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指导书中行政裁量权量化标准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表施工单位处罚5万以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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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指导书中行政裁量权量化标准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表施工单位处罚5万以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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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指导书中行政裁量权量化标准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表施工单位处罚5万以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指导书中行政裁量权量化标准

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表(施工单位处罚5万以下)

责任主体

类别

序号

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金额

处罚标准

处罚依据

施工单位

地基基础阶段

1

隐蔽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违反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明确进场检验工作负责人和进场检验人,建立进场检验台账,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

对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的,应当进行抽样复试。

对进场检验和抽样复试的,应当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各工序应当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当进行交接检验。

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

锚杆未检验和锁定情况下开挖下层土方的

3

桩基施工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工艺试桩的

4

深基坑工程周边堆载超过设计允许荷载值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5

桩位偏差值超过规范值未报设计单位或未按设计方案进行处理的

6

其它违反有关技术标准的

施工单位

地基基础阶段

7

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或自行搅拌混凝土、砂浆的

违反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处罚。

按照混凝土每立方米二百元、砂浆每立方米四百元处以罚款。

按照混凝土每立方米二百元、砂浆每立方米四百元处以罚款。

《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主体结构阶段

1

未按规定留置并养护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

厕、浴、厨房间四周砌体墙根部未浇筑同墙宽、高度大于200mm的细石混凝土的

3

厕浴间地面标高与室内标高高差不满足设计要求的

4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未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的

5

未按设计要求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纵向受力钢筋使用带E牌号钢筋的

6

预应力张拉过程中存在断裂、滑脱现象,且处理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7

施工缝及后浇带留置及处理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

砼养护不符合施工方案及技术标准要求的

施工单位

主体结构阶段

9

现浇结构存在外观质量缺陷,且处理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0

现浇结构尺寸偏差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

11

大六角头或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

12

钢结构防腐或防火涂层未进行厚度检测的

13

其它违反有关技术标准的

14

钢筋直螺纹接头及焊接接头未进行工艺检验的

违反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明确进场检验工作负责人和进场检验人,建立进场检验台账,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

对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的,应当进行抽样复试。

对进场检验和抽样复试的,应当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各工序应当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当进行交接检验。

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5

预应力筋及锚具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且现场已使用的

16

钢结构焊缝未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检的

17

大六角头或扭剪型高强螺栓未进行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测的

18

厚涂型防火涂料未进行抗压强度检测的

19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未进行放射性检测的

20

隐蔽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21

砼浇筑前,未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的

施工单位

主体结构阶段

21

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或自行搅拌混凝土、砂浆的

违反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处罚。

按照混凝土每立方米二百元、砂浆每立方米四百元处以罚款。

按照混凝土每立方米二百元、砂浆每立方米四百元处以罚款。

《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装饰装修阶段

装修工程

1

墙砖与地砖出现大面积空鼓且未及时整改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

外窗、幕墙玻璃或玻璃栏板未按设计要求采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安全玻璃的

3

开裂或渗漏等现象严重未及时进行处理的

4

外墙抹灰层未进行粘结强度检测的

5

外墙饰面砖未进行粘结强度检测的

6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直接安装在吊顶工程龙骨上的

7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措施与设计要求不符

8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与设计要求不符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装修工程

9

幕墙的四性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0

幕墙玻璃遮蔽系数、可见光透射比节能指标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

11

隐框玻璃幕墙开启扇玻璃根部未加设托块的

12

吊顶、墙面用材料未进行燃烧性能检测的

13

推拉门窗窗扇未设置防脱落装置

14

临空处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的

15

其它违反有关技术标准的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装修工程

16

玻璃幕墙用硅酮结构胶未进行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强度与相容性检测的

违反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明确进场检验工作负责人和进场检验人,建立进场检验台账,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

对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的,应当进行抽样复试。

对进场检验和抽样复试的,应当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各工序应当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当进行交接检验。

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7

装修材料未进行放射性检测的

18

室内用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未检测游离甲醛限量的

19

室内用水性胶粘剂未检测TVOC及游离甲醛的

20

干挂石材用环氧树脂胶未检测粘结强度的

21

隐蔽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22

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或自行搅拌混凝土、砂浆的

违反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处罚。

按照混凝土每立方米二百元、砂浆每立方米四百元处以罚款。

按照混凝土每立方米二百元、砂浆每立方米四百元处以罚款。

《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给水排水、通风空调工程

1

未按规定对给排水管、绝热材料、风机盘管、及其它配件或设备进行进场检验的

违反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明确进场检验工作负责人和进场检验人,建立进场检验台账,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

对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的,应当进行抽样复试。

对进场检验和抽样复试的,应当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各工序应当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当进行交接检验。

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

防水套管等隐蔽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3

样板工序、样板房未及时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4

水泵、风机无减震措施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淋浴器、洗衣机地漏、卫生器具处无存水弯或水封深度不够的

5

竖向风道无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露的措施

6

未进行生活给水系统、热水系统、管道直饮水系统等水质检测的

7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未做试压实验,室内雨水、污水系统等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未做灌水试验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给水排水、通风空调工程

给水管道管件与管材不相适应的,生活给水系统管材未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8

室内消火栓系统未做屋顶层、首层消火栓试射试验的

9

排水管隐蔽前未做灌水试验的

10

通风空调工程各系统制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的;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空调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实现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冷热计量功能的

11

未做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

12

其它违反有关技术标准的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给水排水、通风空调工程

13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违反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不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施工的。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14

不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施工的

15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建筑电气工程

1

隐蔽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违反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明确进场检验工作负责人和进场检验人,建立进场检验台账,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

对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的,应当进行抽样复试。

对进场检验和抽样复试的,应当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各工序应当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当进行交接检验。

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

卫生间局部等电位大部分未与就近插座PE线连接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3

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在浴室0、1及2区内装设开关设备及线路附件的

4

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根据消防保护对象分级要求选用合适线缆的

5

未及时进行节能性能检测的或检测不合格的

6

大部分插座串接,或未按左零右火接线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建筑电气工程

7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小于6mm,或未做过载实验的

8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9

其它违反有关技术标准的

10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违反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不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施工的。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11

不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施工的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建筑电气工程

12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

燃气工程

1

未按规定对燃气工程主要管道或设备进行检验的

违反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明确进场检验工作负责人和进场检验人,建立进场检验台账,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

对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的,应当进行抽样复试。

对进场检验和抽样复试的,应当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各工序应当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当进行交接检验。

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

未按规定对燃气用气设备进行检验的

3

隐蔽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燃气工程

4

因未打坡口、未留间隙导致钢管焊接质量不达标的

违反第十条第六项:

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5

钢管焊接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6

PE管焊接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

7

钢管防腐层脱落或污染严重的

8

钢质管道焊接处或穿墙、楼板处锈蚀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10

厨房通风条件不佳且未按要求安装独立事故排风及泄漏报警系统的

11

压力试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12

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且无任何保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燃气工程

13

地下燃气管道埋深不足且无保护措施的

14

管沟用碎石、砖块等垃圾土回填或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

15

燃气管道穿过卧室、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梯(井)沟、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等场所的

16

燃气立管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的

17

用户燃气表及居民生活用气设备设置于卧室或卫生间内的

18

地下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沟、热力管沟、电缆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沟槽时,未采取防止燃气泄露到沟槽中的措施的

19

其它违反有关技术标准的

施工单位

装饰装修阶段

燃气工程

20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

21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违反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不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施工的。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2)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2

因未打坡口、未留间隙导致钢管焊接质量不达标的

23

不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施工的

施工单位

行为

1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的工程擅自进场施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全的

违反第十条第一项:

未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定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配备相应数量的职业技术人员。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3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的

4

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授权书的

违反第十条第二项:

未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5

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未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授权书变更的

施工单位

行为

6

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的

违反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明确进场检验工作负责人和进场检验人,建立进场检验台账,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

对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的,应当进行抽样复试。

对进场检验和抽样复试的,应当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各工序应当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当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当进行交接检验。

未经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7

经检验不符合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

违反第三十四条:

对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就地封存、擅自转移或挪作他用。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8

未制定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违反第十条第八项:

未制定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1

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七点五的罚款

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

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

 

 

1

未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生产业务的

违反第十四条第一项:

未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生产业务的。

处二万元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

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生产业务的;

违反第十四条第二项:

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生产业务的。

3

未为出厂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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