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583667 上传时间:2023-02-05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41.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docx

南副坝土方工程细则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有效期:

2002年9月~2003年12月)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监理处

2002年9月

 

工程名称: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

批准:

总监:

审核:

编写:

校对:

 

1、总则

2、工程特点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附录: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图

 

南副坝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根据《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结合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南副坝土方工程的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1.2编制依据(不限于):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2)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4)《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

(5)《土工试验规程》SD128-87;

(6)《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L38-92;

(7)《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9)《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10)《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1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12)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3本细则适用于南副坝土方工程。

2工程特点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位于淮河干流中游正阳关以下28km处,工程主体位于霍邱、颍上两县交界处,北距颍上县城约20km,南距霍邱县城约14km。

南副坝在淮河南岸,六安市霍邱县境内。

南副坝接船闸南端向东经城西湖退水闸后向南沿退水河右岸经田家洼、王庄转向西至大莫店子接30.0m等高线。

坝顶高程32.15m,船闸~城西湖退水闸坝顶宽度为8.5m(与施工道路结合段,已实施),其余为6.0m。

本次施工段为1+345.51~8+463.22,全长7.118km。

坝顶高程32.15m,坝顶宽度为6.0m,坝顶设泥结石防汛路面。

其中,田家洼段(4+410.51~5+983.51)为复式断面,戗台高程27.15m,戗台宽2.0m,戗台以上边坡1:

3,以下为1:

4,其它段边坡1:

3。

坝顶泥结石防汛路面长7.238km,宽4.5m。

局部段基础处理采用水泥深层搅拌桩,需要处理坝基面积20840m2,共需水泥土7600m3。

南副坝有穿坝建筑物3座:

灌溉涵1座为电灌干渠涵,排涝涵2座为一道冲涵及三道冲涵,3座涵均为新建工程。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为一等大(Ⅰ)型工程,南副坝为一等1级建筑物,穿坝建筑物也为一等1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一等4级建筑物。

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南副坝工程土方开挖量为30.72万m3(包括料场覆盖层开挖量21万m3),土方填筑量为110.48万m3。

2.2施工内容:

包括料场清表及坝身清基;基坑及引渠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均质土坝堤身及结合段填筑;戗台土方填筑。

2.3施工工艺流程:

料场处理(土工实验、表土处理、开挖排水沟)测量放线坝基清理坝基碾压土料采运卸料、铺料土料碾压边坡整修

穿插辅助作业:

洒水、刨毛、清理坝面、接缝处理、料场覆盖和弃土处理等。

3监理工作流程

3.1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3.1.1设计方面

(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及时向承包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3)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5)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包括在临时工程开工前28天,承包人应提供一份临时工程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于汛前45天(5月上旬)向监理机构编报度汛工作计划。

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人复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在土料场开工前14天,报土料场规划报告,报监理人审批;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21天,提交施工措施计划、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6)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3.1.2施工方面

(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2)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包括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资料。

①监督和审查承包人对测量网站的布控工作(包括工程简况及施测范围、高程控制点、轴线控制点桩、边线、坡脚线及其平面位置示意图以及保护措施);

②针对设计图纸与发包人、承包人一起复测原始地面线,核实工程量;

③土场确认,审查土工试验报告(有资质的实验单位出具的报告,料场土质、土料含水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满足设计压实度要求的干密度等,如果承包人自行做击实试验,其方案应经批准,并由监理人旁站监督),审批料场规划报告。

④审查土料碾压试验报告;

⑤审查并批准承包人报送的开工报审文件;

(3)答复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包含电子网络计划文件),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5)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6)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7)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8)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9)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人和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1)其他相关工作。

3.1.3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1)监理月报(定期的信息文件)

(2)监理工作报告

(3)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4)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5)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6)日常监理文件。

(7)监理日记及大事记。

(8)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9)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10)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11)原材料质量检验文件。

(12)成品、半成品质量检验文件。

(13)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14)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15)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16)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包括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复工批准文件等)。

3.2监理工作流程

见附录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①在开工前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核查施工范围;

②当承包人申请支付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测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③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和记载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

④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内。

4.2进度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2.1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人签发工程开工通知。

4.2.2督促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条件及时到位。

4.2.3督促并审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开工。

4.2.4作好协调工作,尽量减少外来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按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要求,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4.3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3.1料场土料为重粉质壤土、粉质粘土,属弱膨胀性土。

土料填筑含水率控制为23%~24%,土料开采应剔除膨胀指标超标准的膨胀性土,自由膨胀率>60%的膨胀性土严禁上坝。

4.3.2土工碾压试验应进行铺土方式、铺土厚度、碾压机械的类型及重量、碾压遍数、填筑含水量、压实土的干密度、渗透系数、压实度、压实系数和抗剪强度等试验。

4.3.3土料碾压试验后,应检查压实土层之间以及土层本身的结构状况。

如发现疏松土层、结合不良或发生剪切破坏等情况,应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

4.3.4土料碾压实度不小于97%。

4.3.5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留有不少于0.1m的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边坡整修美观,外观得分率不小于85%。

4.3.6施工质量等级确保合格,争取达到优良。

5监理工作方法措施

5.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5.1.1及时组织或参加设计交底

5.1.1.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包人向设计人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1.1.2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作好记录。

5.1.1.3在设计交底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得到解决和确认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师图纸。

作好登记和记录。

5.1.2审查承包人的开工报审文件

5.1.2.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审核、签认后报发包人。

作好记录。

5.1.2.2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在《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报审表》上予以签认。

作好记录。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含测量、试验、施工、材料、预算、安全等)。

5.1.2.3如果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上予以签认。

作好记录。

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含测量、试验、施工、材料、预算、安全等)。

5.1.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人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上予以签认。

作好登记和记录。

检查内容为:

(1)检查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3)坝身轴线桩在直线段上应50m设一个,曲线上20m设一个,放样时还应根据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沉降量加培为坝面预留0.42m。

高程桩每400~500m设一个。

(4)测量放线结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递交《施工测量放线报审表》,其内容包括原始地面图和工程量计算表,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核,如果计算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不一致,监理工程师应同承包人人员一起进行复测。

监理工程师应将复核的结果转报业主。

5.1.2.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及试验规程;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5.1.2.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发包人。

作好登记和记录。

(1)施工组织设计及前述各项申请表(报审表)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并且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或资质证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

(3)施工设备已进场,而且主要施工设备数量、完好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已经完成开工前的有关实验,料场土料击实试验、土料碾压试验报告已审查合格。

5.2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5.2.1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5.2.1.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作好记录。

5.2.1.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

作好登记和记录。

5.2.1.3对于承包人在施工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必要时进行复测。

5.2.1.4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的质量控制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会同发包人、质监部门、设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等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作好登记和记录。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工程师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如沟、渠清淤,洞穴清理,穿坝涵管等)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通知应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工程师按照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

隐蔽工程的验收要有发包人、质监部门、设计单位以及运行管理单位参加,在确认质量符合合同《技术条款》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3)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

(4)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按第

(2)条规定进行检查覆盖后,若监理工程师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致揭开重新检验。

(5)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致揭开进行检查。

5.2.1.5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与措施

(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作好登记和记录。

(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发包人报告。

作好登记和记录。

(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人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发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采用统计技术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要求承包人提出预防措施,同时向发包人及本监理单位提交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

并作好登记和记录。

5.2.1.6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中心工程技术部以《专题报告》的形式的进行书面报告,中心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部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或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会同有关技术人员解决。

5.2.1.7坝基清理质量控制

(1)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坝基清理的范围包括坝身、平台、坝顶、坝坡、压载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50cm。

(2)根据设计要求,将表层杂草、树根、石头淤泥、腐殖土、泥炭以及杂物清除,坝基覆盖层的开挖深度一般为30cm、房屋基础的开挖深度不小于40cm。

(3)基坑开挖较深、渗水严重,或有冒沙、流土等现象出现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保证地下水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

(4)坝基范围内的坑、槽、沟、塘等应登记造册并测量验收后,严格按坝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5)坝建筑物段的副坝土方填筑范围为:

涵洞底板两侧外各2.0m,以1:

5的边坡至坝顶范围内所有涵洞部位的土方填筑工程。

(6)清基完毕后,应对基底进行平整压实.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应预留保护层,待以后回填前将保护层挖除。

复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再检验,并要求承包人必要时重新清理。

(7)在清基过程中,如出现软弱基础,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要求承包人进行加固处理;若发现不明地质情况时,应要求承包人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并与设计、勘探单位联系,共同研究处理。

(8))每一坝基清理单元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进行自检,并要求承包人在合格后,按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5.1条以及技术条款第4.7.3条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填写附表T1、附表T2以及附表TJ-1,报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承包人进行该段面的填筑。

(9)清基的弃土、杂物、废碴等,应运到指定的场所堆放。

(10)坝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查的项目与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坝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1

基面清理

坝基表层淤泥、腐植土、树木、杂填土等杂物全部清除

2

一般坝基处理

坝基上的坑塘洞穴泉眼试坑探孔等已按要求处理

3

坝基平整压实

表面无显著凹凸,无松土、弹簧土

(11)坝基清理范围应根据工程级别,按施工坝线长度每10延米测量一次,压实质量检测取样应按清基面积平均每400m~800m2取样一个。

(12)监理工程师抽检时也要填写附表TJ-1。

5.2.1.8土料场管理

(1)土料场的范围,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划定取土区,并设立标志。

严禁在坝身两侧设计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取土。

优先选用距坝较近、场地宽阔、料层较厚、储量集中、质量好、采运条件较好,且覆盖层剥离量小的料场;尽量少占耕地、多用迎水面的料场。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取土前必须清除料场表面杂草、树根、垃圾,料场不得含有腐殖土、淤泥、冻块及盐渍土。

(3)土场土质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粘土或壤土,开工前对土场进行鉴定,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土场严禁承包人取土。

(4)要求承包人做好土场排水工作,避免出现土场内积水。

(5)取土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必须对土样进行含水量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查合格后才能允许取土。

(6)当土料的含水量符合施工允许含水量范围时,才能用于上坝填筑。

料场土料含水量大于坝面填筑含水量的2%-3%为宜。

(7)场开采采用平面薄层开挖,结合翻晒或洒水,土场表土按填筑进度分期清理,弃料堆放在附近低洼处或护坝地范围内。

(8)在土场开采过程中,如发现土质有重大变化应要求承包人停止开采,监理工程师核实后向发包人报告。

(9)坝料运输按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第5.5条执行,注意保持现场施工环境。

5.2.1.9土料填筑质量控制

(1)土料填筑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发包人、质监单位、设计人代表对坝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填筑。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每层填筑必须达到设计断面,并对碾压宽度进行抽检。

填土应从最低部位开始,按水平分层向上铺土填筑,严禁顺斜坡填筑。

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

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严禁出现界沟,当相邻作业面之间出现高差时,应用斜面相接,斜面坡度可采用1:

3—1:

5,且搭接宽度不少于3.0m。

(3)填筑土料必须分层,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及碾压遍数应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碾压试验确定的方案。

在压实过程中,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坝轴线。

用履带式拖拉机碾压,前进车速不得超过三档,每履带套压1/2—1/3,相邻作业面的碾迹必须搭接。

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坝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垂直坝轴线方向不应小于3m。

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人工或机械夯实,夯击应连环套打,双向套压,夯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3夯径。

(4)要求承包人注意结合部位的施工。

混凝土结合面上土料的填筑,一般发生在穿坝建筑物部位,应将混凝土表面用风枪吹扫干净,并做洒水湿润随填筑面的升高同步涂刷浓泥浆后,方可进行土料填筑。

铺料厚度检测应按作业面积大小每100m2取一个测点,铺填边线应按坝轴线长度每10延米取一个测点。

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对细料土不宜小于100cm3(内径50mm)。

(5)压实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随机取样,取样部位不得挑选,特殊情况须加注明,严禁任意舍弃不合格检测成果,

2应在压实层厚的下部1/3处取样,并记录压实厚度。

(6)压实质量检测每层取样数:

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100m3~200m3取样1个,抽检量可为自检量1/3,但至少应有3个。

(7)压实质量检测取样位置应有代表性,且应分布均匀:

若需在质量可疑和坝身特定部位抽样检测时,取样数视情况而定,但检测成果不作为碾压质量评定的统计资料。

(8)每一填筑层自检、复检后,凡取样不合格的部位应补压或作局部处理,直至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

(9)质量评定按单元工程进行。

单元工程的质量合格率,应按该单元内全部干密度值统计得出,样本总数不宜少于20个,且每层不少于5个。

(10)如填土出现“弹簧”状,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现象,应要求承包人根椐具体情况及时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能铺筑新土。

(11)由于暴雨等原因而停工的平台应要求承包人加以保护;遭受雨水冲刷后,要求承包人对坝身进行认真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始准继续填筑,并应作记录备查。

(12)土方施工过程中,每项观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立即对仪器设备的安装埋设质量进行检查和检验,经监理人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能继续进行工程建筑物的施工。

5.2.1.12施工试验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方案,报批后作施工试验,试验内容包括:

(1)碾压试验,用来验证碾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干密度值和确定以现有的碾压机械所需碾压遍数及厚度、粒块直径等,这个试验结合生产在土方填筑开始前完成。

(2)击实实验,用来确定设计干密度值,通过击实试验可以得出最大干密度值和最优含水率,根据设计压实度,从而可以确定设计干密度值。

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料场复查时,做这项试验以确定设计干密度值。

(3)土料干密度和含水量试验,该试验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贯穿整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韩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