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毕业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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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毕业设计
监理大纲
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玉田凤凰春城凤栖一期工程位于玉田繁荣路西侧、新兴街南侧、纺工路东侧,24#楼建筑面积为11262.8㎡,层数为地上18层地下3层;25#楼建筑面积为14258.89㎡,层数为地上18层地下3层;26#楼建筑面积为5262.66㎡,层数为地上11层地下2层;27#楼建筑面积为12444㎡,层数为地上18层地下3层;28#楼建筑面积为4770.83㎡,层数为地上8层地下2层;32#楼建筑面积为17076.84㎡,层数为地上18层地下3层;33#楼建筑面积为14197.6㎡,层数为地上18层地下3层,34#楼建筑面积为14197.6㎡,层数为地上18层地下3层。
第三标段(24#、25#、26#、27#、28#、32#、33#、34#)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计烈度7度,屋面防水、地下防水均为二级。
第三标段(24#、25#、26#、27#、28#、32#、33#、34#)由唐山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设计单位为河北大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天津第一建筑公司。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
6、本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
三、工程监理的范围和目标
1、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及采暖、电气、通风及空调、电梯。
2、目标:
1)质量目标:
合格
2)工期目标:
560天
3)造价控制:
11112.886万元
四、工程质量控制
(一)质量目标分解
根据以上分段,各段根据工序划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均应到合格,并符合优质工程标准要求。
(二)原则
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6)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方法:
1)质量控制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2)按照监理规划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4)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严格执行现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
(四)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①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及分工的落实情况;
②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
③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④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①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②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等;
③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④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①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
②查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③查验轴线位置,高程控制标志,核查铅直度控制;
④签认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2)签认材料的报验:
①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②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③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签认〈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并应:
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5)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①承包单位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②监理工程师应参及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及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③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④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①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使用《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监理部;
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③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秤等)承包单位应有检定证明。
7)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①项目监理部可规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②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提前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③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定结论;
④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
①应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和要求所发生的问题;
②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
③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④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核查工程预检
①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监理工程师检查;
②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③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验收隐检工程
①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检工程先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②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③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不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④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检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分项工程验收
①承包单位在一个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部;
②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核查。
③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④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符合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⑤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⑥建筑采暖、卫生及燃气、电气、通风及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4)分部工程验收
①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②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进入装修前应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申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由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六)工程竣工验收:
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亲临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验收
(1)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验收结果需要对局部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符合要求后再验;直至符合合同要求;
(5)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后,由四方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并认定质量等级。
(6)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承包单位一份。
(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1)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2)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3)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八)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
(2)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3)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五、工程进度控制:
1、原则:
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3)应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2、方法:
1)审批进度计划
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
4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应分析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5有重要的修改意见应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6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批准实施并报送建设单位。
2)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
1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实施情况做出记录;
2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
3发现偏离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安排。
4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月工、料、机动态表》。
3)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1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措施,也可提出建议,并签发《监理通知》。
2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应采取的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
3必须延长工期时,应填报《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3、基本程序:
六、造价控制:
1、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2)市场价格信息;
3)河北省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
4)施工合同的变更或协议;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6)国家和本市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条款。
2、原则:
1)应严格执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2)应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及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3)工程量及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
6)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
3、方法:
1)应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2)应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3)应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4)应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及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
5)应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6)通过《监理通知》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4、工程量计量:
1)工程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应及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4)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
5)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等),监理工程师应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5、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
1承包单位填写《工程预付款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及时签发《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
3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2)月支付工程款:
1月支付工程款(包括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及洽商款、索赔款等)时,承包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量,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或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款,并填写《月付款报审表》、《月支付汇总表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2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及北京市有关定额进行审核,确认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及洽商款、索赔款等;
3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6、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2)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审核,并及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调,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4)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及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项。
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一)、合同管理:
1、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
2、协助业主核算及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订货等合同),并参及各类合同谈判。
3、进行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的检查。
4、协助业主处理及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5、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二)、信息管理:
(1)按《监理规程》建立本工程的信息编码体系;
(2)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3)运用微机进行本项目的信息和合同管理,向业主提供多种监理表格样式。
(三)、组织协调:
(1)组织协调本工程项目内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并督促总承包单位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关系;
(2)协助业主处理各项及本工程项目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框图:
监理职务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
万中昌
男
高级工程师
土建
总监代表
朱忠营
男
工程师
土建
监理工程师
梁吉荣
男
高级工程师
电气
监理工程师
李建付
男
高级工程师
水暖
监理工程师
王运海
男
工程师
土建
监理工程师
邢桂花
女
工程师
土建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2)明确项目监理部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5)审批、签署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和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6)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
7)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交付;
8)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资料档案,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等工作做全面总结;
9)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0)就工程项目的主要监理工作和工程情况记好监理日记。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根据工程需要设置):
完成所负责的岗位职责,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并记监理日记。
在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不在工作岗位时,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专业分工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相互配合对工程项目进行巡视、重点旁站、见证取样、分项(工序)、分部工程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承包单位施工,并记监理日记。
八、项目监理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一)监理工作的总程序:
(二)管理制度:
1、监理组织管理制度:
1)公司按照监理委托合同中被委托监理工程的规模,监理范围及深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
代表监理单位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对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项目负责。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总经理直接任命。
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资格应考虑:
资质(培训、证书)、工程经验、协调工作能力。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各级驻地办人员及专业监理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公司领导及综合办协商选定,报公司总经理审定,任命。
4)项目监理班子组成后,应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建设监理有关政策、法规、监理程序,达到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的目的。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和编写监理工程的监理规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6)每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召集监理办全体成员会,小结上周监理工作,布置下周监理要求,讨论监理中有关的共性问题。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代表)参加现场定期召开的施工例会;
8)施工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9)施工监理过程中遇到有关工程监理的重大技术经济问题或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情况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请示汇报,公司主管领导应及时组织研究处理;
10)每月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和签发工程项目监理月报,每月5日前上报于公司及业主。
2、监理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实施主动的动态控制,即通过规划明确系统的工作目标,通过严格的管理检查进行控制,通过协调解决系统运行中的矛盾,使系统正常运转,实现系统的工作目标。
2)监理委托合同签定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应由公司总工审批;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
1)凡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作法变动、材料代换、纠正施工图中的失误或其它变更事项,均通过设计变更通知解决。
凡是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作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动而引起的变更事项,均通过工程洽商予以解决。
设计变更通知和工程洽商是施工图的补充,及施工图有同等作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授予专人处理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
在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监理工程师应当综合考虑进度、质量、投资和合同等情况,以防在某些环节上发生脱节。
3)在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要严格按照《监理委托合同》中监理内容及职责的有关条款从事,不得出现越权行为。
监理工程师审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如发生下列情况,则应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能办理。
(1)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2)影响主要结构功能或使用功能;
(3)增减工程内容;
(4)超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范围。
4)监理工程师审批设计变更及洽商时,要坚持按规范、规程、工艺标准、验评标准审批,不得迁就施工单位失误造成变更或洽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变更或洽商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5)设计变更或洽商引起的投资增减,经及建设单位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审定。
6)设计变更通知和工程洽商必须内容齐全。
无特殊情况不得后补,不允许出现造成既成事实后再办洽商的情况。
7)设计变更通知和工程洽商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图示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语言应准确、肯定,深度应满足施工和预算要求。
8)属于施工图变更的洽商,应有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其建设单位四方签字。
9)几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份设计变更通知或工程洽商时,经办人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印发,原件由经办人保存。
10)设计变更通知和工程洽商文件不得涂改,每个单位工程的洽商要按办理的日期顺序排列,统一编号,妥为保管。
4、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
2)各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应按照《监理规程》进行管理。
(1)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及时整理、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建立各类报审台帐。
(3)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基本要求认真审核资料,不得接收经涂改的报验资料,并在审核整理后交资料管理人员存放。
(4)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建立案盒(夹),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以便于跟踪检索。
(5)每个单位工程的监理档案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在工程(合同)完成后三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保存,并应办理交接手续。
(7)一般工程监理档案在工程保修期后保存一年,重要的工程监理档案保存期可延长至三年。
(8)对超过保存期限的监理档案,应清点核对、登记、注册,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销毁。
(9)监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清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