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垂直电梯自动扶梯招标文件精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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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垂直电梯自动扶梯招标文件精化

建设项目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人(盖章)_公司工程部

日期:

2008年3月28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P2

第二章各项目各电梯技术要求P1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P37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4

1.1

承包方式

本招标文件确定的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本工程采用包采购设备、包安装、包验收、包维保的全包方式。

5

1.1

质量标准

制造、安装严格执行GB-7588、GB-10058、GB-10059、GB-10060等标准和规范,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

1.1

工程工期要求

本次招标为招标人的项目共同进行招标、报价、采购,各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时间将按各项目实施进度状况进行;在本招标文件对应的合同签章后,招标人以出面通知要求中标人履行合同各项目要约起3个月内(高速电梯为5个月),电梯设备进场;设备进场后7个日历天完成就位,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45个日历天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

投标单位必须严格安排各梯种安装及使用时间,充分配合招标单位的各节点目标的实现;如开业所需38部扶梯就必须确保同步、同时一起安装、调试;如因中标单位原因而不能按招标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完成全部工作,中标单位应支付处罚费,处罚费按批准计划工期每推迟一天处罚各项目(系指招标单位书靣通知中标单位在某时段同时提供总合同量中部分货品的概念,下同略)0.1%合同费用累计,并承担招标单位的相应损失。

招标方有权直接从向中标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此项处罚费用。

本次招标的项目电梯的分别实施跨度不超过12个月,并将分为三次以上的要约。

7

1.1

设备要求

本次招标为招标人的项目共同进行招标、报价、采购,各项目各梯种的具体要求详见后本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附表。

8

1.2

招标范围

本附表第3条所述的建设规模已明确各电梯数量的招标范围及价格组成,但不仅限于采购、制作、运输、安装、吊装、调试、试运行、技术监督局检测、质监站验收、免费维保等;中标单位还应承担质量、进度、施工设备、劳务、管理、协调、配合、安全、维保等工作及相应责任。

9

14

工程报价原则

按照招标方统一给定的项目的电梯数量、各技术参数、装修标准等及本表第8项所述招标范围,各投标单位以最合理低价的竞标原则自行报出设备单价、设备合价、综合单价、综合合价及总价;综合单价、综合合价在中标后为不变价一直延续至本工程竣工交付;

现场水电费由招标方提供,报价时应单列出扣减该项成本;

10

14

报价方式

本招标电梯设备的单价和总价中,包含了127台自动扶梯、垂直电梯的设备、材料的价格、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资料费、安装费、导轨预埋件的制安费、调试费、安装期间电梯洞口的围挡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配合费、政府部门发放使用许可证的费用(含电梯检测费)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费用、特种设备监检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见和不可预见、直接和间接费用,即为交钥匙工程。

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招标人使用的时间;中标人必须代招标方办理领取电梯使用许可证,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

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元,由投标人在领取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同城银行本票、异地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其他无效),投标保证金于定标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则在合同签定并提交100万银行履约保函后),但对违反招标原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干扰招标活动以及已中标而未能在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者不予返还。

12

踏勘现场

自行勘察现场

13

13.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电话:

截止时间:

08年4月7日上午10:

30分

地点:

16

19

履约担保金额

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供经招标方认可的100万元银行履约保函(格式附后),于合同履约完毕后30日退还。

重要备注:

1、此次招标工作由国际集团组织,合同签署与履约责任由下属的公司执行。

2、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3、图纸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层高度变化及供货时间的变动等,不能作为中标单位提高合同单价或附加费用的理由。

4、现场土建单位提供的程度如下: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利用现场塔吊配合进行电梯水平和垂直运输至机房、现有脚手架的使用、垂直梯井道内脚手架的使用(自动扶梯中标人自理)、定位测放点的提供、施工作业面内的人员通道和施工电梯的使用、就近水电源的使用、施工对外关系的协调(涉及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等,其他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服务质量好、生产、安装能力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

2.2投标单位必须取得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授权投标本招标文件明示的所有项目的委托函书(原件);在领取本招标文件时,向招标单位出具,并提交复印件。

2.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监理公司的指挥和协调,配合土建工程施工单位进度安排,不得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整体要求。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各项目各电梯技术要求

第三章:

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报价单格式

4.1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南京侨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三家本合同签章的子公司即南通侨鸿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侨鸿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振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亦称买方;投标人系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备制造商、代理商;中标人系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亦称卖方。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_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

7.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业主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都应以中文书写。

7.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

7.3任何不符合7.1至7.2项目规定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或视为无效。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资格文件:

8.1.1投标需要根据下列几项要求作资格介绍,这些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起递交给招标人。

8.1.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1.3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授权投标本项目的委托函书(原件);

8.1.4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有);

8.1.5银行出具的金融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8.1.6安装、维保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其应符合买方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及要求

8.1.7投标人资格证明:

⑴制造商生产的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范围,企业的简史。

⑵组织机构和主要成员,属于哪一个财团。

(国内填报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

⑶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最近三年年销售额及利税。

⑷技术素质、装备力量和供货能力。

8.1.8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

8.1.9提供安装施工方案、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有关人员姓名、年龄、学历、履历、资历、已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参加过类似项目的经验情况,在本项目中所处位置、承担的责任及最低服务时间。

8.1.10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格式二所需提供文件;

8.2设备文件:

8.2.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的设备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8.2..2证明设备和服务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说明书、图样和资料,并须提供:

(1)有关制造情况和近三年供应同类或相似设备用户名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设备的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及产地的详细描述;

(3)设备的安装和验收标准;

(4)设备拆装和维修时所需的特殊工具;

(5)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设备对技术要求的适合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

(6)对上述8.2.2.(5)项的说明,请投标人注意: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出的质量标准、材质和设备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业主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

8.2.3投标人如对所供设备另有推荐方案,请作专项说明。

8.2.4各投标人自报各梯种的设备生产周期,安装工期。

8.2.5需招标方配合的工作方面: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在中标的情况下,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需招标方配合的工作和需招标方提供的条件。

8.2.5投标人须分别提供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保清包、大包的范围和内容,并分别报每台每年清包、大包的维保价格及设备维保配件价格表,以供招标人在评标时参考,该价格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2.6招标文件第二章各项目各电梯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9.投标书的格式

9.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9.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写清相应的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电话、电挂、传真,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9.3投标人必须就该系统的全部进行投标,并请在投标书中注明全部投标。

9.4投标设备报价表须按填表说明详细填写。

价格、数量均按此表为准。

9.5投标设备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投标人须按表填明对招标设备在规格及参数等方面的响应情况。

9.6投标设备的主要部件、外购件明细,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明细,投标人也须按表填明;图表(如有)也须附上。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领本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单位缴纳现金、同城银行本票、异地银行汇票,超过期限的作为放弃投标。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

12.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12.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100万银行履约保函后,予以退还(无息)。

12.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⑵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四)投标报价

1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14、所供设备的价格、币制

14.1招标人对每一项设备仅接受一个价格,本次招标的报价币制为人民币,其他币制为无效报价。

14.2中外投标人的投标设备报价表,应由授权代表签署。

14.3中外投标人在填写投标设备报价表时,币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不应涂改。

14.投标报价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条、第10条。

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未列出而投标人认为要单独列出的报价项目,投标人可增加列出,并计入“报价合计”中。

14.1设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

14.2设备报价既要有总价,也要有分项报价、综合单价、综合合价。

15.本招标设备采购、安装付款方式:

15.1设备费用(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除安装费以外的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下同略):

15.1.1合同签章生效后,招标人以书面通知要求中标人履行合同确定的各项目要约10天内,招标方向中标人支付按各项目所需设备费用总价(包括安装费,以下同)的5%的工程款,作为各项目电梯设备订货采购的定金。

15.1.2中标人于排产前7天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按各项目所需设备费用总价5%的合同货款。

15.1.3中标方在交付货物前20天内,向招标方发出结算通知单,招标方在接到结算通知单后并经赴工厂验货或其他方式确认后1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各项目所需设备费用总价20%的合同货款;

15.1.4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20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按各项目所需设备费用总价20%的合同货款。

15.1.5取得合格证满6个月后20天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按各项目所需设备费用总价40%的合同货款。

15.1.6取得合格证满12个月后20天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按各项目所需设备费用总价10%的合同货款,同时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

15.1.7中标方每次收取设备款时要出具相应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投标人应准备_贰_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同时在封面注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16.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16.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19、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含安装能力的最合理低价中标评标办法,包括:

19.1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投标价格竞争性;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可靠性;安装工期的保证措施、运输方案的可行性;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经营实力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社会信誉、合法经营和遵纪守法的情况及工厂规模、实力等;

19.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合理的低价。

20、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评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不参加。

未中标单位将不予正式通知。

(七)合同的授予

21、合同的签署:

2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1.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乙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代理人的授权书、签约人身份复印件。

22、履约担保:

2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其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料表。

中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

22.2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3、招标文件中招标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说明、合同条款、投标书、投标设备报价表,投标设备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有关图表和说明等,均应作为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

 

第二章各项目各电梯技术要求

(一)总说明

本次招标的电梯整机,要求127台自动扶梯、垂直电梯均为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要求采用国内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

其中电梯编号63#~72#梯的无齿轮曳引机、永磁同步电动机、控制柜(含群控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轿顶电气箱需在原品牌、原产国、原产地、原装整体一次性进口、整机进口且提供原产地证明原件、报关证明原件、商检证明原件,铭牌为原品牌注册国英文标识,曳引钢丝绳为原产国进口,其他电梯采用无齿轮曳引机(有机房货梯除外)、永磁同步电动机、控制柜(含群控柜)、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轿顶电气箱、曳引钢丝绳为国内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铭牌为原品牌注册国英文标识,货梯铭牌可用合资品牌。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技术参数:

1.1整机及主机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

1.2配套件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

1.3随电梯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明细表。

1.4提供建筑尺寸、数据及附图:

1.5井道尺寸:

(宽×深)按投标人规格标明。

投标人应考虑土建、施工正常误差,按实调整安装精度,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1.6顶层高度:

按投标人规格标明。

1.7底坑尺寸、底坑强度数据:

按投标人规格标明。

1.8轿厢尺寸:

宽×深按投标人规格标明;3m/s和4m/s的高速电梯轿厢完成内装修后的净高度必须满足≥2.7m,相应厅门净高必须满足在≥2.3m;其他客梯轿厢完成内装修后的净高度必须满足≥2.45m,相应厅门净高必须满足在≥2.1m。

1.9机房尺寸(宽×深×高)、设备荷载及基座荷载数据:

按投标人规格标明。

1.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供货范围清单及安装材料、工作量明细清单。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设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偏离表,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也应说明。

投标设备的功能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功能要求,如有其他增加功能,另行注明。

3、中标人在设备交货时,应向招标方提供设备、材料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保养、维护所必须的资料。

4、中标人在设备交货时应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出厂前各项测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5、我国实行生产许可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是获得我国权威部门批准认可的产品,投标人应随同投标文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6、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要求,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与土建相配合(如土建预埋件等)。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制造和安装地点的检验计划,以供招标人批准。

8、签定买卖合同后5天内,向招标方提供所供电梯的有关图纸、资料,以满足设计院土建、电气、控制等专业施工设计的需要和调整,得到招标方与设计院认可后,方能进行制造和安装。

9、电梯外示标牌、铭牌要求:

除商用服务梯、货梯可用国际注明合资产品注册商标,其余各梯均须为单一的原品牌、原产国注册商标;如有违反,招标单位有权按合同总价的20%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10、招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对部分设备的型号规格或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是以中标方在投标时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二)招标设备清单及有关说明

1、项目概述:

1#~46#电梯、47#~62#电梯、63#~121#电梯、122#~127#电梯三项目四工程自动扶梯62部,垂直梯65部,共计127部。

2、招标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2.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将三个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在支付各项目定金前招标人即买方有权调整标段划分或数量等要求),即为第一标段、为第二标段、为第三标段、为第四标段。

此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四个标段所需的127台电梯设备以及安装材料、备品备件,并运抵招标方各工程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直至买、卖双方及工程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领取使用许可证,交付招标方使用的全部内容。

2.2-1第一标段:

项目1设备名称及数量:

商场用垂直客梯(其中一部兼消防梯):

3台(1#~3#)

商场用无机房货梯(一部兼消防梯):

2台(4#~5#)

1号楼高层住宅用垂直客梯(每对电梯中有一部兼消防梯):

6台(6#~11#)

2、3、4、6、8号楼小高层住宅用垂直客梯:

10台(12#~21#)

商场用自动扶梯:

24台(22#~45#)

代建楼用垂直客梯:

1台(46#)

2.3-1具体技术要求:

2.3.1-1在具备投标型号电梯所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还应保证满足以下有关技术要求:

2.3.2-1.11#~3#梯的要求

2.3.2.1-1.1设备用途:

商场用垂直乘客电梯(其中一部兼消防梯)

2.3.2.2-1.1电梯载重量为1350kg,人数18人;

2.3.2.3-1.1停靠楼层及提升高度有关尺寸:

7层/7站/7门(-1层~6层),提升高度28.8m;

井道尺寸(mm)(净宽×净深):

2600×2500(两台)、2800X2500

(一台)

轿厢尺寸(净宽×净深):

由投标人自定最大尺寸。

2.3.2.4-1.1运行速度:

1.75m/s

2.3.2.5-1.1机房形式:

有机房、顶置,主机采用永磁无齿同步曳引机。

2.3.2.6-1.1电源要求:

交流三相380V±10%,50Hz、

交流单相220V±10%,50Hz。

2.3.2.7-1.1控制:

1#~2#并联,3#单控,;

2.3.2.8-1.1拖动系统:

32位全电脑控制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

2.3.2.9-1.1开门方式:

双扇自动中分门。

2.3.2.10-1.1门洞净宽mm:

1300;

开门尺寸(宽×高):

投标人提供最大开门尺寸。

2.3.2.11-1.1电梯基站位置可调,具有基站返回功能。

2.3.2.12-1.1轿厢:

2.3.2.12.1-1.1厢顶:

豪华高亮吊顶,有足够亮度的照明(具体方案由招标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商定),配轴流吹风机及检修口。

轿厢灯及风机具有自动节能功能。

2.3.2.12.2-1.1轿厢轿壁、轿门采用发纹不锈钢。

2.3.2.12.3-1.1轿底预留20mm大理石装饰尺寸、预留不低于400kg轿厢装饰重量。

2.3.2.12.4-1.1踢脚板用发纹不锈钢。

2.3.2.12.5-1.1地坎:

硬质铝合金。

2.3.2.12.6-1.1操作箱:

采用微触按钮,面板为发纹不锈钢,备轿厢指令记录灯。

2.3.2.12.7-1.1层站位置指示器:

采用高亮点阵数码显示楼层和运行方向。

2.3.2.12.8-1.1配光幕,光束不小于94束。

2.3.2.12.9-1.1采用1套连体式发纹不锈钢召唤面板,可以显示电梯的位置和运行方向。

2.3.2.12.10-1.1检修操作:

轿顶设“检修”运行开关

2.3.2.12.11-1.1开门机:

变频变压调速电脑控制(VVVF)。

2.3.2.12.12-1.1具有重复关门功能。

2.3.2.12.13-1.1开门时间可调。

2.3.2.12.14-1.1称重装置:

电子称重装置,控制柜中可随时显示荷载重量。

2.3.2.13–1.1厅门:

2.3.2.13.1-1.1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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