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回风石门揭10#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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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回风石门揭10#措施
XX公司XX煤矿
13回风石门揭10#煤层期间专项防突设计
矿长:
总工:
安全矿长:
编制:
2014年3月29日
矿审批意见: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六盘水XX实业有限公司会审意见
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技术部
生产副经理
安通部
安全副经理
总工程师
总经理
目录
13回风石门揭10#煤层专项防突设计1
一、揭煤地点概况1
二、巷道概况2
三、巷道施工方法,断面及支护形式2
四、地质情况2
六、区域“四位一体”防突措施3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3
(二)区域防突措施4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4
(四)区域验证4
七、局部防突措施6
(一)工作面预测6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6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6
(四)工作面验证7
八、安全防护措施7
九、组织措施9
13回风石门揭10#煤层专项防突设计
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2011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炭工业出版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编,2009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读本,煤炭工业出版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编,2009
4、《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5、《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6、《煤矿钻机操作规程》;
7、《13回风石门掘进作业规程》;
一、揭煤地点概况
1、巷道名称:
13回风石门。
2、巷道位置、相邻关系:
地面位置:
13回风石门对应地面位于矿区内公路以东,标高为+1245.4m水平,该区域内无地表水源和重要建、构筑物,对工程建设无影响。
井下位置:
开口位置在13车场内(x:
2862418.183、y:
35487743.429、z:
1245.4)按277°正方位,3‰的坡度掘进。
相邻关系:
东为主斜井,西为回风斜井。
3、工程目的及巷道用途:
该巷道主要用于矿井回风,设计长度895m,服务年限6年以上。
4、巷道类别及性质:
开拓巷道,岩巷。
5、施工工期:
12个月左右
6、服务年限:
6年以上。
7、工程量、起始坐标、方位、坡度:
(1)工程量:
13回风石门已施工391m,剩余504m。
(2)起始坐标:
x:
2862418.183、y:
35487743.429、z:
1245.4
(3)方位:
13回风石门新掘部分掘进方位角277°,坡度3‰。
8、通风系统:
新鲜风流:
副斜井→13车场(风机)→13回风石门(风筒)→迎头
泛风流:
迎头→13回风石门→13回风石门联络巷→回风斜井→引风硐→地面
9、采取防突设施(设备):
ZY-750钻机、DGC残余瓦斯含量直接测定装置、WTC瓦斯预测参数仪、风煤钻、压风自救装置等。
二、巷道概况
13回风石门位于矿井+1245.4m水平,该巷道主要用于矿井回风。
巷道断面为半圆拱,以277°正方位,3‰的坡度掘进。
目前已掘进397米,距10#煤层法向距离为10米。
三、巷道施工方法,断面及支护形式
见煤前岩巷采用全断面一次性爆破掘进,掘支单行作业,浅眼单循环,光面爆破,一次成巷的施工方法;该岩巷断面为半圆拱形断面,巷道净高3.2米,净宽4.4米,净断面积为12.9平方米;支护形式为锚网喷支护。
四、地质情况
1、顶、底板情况(岩性描述)
该巷将揭露煤层为10#煤层,位于龙潭组第二段中上部,煤层总体倾向南西,倾角平均27°。
煤层厚1.75~3.12m,平均厚2.2m,厚度较稳定,煤层中部含一至三层夹矸,属较稳定型煤层。
煤层顶板为砂岩,底板为粉砂质泥岩、泥岩。
2、地质构造情况
该巷将所揭露煤层为10#煤层,临近见煤处巷道所在的岩层易破碎,地质构造相对简单属单斜构造,水文地质简单,厚度稳定,揭煤点处于10#煤层突出危险区内。
在掘进过程中应引起注意,在掘进过程中有岩层或产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与生产技术部联系。
五、揭煤方式:
采用远距离响炮揭过煤层。
六、区域“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我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揭煤点煤层直接按照突出煤层进行管理,为突出危险区域,严格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该巷掘至K0+391m时布置了地质钻孔7个对巷道前方的地质变化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为在KO+397m的位置即距煤层法向距离10米时停止迎头的作业,再在巷道迎头施工探煤孔,进一步探明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无异常时则允许掘至距煤层法向距离7米时,工作面停止掘进采取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预测方法为在巷道中部、左、右帮恰当位置各施工一个检测孔测定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及K1值。
在钻孔钻进到煤层时开始取样测定K1值及钻屑量,每钻进1米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在1-3mm的煤钻屑测定K1值。
当其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及K1值均低于临界值及防突要求时(即瓦斯含量小于8m3/t,瓦斯压力小于0.74Mpa;K1值,<0.4ml/g.min1/2,Smax<5kg/m。
允许掘进至距煤层法向距离5米处;否则,必须进行区域防突措施。
(二)区域防突措施
当该巷掘至距煤层法线距离7米,经预测瓦斯含量≥8m3/t或瓦斯压力≥0.74Mpa或K1值≥0.4ml/g.min1/2超过防突规定要求时,则采取区域性防突措施,措施孔必须穿过10#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米。
钻孔布置如下:
措施孔设计布置8排抽放孔,共64个抽放孔,措施孔抽放半经按2m米设计,煤层倾角24°,控制范围为揭煤处巷道邻廓线外12米,揭煤点上帮12米、下帮12米的范围。
抽放孔采用ZY-750型钻机、Φ75mm钻头、Φ50mm钻杆进行打眼穿过10#煤层至顶板0.5米为终孔位置。
抽放管路必须紧跟迎头,封孔采用水泥进行注浆封孔,注浆长度不小于5米,要求钻孔必须封严、封实,封孔后,接上抽放管路及时进行预抽瓦斯,孔口负压不小于13Kpa,保证预抽瓦斯浓度必须大于30%,若预抽瓦斯浓度低于30%时,应当改进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质量。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措施孔经预抽后,采用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对区域性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检验孔布置在措施孔之间,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及上部、中部和两侧,并至少有一个检测点位于预抽区域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在钻孔钻进到煤层时开始取样测定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当其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均大于或等于临界值及防突要求时(即瓦斯含量≥8m3/t,瓦斯压力≥0.74Mpa;),则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应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直到措施有效。
当效果检验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均小于临界值及防突要求时(即瓦斯含量小于8m3/t,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时,进行区域验证。
(四)区域验证
1、本工作面采用钻屑解吸指标法(测定K1值)进行验证,即见煤后收取钻屑作解吸特征测定。
若见煤长度大于2m时,必须每钻进2m取一次样。
把秒表、筛子(φ1mm的筛子在下,φ3mm的筛子在上),钻孔钻到预定深度时,用组合筛子在孔口接钻屑,同时启动秒表,一面取样,当钻屑量不少于100g时,停止取样,并继续进行筛分,最后把已筛分好的φ1~3mm的煤样装入WTC仪器的煤样罐内,盖好煤样罐,准备测试。
当秒表走到t0(通常规定t0为2min),启动仪器采样键进行测定,经5min后,当仪器显示t0时,用键盘输入t0,按监控键,仪器显示L0,输入L0,按监控键,仪器进行计算,显示的值即为K1值,整个测定完成进行下一个煤样的测定。
2、在工作迎头施工验证孔对前方煤层进行区域验证,验证孔布置4个,在工作面上部、两侧及巷道中部各布置一个效果检验孔,并位于措施孔之间。
3、工作面距10#煤层底板法线距离5m时,验证孔布置4个,在工作面中部布置四个效果检验孔,并位于措施孔之间。
根据验证结果:
①若验证结果k1<0.4ml/g.min1/2、最大钻屑量Smax<5Kg/m,且施工验证孔时无喷孔、夹钻、顶钻等现象,证明无突出危险性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往前掘进距10#煤层法线距离1.5m处。
②若验证结果k1≥0.4ml/g.min1/2或最大钻屑量Smax≥5Kg/m,则必须实施局部防突措施,直至防突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往前掘进。
4、工作面掘进至距10#煤层底板法线距离1.5m时,工作面停止掘进,对10#煤层进行验证,验证孔布置6个,在工作面上部、中部、下部及两侧各布置一个效果检验孔,并位于措施孔之间。
5、工作面迎头揭露10#煤层后,按煤巷掘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进行,在煤层中对10#煤层进行验证,根据验证结果:
①若验证结果k1<0.4ml/g.min1/2、最大钻屑量Smax<5Kg/m且施工验证孔时无喷孔、夹钻、顶钻等现象,证明无突出危险性时,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往前揭过煤层。
②若验证结果k1≥0.4ml/g.min1/2或最大钻屑量Smax≥5Kg/m则必须在工作面迎头沿煤层施工抽放钻孔抽放10#煤层瓦斯,直至防突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揭过煤层。
七、局部防突措施
(一)工作面预测
1、根据工作面距10#煤层底板法线距离5m时的预测结果,若k1<0.4ml/g•min1/2,最大钻屑量Smax<5Kg/m,则掘进至工作面距煤层法线1.5m位置,若k1>0.4ml/g•min1/2,或最大钻屑量>5Kg/m,则前方煤层仍具有突出危险性,严格按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管理,必须执行工作面防突措施。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1、在工作面迎头施工钻孔抽放10#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控制顶板5m,底板3m,左右帮不小于5m,设计钻孔30个,钻孔孔径为65mm,终孔间距为3米。
2、施工抽放钻孔时,抽放钻孔必须穿过煤层顶板0.5m,抽放钻孔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重新施工。
(抽放钻孔设计附后)
3、抽放钻孔施工结束后立即搭接进行抽放。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1、经抽放后单孔瓦斯浓度全部降到10%以下,对煤层进行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验证孔布置5个,在工作面上部、中部、下部及两侧各布置一个效果检验孔,并位于措施孔之间。
2、若残余瓦斯含量w<8m3/t及施工效果检验孔时无喷孔、夹钻、顶钻等现象时,按照相关规程、措施规定,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往前掘进。
3、若残余瓦斯含量w≥8m3/t时,则必须施工加密抽放钻孔,加密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
直至效果检验残余瓦斯含量w<8m3/t,确认无突出危险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往前掘进。
(四)工作面验证
1、采用“钻屑解吸指标”法和每米钻孔最大钻屑量进行工作面防突措施验证。
“钻屑解吸指标”法和每米钻孔最大钻屑量严格按以下工序进行:
(1)最大钻屑量:
每钻1m钻孔,收集全部钻屑,用弹簧秤称重,取最大值。
(2)测定钻屑解吸指标K1值的方法及步骤与区域验证相同。
2、根据验证结果:
(1)若验证结果k1<0.4ml/gmin1/2、最大钻屑量Smax<5kg/m,及施工钻孔时无喷孔、卡钻、夹钻、顶钻等现象,证明无突出危险性,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往前掘进至距煤层法线1.5m,再继续按照“四位一体”局部防突措施进行本工作面的施工。
(2)若验证结果k1≥0.4ml/gmin1/2或最大钻屑量Smax≥5kg/m,证明工作面防突措施无效,则必须再次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经工作面防突措施实施后,必须直到工作面效果检验和工作面验证,充分证明无任何突出预兆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往前掘进。
八、安全防护措施
1、掘进期间,必须每班安排每班瓦检员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发现有问题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2、由生产单位安设好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安设在由地面压风机供风的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
②压风自救装置必须满足5~8人使用,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1m3/min。
③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工作面迎头25—40米的巷道内,巷道后路每隔50米安设一组。
④应用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⑤压风自救系统必须采用不小于1寸的铁管连接。
⑥压风自救系统必须保持正常供风,无风严禁进行生产作业。
3、站岗截人地点及回风流系统有人作业的地点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并能够满足作业人员需求。
4、掘进过程中,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5、掘进过程中,工作面迎头顶板距离10#煤层底板法线距离5m至揭穿10#煤层进入10#煤层顶板法线距离2.0m掘进期间必须执行远距离放炮。
6、揭煤放炮时,13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系统必须停电撤人。
7、停电范围为:
切断井下除风机外所有动力电源。
8、回风流系统:
13回风石门→回风斜井→地面
9、远距离响炮时,每次响炮45分钟后,先由瓦检员及安全员进入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支护等情况确认无隐患后,再由瓦检员、放炮员、安全员、带班队长进入该巷道内检查瓦斯、残爆、煤尘、顶板等情况,只有再次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由现场带班队长下令撤除岗哨,人工送电恢复作业。
10、远距离响炮时,起爆地点设在地面副井井口,将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撤至地面,并在井口(主、副、风井)20m外设置警戒点,防止人员入井。
11、凡进入本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所佩带的矿灯必须杜绝失爆。
12、掘进巷道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并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严禁两台风机同时停电检修。
13、进入本头的人员都必须孰悉和掌握以下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
突出预兆:
(1)无声预兆:
①煤层结构发生变化:
层理紊乱,光泽暗淡,硬度变软,煤厚发生变化,倾角变陡,由湿变干,顶板断裂,波状起伏。
②工作面压力增大:
支架出现弯曲、断裂;煤壁向前移动、外鼓、片帮、掉顶等。
③瓦斯涌出量急剧增大,或忽大忽小。
④打钻或打眼时,有顶钻、夹钻、卡钻、喷孔现象等。
(2)有声预兆:
工作面迎头有支架断裂声,前方有闷雷声、吱吱声、响煤炮声、机关枪声等。
避灾路线:
13回风石门→13车场→副斜井→地面
14、在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加强观察工作面有无突出预兆、加强瓦斯检查,发现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15、工作面电工必须对本头内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失爆。
16、每次响炮前,未装药的炮眼孔、抽放钻孔及效果检验孔、探测孔和验证孔等必须用黄泥封填,其封填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5倍。
17、若施工的炮眼与预测预报孔、效果检验孔、抽放钻孔及其他钻孔穿透后,穿透的炮眼严禁装药响炮,且必须用黄泥封填严实至眼口。
18、揭煤过程中,所有的装药炮眼必须用黄泥封填严实至眼口。
19、在揭煤层过程中只要出现炮后回风流瓦斯≥1%时,则必须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抽放。
20、放炮母线与连接线、连接线与雷管脚线、雷管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出现明接头。
21、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2、在揭穿煤层时应加强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的支护。
23、安监科严格监督本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符,立即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九、组织措施
1、矿成立防突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王明荣
副组长:
田景平金俊龙胜生牟刚
成员:
顾有凡瞿晶金罗星周成强陈明将邓永明段志龙毛国荣丁世云
2、矿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防突资金的安排使用。
3、副组长监督检查防突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峒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
4、技术主管负责石门揭煤、突出危险工作面发生瓦斯异常情况针对性措施的组织编制及基础技术资料收集、管理,并负责监督落实。
5、通风队队长负责全矿防突治理日常业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上级有关防突治理工作的文件和各项规定,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防突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认真落实防突治理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把防突治理安全关。
认真落实防突治理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把防突治理安全关。
6、技术员负责职工防突知识培训、资料收集及防突治理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7、打钻、抽放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及钻孔施工由打钻队队长负责监督落实,具体钻孔设计由技术员负责。
8、巷道瓦斯浓度测定及钻孔内瓦斯浓度测定由每班瓦检员负责,并按时汇报调度,调度员做好每班记录。
9、抽放管路的安装由打钻队安排落实,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
10、日常抽放系统维护及抽放钻孔封孔工作由打钻队队长负责安排落实。
做到无隔夜封孔现象,抽放管路无积水、漏气现象。
11、效果检验工作由防突小组组长负责落实。
1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