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方案.docx
《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方案
篇一:
盘活存量资金推十大措施
盘活存量资金推十大措施(政策解读)
信贷资产证券化转常规条件基本具备
本报记者欧阳洁
《人民日报》(20XX年07月06日02版)
7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新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下一步我国将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化逐步从试点阶段转为常规化,目前各项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增量资金重点投向小微企业、居民消费等八大领域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指出,《意见》的核心要义就是要“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方面盘活现有的存量,使存量通过调整变成需要的增量;另一方面明确增量的投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在“盘活存量”方面,具体包括十大措施:
第一是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主要是要通过再贴现、再贷款和差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引导;二是创新外汇储备的应用,主要是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三是探索发行企业优先股;四是定向开展重组企业的并购贷款,并且适当延长并购贷款期限;五是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
金;六是支持银行开展不良贷款转让,扩大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及时主动消化吸收风险;七是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特别是把一些收益率比较稳定、期限比较长的优质贷款证券化,把存量变成新的增量;八是拓宽保险资金的应用化;九是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经济,让银行理财成为债权融资、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十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
同时也要“用好增量”,关注增量资金的重点投向:
一是用于支柱产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技术,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绿色生态等;二是用于过剩行业中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和产品;三是用于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性、创新性或者创业性的小微企业;四是用于现代化产业和农村新型金融主体;五是居民消费;六是国际化发展的优势企业;七是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八是重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20XX年,我国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试点。
“将信贷资产证券化逐步从试点阶段转为常态化,可以为商业银行盘活存量创造一个重要的出口,推动直接融资的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表示。
支持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扩大林权抵押贷款
在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方面,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黄毅透露,今年将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同时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大中型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
将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并支持农业银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孙国峰指出,将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继续实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5.5个、6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对于资产规模比较小、涉农贷款比例比较高的农村合
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上述基础上再降1个百分
点。
同时,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经考核达标的机构,执行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小微企业贷款达16万亿,占信贷市场贷款总量22%
未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黄毅指出将包括十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二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空间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三是试点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四是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差额存款准备金率;五是适度放开小额外保内贷业务;六是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七是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或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八是金融机构延伸网点、下沉服务;九是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十是完善金融服务定价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信贷“七不准”和收费“四公开”规定。
据介绍,目前小微企业的贷款达到16万亿,占整个中国信贷市场贷款总量的22%左右。
在全国5100万家小微企业中,有1000多万家能够获得贷款,2400万家能享受到金融服务,占整个小微企业的47%。
理财产品和信托业务受严格监管,不属影子银行范围
影子银行风险究竟有多大?
杨家才指出:
“了解影子银行风险,首先应该明确影子银行的定义和范围。
按照国际权威监管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标准,影子银行定义为?
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业务均受到严格的监管,不属于影子银行范围,也不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
与此同时,也要规范理财产品,使其对接实体企业和项目产品。
”
篇二:
盘活存量资产提升使用效率
XX.cn
盘活存量资产提升使用效率
作者:
刘佩略
来源:
《价值工程》20XX年第36期
摘要:
结合基层单位存量资产实际案例,分析盘活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继而分别从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探讨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策略,最后明确存量资产重新利用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提高资产利用率,实现单位创优目标。
Abstract:
combinedwiththepracticalcaseofgrass-rootsunitstockassets,thisarticleanalyzestheproblemsinassetactivation,andthenexplorestheeffectivestrategytoactivatethestockassetsrespectivelyfromtheangleofthemacroeconomicregulationandcontrolandindustrialstructureadjustment.Finallythemattersneedingattentioninstockassetactivationaremadeclear,inordertoimproveassetutilizationandachievethegoalofcreatingexcellence.
关键词:
存量资产;使用效率;烟草行业
Keywords:
stockassets;serviceefficiency;tobaccoindustry
中图分类号:
F123.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4311(20XX)36-0153-02
0;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烟草行业发展进程的加快,许多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旧的存量资产,能否及时有效地盘活存量资产,已成为影响企业社会、经济效益以及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1;盘活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1.1对存量资产认识不足;没有对该类资产进行科学处理,使其变为闲置资产。
一旦闲置资产充斥在企业中,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企业还要付出人工对其管理,而且对于未提足折旧的闲置资产还要提取折旧费用,增加管理成本。
1.2存量资产处置政策不明;在存量资产处于半闲置状况下,企业对处置闲置资产的具体要求和做法不甚了解,担心处置的做法不对而要承担责任,特别是对需进行产权处置的资产不敢处置。
2;基层单位存量资产情况实例分析
篇三:
财税专家详解盘活资金存量
财税专家详解《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1]
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务院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在盘活存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财政存量资金快速增长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
但从近期审计署对中央本级和部分省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来看,各级财政存量资金的数额依然较大,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必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XX〕45号)的有关规定,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原则。
摸清存量、分类处理。
全面摸清各地区、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
上下联动、全面推进。
盘活存量资金既要在中央层面展开、也要在地方层面展开,既要在财政部门展开、也要在其他部门展开,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的空间。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既要着力于盘活当前已有的存量资金,也要加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将来产生更多的存量资金。
多管齐下、惩防并举。
既要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也要注重事后督查和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主要措施
(一)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不含权责发生制)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20XX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
20XX年结转资金应加快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
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
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三)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对上级政府20XX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的,由下级政府交回上级政府;已分
配到部门的,由该部门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
对上级政府20XX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下级政府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加大整合力度,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并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四)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结转资金执行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调剂用于本部门、本单位其他项目。
20XX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
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20XX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五)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
各级政府要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
从20XX年起,地方各级政府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严禁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
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外,凡在总预算会计中采取借记“一般预算支出”、贷记“暂存款”科目方式核算的,一律按照虚列支出问题处理。
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地方各级政府应对20XX年及以前年度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进行清理,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并在20XX年底前使用完毕。
对因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新产生的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要在2年内使用完毕。
(六)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
全面清理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2年内逐步撤销;20XX年财政部已经发文要求各地清理撤销的财政专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清理归并或撤户。
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开立其他财政专户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财政部核准。
严格财政专户资金管理,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禁止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或转出专户进行保值增值,已经出借或转出专户的资金要限期收回;专户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清理撤销的财政专户中的资金,要按规定并入其他财政专户分账核算或及时缴入国库。
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或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七)加强收入缴库管理。
地方各级政府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取消收入过渡性账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暂未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库的,应当将缴入财政专户中的非税收入资金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缴。
坚决杜绝延迟缴库等调节财政收入的行为。
严禁采取各种方式虚列收入或应计未计收入挂往来。
(八)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
各级政府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但要严格控制预算周转金额度,不得超过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
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
基金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
超过5%的,各级政府应加大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支出力度。
加强偿债准备金管理,从20XX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新设各种形式的偿债准备金,确需偿债的,一律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并分年度纳入预算安排。
对已经设立的各类偿债准备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优先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存量债务。
(九)编制三年滚动预算。
从20XX年起,在财政部编制全国三年财政规划、地方财政部门编制本地区三年财政规划的同时,对目标比较明确的项目,各部门必须编制三年滚动预算,特别是要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明确规划期内将要开展的项目。
对列入三年滚动预算的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一旦下达就能实际使用;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资金,要及时调剂用于规划内的其他项目,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
根据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于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违法违规开设财政专户等行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四、实施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财政部要加大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跟踪监控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各地区、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支出进度慢、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或约谈,并研究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
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市场流动性的监控,防止因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形成流动性波动。
监察机关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1]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12月30日
20XX年1月26日来源: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2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提出10项举措,有针对性地“唤醒”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
新政策有何新看点?
社会关注的专户、非税收入等存量资金如何化解?
盘活资金后会不会带来过剩的流动性?
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和财税专
家。
清理:
结转结余资金是“重头戏”
每年年底,各级财政账上都会有一笔“没花完”的资金,有预算项目未执行完还需继续使用的钱,也有项目已经完成或项目终止之后剩下的钱。
一般将其称之为结转结余资金,这是形成财政存量资金的“大头”。
此次发布的《通知》中,10项主要举措里前4项就是用于化解结转结余资金的。
如何清理已有的结转结余资金?
这是社会最为热切关注的。
《通知》开门见山在第1条中就给出了答案。
20XX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将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20XX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而20XX年结转资金应加快执行,不许按原用途使用的,应统筹使用到缺资金的领域。
除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四本”预算中的政府性基金也存在需要清理的结转资金。
比如,我们所熟悉的民航发展基金等。
“原则上这些结转资金可按规定,继续专款专用。
但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如何判断结转资金规模大小?
《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即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看来,像“30%”这样的规定不仅“具体”、“可执行”,还具有更特殊的意义,“这些规定都是首次出现在国务院的文件中,以前从未有过的。
”杨志勇说,从国务院层面提出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将显著改善“收入与支出不对应”造成的资金闲置。
事实上,结转结余资金的形成,不仅仅产生于预算管理的“收支”当中,还存在于上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部门自身预算和执行的过程中。
目前,中央财政中约七成是用于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如何让资金“转移”过程中避免出现闲置情况?
《通知》指出,20XX年及以前上级政府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尚未分配到部门的,下级政府应“交回”;已分配到部门却“闲置”的,由部门与同级政府统筹使用。
20XX年的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下级政府可以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基础上整合使用。
而对于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通知》也规定,要加大执行力度,20XX年之前的项目结转资金,将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
“收回的资金,将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取消:
财政专户、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等
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比如,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捐赠的资金等,就在专门账户中进行核算管理。
“近年来,地方财政专户管理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财政专户开设
过多,同一性质资金多头或重复开设账户,违规开设财政专户,以及转移、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此次盘活资金存量的《通知》对财政专户管理作出了规定,要求除国务院批准保留的,其余专户将在2年内逐步撤销,并且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
据了解,从20XX年开始,财政部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7.4万多个,撤户率达32.4%。
20XX年,财政部再次分批撤销约1.2万个不合规的财政专户。
此次发布的《通知》将明确最后的“时限”,“清理撤销专户的资金,将并入其他专户,或是缴入国库。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说。
非税收入也属于具有收入项目多、收费标准不一、执收单位分散等特点,也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管理,被称为“过渡性账户”。
根据《通知》,为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过渡性账户”也要取消。
“将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实现直接缴入国库。
暂时未能实现直接入国库的,预留10个工作日,必须将进入专户的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通知》规定,20XX年起地方政府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对于‘没花完’的钱找一些次年‘应该’花的理由,比如增加工资、环保费用等,虚列开支。
”杨志勇说,随着财政部对预算执行进度的加强,不少地方出现对权责发生制的滥用,《通知》将有助于改善这种情况。
对于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这些存量资金,《通知》也有新规定。
比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不得超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再如,从今年开始,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新设各种形式偿债基金。
此外,《通知》还从加强三年滚动预算方面,要求各部门加强项目安排、和支出的准确性,确保资金一旦下达就能实际使用。
风控:
应对“盘活”的流动性做好防范
从审计署发布的数据来看,截至20XX年3月底,重点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共计7673亿元。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具有重要的意义。
“能够使得更多资金流通起来,一方面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加政府支出,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另外,盘活了资金还有利于加强监督,避免资金被挤占挪用。
据了解,《通知》对截留、占用、挪用或是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等行为,将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
比如,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看来,盘活存量资金还将为金融市场带来充足的流动性。
被视为商业银行的“生命线”的流动性,一旦突然大规模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