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标准商店修订稿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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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标准商店修订稿张
ICS13.220.10
P16
DB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XXX-2010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送审稿)
2010-XX-XX发布2010-XX-XX实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作为规范商场市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消防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从根本上解决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火灾扑救事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依据。
商场市场(超市)可以通过采用本标准,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本标准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
商场市场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商场市场内阁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本标准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虎南、伍秋生、康瑞、周旋、陈生林、帅卫红、廖奇、龚自清。
Ⅱ
DB43/XXX-2010
目录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术语和定义3
4.消防安全职责4
5.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标准11
6.消防安全管理15
7.消防安全措施30
8.消防标识设置35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39
10.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42
11.考评与奖惩43
12.附则44
附表1.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45
附表2.防火检查记录表
(一)46
防火检查记录表
(二)47
附表3.防火巡查记录48
附表4.员工消防培训登记表49
附表5.志愿消防队员名单50
附表6.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51
附表7.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56
引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有效地防止和减少我省商场、市场的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为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了依据。
商场、市场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湖南省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商场市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
1.2商场市场(超市)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消防安全。
1.3商场市场(超市)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商场市场(超市)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商务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4本标准适用于商场市场(超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J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GJ4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GA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2 商场市场(超市)
商场泛指为人们正常购物行为提供商业活动空间的场所。
市场是买卖商品的场所,把货物的买主和卖主正式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易的地方。
超市是以顾客自选方式经营的大型综合性零售商场。
3.3商场市场(超市)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凡是建筑面积500m2以上的商场、超市;建筑面积200m2以上的地下商场、超市;建筑面积1000m2以上的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集贸市场等商场市场(超市)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4消防设施
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4消防安全职责
4.1一般规定
4.1.1 商场市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其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进而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
4.1.2 商场市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1.3 商场市场(超市)宜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产品和方法,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保障建筑具备经济合理的消防安全条件。
4.1.4 商场市场(超市)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商场市场(超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志愿和义务消防队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火灾时应履行扑救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4.1.5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商场市场(超市)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1.6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商场市场(超市)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建立防火档案。
4.1.7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商场市场(超市),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4.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商场市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商场市场(超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商场市场(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商场市场(超市)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7)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商场市场(超市)应确定一名副经理为商场市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7)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4.5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商场市场(超市)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消防工作情况;
2)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3)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4)熟悉本商场市场(超市)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商场市场(超市)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5)编制商场市场(超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6)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7)及时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8)完成商场市场(超市)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6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4.7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4.8志愿消防队员
志愿消防队员应从所有员工中以不小于30%的比例选取,应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志愿消防队中的职责分工;
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3)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4)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4.9保安人员
保安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制度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4.10焊工、电工
焊工、电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2)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4.11员工
员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3)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并参加有组织的初起火灾扑救;
4)指导、督促顾客遵守商场市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5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标准
5.1一般规定
商场市场(超市)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5.2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和巡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等内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疏散的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等内容。
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5)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火灾隐患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内容。
7)用火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9)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包括志愿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11)燃气及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设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13)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1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位置、管理部门、责任人、管理要求等内容。
15)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包括消防档案的分类、装订顺序、归档要求、管理要求、管理部门、管理人等内容。
5.3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商场市场(超市)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警处置程序;
2)员工发现火情时的火警处置程序;
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4)消防广播操作程序;
5)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6)电气及燃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7)各类消防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8)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9)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标准
商场市场(超市)应建立健全下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并印刷装订成册: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3)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4)气体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5)喷淋冷却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6)防火分隔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7)防排烟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8)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维护管理标准;
9)消防广播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10)移动灭火器材维护管理标准;
11)其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标准。
6消防安全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商场市场(超市)使用、开业前依法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的,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依法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的,应事先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6.1.2 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6.1.3 商场市场(超市)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组合布置及贴邻布置;不应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组合布置。
6.1.4 商场市场(超市)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6.1.5 商场市场(超市)内,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6.2 消防安全例会
6.2.1 商场市场(超市)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6.2.2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6.3 防火巡查、检查
6.3.1 商场市场(超市)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6.3.2 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6.3.3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6.3.4 商场市场(超市)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
6.3.5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6.3.6 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4 消防宣传与培训
6.4.1 商场市场(超市)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6.4.2 应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应组织参观当地消防站、消防博物馆等活动。
6.4.3 商场市场(超市)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6.4.4 应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6.4.5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6.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6.5.1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6.5.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商场市场(超市)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2)在商场市场(超市)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
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6.6 消防设施管理
6.6.1 商场市场(超市)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每日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频次,并按规定填写相应的记录。
6.6.2对消防设施的每日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电源主电源、备用电源工作状态,消防配电房、发电机房环境,消防设备末端配电箱切换装置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区域显示器运行状态,CRT图形显示器运行状况,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