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专项补助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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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专项补助资金
2017年新型城镇化专项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我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安排和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目标推进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委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市级财政设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型城镇化试点镇进行补助。
资金由市级财政下达各县区财政,再由各县区财政补助相关试点镇。
主要用于支持2015年新型城镇化试点以来,试点镇报经市、县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备案实施的项目,对于备案项目有其他专项足额资金的,可以安排用于该镇其他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但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扶贫、征地拆迁、规划编制、文保单位修缮、河道清淤治理、政务中心、周转房等支出。
2017年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150万元。
按照绩效优先、激励先进的原则,下达纳溪区大渡口镇、合江县九支镇各550万元,下达龙马潭区双加镇500万元,下达江阳区分水岭镇、泸县云龙镇、叙永县江门镇各400万元,下达古蔺县太平镇350万元补助,截止评价日,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一级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提高。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按照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用案卷研究、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座谈会调研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到部分项目点,实地查看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情况,与相关利益群体座谈、面访,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结合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该项目资金涉及四县三区的7个乡镇(分别为江阳区分水岭镇、龙马潭区双加镇、纳溪区大渡口镇、合江县九支镇、泸县云龙镇、叙永县江门镇、古蔺县太平镇),单项补助金额较大。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共选取大渡口镇、双加镇、云龙镇3个项目点开展现场评价,占项目点总数的42.86%;涉及2017年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1,450万元,占该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46.04%。
三、项目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完善,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较规范,对促进我市新型化城镇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但通过绩效评价也反映出个别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会计核算不规范、工程进度滞后导致项目整体效果不佳等问题。
四、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
根据《泸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目标推进方案》(泸委办发【2015】6号)文件,市级财政设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4,500万元对新型城镇化试点镇进行补助。
2017年2月2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市政府申请划拨泸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补助资金4,500万元(泸住建〔2017〕32号),2017年2月23日,市财政向市政府回复安排预算内资金4,500万元(泸市财综〔2017〕22号),2017年3月1日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
2017年9月,因全市预算内资金调整缩减,综合现场检查及考评情况,实际安排补助资金3,150万元。
根据《中共泸州市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17〕25号),主要实施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产镇连接通道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等项目。
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提供的《泸州市新型城镇化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统计表》,各试点镇对计划使用市级补助资金的项目进行了报备,共计17个项目,其中,分水岭镇计划用于新建卫生院及附属设施、观音阁聚居点、中心小学校迁建工程、新型城镇化宣传推广4个项目;双加镇计划用于镇区农贸市场改造、卫生院后坝改造、排水管网、政府节点、派出所院坝5个项目;大渡口镇计划用于凤凰湖至酒镇酒庄环湖绿道起始段1个项目;太平镇计划用于古镇新区进场道路1个项目;云龙镇计划用于上坪老街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云龙市民公园建设2个项目;江门镇计划用于场镇供水站引水工程、市民广场及附属设施建设2个项目;九支镇计划用于镇区人行道修补工程、富华小学配套道路工程等2个项目。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及分配情况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于2017年11月上旬对江阳区分水岭镇、龙马潭区双加镇、纳溪区大渡口镇、合江县九支镇、泸县云龙镇、叙永县江门镇、古蔺县太平镇2015年以来实施的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综合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结果,对以上7个镇进行综合排名,按照绩效优先、激励先进的原则,2017年12月底,市财政下达以上乡镇补助资金共计3,150万元,其中大渡口镇、九支镇各550万元补助、双加镇500万元,分水岭镇、云龙镇、江门镇各400万元,太平镇350万元,截止评价日,县区财政将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项目组随机选取了大渡口镇、双加镇、云龙镇三个镇的项目资金进行检查,其中大渡口镇于2017年12月21日收到纳溪区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550万;双加镇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专项资金500万元;云龙镇于2018年2月12日、14日分别收到专项资金300万元、100万元;以上合计金额1,450万元。
2.资金支付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该专项资金合计支出1,616.23万元,占总额的51.3%,预计2019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毕。
截止评价日,3个评价选点乡镇共计支出677.70万元,平均资金支付率47.62%,具体如下:
(1)大渡口镇
2017年12月14日,由泸州市纳溪区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10万元,收款单位为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后附农业银行回单、施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算审计金额497.93万元,除3%质保金,资金支付率为84.89%,剩余工程款已经在办理中。
结余项目资金52.07万元。
(2)双加镇
截止评审日,累计支付金额179.41万元,资金支付率35.88%,具体如下:
①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资金:
2018年5月3日(2018-5-109),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支付进度款(暂时挂账在创卫零星工程)37.62万元。
后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等。
②派出所节点改造项目资金:
2018年9月5日(2018-9-74),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泸州市金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进度款20.4万元。
后附进度支付表等。
③卫生院后填方项目资金:
2018年5月28日(2018-5-108),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25.99万元。
后附进度支付表、施工合同等。
卫生院后硬化项目资金:
2018年9月4日(2018-9-74),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四川鑫玥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28万元。
后附进度支付表、施工合同等。
政府办公楼节点改造项目资金:
2018年11月12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向四川旭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进度款58万元。
后附进度支付表、施工合同等。
新型城镇化宣传推广费:
2017年12月18日,支付泸州市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5.8万元宣传费。
截止评价日,项目资金结余320.59万元。
(3)云龙镇
项目资金目前均用于上坪老街改造工程,云龙公园项目尚未支付(备注:
已经通过其他资金支付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合计117.76万元)。
上坪老街改造工程实行专账核算,截止评价日,合计支付88.29万元,资金支付率22%,具体如下:
①2018年1月17日(2018-1-44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款600,000.00元。
②2018年2月5日(2018-2-82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设计工程款40,000.00元。
③2018年2月6日(2018-2-82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款200,000.00元。
2018年8月30日(2018-8-52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给甲方垫付款-垫付陈金泉拆除后加固人工2,000.00元。
2018年8月30日(2018-8-52号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一月街道改造5,000.00元。
2018年8月30日(2018-8-52凭证)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向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泸县云龙镇上坪老街道路改造工程占地补偿35,923.00元。
3.组织实施情况
(1)大渡口镇
凤凰湖-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000万元,大渡口镇2017年市级新型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的具体实施项目为凤凰湖-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湖绿道起始段,该项目为凤凰湖-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该项目由大渡口镇下属国资公司纳溪区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具体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环湖绿道工程先期建设2公里,分为两个标段实施,其中一标段建设长1.36公里,宽6.5米沥青砼路面的绿道,二标段建设长640米,宽21.5米沥青砼路面(其中约为10米宽路面为改造)的绿道初始段。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589.24万元,2017年市级新型城镇化补助资金550万计划全部用于第二标段建设。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2017年7月21日,对凤凰湖-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环湖绿道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进行招标,招标期限为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8月16日,项目于2017年8月17日在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进行开标,此次投标人共计10家,经评审委员会及专家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3家。
2017年8月25日,委托机构及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
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6日,纳溪区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受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投标,签署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对该项目的第二标段进行施工,长约0.639km,公路等级为三级,合同金额5,590,966.00元,二段承包经理变为辛志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公路质量合格标准。
工期历时35天,项目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
完工后拨付80%,待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全部付清。
2017年8月,对凤凰湖-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湖绿道等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招标,经公开招标,2017年8月25日,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其工期为施工全过程加缺陷责任期,中标价为当年行业取费标准下浮51%。
2017年9月28日,凤凰湖-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湖绿道起始段工程送审预算7,799,698.00元,评审核定预算6,202,537.00元,该审定金额为该项目最高限价。
2017年12月21日,对凤凰湖-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中心、广场、停车场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招标,经公开招标,2018年1月23日,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365,287.00元的金额中标。
(2)双加镇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2017年市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具体实施项目计划,主要有农贸市场地面、管网改造、派出所房屋、院坝黑化、卫生院后方整治、政府大楼外墙屋面打造以及新建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①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泸州市2017年11月14日,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出具该项目的财评报告(泸市财评工预【2017】517号),项目送审金额为718,106.00元,审定金额为509,295.00元。
该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招标,根据双加镇小额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该项目估算价45万元。
双加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泸州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2018年3月7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发布招标公告,以固定价470,279.00元邀标比选,经比选,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选,中选价为470,279.00元,并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470,279.00元,计划开工日2018年3月16日,计划竣工日为2018年4月5日,总日历天数20天。
该项目支付方式为,工程完成合同全部工程量的70%,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待审计部门结束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期满时,一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2018年3月16日,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双加镇人民政府出具授权委托书,由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展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及项目结算等工作。
根据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该项目于2018年3月16日开工,主要实物工程量为:
雨水收集井18座、检查井56座等、混凝土管300号36m、混凝土管500号247m、混凝土管600号58.2m。
该项目于2018年4月5日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竣工结算价为520,162.00元,目前正在结算审计。
②派出所房屋、院坝黑化:
2017年12月1日,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出具该项目的财评报告(泸市财评工预【2017】527号),项目送审金额为300,979.00元,审定金额为275,622.00元。
双加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泸州荣建建设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泸州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该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招标,根据双加镇小额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该项目估算价28万元。
2018年3月7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发布招标公告,以固定价255,335.00元邀标比选,经比选,泸州市金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选,中选价为255,335.00元,并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255,335.00元,计划开工日2018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为2018年5月20日,总日历天数60天。
该项目支付方式为,工程完成合同全部工程量的70%,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待审计部门结束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期满时,一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根据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该项目于2018年3月20日开工,主要实物工程量为:
C25矩形柱2.488立方米、C25有梁板板厚120mm8.664立方米等。
该项目于2018年5月18日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竣工结算价为271,715.00元,目前正在结算审计。
③卫生院后方整治(含填方和硬化)
A.新建池塘排水管网
2017年11月28日,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出具该项目的财评报告(泸市财评工预【2017】515号),项目送审金额为402,823.40元,审定金额为377,929.58元。
双加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泸州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该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招标,根据双加镇小额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该项目估算价35万元。
该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招标,2018年3月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发布招标公告,以固定价350,121.00元邀标比选,经比选,四川鑫玥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选,中选价为350,121.00元,并于2018年3月19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350,121.00元,计划开工日2018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为2018年7月25日,总日历天数90天。
该项目支付方式为,工程完成合同全部工程量的70%,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待审计部门结束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期满时,一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2018年3月20日,四川鑫玥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双加镇人民政府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四川鑫玥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展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及项目结算等工作。
根据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该项目于2018年4月25日开工,主要实物工程量为:
挖管沟土方73.95立方米、回填方47.7立方米、检查井5座等。
该项目于2018年7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竣工结算价为399,359.70元,目前正在结算审计。
B.新建池塘排水管网(土石方)
2017年11月28日,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出具该项目的财评报告(泸市财评工预【2017】516号),项目送审金额为534,176.40元,审定金额为399,378.71元。
该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招标,根据双加镇小额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该项目估算价37.5万元。
双加镇人民政府直接委托泸州荣建建设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泸州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该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招标,2018年3月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发布招标公告,以固定价369,968.00元邀标比选,经比选,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选,中选价为369,968.00元,并于2018年3月19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369,968.00元,计划开工日2018年3月25日,计划竣工日为2018年5月25日,总日历天数60天。
该项目支付方式为,工程完成合同全部工程量的70%,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待审计部门结束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1年期满时,一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2018年3月20日,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双加镇人民政府出具授权委托书,由泸州卓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展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及项目结算等工作。
根据单位工程开工报告,该项目于2018年3月25日开工,主要实物工程量为:
清淤3000立方米、回填4500立方米、外弃3000立方米等。
该项目于2018年5月22日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竣工结算价为401,365.00元,目前正在结算审计。
政府办公楼节点及市场道路连接线改造项目
2017年11月28日,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出具了双加镇重要节点景观建筑整治项目的预算财评报告(泸市财评工预【2017】514号),项目送审金额为1,026,917.00元,审定金额为819,346.36元。
项目主要实施为双加镇政府室内装修改造,如铲除墙面涂料、防水层拆除、新做屋面防水等工程。
2018年8月24日,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咨询中心出具了双加镇市场道路连接线改造项目的预算财评报告(泸市财评工预【2018】405号),项目送审金额为1,033,576.70元,审定金额为976,276.52元。
项目主要为新建道路起止桩号K0+000-K0+136.518m,全长136.518m,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标识标线、雨污管网等内容。
双加镇重要节点景观建筑整治项目及双加镇市场道路连接线改造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单位均由双加镇委托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比选方式产生。
2018年9月19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人民政府发布该项目施工及监理的比选公告,施工比选固定价为168万元,监理比选固定价3万元,经公开比选,确定四川旭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中选价为168万元;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中选价3万元。
2018年9月28日双加镇与四川旭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重要节点景观建筑整治项目及双加镇市场道路连接线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68万元,工程内容主要是建筑室、内外改造、防水改造、新建化粪池20立方米、改造道路总长145米等内容,计划开工日2018年9月29日,计划竣工日为2018年12月28日,总日历天数90天。
该项目支付方式为,按每月实际完工的80%支付进度款,审计结果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格的95%,5%质保金在责任缺陷期满后28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新建污水处理排水管网
目前处于设计阶段,预计2019年4月开始招投标。
(3)云龙镇
2017年10月,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对泸县云龙镇上坪街道改造工程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工程采用固定总价114.9196万元进行公开招标,包括改造上坪街道,并配套改善污水管网、路灯、绿化人行道等。
经公开招标,2017年11月13日,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发布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为四川裕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月18日,泸县云龙镇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署了泸县云龙镇上坪街道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14.9196万元,项目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拨款,业主按每期计量金额的7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并经审计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工期要求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工。
(三)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报备共24个,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部完成招投标前期工作,占比100%;开工建设20个,占比83%,其中已经主体完工12个,占比50%。
本次选点乡镇完成情况如下:
(1)大渡口镇
①完成数量
截止评价日,已完成凤凰湖-酒镇酒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环湖绿道初始段640米,标准为三等级公路,车行道宽20M,主要工程量含路基土石方14,787平方米,22CM水稳层13,318.84平方米,路面沥青混凝土两层13,907.08平方米。
②完成质量
2018年2月9日由项目实施单位泸州市纳溪区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验收,项目获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区交通局、区安监局、交警四大队等单位同意通过验收。
③完成时效
预计完成时间为2017年12月,实际完成2017年9月30日,验收时间为2018年2月9日。
完成成本
该项目根据泸州市纳溪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泸纳评审报【2017】194号),评审核定预算价格为620.25万元,工程完工后,由泸州市纳溪区投资审计中心出具审核报告(泸纳投审报【2018】60号),审定金额497.93万元。
(2)双加镇
①完成数量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雨水收集井(净空700*400mm,深1.5m)22座,雨水收集井(净空700*400mm,深1m)2座、检查井(深1.5m)16座,150mm厚(C25水泥混凝土人行道)426.33平方米等。
派出所改造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去完成沥青地面635.9平方米,不锈钢栏8.5米,防盗门两道等工作。
卫生院后填方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卫生院后池塘排水管网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工作,平均开挖深度2.4米,回填平均深度3.68米。
但根据现场踏勘,卫生院后方整治项目中未见绿化种植。
卫生院后硬化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管沟路面切割124m、拆除管沟砼路面68.2平方米、挖管沟土方182.25平方米、化粪池Z13-100SQF规格:
14.12*3.98*2m一座,检查井(2.2m深)10座,检查井(1.2m深)10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