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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教学计划管理

第二部分教学计划管理

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师大教〔2005〕18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教学计划是学校根据特定的培养目标制定的教学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和组织教学过程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

第二条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教学计划的制订、修改和执行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二、教学计划的制订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之相关规定,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

教务处结合各类专业的具体情况安排落实。

第四条制订新增专业教学计划的工作程序:

1.教务处提出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指导意见,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并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以学校文件形式发至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文件的要求,组织本院各系及专业建设负责人,按专业培养目标拟订专业教学计划。

对于按学科类别培养的宽口径教学计划,由分管教学院长直接主持,各系按专业委派人参加拟订。

3.各学院应组织本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本学院各专业拟定的教学计划进行审议、修改,由院长审定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各学院递交的教学计划组织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其委托的专家组进行审议,各学院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后,填写《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专业教学计划审定表》,报分管校长审批。

经分管校长批准后的教学计划,即为学校法定教学文件。

《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专业教学计划审定表》一式四份,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和教务科,学院教学办公室和教学研究室各留存一份。

第五条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1.专业培养目标;

2.专业培养规格;

3.修业年限;

4.授予学位;

5.学分要求;

6.课程学分结构及学时分配计划表;

7.专业教学计划表,包括课程性质、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数、学时数(包括讲授、实验实践学时数的分配)、各学期周学时分配等内容;

8.本科副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三、教学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经批准的教学计划,由各学院和教务处负责组织执行。

第七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教学任务,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学院、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都不得推诿。

教学任务按学科性质和业务范围由相关的学院归口承担,由教务处协调并落实。

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的单位在教务处主持下协商解决教学任务的归口转移问题。

各学院根据课程归类组织教师制定教学大纲。

第八条执行教学计划的工作程序:

1.每学期初,各学院对本院所开课程(包括公共课及为其他学院开的课程)进行合、分班,并落实教师,填写《天津师范大学教师任课任务书》后,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2.教师开新课或新开课教师的资格认定须由课程归口学院或教务处按《天津师范大学课程规范化管理施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3.教务处负责编排公共课,并组织协调各学院排课工作,确定开课计划总表及总课表,同时布置各学院的选课工作。

4.各学院根据总课表及时将本院的教学安排通知落实到各任课教师和相关学生。

5.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在正式上课前编制好本课程的教学日历,经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执行。

教师根据课表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认真授课,期末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课程考核,认真评定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库中。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进行课程总结,整理“课程教学档案”,并按学院要求存档。

四、教学计划的修改

第九条要保持教学计划的相对稳定性。

对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和变动。

第十条教学计划每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微调,两年进行一次小的调整,四年进行一次大的修订。

第十一条凡对已经批准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由于增加、减少、更换必修课程(含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必修课的实践教学环节)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均属教学计划的异动。

1.教学计划异动不能造成对总学时、总学分太大的变动,原则上课程增删后,总学时、总学分应保持基本不变。

2.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和教学情况的变化,教学计划的变动,如增设课程、取消课程、更改授课学期、变动授课学时学分以及增设或变动实习学时学分等,均应向学校提出异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需要,全面提高人才的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允许各学院对经分管校长批准并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作某些必要的修改,但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属教学计划修订的,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管理,并由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确定执行前2个月,学院要填写《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修订审批表》,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其委托的专家组审核,最后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2.属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微调的,相关学院应在执行前填写《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异动(微调)审批表》,并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负责进行审核,并在3周之内给予答复。

3.《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修订审批表》和《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异动(微调)审批表》的填写均需一式四份,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和教务科,学院教学办公室和教学研究室各留存一份。

4.为保证综合教务系统的顺畅,在递交上述审批表的同时,要递交《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及课程数据变更对照表》一份。

第十三条凡未按上述规定报批而擅自更改教学计划者,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和高职各专业。

第十五条 属本科副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的,学院需填写《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副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并参照本科教学计划调整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专业教学计划审定表

2.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修订审批表

3.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异动(微调)审批表

4.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副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5.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及课程数据变更对照表

 

二ΟΟ五年七月四日

附件1

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专业教学计划审定表

年月日

学院

培养层次

专业

教学计划简介

(包括本计划的制定背景、学分、学时、课程门数等必要信息)

专业建设组意见

 

专业建设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分管校长审批意见

 

分管校长(签字):

年月日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制表

附件2

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修订审批表

年月日

申请

学院

培养层次

专业

变更

理由

 

变更内容

专业建设组意见

 

专业建设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分管校长审批意见

 

分管校长(签字):

年月日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制表

附件3

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异动(微调)审批表

年月日

学院:

专业名称

层次

本科□高职升本□高职□

调整内容

 

调整原因

 

学院意见

 

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制表

附件4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副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年月日

学院

专业名称

调整内容

 

调整原因

 

学院意见

 

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制表

附件5

天津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及课程数据变更对照表

年月日

课程编号*

课程名程*

原有数据

修改后数据

英文课程名*

开课系所*

开课学期*

秋春

秋春

培养层次*

本科高职高职升本

本科高职高职升本

课程级别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主课号

先修课号

教学方式*

学时*

学分*

课程分类

考核方式*

考试考查

考试考查

课内周学时*

实验总学时

讲课总学时

上机总学时

基本面向对象*

教材

参考书

课程负责人

师资队伍

所属校区

课程说明

内容简介

备注

教学院长签字:

(公章)

(说明:

本表中的具体数据用于更新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库中相关信息,所以请务必详细认真填写。

带有“*”号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课程编号和课程名称,如有需要,只能采取增加新课程的方法。

新增的课程不需要填写“原有数据”一栏中的信息,但是需要详细填写“修改后的数据”。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制表

天津师范大学修订2006级本科生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师大教〔2006〕11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处:

本科生培养方案是高等院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保证人才质量和培养规格的法规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和安排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是学生在校期间课内外学习的参照指南。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借鉴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培养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将进行2006级本科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对此,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1.立足我校“教师教育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定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理念,以生为本,主动适应天津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为主的高级专门人才。

2.积极倡导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按照“加强学科基础,凝炼专业主干,灵活职业适应”的总体思路,通过“精炼理论讲授,强化实践教学,倡导自主研学”的育人方式,实现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协调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使学生多途径获取知识、锻炼能力、提高素质。

3.将修订培养方案和推进制度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优化课程体系,丰富教学资源,为人才的多规格、多层次、个性化成长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天津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校各专业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专业定位,明确细化人才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2.优化课程体系

适当减少必修课程学分,增加选修课程学分。

协调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的关系,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主干学科与相邻学科、课内与课外等方面的各种关系。

既要注意研究各门课程在培养目标中的作用,确保其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还要切实保证课程能够按计划开出,做到课程设置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并重。

3.共享课程资源

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丰富选修课程资源。

各学院应有计划地组织公共选修课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4.强化实践教学

在教学计划中突出实践教学地位,按照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原则,对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年论文、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科学建构实践教学体系。

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上述各实践教学环节分别列入必修课或选修课中。

5.加强双语教学

各个专业应创造条件并鼓励教师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世界史等专业,双语教学课程门数要达到一定比例。

6.突出教师教育特色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教育技术、教育学等专业的教师教育类课程列入专业培养方案中。

其它专业中的优秀学生,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校有关部门选拔、审批后可以修读教师教育类课程(参见教师教育培养方案)。

7.设置副(辅)修计划

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副(辅)修教学计划供全校学生修读,如果提供副(辅)修教学计划,要求明确双学士学位、副修本科、副修专科、辅修专业方向的课程安排及相应的学分数和学时数。

三、基本框架

1.学分、学时、学习年限

原则上,总学分为150±5,文科总学时2500±100,理科总学时2700±100,各个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标准学习年限为4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在3—8年内浮动)。

2.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

(1)校通修课:

是面向全校所有专业学生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二部分。

一般情况下,必修课38学分,693学时;选修课12学分,204学时。

要求理科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文科类课程4学分,文科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理科类课程4学分。

社团活动、学术讲座、自主修读、各类竞赛等方式获得的学分可以记入校通修课中的选修课学分(参见相关管理办法)。

(2)专业课:

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总学分控制在100左右,总学时控制在1700左右。

各个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决定是否区分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

实践环节列入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中。

 

二ΟΟ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实施《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

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

师大政发〔2005〕26号

各学院、各有关处(部):

为了实现学校转型和突出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学校决定对传统师范教育课程进行改革。

适应国家教师教育体制改革的趋势,新的课程方案暂命名为《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

该方案已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学校决定,于2005年9月正式实施该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

为了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落实国家人才战略和“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对中学教师的要求,天津师范大学提出了“全力打造教师教育特色”的工作目标。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方案”,就是根据这一目标而制定的。

该方案充分发挥学分制的优势,实行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相分离的模式,最终达到“双高”的目的,即学科专业教育高水平,教师专业化培养高质量。

在该模式下,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学科专业教育,达到学科专业本科毕业水平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学有余力且志愿将来从事教育工作的优秀本科生,在本科专业学习期间可以选修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教育教学顶岗实习任务,可以获得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结业证书。

一、指导思想

1.课程方案要从国家人才战略的高度出发,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体现课程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2.课程方案要按照教师专业化标准,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合格师资,体现课程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3.课程方案要按照终身教育理念,关注教师的可持续发展,体现课程的阶段性和选择性;

4.课程方案要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作为核心内容,融入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体现课程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二、培养目标

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合格教师:

1.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树立以人的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

2.具备教师职业道德,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树立敬业爱岗的专业精神;

3.了解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养成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4.掌握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知识,初步养成教育科学素养;

5.掌握基本的教师职业技能,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6.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学会正确认识自己、悦纳自己,具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三、课程结构

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教育课程两部分组成,每部分由学习模块和课程两个层次构成。

根据本课程方案的培养目标,通过整合相关专业领域的学科教育知识,每部分设定四个学习模块,名称如下:

模块一:

教育理念

模块二:

教师职业基础理论

模块三:

教师职业基本技能

模块四:

教师职业体验与能力养成

在四个学习模块内设置精选的课程,课程设置分成必修、限制性选修和任意选修三类,必修课程体现的是必需的、核心的和基本的内容,限制性选修课程体现的是加深、拓展的内容,任意选修课程是满足学习者个性需求的内容。

 

课程的学习按照先通识后学科的顺序,必修课原则上按照模块从上到下的顺序,与必修课程同行并排的选修课程,与该必修课程同期进行。

四、课程教学实施策略

1.注重学生对教师职业生活的体验,突出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教师是一种实践性极强的职业,教师教育专业课程要使学生关注教育实践,加强对基础教育改革的了解,注重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的结合,注重在中学的真实情景中学习和完成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突出培养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

教师教育的实践环节(教师职业体验与能力养成模块)由教育教学实践课程、教学能力训练和教育教学顶岗实习三部分构成,教学中按顺序进行。

“教育教学实践课程”按照课程的教学要求进行管理,学校编制了“教育教学实践手册”,让学生按手册中设计的步骤亲历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参加实习校的教师活动;教研活动见习;听课;课程资源采集;教学设计和教案编写;多媒体教学课件设计;课堂教学见习;学生课业辅导实习;学生学习评价见习;实验室或图书、资料室见习;班主任工作见习;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见习),充分体验教师的职业生活,实践课程由从中小学聘请的兼职教授与我校教师共同担任任课教师。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实践课程后,通过微格教学进行教学能力训练,进一步掌握专门的教育教学知识和扎实熟练的从业技能。

最后,还要到中学进行顶岗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使学生走上教师岗位以后,能够尽快进入教师角色。

2.以学生为本,突出学习过程的自主性、互动性和选择性。

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的结构设计,突出了以学生为本的课程设计理念,加大了学生学习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的自主性和选择性。

教学中普遍采用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实现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在课堂教学中,努力改变以传授系统学科知识为主的教学方式,倡导实施“以问题为本”的学习方式,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辅以职场教学形式,使学习过程有益于学生教师教育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教师职业能力的养成;将重点讲授、自学研讨与案例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互动性的课程教学特色;教学过程中注意引导学生自主、富有个性的学习,实现各种教学方式(自学、课堂教学、网络教学、实践课程、模拟训练、实习等)的有机结合。

3.针对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性,精选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的学习内容,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师的成长过程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职前的准备期,职后的适应期、发展期和成熟期。

教师素质的培养,在四个阶段中应各有侧重,有些素质的形成和提高,在教师教育的某个阶段要给以格外的关注。

职前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在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念指导下,遵循新时期的师德规范,具备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的教育知识、教育技能,为未来从事教师职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既要考虑到学生的入职需要,又要考虑到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对必修课程进行了反复斟酌和精选,同时在选修课程中安排了丰富的内容供学生选择。

五、课程设置与考核评价说明

1.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结业要求修满3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22学分;限制性选修课程6学分(其中学科教育课程不低于3学分);任意选修课程2学分。

学生修满30学分以后,须在中学顶岗实习一个月(不计学分),但该项实习成绩作为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结业的一项依据。

修满30学分以后,希望多学习一些课程的学生,多修不限。

2.标☆的课程为网络课程,学生利用网络进行学习;标★为自主修读课程,不占课时,学习结束须参加学校或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3.通识教育课程的任意选修课以讲座的形式开设,学生选听5个讲座(每个讲座3课时),并根据具体要求完成相应作业后,取得1学分;学科教育课程任意选修课的开设形式以各学科设课说明为准。

4.教师教育专业课程的考核方式,根据每门课程的特点确定。

对学生的评价实行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性评价贯穿于课程的全过程,终结性评价是对全部课程学习结果的综合评价。

六、课程设置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总表

课程结构

模块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性质

备注

通识教

课程

TEE11001L

教师与教育法规

1

必修

TEE11002L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1

必修

TEE11003L

师德修养

1

必修

TEE11004L

教育与教师职业

1

限选

TEE11005L

素质教育研究

1

限选

TEE10000L

教师教育系列讲座(中外教育家思想述评,国际教育新理念评介,教育家型教师成长规律研究,教育与文化,教师礼仪规范等)

1

任选

TEE12201L

学与教的心理学基础

2

必修

TEE12202L

学与教的教育学基础

2

必修

TEE12003L

学校教育活动研究

1

限选

TEE12204L

社会性成长与心理健康指导

2

限选

TEE10000L

教师教育系列讲座(学校教育功能研究,学校教育模式研究,中学生职业指导与职业心理测评等)

1

任选

TEE13401L

中学教师职业基本技能

3

必修

TEE13002P

普通话与“三字一画”

1

必修

TEE13003L

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1

限选

TEE13004L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

1

限选

TEE13005L

课堂教学评估

1

限选

TEE10000L

教师教育系列讲座(演讲艺术与欣赏,学校教研制度研究,教育调查,学生发展评估,团队活动的组织与设计等)

1

任选

TEE14601P

教育教学实践课程

4

必修

TEE14202P

教学能力训练

2

必修

TEE14203P

教育教学顶岗实习

0

必修

TEE14004C

教育沟通案例分析

1

限选

TEE10000L

教师教育系列讲座(教师个体发展分析,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研究,班级文化建设研究,优秀班集体个案研究等)

1

任选

学科教育课程

政治

TEE41001L

中国德育史

1

限选

TEE42201L

思想政治课教学理论与学业评价

2

必修

TEE43201L

思想政治课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2

必修

TEE43202C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政治)

2

限选

TEE44001C

政治微格教学

1

必修

语文

TEE41002L

中国语文教育史

1

限选

TEE42202L

中学语文教学论

2

必修

TEE42003L

语文教育研究方法论

1

限选

TEE42004L

审美教育导论

1

限选

TEE42005L

语文校本课程开发

1

限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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