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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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速路
主要内容
发展历程
技术内容
主要特点
主要条文解说
1.发展历程
70年代,城市中心市区是以客货混行以及自行车为主的一幅式断面,通行能力低,行车安全性差。
为解决机非矛盾,提高行车安全与通行能力,三、四幅式断面得到大规模应用。
一幅式道路断面
三幅式道路断面
四幅式道路断面
80年代,改革开放,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全国掀起修建城市环线、立体交叉。
环线就是城市快速路的雏形。
城市环线
立体交叉
70年代中期—90年代初:
二环路33km,31座立交,中国第一条城市快速环路
90年代初——1994年:
三环路
48.2km,48座立交,快速路标准改建
90年代末期——2001年:
四环路
65.3km,51座立交,全国最高标准的城市快速路
2000年——至今:
五环路98km,86座立交
2000年开始:
加强联络线和放射线的建设,并对二三环路及部分节点进行了改造
北京第一座立交桥-复兴门桥—建于1974年
1979年的建国门桥—二层长条苜蓿叶立交
1980年,通车不久的西直门立交桥—车辆寥寥无几
1986年,广州天河立交通车典礼-市民上桥参观的盛况
1991年8月1日颁布实施
第一节 道路分类与分级
第2.1.1条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
一、快速路
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
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第二节计算行车速度
第2.2.1条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各类各级道路计算行车速度表2.2.1
道路类别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道路级别
-
I
II
III
I
II
III
I
II
III
计算行车速度(km/h)
80,60
60,50
50,40
40,30
50,40
40,30
30,20
40,30
30,20
20
注:
条件许可时,宜采用大值。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相关规定
7.3.1.1规划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大城市和长度超过30km的带形城市应设置快速路。
快速路应与其它干路构成系统,与城市对外公路有便捷的联系。
项目
城市规模与人口(万人)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机动车设计速度(km/h)
大城市
>200
80
60
40
30
≤200
60-80
40-60
40
30
道路网密度(km/km2)
中等城市
-
40
40
30
大城市
>200
04.-0.5
0.8-1.2
1.2-1.4
3-4
≤200
0.3-0.4
0.8-1.2
1.2-1.4
3-4
中等城市
-
1.0-1.2
1.2-1.4
3-4
道路中机动车车道条数(条)
大城市
>200
6-8
6-8
4-6
2
≤200
4-6
4-6
4-6
3-4
中等城市
-
4
2-4
2
道路宽度(m)
大城市
>200
40-45
45-55
40-50
15-30
≤200
35-40
40-50
30-45
15-20
中等城市
-
35-45
30-40
15-20
尚不明确的问题:
1.快速路要不要全互通?
全立交?
2.快速路是否全部设置辅路系统?
3.快速路的横断面形式?
4.快速路的线形标准与公路标准的区别?
5.快速路的合理立交间距应为多少?
6.…………
定义:
准快速路、连续通行的主干路、快进慢出的快速路……
德外大街与二环路的衔接四环路与万泉河路的衔接
设计速度:
60km/h、80km/h、100km/h、120km/h……
上海中环线:
结合立交少,平交多,路口间距小,局部小半径,宽度不足等条件,确定设计车速为60km/h。
北京二环路:
60km/h~80km/h;
北京三环路:
80km/h;
北京四环路:
设计100km/h,限速80km/h。
辅路:
单侧辅路、双侧辅路、不设辅路……
北京四环路全线双侧设置辅路
上海外环线不连续设辅路,只在局部段设置连络道。
北京南三环路单侧设置辅路
纵断面敷设方式:
地平式、高架式、地下式、路堑式……
立交形式:
全互通、半互通、机非分行、转向分行……
出入口间距及形式:
间距、先出后进、先进后出……
硬路肩、连续停车带、紧急停车带、应急车道、多功能车道……
北京四环路全线路段设紧急停车带
内环线浦西高架路,未设交织车道,紧急停车带,交通堵塞严重;
北京三环路缩减车道宽度设紧急停车带
天津内环路:
中心城区在地面快速路主路两侧设置了多功能车道,宽度3.5m,承担事故车辆的紧急停靠、出入口车辆变速、公交车停靠、集散车道等功能,对于提高快速路通行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公交车:
车道、车站……
安全设施:
指路、指示、防护、分隔、监控……
2.技术内容
2.技术内容
2009年10月1日版布实施
共分10章、29节、153条
《规程》共10章、29节、153条,其中强制性条文5条。
重点内容
1.定义快速路全部控制出入,把原来允许既连续又间断的交通流标准统一为连续流标准。
2.提出了控制出入口间距替代控制互通式立交间距的理念。
3.明确了匝道是专门连接两条道路作用的一段专用道路。
包括:
互通式立交转向匝道
高架道路、路堑式道路与地面道路的连接道路
快速路与辅路的连接道路
3.主要特点
3.技术特点
特点一:
快速路的定义为“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型式,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道,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城市道路”。
7.3.2出入口最小间距的规定
特点二:
辅路可以设置于快速路两侧或一侧,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
特点三:
快速路设计速度取值范围,增加了100km/h设计速度下的平、纵、横技术指标。
表6.2.2-1圆曲线半径
设计车速(km/h)
100
80
60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m)
1600
1000
600
设超高推荐半径(m)
650
400
300
设超高最小半径(m)
400
250
150
表6.2.2-2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
设计车速(km/h)
100
80
60
平曲线最小长度(m)
170
140
100
圆曲线最小长度(m)
85
70
50
表6.3.3-2最大坡长
设计车速(km/h)
100
80
60
纵坡(%)
4
4.5
5
5
5.5
6
6
6.5
7
最大纵长(m)
700
600
500
600
500
400
400
350
300
表6.3.4竖曲线最小半径及最小长度值
设计车速(km/h)
100
80
60
凸型竖曲线
一般最小半径(m)
10000
4500
1800
极限最小半径(m)
6500
3000
1200
凹型竖曲线
一般最小半径(m)
4500
2700
1500
极限最小半径(m)
3000
1800
1000
竖曲线最小长度(m)
85
70
50
四环路-设计速度100km/h
特点四:
给出集散车道、辅助车道的设计要求。
在给定交叉口的最小间距下,规范规定出入口的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集散车道避免短交织的产生。
莲花池立交
集散车道的设置效果
特点五:
给出快速路人行过街、公交停靠站、交通管理设施的设计要求。
二环路的公交车站
9.3.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
1路堤高度符合表9.3.1所列数值的。
表9.3.1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的路堤高度
边坡坡度
1:
1
1:
1.5
1:
2
1:
2.5
1:
3
1:
3.5
≤1:
4
路堤高度h(m)
≥2.5
≥3
≥4
≥5
≥6
≥7
≥8
2上跨的立交主线或匝道路段两侧。
3距城市道路边线或路基坡脚1m范围内有江、河、湖、海、沼泽等水域,车辆掉入会有极大危险的路段两侧。
4立交进、出口匝道的三角地带及匝道小半径弯道的外侧。
交通安全设施—强制性条文
4.主要条文解说
1总则
1.0.1为统一城市快速路设计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城市快速路工程的设计。
1.0.3城市快速路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快速路应系统设计,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与城市环境相协调。
1.0.4城市快速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快速路(expressway)
在城市内修建的,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道,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城市道路。
2术语
2.0.1本规程对城市快速路重新定义。
修改了原《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中部分控制的内容,增加了控制出入口间距,改为全部控制出入的连续流交通设施。
2.0.2出入口(entranceandexit)
供车辆驶出或进入快速路单向交通路口,设置于快速路右侧,一般通过互通式立交匝道、高架路匝道、辅路匝道连接。
2.0.3基本路段(basicsection)
快速路车行道不受出入口合流、分流、交织车流影响的路段。
4.主要条文解说
2.0.4辅路(reliefroad)
集散快速路交通的道路,设置于快速路两侧或一侧,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
辅路设置根据需要分为两个互通式立交间间断的辅路或通过立交的连续辅路。
2.0.5匝道(ramp)
专门连接两条道路作用的一段专用道路,包括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道路、快速路与辅路的连接道路、高架路或堑式路与地面道路连接的道路,一般为单向交通。
3基本规定
3.0.1快速路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能与城市其它道路合理分配交通,达到路网最佳效应。
3.0.2快速路线形设计中的平面与纵断面应进行综合设计,做到平面顺适,纵断均衡,横面合理。
应保证视觉性诱导,线形连续,安全与舒适。
3.0.3快速路设计车速宜采用60km/h、80km/h、100km/h。
辅路设计车速宜为30~40km/h,路段改变设计车速时应设置过渡段。
3.0.3原道路设计规范将快速路设计车速分为60km/h、80km/h两档,考虑到全部控制出入的条件,以及一些大城市的实践与需求,增加了100km/h一档,以适应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
一些国家快速路设计速度
国家
采用的设计速度(km/h)
美国(高速路、快速路)
80~120
德国
80~100
日本
80~100
加拿大
80~100
英国
60~80
法国
80~100
莫斯科
60~80
韩国
60~80
新加坡
60~80
我国主要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
城市
快速路
主路(双向)车道
设计速度(km/h)
北京
二环、三环、四环
6~8
80
五环
6
100
上海
内环线(高架)
4
80
外环线
8
80
天津
外环线
8
80
重庆
机场快速路
8
80
广州
星光快速路
8
80
成都
三环路
6
80
武汉
内环线(二环线)
6
60~80
中环线(三环线)
6
80
深圳
南坪快速路
6
80
南京
快速内环
6
60~80
太原
机场快速路
4
60
沈阳
快速路(在建)
6
80
石家庄
二环路(改造)
6
80
厦门
机场快速路
6
80
大连
市区快速路
6
60
郑州
陇海高架路
6
60
合肥
二环快速路改造
8
80
哈尔滨
二环路
6
60
济南
二环东路高架路
6
60
西安
三环路
6~8
80
佛山
一环路
8
100
为何不设置120km/h的速度标准?
城市特点(路线长度较短、相交道路密集、进出口间距小)
安全因素(公共交通、安全设施标准)
技术条件(线形标准、立交标准)
经济因素(用地、拆迁)
环境因素(尾气、噪声、景观)
3.0.4按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及交通量,快速路车行道宜分为双向4车道、6车道、8车道。
车行道宽度按行车速度及车型宜分为3.5m、3.75m。
3.0.4关于城市快速路车道数,国外大城市(美、法、日)机动车车道数一般为双向6车道以上;我国已建成的快速路机动车道,市中心区一般为双向4车道,少数为双向6车道。
新建城区或中心区外围的快速路,因红线宽度增加,并且为满足设计交通量需要,机动车道多数为双向6车道,而位于市郊的快速路,多数为双向6-8车道(上海外环、天津外环、北京四环)。
保证行车安全,车道组合根据车种组成而定,高架路车道组合目前有种,4车道(2*3.50+2*3.75)(停车带另加),6车道(2*3.50+4*3.75)。
《北京市城镇道路机动车行车道宽度的研究》-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各国规范中车道宽度的取值
国家
道路等级
中国
(m)
美国(m)
日本
(m)
台湾
香港
(m)
英国
(m)
德国
(m)
高速公路
3.75
3.35-3.65
3.5
3.25-3.5
3.65
3.65-3.7
3.5-3.75
城市快速路
3.75
3.35-3.65
3.5
3.25
3.65
3.65-3.7
3.5
城
市
主
干
路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V>40)
3.75
3.05-3.35
3.5
3.25
3.65
3.65
3.5
大型汽车或大、小型汽车混行(V<40)
3.5
3.05-3.35
3.25-3.5
3-3.25
3.32-3.65
3.5
3.25-3.5
小型车道
3.5
3.05-3.35
3.25
3
3.32
3.35
3.25
城市次干路与支路
3.5
3.05
2.75-3
2.8-3
3.32
3.35
2.75-3.25
3.0.5快速路的交通管理设施及服务设施应与道路配套设计,保证交通正常运行。
3.0.6快速路设计应重点做好出入口设计,对出入口位置、间距、型式进行综合设计,达到系统通行能力的均衡。
3.0.7快速路车行道下不得布设纵向地下管线设施。
横穿快速路的地下管线设施应将检查井设置在车行道路面以外。
3.0.8快速路设计应与道路绿化、排水、照明设计协调统一,与城市景观、环境统一,做好整体设计。
5横断面设计
章节组成:
本章共分为6节21条
内容组成:
规定了横断面的设计原则、类型、各组成部分相关指标。
指标确定:
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及相关研究成果规定。
适用范围:
快速路主、辅路横断面设计。
5.1一般规定
5.2横断面布置
5.3车行道
5.4分车带
5.5路肩和路面横坡
5.6侧石、缘石
5.1一般规定
5.1.1城市快速路横断面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
横断面布置应按地面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堑式快速路分别布设。
5.1.2城市快速路横断面可分为整体式和分离式,整体式横断面可采用中央隔离带将上下行分隔单向行驶,分离式横断面上下行车辆可在不同位置单向行驶。
图7.1.3主辅路出入口设置图
5.1.3城市快速路横断面可分为主路横断面和辅路横断面。
主路可供机动车道行驶,双向车流必须设置中央隔离带分向行驶。
辅路可供慢速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
主辅路间必须设置隔离栅、两侧带,并控制开口。
主辅路出入口设置图
横断面布置首先应根据交通量发展所需要的车道数布置主路,并根据行车安全要求在主路双向车行道间设中间带,在主、辅路之间设两侧带,主、辅路的布置应根据本地段处地形、地物条件综合选择。
5.2横断面布置
5.2.1城区地面整体式横断面可适用于地势平坦的城区,快速路主路宜布置在中间,辅路宜布置在两侧(车辆单向行驶)或布置在单侧(车辆双向行驶)。
主路与辅路及两侧建筑地坪基本位于同一平面层次。
辅路车辆通过主路与辅路之间分隔带的出入口驶入或驶出主路。
与横向道路相交时,主路采用高架跨越或者隧道下穿的形式,辅路采用地面交叉口的形式。
适用于地势平坦的平原城市、规划红线较宽(规划红线较宽大于50m的路段)、横向交叉道路间距较大的城市外围快速路、与高等级公路相连接地区快速路、新建城区用地较富裕或结合城市改造拆迁较少段。
5.2.2郊区快速路横断面主辅路可在同一平面,也可根据地形布置在不同平面,辅路可单侧或双侧布置。
横断面主辅路可在同一平面,采用类公路型断面;也可根据地形布置在不同平面。
辅路可单侧或双侧布置。
并非大城市郊区通用形式,只是在山丘城市受地形条件限制时采用。
5.2.3高架快速路按道路用地和交通运行特征可分别选用整体式高架路(上下行在同一平面运行)和分离式横断面。
无匝道路段横断面
主路与辅路及两侧建筑地坪基本位于不同平面层次,主路宜布置在中间上层(采用高架路),上、下行车道中间有分隔墩分隔;辅路布置在高架路桥墩两侧地面层,车辆在墩两侧单向行驶。
主路车辆通过主路与辅路之间连接的上、下坡道出入。
与横向道路相交时,主线采用高架跨越形式,辅路采用地面交叉口的形式。
5.2.3高架快速路按道路用地和交通运行特征可分别选用整体式高架路(上下行在同一平面运行)和分离式横断面。
整体式高架道路无匝道路段横断面
分离式高架道路无匝道路段横断面
分离式高架道路有匝道路段横断面
分离式高架道路横断面
主路上、下行两个流向位于两个板块,不在同一平面位置,辅路在桥下或地面,在两个桥墩之间布置辅路机动车道,桥墩外侧布设辅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主路与所有相交道路均构成立体交叉,辅路与相交道路相交为平面交叉。
5.2.4堑式快速路主路应设置在地面以下双向行驶,辅路(地面道路)应设置在主路两侧单向行驶或一侧双向行驶。
路堑式是在地面以下开挖路堑修建的城市快速路,一般主路在地面以下,地面两侧或一侧修建辅路,主路辅路通过上下匝道联系。
路堑式快速路适合修建在排水无问题的山丘城市。
其优点是方便,与其它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缺点是排水困难,占地较大。
隧道式是在地面道路以下开挖修建隧道作为快速路的主路,地面道路作为辅路,一般通过立交或与地面辅路的交织实现与其它城市道路的联系。
大城市中心快速路当遇到无法动迁的障碍物、地区以及特殊环保景观要求时(如过杭州西湖、天津快速环路过北宁公园段、上海中环),快速路只能从地下以隧道型式穿越,就采用堑式(隧道)横断面。
路堤式是地面式一种,路堤作为快速路主路,两侧或一侧修建辅路,不在同一高度上,系城郊型,主路辅路通过简易上下匝道联系。
路堤式快速路适合修建在地质松软的平原地区。
其优点是造价低,主路辅路之间联系方便,缺点是占地很大。
在一般城市快速路中,主要采用高架式、地面整体式横断面。
设计人按道路路线所经过的地形以及两侧地物,因地置宜的进行横断面布置,往往一条快速路横断面布置并不是一种,可按地面、高架、路堑三种进行组合。
当道路红线较宽(70~80米)、或拆迁量不大的新建道路,景观、环境保护要求较高的路段,应首先考虑地面整体式横断面;
当道路红线较窄(小于70米)、或拆迁量受限、或需要跨越地面障碍物(如铁路、河流等)时、或改扩建工程利用现况道路时,应首先考虑高架式横断面;
当地面道路无法改造时且地下排水、管线允许时,或景观要求较高时,应考虑隧道式横断面。
名称
型式
北京三环、沈阳内环
地面整体式+整体式高架
青岛东西快速一期
地面整体式+整体式高架+隧道
上海南北高架路及延安西高架路
整体式高架
上海沪闵路
市内-整体式高架、郊区-地面整体式
杭州二环-西湖
隧道式
巴黎中环路
地面整体式+高路堤+整体式高架+隧道
天津快速环
分离式高架+整体式高架+地面整体式+隧道+路堤
7出入口设计
章节组成:
本章共分为5节14条28款
内容组成:
规定了立交匝道及主辅路出入口的设计原则和相关指标。
指标确定:
主要参照90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中第六章“道路与道路交叉”和94版《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第11章“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中规定。
适用范围:
快速路主路出入口设计。
序号
节
条
备注
1
7.1一般规定
7.1.1位置、间距要求
新增
2
7.1.2匝道布置要求
完善
3
7.1.3出入口进出设计要求
新增
4
7.1.4出入口设置要求
新增
5
7.2出入口间距
7.2.1出入口间距要求
新增
6
7.2.2出入口间距长度
新增
7
7.3变速车道、集散车道
7.3.1变速车道型式、横断、长度要求
修改
8
7.3.2集散车道要求
完善
9
7.4辅助车道
7.4.1设置要求
新增
10
7.4.2车道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