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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搅拌站管理办法

 

银宏泊办[2009]014号

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泊江海子矿井砼集中搅拌站管理规定(暂行)

淮南市顶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各施工单位:

为确保集中搅拌站按质、按量、按时和顺利供应混凝土,保障矿井井筒安全、优质和快速施工,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材料管理

(一)原材料应按照冻结井筒混凝土室内配制试配报告中的材质要求进行采购,各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黄砂、石子颗粒级配必须符合规范规定要求,确保混凝土和易性和强度。

各类材料堆放要有标示牌、负责人。

(三)石子原材料的抗压强度必须大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1.5倍。

压碎指标必须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四)水泥必须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等于或大于P.042.5级。

(五)对混凝土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质检验收、送检、进场等实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六)原材料进场前必须经搅拌站、监理和建设方进行初检后方可进入料场,进场后按规范要求及时取样送检,对料场中的不合格品及时清场。

(七)井壁施工用混凝土所使用的石子堆下部0.2m厚严禁直接使用,必须进行筛选,含泥量达到1%以下时方可使用。

搅拌站应建立可靠的材料筛选设施。

(八)材料场地要保持清洁,料场安排有序,做到产地、规格分明,存放有数,并明牌标记。

(九)原材料必须按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收集整理检验资料,分类做好台帐,确保提交的井筒施工保证资料完整可靠。

(十)根据生产和气候变化,材料员、质检员应定期对原材料跟踪,反馈原材料信息,保证供应和质量的连续性。

二、砼级配管理

(一)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砼强度进行配制,满足早强、抗冻(抗渗)等混凝土性能要求。

(二)严格按照配制强度计算水灰比,计算砼用水量,按规定砂率合理计算砂石用量及配合比。

(三)混凝土配合比计算完成后必须进行试配,按规定进行调整,检验配合比是否符合早强、抗冻(抗渗)的设计要求。

(四)试配各标号砼要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现场使用前应进行强度复核试验,强度复核试块不少于一组,按混凝土强度评判标准进行评定,不合格者应进行调整试配参数,确保合格。

(五)根据各混凝土强度调整的水灰比,确定用水量、水泥量及砂和石子量。

各批量原材料使用前应进行含水率测定,及时调整用水量,确保水灰比符合要求。

(六)水泥外加剂按规定进行送检,严格按配合比量加入,以满足各项指标要求。

三、混凝土加工质量管理

(一)混凝土加工前,必须对机器的计量、供料、搅拌、出料等系统进行全面检修检查,确定运行正常后方可加工,确保安全可靠。

(二)混凝土加工以前和搅拌完毕后搅拌机及进出料系统和搅拌运输车必须及时进行冲刷,防止残余砼固结。

(三)搅拌站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必须齐全。

操作员严格按所需砼级配量认真操作,配制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搅拌。

(四)搅拌站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机械性能,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

(五)原材料及外加剂必须按期、按批进行随机抽样检查,砼试块必须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制作、养护,按期送有资质部门进行检测。

(六)搅拌站必须备足所需要的原材料,冬季应考虑五个月长的储备,随着混凝土的加工应及时进行补充,防止天气变化和其它原因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七)搅拌站必须按规定制订防雨措施和冬季保温措施。

确保各种气候下砼入模温度不低于15度,水灰比符合要求。

(八)制作供应各类混凝土应按标准取样,制作试块,原则上井筒用砼每段高不少于两组,随机取样,取样时应由矿建、监理、施工单位代表参加。

监理做好取样记录登记(包括试件编号),搅拌站负责养护送检。

(九)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井口处复核混凝土坍落度及温度等各类直观指标,做好记录。

且每周成井抽查不少于一组砼试块。

单独编号,由搅拌站养护、送检。

(十)现场发现混凝土不合格或已开始初凝,禁止入模,责任由监理负责追查,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负,属供方责任不得计量,另行按规定处罚。

(十一)各种标号的砼使用前,搅拌站必须提供砼的配合比使用报告,说明砼的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坍落度等技术指标,报矿建部和监理单位。

四、砼供应管理

(一)按施工设计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加工供应。

(二)施工单位每月30日报下月所需混凝土计划(包括数量、标号及井筒使用位置),每日下午17.30分报次日所需混凝土用量计划,送达建设方代表和调度。

(三)本日内使用混凝土量应提前1小时通知矿调度,调度及时通知加工方进行混凝土搅拌加工。

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将混凝土送至井口,延误时间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四)混凝土出站前报送通知三联单,当班值班人员认可签字后方可运输。

(五)混凝土送至井口后,施工单位在确保道路畅通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接收验认,并在通知三联单上签字认可。

通知单交加工方、施工方和建设方各1联保管。

(六)施工方安排好混凝土砌筑的循环时间,确保搅拌车到达井口后在10分钟之内卸车。

延误40分钟以上加工方可自行安排卸车,并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七)加工方各种质量保证资料每月在工程验收之前提供1套原件交施工方,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编号与监理记录一致。

(八)加工方应自觉接受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

同时应明确搅拌站加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五、文明生产管理

(一)搅拌站场地应经常冲刷,保持清洁,防止灰尘飞扬。

(二)料场使用后应及时将石子、黄砂清理干净,皮带机尾积水要及时排放。

(三)搅拌车使用前将罐内的水排净,使用后及时冲刷,防止混凝土固结造成卸载困难。

(四)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整装上岗,工作时礼貌待人。

(五)搅拌站操作室必须保持清洁干净,设备要经常清洗,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悬挂整齐。

(六)各类设备、仪器及配电设施必须挂牌明示。

六、监管职责

(一)建设单位

1、在矿领导下,统筹做好搅拌站的监管工作。

2、对混凝土原材料的采购、质量和储备进行现场监管。

3、做好混凝土的加工、供应、调度工作,确保砼按质按量顺利的送至各施工地点。

4、做好混凝土供应内部控制资料管理和质量保证资料的提交工作,保证资料可靠。

协作各方搞好工程验收和月度结算工作。

5、协调好混凝土加工方与施工方等单位之间的关系,检查混凝土供应质量,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安排好各施工点混凝土运送场地和输送路线。

确保输送道路畅通和安全。

7、安排混凝土砌筑循环时间,确保搅拌车到达井口能及时卸车。

8、调度负责各环节生产调度工作,调度解决砼搅拌、生产过程中的问题,指挥各方有序生产。

(二)工程监理

1、熟悉砼搅拌站施工现场情况,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2、严格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进行工程监理。

3、对原材料质量和混凝土加工、供应质量进行现场监督。

4、主持混凝土坍落度抽查和试块取样、制作、编号、养护等工作,对各段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对过时、不合格混凝土进行追查处理。

5、对混凝土原材料取样、送检进行现场监督。

七、责任追究

(一)加工方在接到井筒混凝土加工任务书40分钟内必须将砼送至施工地点。

如延误时间则按每延10分钟罚款1000元进行处罚,以此类计。

混凝土供应过程中如吊桶在井口等候时间超过10分钟,一次罚款500元。

如因机械事故或停电、停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建设方调度和搅拌站调度和施工方调度,若不通知将一次罚款1000元。

(二)混凝土到达各井口后,各施工单位应积极组织接收,确保到位10分钟内卸车。

如混凝土到位后半小时不能卸车,则对施工方进行1000元处罚,超过40分钟后无法卸车和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质量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三)严格监理职责,混凝土加工和施工期间,监理必须现场监督,如发现现场无人监督生产,一次罚款1000元。

(四)如发现混凝土供应质量不合格,对加工方一次罚款1000元,混凝土及时清场。

用于工程的不合格混凝土按工程造价的5%进行处罚,加工方赔偿矿建单位全部损失。

(五)如加工备料不及时而影响井筒施工,影响的工期工时损失由加工方进行赔偿。

(六)施工方因特殊原因或工程需要供应或中止混凝土供应时,施工方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和加工方调度,若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担。

(七)对混凝土原材料每批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合格品,一次性罚款1000元,不合格材料及时进行清场。

(八)混凝土保证资料每月必须按规定在井巷工程验收前交给施工方和监理单位,若提交不及时或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工程验收,将一次罚款2000元。

八、验收与结算

(一)每月在井巷工程验收后一天,由矿方牵头混凝土加工方、施工方、工程监理等单位对本月混凝土加工、供应工程量进行验收。

(二)验收时,各种台帐和混凝土保证资料要齐全,内部控制资料可视情况进行抽检。

(三)在加工方和施工方确认混凝土工程量无误后进行签字认可,分发各有关单位。

(四)矿方有关人员按照砼混凝土加工协议,及时对验收的砼供应量进行汇总。

(五)经各有关单位验收审核签认后,支付材料价款,办理混凝土制作加工费用的结算工作。

九、其它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内蒙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技术安全管理规定为准。

 

主题词:

搅拌站混凝土集中搅拌规定

抄报:

公司有关领导

抄送:

矿建工程管理部、土建工程管理部、机电工程管理部、瓦地部、调度室、物资供应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财务部

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2009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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