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帝的发明.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638267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45.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炎帝的发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炎帝的发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炎帝的发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炎帝的发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炎帝的发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炎帝的发明.docx

《炎帝的发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炎帝的发明.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炎帝的发明.docx

炎帝的发明

炎帝的发明

一、农业

在农业发明前的数百万年岁月里,处于蒙昧时代的先民,靠的是采集和渔猎来维持生计。

大约到了距今1万年前后,为了获得较稳定、较有保证的生活资料,便开始了以新的手段和方式获取劳动生产物,于是,农业出现了。

农业的发明是人类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它不仅在生理上,而且在取得生活资料的方式上,把人与动物彻底地区分开了。

“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

”<注释①>传说,在中国原始农业的发展中,炎帝曾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是培育粟谷传说炎帝对农业的贡献,首先是从发现和培育可种植之“嘉谷”——粟开始的。

《新语·道基》:

“至于神农,以为行虫走兽,难以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教民食五谷。

”长期“尝味”使人们能够区分自然物的有毒无毒,可食不可食,可口不可口,以及酸、甜、苦、辣、辛的品性,从而为下一步筛选、驯化、培育可食的粟(谷)、五谷、百谷、百蔬作了必要准备。

农业中的“嘉禾”、“嘉谷”、“嘉种”、“粟”,首先是先民通过“尝”等方法人为选择的结果。

传说炎帝是尝百草选择宜食植物根、茎、叶、籽实及蠃蛖之类动物的带头人,是发现粟等“嘉种”的带头人。

炎帝发现“嘉禾”(粟)、种嘉禾是受到了鸟兽的启示。

东晋王嘉《拾遗记》云:

“时有丹鸟衔九穗禾,有坠地者,帝乃拾之,以植于田”。

在“与麋鹿共处”的神农时代,有人类生息的地方大约就有鸟兽活动。

鸟兽觅食,衔来禾穗,掉在地上被人们拣拾起来,从中受到启示:

飞鸟衔来的东西大约也是可食之物,品尝结果,味道不错,于是就成了人们食物中的佳品。

至于丹鸟善解人意,专门为炎帝送来百谷中的“嘉种”,那是“历史的神话”。

因为佳食与佳种之间还有相当大距离,不可同日而语。

人们循鸟而行,以鸟之佳食为佳食,可以少走弯路,避免了某些毒伤之害,而且增加了可食之美味。

这在当时人心目中自然是一件可喜而神奇之事,再加上后来种植粟的成功,从而产生了“丹鸟送嘉禾”的神话式解说。

《逸周书》云:

“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

”《本草纲目》:

“古者以粟为黍、稷、粱、稻之总称”,或又称禾、谷、糜等。

粟是北方古代人民,特别是黄河流域人民的主要食粮之一,也是农作物主要品种之一。

在自然崇拜盛行的上古时代,人们以粟为神,崇拜五谷之神,这是很自然的事。

因此说粟是神物,是天所降,是“天雨”,也便毫不为奇了。

其实,由采集经济进入农耕经济,把草木植物转化为农作物粟,这是人们在漫长的生产实践中人为选择和自然选择的结果。

在年复一年的采集活动中,人们发现采集的狗尾草长过的地方,明年会有新的狗尾草长出,供人们再次采集;在狗尾草籽贮存或撒落的地方,遇有适宜条件也会长出新苗、新穗。

人们还发现,气候等条件适合,天下雨最容易长新苗,结新粟,便把雨和粟联系起来,谓为“天雨粟”。

于是人们从中受到启发,开始在每年有狗尾草生长的地方自觉地帮助其茁壮成长,以便在采集时有更多的收获。

大概从直观感受和直接经验中,人们首先把有碍于粟生长的杂草拔掉除去,这可以说是最原始的“中耕除草”了,它起到了除草、松土、保墒、透光等多种作用。

与此同时,人们还把长期狩猎活动中获得的经验运用于驱赶、捕捉鸟兽,以防止鸟兽对庄稼的危害或与人争食。

当然,这里还应包括对虫害的防治。

种子撒在地上,遇有适宜条件便会发芽、成长、结实,使人发现了一个绝大的秘密,原来不仅“天雨粟”,人也可以种“粟”。

于是人们便在自己居住地附近,选择适合粟生长的土地、时间等条件,撒下粟种。

由人对天然粟的利用、培育到人工种粟,这是一个伟大的转折,是真正意义上的农业的开端。

它标志着初民从“以采集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而进入“学会全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时期”——农耕文明时代。

在人工驯化、培育粟的同时,其他农作物的培育和驯化也在进行。

诚如《绎史》卷四引《周书》所言,“神农之时”不仅“天雨粟”,炎帝耕而种之,而且“五谷兴助,百果藏实”。

由“尝百草”而“天雨粟”,再到“五谷”、“百果”,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

因而我们说,被炎帝驯化的农作物,除了粟之外,还有黍、稷、麦等耐早作物。

粟的驯化是与炎帝对渭河、黄河流域土壤、气候、生态等自然环境的正确认识和利用分不开的。

《淮南子·修务训》云:

“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宜燥湿肥硗高下。

”进入全新世的土壤、气候、生态对粟的生长十分有利。

黄土是风化较弱、发育较弱的土壤,土壤内的矿物质,包括比较容易流失的炭酸盐大致尚未溶解流失,保留有相当肥力;土壤团粒结构比较疏松。

<注释②>土壤具有较长期的保湿能力,纵向结构容易形成毛细管作用,把深层水分、肥力带到地表。

对较干旱地区来说,这是一种有利于粟等农作物生长的土壤。

炎帝在种植粟的过程中,对土壤的燥湿、肥硗、高下进行了认真仔细地选择和辨认。

“正四时之制”是粟得以驯化的又一重要条件。

《尸子·重治》云:

“神农理天下,欲雨则雨。

五日为行雨,旬为谷雨,旬五日为时雨,正四时之制,万物咸利,故谓之神农。

”说炎帝能做到欲雨则雨,天遂人愿,这是对炎帝的神化,或者表达了人们希望有“及时雨”,以保证丰收的美好愿望,亦或说明神农之时可根据气象和经验预知某些降雨现象。

同时,又反映了黄土地区气候较干燥,雨量变化大,又缺乏灌溉设施,人们不能不以耐旱作物粟作为主要粮食作物的情况。

但粟的耐旱性是有限的,于是人们便在生产实践中注意观察寒温、暑热、雨霜、旱涝对粟的生长的影响,以便适时播种、耕耘、收获。

特别是在粟生长的关键时刻,尽可能避开干旱。

所以后世多种早谷,而少种晚谷,早谷在谷雨后播种容易避开春旱,农历七八月份雨量集中,再加上高温,对抽穗、结实有利。

文献中所谓的“欲雨则雨”、“行雨”、“谷雨”、“时雨”和“正四时之制”,正是对种植粟最理想的气候、时令、雨量的描述。

这是初民关于农业同气候、时令等关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的总结。

宝鸡地区流传一出古老的社火叫“神农拿(驯服)野苗”,演的是炎帝率春、夏、秋、冬四神驯服野草使之成为“嘉谷”——粟的故事。

它告诫人们,只有“正四时之制”粟类农作物才能真正“驯服”,为人们带来丰收的希望。

“粟”成为炎帝首选的嘉谷培养对象还与其自身的特点有关。

第一,粟是理想的优质食物。

粟的籽粒小,皮壳容易和籽实脱离,容易加工成粟米或米粉,籽实结构不坚硬,生食易嚼,蒸煮易熟,食之可口,性温和,易消化,富有营养,至今仍是老人、妇孺喜食之物。

第二,粟的皮壳光滑,且严密包裹籽实而不易受潮和被霉菌侵蚀、虫蛀,可较长期贮存。

所以,在旱涝无定、丰歉难料的北方,粟为理想的种植之物。

第三,在易于干旱的黄土高原,耐旱是粟的优良品质,因为粟籽粒小,发芽时需要水分少,稍有墒情便可出芽。

再加之粟的叶片窄小、狭长,蒸发系数小,保湿功能强,又根系发达,可充分吸收地表水。

第四,生长期短,结实率高。

陕西关中地区四、五月份播种,九、十月份即可收获。

在此期间,既可避开春旱,又可避开秋霜,有利于粟的生长。

第五,粟是由狗尾草驯化的,此草分布区域广,种子容易采集到,又比较容易杂交,改良品种。

凡此种种,古人未必尽知其中的科学道理,但其中的许多优点,他们可能从实践中深切地感受到了,所以粟在北方才能成为最早驯化种植的作物,且保留至今,长种不衰。

考古资料表明,我国在1万年前后已出现农业,如北方的陕西大荔文化,河南许昌灵井文化,山西朔县峙峪文化、垣曲县的下川文化,河北阳原县的于家沟文化,北京的东胡林文化等;距今七八千年的河北武安磁山文化,河南新郑裴李岗文化,陕西老官台文化等,其遗址里不仅发现多件粮食加工工具石磨棒和石磨盘以及石臼,而且有大量粟贮存,其中磁山遗址粟的窖藏有88个,总体积约109立方米,学者估算有12万斤之多。

<注释③>距今8000~5000余年的甘肃大地湾、齐家,陕西的宝鸡北首岭、西安半坡、临潼姜寨等遗址亦均有粟出土。

石兴邦说:

“在炎黄部落活动的秦陇高原,新石器时代的氏族部落文化是以仰韶和前仰韶文化为主体的粟作农业文化。

这个文化传统以渭河河谷为中心,东及晋南、豫西、豫北、冀南的汾、沁、洛、漳诸河流域地区。

”<注释④>有学者说:

“根据目前已经掌握和发表的资料,完全可以确定中国北方是世界粟作农业的主要发源地。

”<注释⑤>近年来,我国科学家采用植物硅酸体(phytolith简称植硅体)分析方法,通过用现代植物与磁山遗址的农作物灰化样品的对比分析,发现居住在磁山的古人先后独立驯化了黍和粟,发展了以粟和黍为主的旱作农业,成为东亚古代人类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注释⑥>另外,在这些遗址还出土有白菜籽或芥菜籽,说明蔬菜种植也已成为当时农作物的内容。

二是刀耕火种最早的农业,仅有最简单的石器农具,种植方法主要是在居住地附近或采集、播撒野生粟或稻的种子,待作物生长后,拔掉周围的草,并以拔下来的草分置在作物的根部作为肥料。

这种不烧不耕的种植方法,是最原始的耕作方式,被称为“荒耕”。

原始农业的第二个发展阶段便是“刀耕火种”阶段。

《左传·昭公十六年》:

“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

”《左传·哀公九年》:

“炎帝为火师”。

从其名称可知炎帝当与火有关。

炎帝族之所以崇拜火,并以火为族名,可能与炎帝族最早从事“火耕”有关。

炎帝又号称“烈山氏”。

“烈山”即“烈山泽而焚之”<注释⑦>、“焚林而田”,即我们所说的“刀耕火种”。

火焚林莽、草地,使土地的开垦、耕种变得较前容易,且能较大面积地耕种,草木灰烬留在地表成为肥料,大火除灭了土壤中的病虫害,有利于农作物生长。

这比起“荒耕”就要先进得多了。

这种刀耕火种或火耕水耨的原始耕作方式在我国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不少史料均有相关的记载。

《史记·货殖列传》载:

“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

”《史记·平准书》亦载:

“江南火耕水耨。

”裴骃《集解》引应劭语:

“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

因悉芟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独稻长,谓之火耕水耨。

”以火助耕是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过程。

有学者说:

“中国古代实行火耕农业,是很有名的。

”<注释⑧>早期的农业对除草、施肥、灌溉等技术与观念还没有完全成熟,假借火焚来清除杂草并取得肥料,然后再播种、引水,以期五谷丰登。

这种耕作方式,直至20世纪50年代还仍存在于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中。

据史籍记载,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如土家族、瑶族、畲族、苗族、黎族、高山族、傈僳族、彝族、纳西族、阿昌族、景颇族、普米族、独龙族等山地民族,历史上都曾进行过刀耕火种。

<注释⑨>这种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不仅盛行于古代中国,而且,在世界其他民族中也盛行过。

前苏联著名人类学家柯斯文说:

“刀耕火种这种农耕方法,过去是很普遍的,并且直到今天仍然在许多落后部落和部族中间持续着……哥伦布来到之前的整个美洲,由北纬十八度至南纬二十二度之间的非洲地带,大洋州全部,印度尼西亚全部,印度支那全部,印度大部分,中国的一部分及亚洲其他许多地方,对土地加工的这种方式,在整个欧洲,直到进入有史时期后,也还是广泛传播着的。

”<注释⑩>

三是创制耒耜英国著名考古学家柴尔德在《人类创造自己》一书中提出了由于技术革命,导致新石器革命和城市革命的著名论断。

耒耜等农业生产工具的出现,是原始社会的第一次技术革命,将原始农业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始社会的生产手段,即生产力。

农具的发明是农业走向成熟、走向文明的标志,也使农业成为人类主要的经济生产的基础。

摩尔根说:

农业工具的出现,“对于人类的优越程度和支配自然的程度具有决定的意义”<注释⑾>。

几千年来,中国以农立国,然而,农具产生于何时?

从传说来说,是炎帝最早发明了农具。

《逸周书·佚文》云:

“神农之时……作陶冶斤斧,斫木为耜、鉏、耨,以垦草莽”。

《周易·系辞下》云:

“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

”类似的内容在其他如《史记·补三皇本纪》《白虎通义·号》等古籍中也有记载。

在耒耜之类生产工具尚未出现之前,初民在农业生产中靠的是手挖指刨。

而木棒这种人类最初的最容易得到的采集、渔猎工具,大约首先在农业生产中使用。

先民们用有尖头的木棒刺地松土或掘洞、点播、栽苗,这是最简易的耕种方式。

《国语·鲁语上》载:

“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

”“柱”就是尖头木棒。

“柱”是“柱耕”农业的像征。

“柱”在炎帝时代就有,在发明耒耜之后依然使用,所以说炎帝子孙名“柱”,“能殖百谷百蔬”。

这种耕作方法,解放前宝鸡地区仍在使用,名叫“拐桩”。

一根木棒一端削尖,距尖头不足一尺处置七八寸长横木,使用时双手握桩(木棍),脚踩横木,掘出土坑,將种子播进去。

这可以说是“柱耕”农业的活化石。

用柱掘土、松土,面积是有限的,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翻土工具,于是便产生了耒。

耒是在柱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

柱是尖头木棒,而耒则经过火烤(揉),使柱的尖头有一定弯曲度,且向上翘起。

这种工具不仅可以刺土为洞,又可以翻土、松土,不仅用于种,又可用于耕。

随着耕种的需要,耒由一齿(一木一端)发展为二齿、三齿(木棒前端有两个或三个歧枝)。

这种双齿、三齿之耒,不仅可用于翻土、播种,还可用于翻晒、堆摞作物秸杆。

时至今日,在一些偏远山区,仍有使用这种双齿耒的。

不过不再用于耕种,而主要用于晾晒、堆摞秸杆、柴草等,名称改为“杈”,实际上这是耒的流变和改进。

炎帝“斫木为耜”,是耜的首创者。

徐中舒在《耒耜考》一文中说:

“耒与耜为两种不同的农具。

耒下歧头,耜下一刃。

”就是说将单齿木耒的尖端变成板状刃,就成了“耜”。

可见耜要比耒更进一步。

耜后来又变成复合工具,柄仍以木制,而耜冠则由石、骨和蚌为原料,用藤条紧缚于木柄,用作锄地。

说明这一时期的农业已开始进入了耜(锄)耕农业阶段。

这样一来,炎帝时代的人们,或则“剡耜而耕,摩蜃而耨”<注释⑿>,或则“斧柯而樵,桔槔而汲”<注释⒀>,即“在他们的手中,再不是拿的粗糙的打制石器,而是研磨的石斧与石镰。

再不是原始的掘土棒,而是进步的鹤嘴锄。

”<注释⒁>(如图4)1~2.宝鸡关桃园前仰韶第三期文化出土“骨耜”(距今约7300~6900年);3~4.余姚河姆渡“骨耜”(距今约7000~6000年)和“木耜”(距今约6000年);5~6.海安青墩“骨耜”和“鹿角耒”(距今约5000年);7.建平、敖包山“石耜”(距今约5000年);8.铜绿山“木楸”(春秋战国);9.长沙曹墓“木楸”(西汉);10.圻春毛家嘴铜口臿(西周);11.上海博物馆藏铜臿(西周);12.江陵纪南城“铁口耒”(战国);13.长沙马王堆“铁口臿”(西汉)

像这种耜耕工具在仰韶文化遗址已有发现。

距今7000多年前的河姆渡等遗址,有木质和石质耒耜出土。

前述及的宝鸡关桃园遗址发现的骨耜,其形状基本相同,仅为大小有别,均以牛或鹿的肩胛骨制成。

其中H221∶10骨耜,通长25厘米,柄部的最大直径6.6厘米,刃部宽12厘米,上端以肩胛骨自然曲颈形成握手,往刃部形成三角形逐渐放大加宽,刃部有二齿,其加工使用痕迹明显。

有的耜,由于长期使用刃部已磨损去相当一部分。

从耜以曲颈为握手来看,可能最初先民是蹲下身子,手握耜颈耕种的,后来才捆扎固定在耒上,成为复合工具——耒耜<注释⒂>。

耒耜是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工具,所以成为农业起源的重要标志之一。

此外,以半坡、姜寨等仰韶文化遗址为代表,发现的石器中有斧、铲、刀等,还有骨铲、骨锄,有的窖穴壁上遗留有木耒等一类工具痕迹(如图5)。

从石器工具中有较多的斧、锛、凿等加工工具的出土,说明了当时可能有较多木制农具使用。

1.陕县庙底沟木耒痕迹(龙山文化);2.安阳小屯西地木耒痕迹(殷);3.江陵凤凰山木俑手持的耒(西汉);4~5.长沙伍家岭等木俑所持的耒和耜(西汉);6.郫县持臿石人(东汉);7.宜宾翠屏村持臿陶俑(东汉);8.灵宝张湾持耒陶俑(东汉);9.徐州小李村画像石上持耒人像(东汉);10.邓县画像石上《郭巨埋儿图》(东汉)。

(以上除宝鸡关桃园图选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市考古队编著《宝鸡关桃园》外,其余均选自王仲孚《神农氏传说试释》,郑杰祥主编《炎黄汇典·文论卷》)

二、手工业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社会的后期即新石器时代开始出现了简单的社会分工,制陶、纺织等手工业便在此时也孕育而生。

(一)制陶

古代传说陶器是由炎帝发明的。

《太平御览》八三三卷引《逸周书·佚文》:

“神农耕而作陶”。

说明陶器是与农耕同时出现的。

又说:

“神农……作陶冶斤斧”,“神农制作瓦器”<注释⒂>。

陶器的发明是人类取水、盛水和煮食的需要,因为人每天都要喝水,而水是液体,若无器具则很难把它取到身边。

再者,随着火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粟谷农作物的出现,人们的饮食结构发生了变化,需要熟食,于是便有了发明陶器的动力。

原始先民发明陶器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受了“火种”的启示。

在刀耕火种的过程中,原始先民发现黏土经过火烧之后变硬,不再变形,即使遇到水也不变形,盛水也不漏,于是,经过多次试验和探索,陶器发明了。

《路史·外纪》说炎帝“埏埴以为器”。

“埏埴”就是把泥土放入模型中制作陶器。

同时,陶器的发明还与对火的运用和学会对火的控制是分不开的。

从陶器的造型来看,一种是几何体陶器,最常见的有罐、钵、盆、壶、杯、碗、器盖等;一种是仿生形陶器,有动物形、植物形、人物形及其他物体形态(如船等)。

这是最能显示当时陶器造型艺术水平的。

这里主要对仿生形陶器中的植物和动物(人物形陶器发现较少)两种类型器物予以记述。

模拟植物形陶器有葫芦形、瓜形盖罐、竹节状瓶、莲蓬器口鬻等。

《后汉书·南蛮传》引《魏略》“槃瓠”,记载了有关“槃瓠”的古老传说。

说帝喾高辛氏族中有一老妇用槃(剖瓠为槃)和瓠(葫芦)制成“槃”与“瓠”,即用葫芦制成容器盛物。

以此推测,新石器时代的葫芦形(或葫芦变形、葫芦局部)陶器有可能是模仿自然界中的植物葫芦形状而制成的。

长期的生活实践,使先民掌握了葫芦外表光洁、质地坚韧、形状美观、掏空能容物的特点,于是在葫芦外表涂敷泥土,烧煮食物,后来发现,经过高温,葫芦可以烧掉,而泥壳犹存,而且变得十分坚硬,又不怕水和其他液体浸泡,于是便产生了模仿葫芦形状来烧制陶器的意识。

以后,先民又按不同需要,把各种形状的葫芦从不同部位割截,仿制出各种形状的陶器。

如截去葫芦上半部三分之一或一半便成了瓮或缸,截去葫芦长颈的一半或三分之一便成了瓶、壶、杯、豆,自长颈以下及腹部截去三分之二成盆,将长颈连腹的三分之一倒置使腹口向上则成豆或杯,短颈葫芦截去短颈的顶部成壶,截去短颈则成罐,截去自顶以下二分之一成碗或钵……。

由此可见,葫芦可能是陶器的祖型,陶器是由葫芦“滋生”的。

先民模拟动物或其他器物制作的陶器有猪形鬻、螺蛳形益、龟形盉、鸟形彩陶壶、鸡首壶、鸮鼎等。

陕西华县出土一件小鸮鼎,整体似一鸮(猫头鹰),显然是模仿鸮的形象塑造的。

陕西武功出土的龟形壶,半坡、姜寨出土的鸟头形、兽形、羊头型、蛙形盖纽等可能是模仿动物的某一局部制作的。

宝鸡北首岭出土一件造型逼真的船形壶,可能是模仿船制作的。

《周易·系辞下》云: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

”说明炎帝时代已有了船。

随着制陶技术的不断进步,陶器的种类越来越多,用途也越来越广泛。

从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来看,炊具有灶、鬲、甑、鼎、釜,食具有杯、豆、盘、碗、钵、盆,储盛器有缸、瓮、罐、壶以及汲水器等等。

从宝鸡关桃园、北首岭,西安半坡,临潼姜寨等遗址出土的陶器看,火候已达1050℃;泥料经过淘洗,少杂质,有些炊器夹砂,使之更坚硬,耐高温;制法不仅有手捏、泥条盘筑法,而且有用慢轮修整,又用快轮制成。

陶器是农耕文明、定居生活出现后先民的一大创造,极大地改进了先民的生活条件,丰富了先民的生活内容,对先民的生产和生活影响巨大。

一是作生产工具。

陶瓶等用于汲水、灌溉;陶刀用于收割庄稼;陶锉用于脱去谷粒、锉磨工具;陶球用于狩猎;陶纺轮用于纺织等。

二是作储盛器。

储存粮食可防潮、防虫、防霉变、防鼠吃;储存水和流汁半流汁食物可防损耗、污染、腐烂,也便于搬运;还可盛放其他生活资料。

三是作蒸煮器。

使各种食物都可以用炊具煮熟而熟食。

这不仅扩大了饮食品类,使之变得易消化、易被人体吸收,更富于营养,更适合生理需要,而且有消毒、灭菌、消灭寄生虫的作用。

从而使营养结构得到改善,人们的身体素质大为提高。

四是作饮食器。

按饮食品种不同,可分别用不同器具来储盛,既方便拿取,又提高了卫生水平。

另外陶器还可用于医药和治疗,某些药物的加工、服用离不开陶器,如蒸、煮、焙、炮、灸等。

拔火罐、刮痧刀就直接用于医疗。

与此同时,人们在制作陶器过程中,通过陶器制形、施彩、绘画以及为审美而塑造各种动物模型等活动,也促进了原始艺术的发展。

总之,在人类发展史上,制陶术的发明与种植业的发明一样,都是原始社会两项最重要的创造,也是人类由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走向野蛮时代进而向文明时代迈进的基础。

(二)纺织

传说炎帝与纺织术的发明也有关系。

《庄子·盗跖》:

“神农之世……耕而食,织而衣。

”《吕氏春秋·爱类》:

“神农……身亲耕,妻亲织。

”《商君书》《庄子》等书也有此类记载。

其实,原始纺织、制作衣裳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在旧石器时代的中期或更早时期,即蒙昧时代中期以前,先民不知衣服,为抵御寒冷,“夏多积薪,冬则炀之”,平时蔽体则是“衣其羽皮”<注释⒃>、“衣皮苇”<注释⒄>。

这是说人类在尚未掌握或正在掌握火的应用时,只是把自然形态的兽皮、鸟羽和茅草之类东西,披围到身上,聊以改善赤身露体的状况。

当然,这还不能说已产生了衣服。

因为,“再简单的服装也必须经过人工裁、缝所制成”<注释⒅>。

考古证实,山顶洞遗址发现骨针为距今约2万年前后,这时的山顶洞人已经能够用兽皮一类的材料缝制衣服了,揭开了服饰文化史上最早的篇章。

到了新石器时代,尤其是在仰韵文化时期,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综合经济,原始手工业如陶器和纺织工艺也得到极大发展。

自然界的东西不仅被广泛利用,还不断为人们加工改造或再生出来。

其时各种各样的纺织品的产生和进步,为早期的服饰缝纫工艺提供了新材料,并对服饰形制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注释⒆>。

首先,纺织的材料除了皮革毛皮外,已有了葛、麻、丝等天然有机材料。

《墨子·辞过》:

“圣王以为不中人之情,故作诲妇人,织丝麻,捆布绢,以为民衣。

”有说此圣王是指炎帝,“教织桑麻以为布帛”。

因为这些天然有机物易于腐朽毁灭,所以,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是极难保存下来的。

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只是在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华县泉护村,以及河南陕县庙底沟等仰韶文化遗址有关麻布的资料,则均为陶器上的印痕。

据测定,每平方厘米约有经纬线各10根。

尤其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发现的距今6000年前的织物残片,经鉴定可能是用葛(一种豆科藤本植物)的纫皮纤维所织成。

可见,葛、麻织物在炎帝时代就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不仅如此,丝绸生产也发轫于这个时期。

传说炎帝有个女儿“名曰帝女桑”<注释⒇>,“学道得仙居南阳愕山桑树上”,善于“浴蚕子招丝”<注释(21)>。

虽然其中杂糅有神话色彩,但将后世“浴蚕”、“招丝”之事推及“帝女桑”,并非毫无根据和道理。

山西夏县荫村新石器遗址的蚕茧、山西芮城西王村仰韶文化遗址的陶蛹,以及浙江吴兴县钱山漾遗址炭化丝绒和绢片等的相继出土,则以实物证明那时已有了养蚕、抽丝、织丝生产。

“从殷商时期高级丝绸的生产和丝绸技术的成熟水平来推断,在殷商之前必然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其时间至少应在新石器时代的中晚期是合乎逻辑的。

”<注释(22)>

其次,纺织工具已经出现。

最初的“纺织”,可能是将葛、麻、毛、丝等纤维置于腿上捻或用双手搓。

到了炎帝时代,先民已发明了纺织工具。

这在已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墓葬中,几乎各处都有纺捻纱线的纺轮出土。

如河北武安县磁山早期新石器遗址发现的四件陶纺轮,距今已有七千三四百年,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不仅出土有刻纹陶纺轮,还出土了一批木制的织机部件,西安半坡遗址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