需手术时,由ICU医生作好术前准备工作,并开出术前医嘱。
4、由门急诊直接收入ICU的病人,属哪一科室的即跟该科室联系,进行相关医疗工作。
属多科或一时未能明确诊断的,则由ICU主任与有关科室会诊决定,意见一时无法统一时,ICU主任有最后决定权。
5、择期手术病人需由各专科医生提前一天向ICU提出申请,各科急诊病人可随时提出申请。
病人入住ICU后,原则上保留病人的原床位。
6、凡入住ICU的病人,即按ICU合理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7、交接班:
非术后病人转入ICU时,应由原经管医生书写转科记录,术后病人转入ICU时,由手术医师在限定的时间内书写入院志、术前记录及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或术后记录并转科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与转科记录可分写),并作床旁交班。
ICU接班医生进行床旁交接班后书写入室或接收记录(不需另起页)。
手术后医嘱由手术医生和ICU医生共同商讨后由ICU医生开出。
8、门急诊和各临床科室对休息期间的急诊病人需急诊收入ICU的病人的指征有争议时,各科首诊医师必须报请各科上级医生会诊确定或和ICU主任协商处理。
四、出室工作制度
1、出室标准
1)、病情基本稳定,无需生命支持的病人;
2)、昏迷病人除脑功能外,其他生命体征稳定的病人;
3)、气管切开病人生命体征稳定,无需进行呼吸机治疗的病人;
2、病人转回病房原则上由ICU医生决定,ICU医生在病人转回病房前,电话通知相关科室,特殊病例可申请转科会诊。
3、各科对ICU符合转出的病人必须优先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拒收病人。
4、病人出室时由ICU主管医生书写转科记录,并由ICU医生和护士护送病人到转入科室,并进行床边交接班,由病房医生接诊后,在转科登记本上签名,接诊医生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书写接收记录。
5、在ICU死亡或出院的病人,病历由ICU完成后直送病案室归档。
死亡讨论由ICU组织,并通知相关科室派人员参加。
6、死亡病人的处理,参照尸体处理原则。
以上工作流程在医务部指导下制定,如在工作中违反上述制度,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由医务部按医院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以上ICU工作流程制度的解释权属医务部。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教授(副教授)查房制度:
⑴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教学查房不少于1次。
每次查房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⑵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⑶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⑷利用典型、特殊病历,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⑸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⑴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⑵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⑶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⑷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⑸疑难危急病例或特别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医师(教授)查房。
⑹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⑺检查医疗差错、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⑻检查总住院、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
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⑼提出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同时报告科主任。
⑽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⑴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⑵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⑶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化验检查、会诊申请单等医疗文件。
⑷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⑸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⑹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⑺对上级医生查房做好记录,并对上级医生诊疗意见及时落实。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以人为本,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
ICU查房制度
1.ICU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每天早晚各查房一次,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主管医师、住院医师、值班医生应不断在病房巡视,随时观察病人的临床表现和监护仪的监测指标,调整治疗仪器的有关参数,当病情突然发生变化时,立即给予抢救,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随时查房;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记录)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医师要报告简单的病史、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意见;
4.护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内容:
(1)上级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例、护理质量,听取下级医师、护士对病人的诊疗护理意见,并结合患者的病情讲解病理生理变化,诊治要点、处理原则和分析判断的思路,以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2)经治医师和值班医生要经常巡视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及特殊检查,检查病人的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及其家属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ICU查房规范
一、医生交班
(1)对特重病人简要会诊讨论;
(2)集体阅CT片、X光片等;
(3)查阅病例。
二、查房内容
1、医生方面
(1)新病人:
A、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B、简要病史;C、重要阳性和阴性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D、入院后特殊处理:
手术、介入等治疗;E、诊断;F、入院后治疗和相应处理效果以及诊疗上存在的困难等问题;
(2)旧病人:
A、简要汇报病人入院后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B、目前病人病情、诊断、治疗上需要解决的问题;C、值班期间病情变化、处理效果以及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诊疗上存在的困难等问题。
2、护理方面
(1)病人神志、瞳孔、生命体征血氧饱和度、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肢活动情况、CVP等血流动力学监测指标的变化情况;
(2)各种管道护理情况:
是否通畅、24小时引流量、颜色和性质;
(3)护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护士组长、责任护士或护士长补充护理方面的情况;
(5)护理查房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不包括在早查房内容中)。
3、上级医生查房要求
(1)对新入院病人在听取交班后,对病人必须进行必要的全身检查;
(2)对旧病人简要检查重点病变部位;
(3)对旧病人在医疗、护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予以纠正、示范、示教,对下级医生进行指导、简要阐述国内、外新观点、动向;
(4)对查房结果进行分析,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及对预后的估计。
4、医护沟通
(1)医生介绍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提出护理上需要注意的治疗措施,并对目前护理现状提出整改意见;
(2)护士汇报每日监测指标及管道情况变化,提出护理上存在的困难及治疗上还需注意的问题;
(3)医护进行讨论,积极配合,协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5、医护患沟通
(1)医生耐心、细致、客观地向病人及其家属交代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病情变化、转归及预后、治疗用药费用等情况以及医疗上还需注意问题,听以病人及家属意见,了解病人的痛苦并积极予以解决;
(2)护士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护理方案,护理上需要配合的问题,了解病人一般的心理状况,加以心理辅导,并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宣教,交代住院注意事项、安全、卫生、饮食等;
(3)医护人员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尊重病人与家属的知情权和人生权等合法权益,争取病人及其家属主动与医护人员积极配合,从而促使病人早日康复;
(4)对昏迷病人,开展按与清醒病人同等对待的人性化医疗护理服务,医护人员与家属积极配合,进行“唤醒疗法”,促使病人早日康复。
ICU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工作制度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
由科主任、护士长组织和指挥。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
全力以赴,紧密配合。
遇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报告院领导。
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2.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求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
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做到常备不懈。
抢救室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3.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师提供诊断依据。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治。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新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
护理人员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6.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用过的药物安瓿,经查对后弃去,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7.及时向病员家属单位讲明病情,以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8.抢救结束,医护人员应做好抢救小结,并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ICU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制度
1、原则上科内新收的患者应该请主治以上级别的医师和抢救小组成员会诊,指导抢救和诊疗方案的制度,若病情危重者应紧急请会诊,不得拖延。
2、住院病人病情出现变化或疑难病例主管医师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3、涉及某些专科的病情,应请该专科的医师会诊协助处理。
4、按ICU查房规范要求,每天早晨交班时对科内危重病人进行简要会诊讨论,指导查房重点和调整抢救治疗方案。
5、对三天内不能确诊或病情复杂、疑难、抢救上存在困难的病人必须组织全科会诊讨论。
6、申请会诊的医师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记录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被邀请科内会诊的医师必须及时到场并提出相关诊疗意见,不得借故推脱。
二、科间会诊制度
1、住院病人病情涉及他科,本科不能检查处置者,经科内抢救小组会诊讨论和科主任查房认为本科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需要他科协助诊治或转科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邀请会诊程序:
(1)申请会诊由住院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报科主任审核同意。
(2)住院医师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并按病历书写规定要求,写出会诊记录,完成必要的检查。
(3)值班护士将会诊申请单登记后及时送到被邀科室,由接收科室签收后通知会诊医师按时会诊。
3、请会诊的医师必须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要求、目的及病情介绍应清晰、明了。
4、会诊时间要求:
急会诊被邀请会诊科室必须在收到申请单后即刻前来会诊;
5、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联系,再补写会诊单,普通会诊在24小时内完成。
6、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尤其是急会诊指征。
非急、危、重病人不得以急诊方式申请会诊。
7、管床医师或当班医师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备齐有关资料,热情接待前来会诊的医师并详细介绍有关情况。
当会诊医师在床边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时必须有管床医师或当班医师在旁。
8、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必须将会诊意见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
9、管床医师在会诊结束后,根据病情需要,尽快按会诊意见调整治疗方案或进行相应专科治疗,并报告上级医师。
10、设立会诊登记本,建立会诊申请单签收和会诊时间登记制度。
会诊申请单的签收由科室指定人员负责,会诊时间登记由会诊医师负责。
特殊病例在会诊完成后必须记录在科室会诊记录本上。
三、院内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需院内多科医师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报告业务院长,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2、会诊由申请会诊的科主任主持,院领导医务股参加,会诊在申请会诊的科室进行。
会诊时要发扬学术民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
3、会诊程序:
(1)经治医师报告病史及治疗经过。
(2)申请会诊的科室主治医师做中心发言,提出会诊目的及需解决的问题。
(3)参加会诊的医师发言。
(4)科主任综合讨论意见,提出诊治意见。
(5)上报医务科主任或业务副院长后确定诊治意见。
4、经治医师将会诊内容整理好后记入病历中,并记入科室会诊讨论登记本上。
四、院外会诊制度
1、申请院外会诊的病例,应先经科内或院内会诊,确定难以解决者,方可提出申请,特殊情况报主管院长审批可直接申请院外会诊。
2、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股同意,报告业务院长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五、ICU对外会诊制度
1、该会诊制度只限于ICU对全院各科室的会诊。
2、接到会诊通知单或电话急会诊通知后,由住院总医师或相应专科的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生去会诊;夜班接急会诊通知后由值班医师先去申请会诊科室会诊,同时电话通知相应专科主治以上级别的医师紧急到该科室会诊。
3、会诊医师依患者病情,根据ICU入室标准,确定病人是否需要转入ICU治疗。
4、会诊医师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检查患者后提出会诊意见,认真书写会诊单。
5、对疑难病例或跟相应会诊科室对病人是否转科治疗有不同意见时,应报告科主任协调解决。
ICU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一、新收住院病人或转科病人时,科内首诊医师一般情况下为主班或值班医师,若主班或值班医师因故无法接收病人时,依次由副班、日班医师担当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应负责实施患者诊断、治疗,及时、认真、细致地做好诊治工作,及时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根据病情变化,做好妥善处理及相关记录。
三、对颖难、危重或考虑非属本科病人,应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迅速请上级医师或他科医师会诊。
四、首诊医师应陪同会诊、详细汇报病情和诊疗意见,并积极协助会诊医师诊治病人,除非会诊医师同意接手处理,否则,首诊医师应继续按会诊意见处理病人,绝不能以病人不属本科范围为理由推诿病人,贻误病情,否则,一切后果由首诊医师负责。
首诊医师在认真妥善安置好病人入院的所有诊疗工作后,必须将病人的病情、诊疗情况和对病情的注意事项等与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进行交接班。
ICU转诊转院规范
一、转诊转院标准
1、因病情特殊和需要转外院、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人。
2、因我院医护诊疗技术不能满足对病人的诊治需要的病人。
3、参加了医疗社保的病人,应严格参照《医疗社保病人转诊转院标准》进行,并需上报医务股或医务股审批后才能转诊转院。
4、由于病方自身原因,要求自行转诊转院的病人。
二、转诊转院要求
1、符合转诊转院标准的病人才能转诊转院。
2、符合转诊转院病人,主管医生必须报告科主任同意后,再报告医务股同意后备案才能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3、凡转诊转院病人,主管医生必须将转诊转院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跟病人或和病人家属解释清楚,由病方签字后才能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4、凡经我院同意转诊转院的病人,主管医生必须书写好转诊转院病历,提供合法的有关医疗资料。
三、转诊转院安排
1、凡需我院派车护送的病人,由医务股安排救护车,护送的医护人员由科主任、护士长安排。
2、护送的医护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必须针对病情的需要和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准备好相应抢救药品和器械,尽力保证护送途中病人的安全。
四、转诊转院登记
1、凡转诊转院的病人,主管医生必须认真填写病人转诊转院登记表。
2、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报医务股审核,存档,并复印一份留科室保存,原件附在病历上保存。
ICU管理制度
一、主任和护士长对ICU的行政管理和医疗护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各项工作程序和制度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护质量。
二、进入ICU必须穿ICU工作服;戴口罩、帽子、穿专用鞋或穿鞋套,严格遵守操作前后ICU的洗手制度。
三、病区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不得高声交谈,不得使用手提电话,非本科人员不得乱动ICU的设备及物品,不许在病区内走动,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四、ICU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及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妥善保护和保留,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所有抢救设备应完好无损,保证随时正常运转。
五、药品、器械用后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