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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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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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A
供审查
宁柴
版次
期日
用途
制编
对校
核审
准批
公司
文件号
2
3
版次
A
3第
3
部门:
HSE部
公司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码:
4页10第共页
版次:
A版
1.目的.............................................................................................3
2.适用范围......................................................................................3
3.定义.............................................................................................3
4.作业许可制度..............................................................................3
5.安全教育、交底...........................................................................3
6.时限、权限..................................................................................3
7.安全操作规定...............................................................................3
8.“十不准烧”...............................................................................4
9.电焊作业安全事项.......................................................................5
10.气焊(割)作业安全事项...........................................................6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实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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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页10共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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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版
目的1.为预防在工作场所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
管理作业安全、项目部分厂的热工各用本规定适于公司
3定义
使用明火的作业,如火苗、气焊(割)、铜焊等;火花作业,如电焊、
金属打磨等。
4.作业许可制度
4.1热工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安全部门存档,第二联交热工作业执行人保存。
4.2热工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5.安全教育、交底
热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负责人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6.时限、权限
6.1热工作业必须严格确定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热工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手续。
6.2进行热工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操作证方可施工。
电气故障应由专业电工排除。
7.安全操作规定
指定的责任人、操作员及看火员在施焊前应对所进行的作业做出安全评估,并依据“热工作业检查表”进行检查和填写,下列几种情况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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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考虑并采取防护措施:
7.1电焊线、氧气、乙炔管应妥善铺设,避免在运转的设备上方、热源附近、及油、水中通过,避免打结、扭曲并防止砸、割、烫等造成的损坏。
7.2施工现场及可能危及到的处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等。
7.3在实施烧焊、火焰切割或其他热工作业前,仔细检查工作区域内、区域以下或附近处所,清除可能由火花、热力点燃的可燃固体、液体和气体
7.4在盖有油脂、污油或其他可燃物体的表面严禁进行热工作业。
7.5关闭或专人看顾火花可能飞溅到的舷窗及其他开口
7.6在舱壁、甲板、天花板或其附近进行热工作业时,注意检查隔板的另一面,以及设有电线、管道或其他设施会受到的热力或静电影响
7.7在受限空间进行热工作业必须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7.8严禁焊、割带有压力的容器、管路。
对有残余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作业时,必须先清洗干净、通风并经过测氧、测爆符合作业要求后方可进行。
7.9在空气流通不畅的处所作业时,要特别注意通风,施焊时间不宜过长,照明灯具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灯具,引线尽可远离施工区域,或对引线采取保护措施。
7.10在施工完毕必须切断焊机电源,将焊钳、焊线、工具整理归位,施焊工件完全冷却后才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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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准烧”8.8.1无操作证且又无持证焊割工在场指导的不准烧。
8.2动火现场无消防器材不准烧。
8.3在容器或狭小舱室内无人监护不准烧。
8.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准烧。
8.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贮罐等)或管子等未经彻底清洗的不准烧。
8.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烧。
8.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子等不准烧。
8.8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经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烧。
8.9在特殊区域内,未经消防和安全部门批准不准烧。
8.10附近如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装油、油漆、喷涂等)不准烧。
9.电焊作业安全事项
9.1操作员必须熟知电焊设备的性能、操作程序和安全使用须知。
9.2操作员必须穿戴烧焊头盔或烧焊护目罩、皮质防护手套、等相关劳保用品。
9.3操作员站在水中,或身体的任何部分浸在水里时,不得进行烧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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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9.4操作员衣服尤其是所戴的手套尽量保持干爽,以免触电。
9.5在狭窄的场地内,电焊操作员身体可能会碰触到周围的金属结构,应使用干绝缘垫及其他非导电材料隔离身体和周围的金属结构。
9.6操作员应避免在潮湿及高热下施焊,这样极易发生触电危险。
9.7在敲打焊渣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并注意敲打的角度以防碎屑飞溅伤人。
9.8电焊机应保持干燥,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电焊机及其周围禁止堆放杂物。
9.9电焊钳,电缆绝缘必须保持完好,没有任何一个带电体外露,以免发生触电危险。
9.10电焊机和接线的各部分接头要牢固,导电良好;在发生故障或拆、接电缆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检修作业。
9.11禁止在施焊过程中调整工作电流,开机后应逐步调整电流,施焊间隙应注意防止焊钳、焊条碰地,必须在绝缘物体上安放稳妥。
10.气焊(割)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0.1气焊(割)操作员必须熟知气焊(割)设备的性能、构造及操作规程和安全使用规定。
10.2必须使用合格的氧气、乙炔瓶及氧气、乙炔胶管,氧气、乙炔瓶一定要分开存放,并固定。
空、重瓶分别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记。
10.3在移动、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全过程严禁碰撞和敲击气瓶。
气瓶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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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相距不得小于10米,禁止爆晒。
10.4使用前必须对气瓶外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瓶阀、接口螺纹,如发现异常须及时妥善处理后才能使用。
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氧气瓶至少保留0.2Mpa,乙炔瓶余气要大于0.05Mpa。
10.5气瓶、气阀不得沾有油脂,不得使用沾有油污的手套、棉纱、工具及穿着油污工作服接触气瓶。
焊(割)炬及其零件不得沾有油污,防止氧气遇油脂剧烈燃烧。
10.6安装减压器前,必须首先使瓶口朝着避开人体、火源的方向稍微打开瓶阀吹除瓶口杂质,开阀应缓慢。
装卸减压阀时必须注意连接螺丝是否滑丝,以免旋装不牢泄漏而发生事故。
10.7减压器表面要清洁,严禁油污,气压表要准确。
减压器如遇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火烤。
定期检查减压器。
10.8施焊(割)时应正确调整氧气、乙炔的出口压力(氧气0.3—0.5Mpa,乙炔0.01—0.05Mpa)焊(割)炬使用前必须进行吸射检查。
无吸射能力严禁使用。
检查胶管与焊(割)炬间连接有否漏气,确认无漏气方能使用。
开启顺序先开乙炔气阀→点火→逐渐打开氧气阀;关闭顺序先关氧气阀,再关乙炔阀。
10.9焊(割)炬作业使用时间过长,如有发热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回火。
10.10在氧气、乙炔阀均开启状况下,严禁用手或其它物体堵住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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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氧气进入乙炔管倒流入乙炔瓶,引起爆炸。
10.11焊(割)炬在操作间歇时必须关闭气源,放置于空气流通的地方。
严禁放在容器(桶、柜)舱口等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以免焊(割)炬泄漏的易燃混合气体滞留引起燃爆事故。
10.12焊(割)炬使用完毕应彻底切断气源,挂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严禁带气源的焊(割)炬放入工具箱、物料间。
10.13氧气管与乙炔管不准互为代用,不准用氧气吹除乙炔管内的阻塞物。
氧气管为蓝色,乙炔管为红色,严禁用其它胶管代用.
10.14进行气(焊)割作业要严格遵守“十不准烧”规定。
11.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或上一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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