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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

******一期商住小区工程

工程地点:

******村

建设单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

******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

中山市质监站、安监站;******镇建设管理所

2、工程概况

由高层1-2、5-6、10-11座/33F,独立商铺1号2F,洋房20-22、27-29、34-36座/4+1F及地下车库组成。

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6933.77m2,地上建筑面积为89971.82,总建筑面积为116905.59㎡。

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

本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编制依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第二章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

一、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我公司制定了《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并实行责任制。

各项细则的落实由项目经理及质安员负责执行,分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派专人对项目每月(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记录。

1.质量管理目标:

施工将始终贯彻公司“诚信服务、精心施工、预防为主、安全健康、遵纪守法、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

2.安全达标目标:

(1)伤亡控制目标:

1)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负伤率在3‰以内。

2)月直接经济损失壹仟元以内,年直接经济损失壹万元以内。

(2)完全达标目标: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项目安全管理,按期标准评分75分以上。

2)项目月度安全管理评分75分以上。

3)公司安全检查评分75分以上。

3.安全管理机构:

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和本企业情况,现场建立和健全各项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制,从领导、管理人员到工人各有其职,责任明确。

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使企业管理活动井然有序、有条有理地进行生产,特此制定以下的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架构图: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科学地评价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本项目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方式

本项目安全检查采取专检和群检、定期检查和巡视检查结合的方式。

2、安全检查时间:

(1)巡视检查:

每日由质安员带领有关人员对工现场主发防护部位和当日进行的登高、架设、高处作业等项目进行巡视检查。

(2)班组第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对当日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三宝配带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

(3)公司工程部负责每季一次安全大检查。

(4)分公司项目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

(5)分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不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检查。

(6)质安员每天对施工过程中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

(1)不论哪种形式的检查,都要对标准做检查记录和评分。

对存在隐患,每级检查组负责人要向班组发出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并由班长签字,交班组一份,留档一份。

(2)整改通知单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

整改完毕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整改情况存入档案。

三、安全教育制度:

1、项目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法证件方可上岗。

2、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

(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带来的安全技术;

(4)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

(5)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

(6)本工程安全技术特点和重点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教育计划:

(1)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学习和代培人员)入厂的三级教育(公司、项目、班组);主要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教育时间的长短要按工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另外要进行经常性教育、适时教育、纠正违章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等。

(2)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规程和岗位的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的长短要视操作人员的掌握程度而定。

(3)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教育。

(4)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时间的长短要视工地的实际情况。

以上人员经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要轮训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劳动卫生知识,一般教育不少于10课时,安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40课时(包括参加部、省、市、区、公司、项目培训)。

(6)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总结一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

4、做好宣传:

利用黑板、安全图画、标语、会徽、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工伤事故报制度和档案制度:

1、工伤事故报制度

(1)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月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即时上报。

(2)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等用快速办法报上级有关部门。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进行抢救伤员和排险,制止事故扩大。

(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应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的排险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清理事故现场应取得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清理现场或掩盖现场。

(5)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向项目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时,任何人不得拒绝。

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6)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严肃处理。

2、工作事故档案制度

工程项目不论是否发生施工伤亡事故,都必须建立工伤事故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每月按规定上报的伤亡统计表;

2、对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报告、分析、处理、整改及对职工教育。

3、每月负伤频率统计报表(包括医疗证明、发生的费用);

4、发生伤亡事故归档材料:

(1)、发生伤亡事故的快报;

(2)、职工、重伤事故调查报告批复;

(3)、现场调查和试验报告;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公司、项目有关规定;

(11)、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及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

(12)、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3)、事故后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实施情况;

(14)、注明参加调查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报告日期;

(15)、对事故处理公布情况及对职工教育情况;

(16)、档案目录及编号。

五、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学习工、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过程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规程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光脚。

临边或悬空高处作业施工必须第安全带。

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挡板或安全网。

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

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所有洞口及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示志。

6、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措施。

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沟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7、机械操作工要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8、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9、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杆件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按规定设置“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1、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2、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抹擦和修理。

13、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4、从事高空作业要定体检,经医生诊断,返患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6、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

17、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指挥。

(二)木工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材料。

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

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

4、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可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和拉倒。

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

8、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

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9、进料时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

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10、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

超过锯片半径的材料,禁止上锯。

11、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板、支撑。

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12、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三)钢筋工

1.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m区域内禁止行人。

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3.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

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

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上和马道。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

柱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

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

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9.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

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10.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11.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规程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

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2.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钢筋摆放范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3.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14.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

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15.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16.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7.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18.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19.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20.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21.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

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22.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23.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24.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四)电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器材。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和设备应切断电源。

5.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净,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子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

10.消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并有隔光板。

12.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五)电、气焊工

施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只能使用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4.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8.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9.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0.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1.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2.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

工作完毕应洗漱。

13.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防护罩。

14.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六)机械维修工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及废油、绵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6.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

使用千斤顶时,须用直立垫稳。

7.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8.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

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

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9.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10.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11.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六、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

(一)锤击预制管桩

1、锤击桩施工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作业队承担,并由技术或安全负责人在场监管,进场的桩机应经过检查、修理、养护,符合使用安全的要求,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施工前应由作业队负责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针对现场环境、计划要求等实际情况作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资料记录。

2、机械司机在施工操作时,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应经常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处理。

3、桩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下沉。

(2)垫木与吊点位置应相同,并应保持在同一平面内。

(3)同桩号(规格)的桩应堆放在一起,桩尖应向一端,便于施工。

(4)多层的垫木应上下对齐,最下层的垫木应适当加宽。

堆放的层数一般不宜超过四层。

外边桩要有防滚动掉下的措施。

一般堆放的支承点垫木要按厂家说明书规定,堆放时设置垫土。

(5)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对地面外露较长的桩,当防碍移机操作时,应及时用专用切割机断桩。

沉桩时当发现贯入度剧变,或桩身明显倾斜、移位,或桩身、桩顶出现裂缝、破裂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待有关人员分析处理后方能继续施工。

(二)土方开挖

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距应不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角的操作方法。

2、开挖基坑(槽),沟的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的不得施工.

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一米以外推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m。

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挖土方不得在边坡下进行。

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加放坡或加固。

不允许任何人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地下室施工前,要特别注意基坑周边的围护。

水池进行大开挖放坡时,四周边坡要立即进行人工修坡和堆筑沙包工作,稳定边坡,坡顶除留上落口外,要设维护栏杆。

承台开挖时,要设少于45度的放坡,防止基坑塌方。

5、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坑(槽)、沟的边缘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志灯。

任何人严禁在坑(槽)下面休息。

6、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7、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8、机械开挖土后边坡一般比较陡,应用人工于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三)临边、四口防护

1、临边作业:

(1)在建筑物四周搭φ48钢管800宽双排脚手架,在外设阻燃安全网围蔽。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用竹(钢管)安装护栏。

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临时防护栏杆。

条件成熟即安装正式防护栏护。

(3)塔吊、井架与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防护棚。

(4)物料提升机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采用强制式安全闸门并在上方加防护棚。

(5)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

1)毛竹横杆梢头有效直径不少于70mm,栏杆柱梢头直径不应少于80mm,并须用不少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少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少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少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园钉钉紧,或用不少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少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少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少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Ф48*(2.75*3.5)mm壁厚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安全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6)在砼楼面、屋面固定时,可采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7)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物是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8)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安全立网封闭,临马路和厂房临边的外侧面,除防护栏杆外,蔽口面应必须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2、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设施。

(2)未填土的坑槽以及孔洞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4)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5)楼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铁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木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6)边长为50~150cm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也可用贯穿于砼板内的钢管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7)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消除洞口,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设明显的标志。

(8)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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