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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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地产总公司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使员工明确自己工作中的优劣势和改进方向,确保工作计划合理、落实到位,以达到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的目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总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罚原则
第三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奖罚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评审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评审机构及职责
评审机构:
人力资源部
职责:
1、负责奖罚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2、负责高层管理干部、各部门奖罚意见审核并执行。
3、受理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对接部门员工奖罚申诉,并处理。
4、协助集团总部进行申诉调查,并执行集团总部的裁决意见。
第四章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
(一)精神奖励:
公司通报表扬、“**风采”报道等。
(二)物质奖励:
现金奖励(可酌情调整为旅游、培训)、绩效升级奖励。
第七条奖励程序
1、集团总部提出:
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到奖励通知2日内,根据奖励情况填写《员工奖励单》(见附表一)报总经理审批,再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报批,批准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再由奖励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奖励。
不符合奖励标准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奖励,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2、高层管理干部提出:
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到奖励通知2日内,根据奖励情况填写《员工奖励单》报总经理审批,再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报批,批准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再由奖励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奖励。
不符合奖励标准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奖励,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3、部门提出(包含部门内部、对接部门):
由提出部门负责人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根据奖励情况填写《员工奖励单》并于1日内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将《员工奖励单》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再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报批,批准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再由奖励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现金奖励。
不符合奖励标准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奖励,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4、所有团队及个人奖励执行完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范围内张贴奖励公示。
5、所有《员工奖励单》审批完成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保存。
第八条奖励标准
1、三化标准类:
(1)职业态度:
①员工在工作中积极认真,工作成果较以往有较大提升,得到公司领导和同事充分认可的,酌情奖励现金50-200元/次。
②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做出突出贡献的,酌情奖励现金300-1000元。
(2)学习意识:
①及时学习、践行集团和公司下发的文件、学习资料、报刊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奖励现金100元。
②利用工作业余时间积极学习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奖励现金300元。
2、工作成果类:
(1)创新成果:
①对工作流程等工作方面创新改进,显著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的,酌情奖励现金100元-500元。
②为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提出工作改善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的,酌情奖励现金200-1000元。
③在技术方面大胆创新,并使公司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酌情奖励现金300—2000元。
(2)节约成果:
在工作中积极倡导并践行节约、节能,取得显著效果的,酌情奖励现金50—300元;积极创造工作条件,显著提高工作效率或为公司节约费用的,酌情奖励现金200—1000元。
(3)责任成果:
①维护公司形象、利益,受到业主、合作单位书面表扬或锦旗的,酌情奖励现金300—1000元。
②超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公司下达目标为准)、改善生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取得显著效果的,酌情奖励现金300—2000元。
③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质量安全、施工安全、企业信誉安全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使公司免受损失的,酌情奖励现金300—1000元。
④积极保护公司财产,使公司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酌情奖励现金300—2000元。
⑤对公司贡献突出或为公司解决重大问题,获得社会荣誉,使公司的社会影响力提升的,酌情奖励现金500—2000元。
3、工作成效类:
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酌情奖励现金300—1000元。
以上奖励标准除获得现金奖励和获得荣誉称号外,可同时进行公司通报表扬、绩效升级和《**风采》报道。
第五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形式
(一)行政处罚:
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职、辞退。
(二)物质处罚:
视其情节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程度,由公司作出决定,给予不同额度的现金处罚(现金处罚体现在当月工资中)。
第十条处罚程序
1、集团总部提出:
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到处罚通知2日内,根据处罚情况填写《员工处罚单》(见附表二)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处罚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确认现金处罚。
不符合处罚要求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处罚,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2、高层管理干部提出:
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到处罚通知2日内,根据处罚情况填写《员工处罚单》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处罚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确认现金处罚。
不符合处罚要求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处罚,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3、部门提出(包含部门内部、对接部门):
由提出部门负责人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诉,根据处罚情况填写《员工处罚单》并于1日内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将《员工处罚单》提交总经理,批准后由处罚对象到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确认现金处罚。
不符合处罚要求的,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处罚,并向提请人说明原因。
4、所有团队及个人处罚执行完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范围内张贴处罚公示。
5、所有《员工处罚单》审批完成后,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1、三化标准类:
(1)①职业形象:
员工工装着装、工牌佩戴不符合《工装管理规定》;仪容仪表不符合《员工职业形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处罚现金10元。
②办公区环境:
办公室内墙面提示牌、看板张贴不规范;报刊摆放不整齐;桌椅、物品摆放不符合《办公物品摆放固定标准》相关规定;室内卫生差。
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处罚现金10元。
③在工作场所吸烟的,处罚现金50元/次;发现外来人员吸烟未制止的,处罚现金20元/次。
(2)职业礼仪:
工作礼仪、电话礼仪、会客礼仪中的言行举止,不符合《员工职业形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处罚现金50元。
(3)职业态度:
①员工在工作中不积极不认真,工作效率低下,导致工作拖延或失误,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处罚现金100元;经教育仍未改进的,给予降职处理。
②恶意损毁公司名誉的,一经发现,予以降职处理或立即辞退;对损害公司利益、违背公司规定的行为不抵制、不斗争,情节较轻的,予以口头警告教育。
③与同事、领导发生争吵或谩骂,负主要责任者处罚现金200元。
④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情节较轻者,酌情处罚现金1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职处理或予以辞退。
⑤泄露公司机密的,依据公司保密制度执行处罚。
⑥因员工个人原因,引起客户重大投诉且后果严重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⑦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领导意图的,情节较轻者,酌情处罚现金100-3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降职处理或立即辞退。
(4)学习意识:
①对集团、公司下发的文件、资料、报刊等未组织开展学习或开展学习不及时的,对部门负责人处于现金50元罚款。
部门内员工对学习内容不清楚,态度认识不到位的,处于当事人现金50元罚款。
②对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进行拓展、更新学习,并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处罚现金100元。
3、工作成果类:
(1)节约成果:
1)在工作中不倡导、不践行节约、节能,对公司资源造成浪费的,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处罚现金10元。
2)恶意损害公司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3)遏制工作条件或主观不作为,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或浪费公司费用的,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酌情处罚现金100元-500元。
(2)责任成果:
1)损害公司形象、利益,受到业主、合作单位的指责,酌情处罚现金100—500元。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质量安全、施工安全、企业信誉安全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酌情处罚现金100—1000元。
3)破坏公司财产,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酌情处罚现金300—2000元。
3、工作成效类:
1)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不能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管理工作成效低下,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酌情处罚现金100元-500元。
2)对上级下达指令执行不到位、不全面、不准确的,处罚现金100元。
3)上报文件质量低,出现错别字、语病、排版、专业性错误的,酌情处罚现金5—200元。
4)19)未按照签证程序履行签证或签证内容填写不详细、签证不及时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5)相关部门工作中,对合同履行监督不到位的,处罚现金100元。
6)招标工作中,相关部门未严格按照招标制度和流程组织招标的,招标计划上报丢项落项、不及时、招标图纸质量差、招标分解任务未按计划完成、
议标报告错误、上报不及时、标底计算不准确,处罚现金100-300元。
7)因工作执行不到位导致发生民工上访事件,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8)因工作管理不到位,材料设备进场或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造成不合格材料进场或进场材料设备合格证明文件不齐全,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9)因图纸审查不到位,造成使用功能缺陷、返工、验收违规、改造、成本增加、工期延长、结构安全隐患等现象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0)未按照施工图审查流程开展施工图审查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1)施工图或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洽商)下发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返工、成本增加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2)技术标准、工程做法提供不及时或不准确,造成招标计划及工期延误或窝工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3)针对项目部提出的技术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导致出现不良后果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4)材料询价、认价不及时或不准确,造成成本增加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5)材料市场行情分析不准确,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6)甲供材料未及时做《出库单》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7)未按照相关制度或流程对甲供、乙购材料进行质量验收、过程监督的,或监督不到位导致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8)未按照拨款程序组织工程款拨付会签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19)未按照标底编制审核程序或结算程序进行标底审查或工程结算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20)工程结算审查不认真,出现工作失误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21)工程控制点、停止点未按制度履行验收程序或填写验收表单的;虽履行了验收程序、填写了验收表单但仍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22)工程进度出现拖延未采取纠偏措施的,酌情处罚现金200—1000元。
23)未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签字程序的,罚款20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的,酌情处罚现金1000—2000元。
24)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酌情处罚现金500—2000元。
25)严格控制合同造价,发生项目管理失误造成合同增价的,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