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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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xx中心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
每半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或月中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
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议题需要,可以吸收科室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
3、会议主持:
一般由院长主持,也可以由院长委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持。
4、会议目的: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对重要事项做出集体决策.
5、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落实卫生局党委及上级卫生部门的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
(2)讨论报请局党委审定的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卫生院工作的重大事项.
(4)讨论决定本院重要规章制度.
(5)研究卫生院经费预算、重大经济开支和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6)研究重要答复件。
(7)讨论决定本院各科室和辖区村卫生室的重要事项。
(8)需要由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院务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
院科室中层以上人员(包括院班子成员)也可以扩大到所有医务人员.
3、会议主持:
一般由院长或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4、会议目的:
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面制度和落实好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
5、会议议题
(1)传达落实卫生局党委及各条线上的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
(2)总结上月工作,提出本月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并为
确保工作落实提出要求.
(3)通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4)其它需要研究的专项工作和事项。
(三)党支部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
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
必要时由书记决定随时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扩大会议。
2、参会对象:
院所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也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3、会议主持:
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并主持。
4、会议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其质量和效率,纳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5、会议议题
(1)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主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制定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和总结,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3)研究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有关重要请示。
(4)研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党员、干部奖惩等工作。
(5)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6)研究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
(7)开好民主生活会。
(8)研究本单位群团工作。
(9)研究其它重要工作.
(四)民主生活会规则
1、会议时间:
每年定期召开二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2、参会对象:
院班子成员及所有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会议主持:
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4、会议目的:
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的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5、会议议题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五)职工大会(职代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每年召开二次或以上,一般在年初或年末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
单位全体职工(或职代会代表)。
3、会议主持:
一般由工会主席主持。
4、会议目的:
为保障医院广大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医院改革,加快医院发展.
5、会议议题
(1)讨论由院长办公会议提交的需要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民主决策的事项。
(2)公布卫生院重大决策。
(3)听取职工代表对卫生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4)卫生院需要的院务公开、政务公开情况。
(5)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步工作。
(六)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分析会议暨医疗操作业务培训会议规则
1、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初或月末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2、参会对象:
院班子成员中分管业务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医务人员,也可以扩大到全体医务人员。
3、会议主持:
一般由业务副院长主持。
4、会议目的:
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防范医疗纠纷。
5、会议议题
(1)交流汇报上个月(或阶段性)医疗业务中存在的差错和问题;
(2)研究并提出医疗业务中存在差错和问题的整改意见和办法;
(3)研究并强调下个月医疗安全工作目标;
(4)针对医疗业务中存在的差错和问题,开展操作业务培训和相关知识学习.
(5)举办相关业务知识讲座.
二、日常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请假制度
1、月休:
由科主任统一安排,安排休息不休息作自动放弃处理,积休等跨年度作废,上班期间不得请外人代班,单人科室休息需提前一天向总值班汇报,并由总值安排各代班人员,安排到代班的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2、请假制度:
3天内连续休息由科主任安排,3天以上经科主任同意后必须向院长请假,院长不在向总值班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办公室主任向院长请假。
院内一般不批事假,特殊原因持正当理由由院长审批,并扣除部分绩效,擅自休息人员按旷工论处。
3、值休与夜班:
规定当日值班次日补休的,因工作不能及时补休由科主任安排补休或予以补贴。
4、病假:
持医院证明,经科主任、院办批准,按时间长短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绩效,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只发基本职务工资.
5、旷工:
旷工一天按工资3倍扣,年内连续旷工累计一周以上请求局机关要求代岗处理,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6、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必须确保每月10天下村。
7、各科室人员休息向科主任打招呼,科主任向总值班打招呼,凡自动休息而不服从科主任安排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8、考勤:
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勤登记;班子成员由卫生院办公室负责登记.
9、为严格考勤,卫生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严格按照卫生院规定时间上、下班,夏季上午7:
30—11:
00下午2:
00—4:
40,冬季上午8:
00—11:
00下午1:
30—4:
3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
10、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
11、职工每月正常休息时间为6天,法定节假日按有关院办规定执行。
12、职工函授、计算机培训、全科医学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种形式培训及非本单位安排各种考试作休息日时间统计。
13、婚假以晚婚为依据,享受15天法定休息时间(包括2天正常休息日),工资以档案工资100%发放,不享受福利费以外各种待遇。
14、丧假以直系亲属为依据,享受3日休息日.
15、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工资以社保补助发放,不享受福利费以外各种待遇,触及哺乳情况,原则安排每天上午和下午各2次的哺乳时间,但要随叫随到。
16、病假、婚假、产假及非本单位安排的各种函授、培训等每次连续在3天以上,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送办公室备案执行。
(二)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行及突发事宜。
及时处理上纺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院领导。
2、总值班人员原则上由班子成员参加,班子成员少的可以由中层管理人员参加。
3、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4、值班时间内经常巡视科室并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交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负责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
7、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
(三)卫生制度
1、实行卫生区域包干制度,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节日期间及每月一次大检查,以保持院容院貌舒畅。
2、卫生院工作场所不得饲养家畜,不得挖地种菜,保持环境优美、卫生、美观.
3、各住宅卫生实行轮周制度,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得向厕所扔弃废物,如有发现,严格处罚。
(四)学习制度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卫生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卫生院每季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年度实行的三基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五)信息畅通制度
为加强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每位职工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通信连络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如遇特殊情况手机无信号或不能正常开机接听,职工需及时和当日值班人员联系,告知其他连络途径(如固定日电话等).
(六)请求汇报制度
1、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在非正常上班时间触及情况,在岗人员直接向分管院长或院长电话汇报。
2、遇重大医疗事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安全生产事件等事宜,无论是否涉及本院在第一时间要直接汇报院长.
3、全院职工必须按照卫生局的责任书、卫生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及院办规定的有关要求确保正常工作的运转,坚决不允许投机取巧自作主张,造成后果从严追究责任。
4、职工出市必需报院长审批.
5、职工无论何原因在外,接院办调配通知,必须无条件按时回院报到。
反之,实行责任追究。
(七)计划与总结制度
1、各科室应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和专业分工,制订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一月中旬以前将计划初稿报院办;
2、科室要以国家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上级业务机构工作计划、本院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卫生院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为依据,围绕中心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3、院办应同有关职能科室对各科室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形成初稿,经领导签发后印发.
4、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各科室应制订月工作计划,并报院办形成月工作计划.
5、为了检查总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中心、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工作总结。
6、半年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按个人一科室一院办总结顺序进行。
7、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应采用书面方式,对照检查计划任务各项要求,按总结规范要求认真进行,通过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对策与措施。
8、科室半年总结应于当年七月五日前报院长办公室,科室年度工作总结应于当年十二月底前报院长办公室,定稿后印发全院各科室。
9、专项工作做到工作细则、基础资料、工作过程数据、工作总结分析等真实、齐全、清晰,专项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写出小结上报.
(八)AB岗制度
1、AB岗制度是指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对各个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2、实行AB岗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岗位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填补因经办人员出缺而产生工作空档,使服务对象免遭空跑之苦,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运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3、AB岗人员定岗由各科室负责明确,每个岗位均应确定AB岗人员,各科室确定的AB岗人员名单报卫生院办公室备案。
4、AB岗的工作职责
(1)各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空岗的现象。
(2)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地履行好A岗责任人的职责,既享受A岗责任人的职权,又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3)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技能。
A岗责任人不在岗时,应提前与B岗责任人搞好衔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衔接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4)因特殊情况AB岗责任人均不在时,当日总值班人员应安排熟悉该岗业务的人员顶岗。
(5)实行AB岗工作制后,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空岗缺岗,延误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6)AB岗工作制纳入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对因空岗和AB岗之间工作衔接失误,造成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事项延误办结的,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处理。
(九)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
(1)医院车辆由医院领导统一管理,所有用车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司机方能出车。
急诊救援除外。
(2)工作时间驾驶员不得私自外出。
(3)非因工和驾车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及其它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担。
(4)不得私自将单位车辆借给外单位或外单位人员驾驶.若遇特殊情况,外单位需借用本单位车辆,须经院领导同意。
(5)驾驶员请假,须将车辆交回医院。
(6)出车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以确保车辆安全,违反规定责任自负。
(7)车辆原则停放在单位,在外停车需经医院领导同意。
停放它处发生意外,将追究停放人责任.
(8)车上各种备件、工具、灭火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
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需要复制车辆钥匙。
必须向医院领导报告在。
2、驾驶员管理
(1)医院车辆驾驶员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
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不以公车谋私利,热爱本职工作,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车辆使用规定。
保证安全、准时、顺畅地完成行车任务,并做好行车记录。
(3)努力钻研驾驶技术,正确掌握驾驶员“应知应会”。
司机自行负责日常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状况,确保随时能使用车辆。
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要写“事故报告”.按期输车辆保险、年检等业务。
(4)服从医院安排(包括临时任务),不得挑拣任务,安全准时出车。
(5)行车时,不抽烟、不吃零食和谈笑,严禁酒后开车和开“英雄车”、“霸王车”。
严禁擅自把车辆交给别人驾驶。
(6)出车前后坚持“三检”制度。
保持车辆整洁,做到车辆不带隐患上路。
3、车辆维修
(1)驾车人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配件及其他物品完好无损.
(2)车辆维修前须填报申请单经医院领导审核后签出意见能维修。
(领导不在单位或特殊情况可维修后补手续)
(3)更换零配件须先向领导汇报。
(同第二项)
(4)车辆大修须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院领导同意,费用可视车辆情况而定,修车修理费由驾驶员写出报告,经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4、车辆保险及其他
(1)车辆需及时年检。
(2)车辆的各种税费手续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高速公路通行费须注明事由.
(3)每个驾驶人员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费用不予报销。
(十)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每日由值班小组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留观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交通工具一律停放指定位置。
5、财务收费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十一)财产、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1、卫生院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外)由财务总务科和信息科分别负责实施管理.
2、财务总务科和信息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必须建立健全账目,1000元以上贵重设备应建立档案,规定专人采购、验收、入库、领发和保管,并实行定期清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霉烂、被盗等。
3、财产、物资一律实行计划采购、供应,各科室所需物资,由总务科、设备科和信息科按月、季、年编制采购计划,并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购买,按计划供应,科室在请领物资时要办理请领手续,无计划的一律不予采购发放。
属于回收的物资要坚持交旧领新制度。
4、卫生院的被服、工作服、劳保用品等统一由财务总务科计划购置、加工、制作、发放、管理、统一编号、标记。
发放到科室或个人的物资、用品,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属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5、一切财产、物资(含医疗仪器设备)等的报损,要填写财产、物资报损单,经院领导批准上交库房,库房对报损财产、物资要进行妥善处理。
6、卫生院的一切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重要财产和大批物资的报损、报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等,一律由财务总务科设备科或信息科提出计划,报院领导计论决定,千元以上需报卫生局审批,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自行处理。
(十二)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的使用主要用于各科室日常办公、业务资料录入接收、处理、传输;应用软件开发应用、上网查阅工作所需资料;文件及有关工作资料打印;学习计算机知识等,不得挪作它用。
1、各科室每台计算机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要使用该计算机,需征得负责管理人员的同意。
2、开机应先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辅助设备,再打开主机。
关机时,为避免硬盘损坏或丢失数据,应先退出电脑中所有运行的应用程序,等屏幕提示可以安全关机时,方可关闭主机电源,然后关闭外围辅助设备。
每次关机后,至少等1分钟才可重新开机.
3、上班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聊天、上不良网站。
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到办公室操作电脑、玩电脑.
4、电脑使用中出现的非人为故障(如主板或硬盘损坏)需电脑公司派人修理时,应提前报办公室备案,经请示院长批准后方可维修.如私自修(处)理造成主机及其它部件损坏,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值的2倍赔偿罚款,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
5、对电脑内重要数据要做好备份工作,可将它备份光盘或其他不上网的计算机上.对业务重要资料要进行保密处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拷贝、打印或向其他非工作人员透露院内任何相关信息,尤其是严禁透露医院内统方信息,一旦发现,立刻严肃处理。
6、对杀毒盘、随机光盘、各类设备驱动程序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7、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通知网络管理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8、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电脑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确保数据已安全备份方能维修.必要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将数据传入服务器或采用其他措施防止数据丢失。
9、计算机消耗材料要根据实际需要,报请领导批准方可购进,办公室每月统计时,及时向领导汇报消耗情况。
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10、严格机房管理。
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全院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除网络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进行任何操作.
(十三)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为执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农合”病人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新农合”病人的就医利益,规范就医行为,以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实惠农民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1、热情、和蔼接待参合病人办理入院手续。
认真审核合作医疗卡、户口本所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2、工作人员要熟悉新农合政策,义务向就医的新农合病人提供政策宣传及咨询,对病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耐心解答。
主动宣传农合政策、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3、在向参合病人兑付新农合补助金时,应认真审核病人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与病历是否一致,确认无异方可报销。
新农合病人的各种医疗诊疗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4、严格控制使用乙类药品与自费药品;不得把保健品、自费药品等改换成基本用药。
5、医院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份入住的“新农合”病人,细致耐心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宣传农合的相关政策与知识,做到对参合病人的政策解释准确、无歧义。
6、合理用药:
坚持因病施治,强调基础用药(甲类药品),避免不合理及重复性用药.
(1)乙类药:
严格控制此类药品使用,使用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告知并签字,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30%。
(2)自费药品:
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使用,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10%.
7、严格控制出院带药,好转及未痊愈的病人,带药不得超过7日量。
每日药品总费用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8、合理检查:
严格控制大型检查,杜绝重复检查。
凡百元以上的检查,主治医生应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进行。
大型检查阳性率不得小于60%。
9、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医生不得向病人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与检查。
10、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严禁挂床,挂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1、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的大处方、特殊治疗必须实施审批制度。
(十四)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范围
(1)上级党政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来访。
(2)县卫生局、兄弟单位领导来访,根据来访的业务内容,报院长审批后酌情安排接待。
(3)卫生院主办的各类大型会议,庆典活动以及上级机关决定在我院召开的各类会议.
(4)镇、村或驻镇部门领导来访办事,或工作需要的工作餐。
非上述范围,医院不负责接待,科室或个人不得以医院或医院领导的名义公费请客。
2、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实行食堂就餐和饭店就餐分类管理。
(2)饭店公务接待就餐由院主要领导审批,食堂就餐由分管领导审批,具体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3、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1)所有公务接待实行必须填写申报单说明接待事由、对象和人数等,并由申报人签字,办公室提出安排建议.
(2)饭店公务接待经卫生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登记统一安排。
就餐结束后,由相关陪同人员签单.
(3)食堂公务接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统一安排.
(4)来客由相应的有关领导或科室陪餐,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杜绝浪费。
4、公务接待标准
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根据就餐人数多少确定,一般按所就餐饭店的中档标准。
具体由办公室按就餐人数从严掌握,如遇特殊情况,请示主要领导后可作适当调整。
5、其他
(1)实行定点用餐制度,一般来客在食堂用餐。
(2)尽量减少会议用餐安排,严格控制本单位内部吃请。
(3)严格控制与公务和工作无关的招待用餐。
(4)院办要不定期核对就餐接待登记情况和每次就餐签单,未申报、未审批不予报销.
(十五)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考评标准
基本标准(基础分100分)
(1)救死扶伤,极端负责(20)。
医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做到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10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举止端庄,文明服务(15分)。
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30分)。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勒索病人财物,不滥检查、滥开大处方。
(5)言语谨慎,保守医密(7分)。
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团结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