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危险源的辨识及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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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危险源的辨识及评价
河南城建学院
《安全系统工程》大作业
班级0234091
专业安全工程
姓名吴斌强
学号023409157
指导教师田好敏刘章现王现丽
环境与市政工程系
2011年12月23日
一、目的和任务
安全系统工程大作业在巩固安全系统工程专业知识,使其具有辨识危险源的能力,找出、减少或除去工作上相关危害的方法;对于不同企业会用不同的系统工程分析方法,对企业的某个单元或者系统进行简单的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研究主题包括:
危险源的辨识,事故树的编制及有关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通过这次大作业,加深对《安全系统工程》专业课程内容的进一步理解和掌握。
掌握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掌握系统工程分析的方法及数据评价,掌握事故成因理论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其在事故预防中的应用,常用的事故预防和预测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以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知识技能,以便能较好地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中应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原理、方法,对系统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预测和预防,使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得到控制,并使系统安全性达到最佳状态。
二、大作业要求
1.进行事故现场调查,查阅文献,收集相关资料,写出调查报告。
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方案。
3.选取某化工企业和建筑工地,辨识危险源,并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树分析,而且要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4.写出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报告。
v概述
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人类在创造财富、享受成果的同时,总是会遇到愈来愈复杂的危险和事故的威胁。
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另一方面现代化大生产又隐藏着非常严重的事故危害。
例如;
(1)2011年1月28日21时45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福苑皇家国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支模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2)我国1995年8月5日,深圳发生的危险品库大爆炸事故,造成死亡15人,伤873人,损失2.54亿元。
(3)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储罐区发生火灾爆炸,死亡8人,受伤40人,炸毁、烧毁储灌17个,储料20000t以及损坏罐区大部分设施(4)2011年4月12日,河北唐山一段高速公路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3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在其中大部分是河北理工大一新生。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当代事故所带来的灾难性和社会性,所表现的术复杂性已经超过了事故本身,成为社会生活、经济发展、人类安居乐业的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
重大事故的不断发生使人们痛苦地认识到,现代工业生产建设,特别是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建设潜在着巨大的危险性。
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工地内部,而且相邻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都遭到巨大的危害。
因此,20世纪70年代以来,预防重大生产建设事故已成为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高度重视。
随之产生了“重大危险”、“重大事故”“重大危险控制”等概念。
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动工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将重大事故定义为:
在重大危害设施内的一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意外的、突发的事故,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种或多种危害物质,并导致对工人、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近期的严重危害。
下面是一个重大建筑工地事故情况及其调查报告:
一、事故概述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11年1月28日21时45分。
(二)事故发生单位: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福苑皇家国际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苑酒店公司)、张家界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公司)。
(三)事故发生地点:
福苑酒店建筑施工工地。
(四)事故类别:
坍塌。
(五)死亡人数:
3人。
(六)受伤人数:
8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
约500万元。
二、基本情况
(一)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汕头公司成立于1959年3月,在汕头市潮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魏文雄,注册资本10288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该公司于2010年10月通过邀标的方式与福苑酒店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成立“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武陵源区福苑皇家国际度假酒店工程项目部”,同时聘任刘远征为该项目部经理,邓力山为该项目部负责人。
福苑酒店项目于2010年9月开工。
(二)建设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福苑酒店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8年11月,法定代表人庄青黎,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张家界双健空调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00万元,香港张家界福苑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为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高云村,占地面积83亩,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总投资46700万元(其中土建15800万元),拟建成五星级酒店。
项目设计单位为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三)监理单位(监理)基本情况
监理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在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彭万远,注册资本100万元,监理工程范围及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总经理张真武,负责公司全面工作,2010年8月因病住院,由副总经理张文虎主持全面工作。
2008年1月,公司成立武陵源监理处,采用内部承包形式由公司副董事长朱良平承包经营(每年上交管理费10万元),其业务范围为武陵源辖区内的工程监理。
监理公司于2010年6月与福苑酒店公司正式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为一年42万元,超过一年按每月2.5万元支付监理费。
监理公司于2010年7月组织监理人员进场,9月正式组建福苑酒店项目监理组:
总监田刚,监理员丁成刚,专监杨登台。
监理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建立了监理日志,就包括支模方案未通过专家论证等问题下达过停工通知,并组织召开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方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支模方案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四)福苑酒店建筑工地监管情况
1.建设主管部门监管情况。
福苑酒店项目于2010年9月开工,施工许可证于2010年12月23日办理。
武陵源区建设局委派区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伍其林任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组组长,彭敏、卓辉2人为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其间,共下发了四次停工通知书:
第一次是2010年11月10日,停工原因是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深基坑未进行专家论证;第二次是2010年12月16日(由武陵源区建设局下发停工通知),停工主要原因为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第三次是2011年1月6日,停工主要原因为脚手架首层作业层未满铺,施工现场临边保护措施不到位,高支模架未经专家论证已经使用;第四次是2011年1月29日,停工原因为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其中,第二次停工有复工审查记录,第一、三次停工无复工审查记录(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罚款、对该单位记不良行为、申请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资质,也可以建设局的名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军地坪街道办事处监管情况。
福苑酒店建筑工地位于军地坪街道高云村辖区。
军地坪街道办事处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监站),有专职安监员2名,有分管领导。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军地坪街道安监站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均建立了台账(包括福苑酒店工地),安监站工作人员先后5次进入该工地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提出了有关要求,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检测鉴定情况
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地调查事故,查清事故直接原因,事故调查组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事故现场、方案及扣件材料等进行了全面检测鉴定。
其检测鉴定结论如下:
垮塌原因分析:
福苑酒店地下室大跨度板处,钢筋混凝土楼板厚度大,楼板厚700㎜,扣除空心填充块体积,折合混凝土厚度为500㎜。
模板支架立杆间距1.1m偏大,使顶部水平杆抗弯承载力严重不足;水平杆竖向间距顶屋为2.15m,偏大,加之该工程模板支架局部一个方向设有水平杆而另一个方向无水平杆,使局部立杆长细比过大,致使该处立杆承载力不足;同时模板支架扣件物理力学性能不合格也对模板支架安全构成了一定影响。
结论:
该模板支架垮塌原因为支承方案不合理,支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及支架水平杆局安装不到位引起;扣件物理力学性能不合格也对模板支架安全构成了一定影响。
四、事故发生经过、救援过程及善后处理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1年1月28日11时左右,福苑酒店工地劳务分包人吴若平(事故中已死亡)组织本地民工27人浇筑大堂正负零楼板,当时楼面上作业人员从事砼浇筑16人,辅助人员9人,楼面下2名木工班组长观测支模系统,至21时20分左右混凝土浇筑约一半时,发现模板有下沉现象,就立即局部停止了混凝土的浇筑工作,吴若平及2名木工班组长当即进入楼板下对模板下沉情况进行检查,约21时45分支模架发生坍塌,楼面下3人当即被掩埋,致楼面作业人员8人受伤,后经市、区公安机关联合侦察证实被掩埋3人均已死亡。
事故造成坍塌面积为36m×27.2m=979.2㎡。
(二)事故救援过程及善后处理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常委、副市长刘越高,副市长李常光,市政府副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胡维平,武陵源区委书记陈红日、区长田华玉及在家的区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市、区建设、安监、消防、公安、武警、民兵预备役等一百余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警戒,隔离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进行现场紧急救援,同时调集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现场救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唐道明29日凌晨4时赶赴现场参与一线指导救援工作。
至29日凌晨5时,救援工作结束。
接着,事故善后处置组就3名死者善后事宜与家属达成一致意见,8名受伤民工也得到妥善安置治疗。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福苑酒店工地地下室大跨度模板支架支承方案不合理,支架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及支架水平杆局部安装不到位。
2.该项目部施工方在支模方案专家论证没有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理方已下达停工通知的情况下,违规违章施工。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施工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
项目部对施工班组管理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管理失控,致使施工班组违规违章施工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执行建设方春节放假通知没有真正到位(建设方于2011年1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1月28日春节正式放假,要求施工方做好放假前相关防火、防盗及清场工作)。
2.建设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0年9月开工(2010年12月23日取得施工许可证);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管理,2011年1月26日会议已宣布28日放假,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清场;在监理单位已经告知支模方案没有通过专家论证的情况下,对施工单位违规违章施工行为制止不力。
3.监理方在明知支模方案没有通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仍在施工的情况下,虽采取了口头和书面通知停工、告知建设单位两个措施,但没有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以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有效制止。
4.武陵源区建设主管部门在知晓建设单位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的情况下,任其无证组织施工达近三个月(2010年9月开工,2010年12月23日取得施工许可证);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委派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组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支模架存在上述问题,并因此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跟踪监管不到位,没有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制止施工单位违规违章施工行为的继续发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以上的重大建筑工地事故情况及其调查报告,从此可以调查得到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辨识、危害及整治措施如下所示:
v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有关原理,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辨识、危害及整治措施。
1 前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有关原理,进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础性的、迫在眉睫的工作;而这方面的工作在一些城市建设安全管理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2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
2.1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施工生活用危险化学品及压力容器是第一类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料机工艺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为第二类危险源。
建筑工地绝大部分危险和有害因数属第二类危险源。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
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2.2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2.2.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
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2.2.2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四口、五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网内积存建筑垃圾、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
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2.2.3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
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2.3 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
(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2) 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
(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4)临建设施撤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3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
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
2006年上半年建设系统事故类型死亡人数所占总数比例分别是:
高处坠落占39.5%,施工坍塌占22.6%,物体打击占14.3%,起重伤害占8.1%,触电占5.9%,机械伤害占5%,其余类型占4.6% 。
4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4.1 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
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4.2 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慢慢就规矩了,懂安全了,会安全了。
4.3 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4.4 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4.5 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遇到情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
4.6 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5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环境因素的识别及评价,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也是建筑产品生产过程很难于界定其环境因素的一个行业。
通过多年施工管理和审核经历,对这个问题简要论述如下:
(一)、环境因素的识别环境因素的识别,应结合不同专业产品生产的特点、生产场所所处地域和季节及周边环境及其工艺流程等实际内容进行,通过实地验证归纳以期完善。
建筑业施工企业按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修装饰业三大类,常见的环境因素包括:
① 噪声,各种施工和运输机械、现场加工机具、工程用材料装卸、各类改造工程人工和机械拆改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切割等施工机具以及脚手架、模板支拆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② 污水,施工现场生活区和施工生产过程中清洗和维修设备、施工机具所产生的油污和污水等;③ 固体废弃物,包括交工前建筑产品清扫所产生的建筑垃圾;④ 有毒气体,包括施工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如碳氧、碳氢、氮氧化合物、氡气、苯化合物以及建筑装饰材料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等;⑤ 潜在爆炸和火灾因素,包括施工生产所用的火工品引起的意外爆炸,施工特别是改造工程中电、气焊飞溅引发的火灾;⑥ 潜在泄漏,包括化学品泄漏、油泄漏、易燃易爆气体泄漏等;⑦ 扬尘,包括土方工程、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装卸、运输以及竣工前的清扫、建筑垃圾的清运等引起的扬尘;⑧ 有害光,射线等,如电、气焊强光、超声波、低频振荡、х、у射线以及电磁波、静电、磁场、日光中的紫外线等。
对常见环境因素的识别,可结合施工工序或过程进行,如基础工程施工和机械开挖基坑的环境因素应包括:
挖掘机的噪声、扬尘
和垃圾,以及主体工程施工,模板的装卸支设与拆除,震捣器、电锯、电锤、砼输送泵、空压机、电焊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设备管道、钢结构制安过程的铆工、管工、电气焊过程所产生的噪音,钢材装卸加工产生的噪声,混凝土搅拌产生的碱性污水,作业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等。
在装修阶段,包括油漆、胶类、密度和夹心及刨花板等材料散发的有毒、有害气体、现场电、气及其气体保护焊接、乙炔气切割、容器管道等金属材料和焊缝的超声波、射线探伤发出的强光、射线。
设备的清洗、施工机械的维修产生的油污、酸碱污水等。
(二)、识别范围确定施工生产、回访保修过程中应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都应列入识别范围。
识别时,不仅要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还要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并将以下七个方面内容列入重点识别范围:
1、向大气排放的粉尘; 2、向水体排放的污水; 3、废弃物管理及建筑垃圾处理; 4、土地污染; 5、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6、取、弃土场地的处理; 7、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
三、环境因素评价评价环境因素时,应考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范围、地域和程度,以及发生频次、相关方关注程度、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资源消耗、投资的节约程度和企业实际情况等。
对资源、人力、能源、原材料方面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除了考虑可能的节省因素,还应考虑管理控制性措施的实施情况。
对异常、紧急状况下环境因素的评价,可考虑以下内容:
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持续时间;法律法规的要求,改变对环境影响的难度和所需费用,以及这种改变对其他活动和过程的影响、相关方的观点、商业需要、对企业公众形象的影响等。
环境因素的评价原则:
不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都应确定为重大环境因素。
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对环境因素的评价可按六个方面的内容在施工现场逐项打分,以确定重大环境因素。
1、发生频次:
偶然发生(1分);间歇发生(3分);连续发生(5分)。
2、影响程度:
对环境或健康影响较小(1分);对环境或健康影响较大(3分);对环境或健康影响严重(5分)。
3、影响范围:
场界内(1分);周围社区(3分);超出社区(5分)。
4、相关方关注程度:
关注程度较小(1分);关注程度一般(3分);强烈关注(5分)。
5、资源消耗:
资源消耗较小(1分);资源消耗一般(3分);资源消耗较大(5分)。
6、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
符合(1分);超标(2分);严重超标(5分)。
打分时,既可以采取个人打分评价,也可以采取集体讨论确定分值的方法。
若参评人员不能达成一致,应以半数以上人员的意见为准。
这里特别要求参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及施工经验。
若某一环境因素经汇总,分值≥14,应列为重大环境因素。
对重大环境因素,应制定相应目标和指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管理或治理方案,施以有效的控制。
建筑行业建筑产品大部分为主外即露天作业工序繁多,工序之间交叉作业情况也多,机械化和半机械化作业程度相对较高,使用的建筑材料种类更多,诸多可变参数都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甚至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组织需要及时、准确地对环境因素予以识别和评价,以确保环境体系的持续改进和环境绩效的提高。
6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及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职业性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职业病:
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
与建筑施工生产过程有关的职业危害因素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主要有:
一、粉尘 施工现场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石工、风钻工、电(气)焊等工种;预防措施有
(1)水泥除尘措施:
在搅拌机拌筒出料口字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
(2)木屑除尘措施:
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
(3)金属除尘措施:
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
(4)洒水措施:
现场清扫时先进行洒水,以防止扬尘。
二、生产性毒物 施工现场生产性毒物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