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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输血科行政管理制度

一、成立输血管理组织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2.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组成由主管院长负责,成员由输血科(血库)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3.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输血管理办公室在输血科(血库),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由输血科(血库)主任兼任。

二、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临床用血的规化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合理、科学用血。

2.指导、督促、检查临床科室及输血科(血库)的输血工作。

3.审查临床用血计划并监督实施。

4.组织制定输血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5.调查、处理不良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性疾病。

6.协调和裁决临床用血的不同意见及医疗纠纷。

差错事故的认定、惩罚。

7.负责对全员进行输血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

8.负责对开展的输血新技术、新项目及引进的新设备进行论证。

三、输血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1.促进科学、合理用血,推广成分输血,督促开展自身输血。

2.督促、检查输血科(血库)的输血工作,使之不断规化。

3.指导、检查、监督临床用血,对输血重点科室重点监测、考核。

4.疑难输血会诊、参加需要大量用血手术的术前讨论,提供最佳输血方案。

5.制定医院输血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6.调查、处理不良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性疾病。

7.组织临床用血知识及相关法规培训。

四、输血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的发展和管理。

2.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院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及输血管理水平。

3.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4.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5.积极参与医院疑难、大量输血的知道与协调。

6.组织鉴定输血相关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感染性疾病等)。

五、主管院长输血管理职责

1.负责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的实施、督查、领导。

2.检查、指导全院输血工作的实施。

3.对输血新技术、新疗法及业务培训随时监督和管理。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医院会诊,听取汇报和年度总结。

六、输血科(血库)的岗位职责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2.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

接受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

3.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并按计划领取所需全血、成分血。

4.做好全血、成分血的运输、贮存与质量观察。

5.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认真执行各项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输血安全。

7.认真做好输血前免疫学检查和消毒隔离工作,严防输血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8.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做好临床输血会诊。

9.指导临床合理、科学用血,推广成分输血。

10.宣传和推广输血新技术,如成分输血、自身输血、治疗性血液成分单采和置换术、造血干细胞移植等。

11.负责输血医学的科研与教学。

12.保存临床输血有关资料。

第二节输血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输血科(血库)主任职责

1.在主管院长和医教研职能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科研、行政管理和全员输血业务工作。

2.制定本科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制定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4.定期申报用血计划,贮备成分血,确保临床用血需求。

5.负责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

6.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科室人员的政治素质。

7.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8.监督检查本科各工作环节,及时解决复杂、疑难问题。

9.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10.加强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改善服务质量。

11.制定科研计划,积极开展输血新技术、新项目。

12.指导进修及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实施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

13.负责全院人员的输血培训工作。

14.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工作。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业务、教学、科研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2.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3.参加部分输血工作,检查科的输血质量控制;负责本科主要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安装和调试,定期检查和指导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解决本科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

4.负责业务技术的训练和考核,培养主治医师(主管检验师)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5.掌握本专业国外信息,指导下级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引用新业务、新技术的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6.负责疑难检验项目的检查与室质控及室间质评工作。

7.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意见,参加临床疑难输血会诊及病例讨论。

8.负责开展科研工作,配合临床开展输血新技术。

9.担任教学工作,负责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及专题讲座,做好科各级技术人员业务培养及知识更新工作。

三、主治医师(主管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输血、教学和科研工作。

2.督促检查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参加日常输血工作,搞好质量控制,解决技术上较复杂的问题。

指导医师(检验师)工作。

4.担任教学工作,带教进修、实习人员,协助上级医师(检验师)做好科各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5.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改进工作。

6.参与值班,完成主任交办的具体工作。

四、医师(检验师)职责

1.枣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检验师)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贮血管理,全血、成分血的质量鉴定和发放。

4.负责血型鉴定和配血试验,以及输血相关实验室检查。

5.负责试剂的配置与保存,实验仪器的保管与维护和实验材料、试剂的请领,做好安全、消毒、卫生等工作。

6.做好各项原始资料登记、保存和统计工作。

7.主动深入临床科室,密切配合临床用血工作。

8.提高自身业务学习,参加临床教学,做好进修生、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9.参加科研和技术更新工作,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新技术。

10.参与值班,完成主任和上级医师(检验师)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五、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上岗前必须经过输血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才能从事输血技术工作。

2.在科主任(负责人)领导下,负责贮血、发血、血标本接收、血型鉴定、抗体筛选、交叉配血等技术工作。

3.协助科主任(负责人)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保存、统计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

4.协助科主任(负责人)督促本科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

5.协助科主任(负责人)做好本科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实习和进修人员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6.了解国外学术动态,结合本科实际,推广输血新技术,促进输血事业发展。

7.加强与临床科室的联系,推广成分输血,指导临床科室科学、合理用血,参与疑难病例的输血会诊。

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协助临床科室分析原因。

六、当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检查并准备好当天所需使用的各种试剂及器材。

2.负责接收、核对并记录临床科室送来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受血者的血标本。

3.负责临床用血的血型鉴定、交叉配血、抗体筛选及其他血型血清学试验(急诊优先),通知电脑系统收费。

如发现未交费的急诊患者应做好记录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批准备案,与临床保持联系,防止漏收费。

4.配血合格后通知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取血,取血与发血者双方需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共同签名方可将血液发出。

5.根据临床用血及库存情况负责与血站预约全血、成分血。

6.负责接收入库的全血、成分血,清点品种、数量,检查质量、日期等无误后签名、登记入库,对血站供应的全血、成分血应按要求复查血型。

7.全血、成分血入库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竖立放置于蓝中或金属架上,在专用冰箱的不同层或不同的专用冰箱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定期观察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

8.负责临床输血技术咨询,遇到临床输血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9.负责清理和消毒实验工作台,将当日血标本整理后放入冰箱,处理超过保存期的血标本。

做好当日进出全血、成分血数量统计及输血费用核对工作,做好交接班。

10.有两位以上同时当班者,可设主班与副班,亦可安排白班、中午班、夜班。

根据工作情况由科主任(负责人)分配任务并制定相应岗位职责,做到各司其职。

七、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爱科主任(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科业务技术的全面质量监督。

2.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熟练掌握输血科(血库)专业技术知识。

3.协助科主任(负责人)对于贮血、发血、血标本接收、血型鉴定、抗体筛选机交叉配血试验等各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差错事故隐患及时向科主任(负责人)报告。

4.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指正,如遭到当事人的拒绝,有义务向科主任(负责人)报告。

5.协助科主任(负责人)做好室质量考核和室间质量评价。

室质量考核可每月一次,室间质量评价可每年一次,由科室研究决定。

6.每月检查一次科室相关记录,发现缺项、涂改、漏记、错记等情况及时向科主任(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卫生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负责人)领导下,按要求完成科实验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1)试管架、试管用消毒液浸泡30分钟。

(2)每天更换消毒盘的消毒液。

(二)保持室整洁,每日对台、桌、地面用消毒液消毒两次,发现污物及时处理。

(三)负责本科人员工作服及值班用被服等的清洗及领取。

(四)负责领取科用的各种耗材。

(五)严格遵守《感染管理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节输血科工作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输血管理的有关规定。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丰富的输血专业理论知识,热情、周到地为临床科室及患者服务。

上班时仪表端正,服装整洁,语言文明。

3.接收标本时,输血科(血库)人员与送血样人员共同核对病人、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精核实无误,双方登记签字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如有不符,予以退回。

4.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做好室质量控制盒室间质量评价。

5.全血、成分血入库药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全血、成分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模糊不清、质量部合格,予以退回。

6.取血与发血人员共同核对患者、性别、病案号、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质量和有效期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并记录发血时间。

全血、成分血发出后不得退回。

7.全血、成分血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8.做好血液冷藏温度的监测记录。

全血、红细胞类成分血冷藏温度应控制在4~6℃,血浆、冷沉淀凝血因子冷藏温度应控制在-20℃以下,血小板应放在血小板恒温震荡保存箱中保存,全血、成分血应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列,分型存放,先入先出。

9.贮血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操作间每日消毒两次;储血室及贮血冰箱空气培养每月进行一次,必须合格。

10.血液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血库)负责人填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作出报废处理,并作好记录。

11.认真做好各项记录,有关资料需保存10年。

电子记录要有良好的备份。

12.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主任请示。

13.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当月工作量,及时上报财务处及经管办。

14.输血科(血库)有责任参与临床用血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参加重要的或大型手术的术前讨论。

15.密切配合临床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6.有关临床用血规定须告知临床科室。

二、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效果。

1.对慢性疾患者血红蛋白≥10g,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对慢性疾患者血红蛋白<10g。

可分次适量输血,应采用成分输血。

(二)履行知情同意程序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2.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所在科室主任及医务处或总值班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前相关检查

容包括ABO血型、Rh血型、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血小板计数、ALT、HbsA

g、抗-HCV、抗-HIV1/2、梅毒,检验结果入病历保存。

急诊输血患者可在输血之前留取血标本,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留取血标本的时间及“结果待报”字样。

(四)用血申请

1.任何情况下申请用血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标本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1天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2.凡申请少量血(50ml或100ml),大量输血(超过2000ml),保存期短(7天)的血,特殊成分血,如Rh(D)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2~3天报送输血科(血库),以便向血站预约(急诊例外)。

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量审核制度

1.预计用血量在2000ml以,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审签。

2.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主要是指全血或成分血而不是各种血液成分相加的量)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3.急诊用血由值班医生申请,事后应当由经治医师按照要求补办手续。

(二)临床医师应大力推广节约用血、成分输血。

上级医师应审查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对使用不合理的血液制剂及剂量应及时纠正。

(三)为减少输感染及不良反应的发生,必须限制全血的使用。

患者如果需要输全血,由经治医生填写临床输全血申请单,责任主治医师审核盖章,临床科室主任及输血科(血库)主任审批。

四、血液入库、保存、发放管理制度

(一)血液入库管理

1.全血、成分血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容包括: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或条型码编码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血液逐袋验收合格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

取回后立即进行详细分类登记,保留取血清单,以备月底结算。

(二)血液保存管理

1.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贮存于贮血专用冰箱,竖立放置于篮中或金属架上,并用明显的标识。

血液的摆放要为冷空气的流通留有空间(不宜放置过于紧密)。

家用冰箱不宜用于贮血。

2.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全血4±2℃(同浓缩红细胞)。

浓缩红细胞4±2℃ACD:

21天,CPD:

28天,CPDA:

35天。

悬浮红细胞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4±2℃保存期同浓缩红细胞。

洗涤红细胞4±2℃24小时输注。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4±2℃解冻后24小时输注。

浓缩血小板(手工)4±2℃24小时(普通袋)或5天(轻震荡、专用袋制备)。

单采血小板同浓缩血小板。

新鲜冰冻血浆-20℃以下一年。

普通冰冻血浆-20℃以下一年四年或五年。

冷沉淀凝血因子-20℃以下一年。

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3.贮血冰箱应置于阴凉、通风的房间,周围环境符合卫生学要求。

4.贮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温度环境中,每天按时检查并记录。

当温度自动控制记录或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5.贮血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及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³为合格。

(三)血液发放管理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并签署取血时间。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八不发)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是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输血科(血库)应按照保存日期的先后次序,先入先出的原则发血,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

5.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6.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五、退血管理制度

1.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第二十八条要求,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2.发出的血液若有质量问题(如溶血、凝块、乳糜血、血袋渗漏)等,经输血科(血库)认定后收回并退血费,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费用已发生,不能退还。

3.血液发出后,临床科室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输注,应在半小时送回输血科(血库)储存于贮血专用冰箱,严禁存放于临床科室或其他科室普通冰箱。

若随后输注须经输血科(血库)确认质量合格,并重新采集血样交叉配血合格后方可输注。

六、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1.血液报废标准:

有下述任何一项的血液及成分确定为不合格,必须报废。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是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超过贮存期限。

2.新鲜冰冻血浆融化后在2~6℃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后未输完必须报废。

3.洗涤红细胞在2~6℃冰箱存放超过24小时(或超过保存期)应报废。

4.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后未输注、血袋已被打开未输注或有溶血现象,必须报废。

5.血液报废必须填写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品种、数量、经手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废。

6.批准报废的全血及成分血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要有明显标识,单独存放,及时销毁。

详细记录报废血液品种、鲜血条码、血型、血袋编码、销毁日期及销毁人员。

报废血销毁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七、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制度

1.确定输血后,采血护士当面核对患者、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离开患者病床之前在血标本标签上标明患者、病案号及采集日期。

3.将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包括患者、性别、年龄、病案号及试管与输血申请单的是否一致等,确认无误后,签署及时间。

不得由非医务人员送血标本。

4.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的,血标本能代表患者当前的免疫学状态。

再次输血必须重新采集血样。

5.血标本须不抗凝或EDTA抗凝(大约需5ml血样),且要做到八不收:

(1)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

(2)血标本与申请单所填写项目不符;

(3)血标本量少于3ml;

(4)血标本被稀释(如从输液管获取的血标本);

(5)血标本溶血(溶血性疾病可例外)。

(6)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用鱼精蛋白对抗使之凝结;

(7)非医护人员送血标本;

(8)用右旋糖酐、聚乙酰吡咯酮(PvP)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如已标记说明应输注洗涤红细胞)。

脂肪乳可干扰配血实验结果,在输用脂肪乳之前应抽取血标本备用。

八、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1.采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的。

2.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后进行交叉配血。

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凝血因子应ABO血型相同或相容输注。

4.进行交叉配血前要做抗体筛选试验。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九、工作环节交接制度

(一)血液入库交接

1.全血、成分血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容包括: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码/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二)患者血标本交接

1.要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血标本标签,包括患者、病室、床号、病案号、采集日期等资料,查看试管与输血申请单的是否一致。

2.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的,能代表患者当前免疫学状态,并不得有溶血现象(溶血患者血标本除外)。

3.双方签名确认。

(三)血液发放交接

1.配血合格后,输血科(血库)通知用血科室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共同核对患者、性别、病案号、科室、床号、血型、献血者编号或条形码、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全血、成分血的外观等,双方签名确认后方可发出。

(四)不同班工作人员交接

对当班工作中没有完成的任务,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应向下一班工作人员详细交待。

重要的事项应在《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并签名。

一十、护士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旁核对患者、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等。

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在30分钟之开始输注,决不允许长时间置于室温下或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

除手术室、急诊室、监护室外原则上逐袋领取,现输现拿。

输用前将血袋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连续进行血液成分输注时,输血器应至少每12小时更换一次(室温度过高,适当增加更换频率)。

5.有多种成分血需要输注时,应优先输注血小板。

输注血小板最后采用双头输血器,当血小板快要输完时,以使粘附在血袋壁上的血小板也输注给患者。

6.如果有可能,儿科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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