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448363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5.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docx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

   目 录

   

   前言

   一、老龄事业国家机制

   二、养老保证体系   

   三、老年医疗保健   

   四、为老社会服务   

   五、老年文化教育   

   六、老年人参与社会进展   

   七、老年人合法权益保证

   

   前 言   

   二十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时期。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

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进展中国家,如何在老年人口基数增大、人口老龄化加快而且进展不平稳的条件下,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的进展,是社会进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中国政府历来关怀和重视老龄事业。

多年来,国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文化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探究适合中国国情的老龄事业进展模式。

专门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把进展老龄事业作为经济社会统筹进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不断推动老龄事业进展。

   一、老龄事业国家机制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中国老龄事业的进展目标。

近年来,中国政府围绕这一目标,加强老龄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制定老龄事业进展规划,健全老龄工作体制,鼓舞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进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颁布一系列包括老年社会保证、老年福利与服务、老年卫生、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老年人权益保证以及老龄产业等多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近二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

   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中国老龄工作七年进展纲要(1994—2000年)》、《中国老龄事业进展“十五”打算纲要(2001—2005年)》和《中国老龄事业进展“十一五”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本部门老龄工作行动打算和本地点老龄事业进展规划。

国家建立督查和评估制度,对规划的实施情形进行期中和期末检查,推动规划的落实。

同时,建立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为制定规划和完善督查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和谐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进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和谐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进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成员单位由国家26个部门组成,委员由各成员单位一位副部长级领导担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目前,全国已差不多建立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有专人负责老龄工作,初步形成从中央到地点的工作网络。

   国家通过政策和舆论引导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进展老龄事业的社会环境,引导全社会关怀、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的进展。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全国和地点性涉老社团筹措老龄事业进展基金、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开展老龄科研、进展老年教育。

推动各地基层群众组织、理想者队伍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各种为老服务。

   中国政府先后派出高级别代表团参加联合国召开的第一、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以及有关国际性和地区性老龄会议,成功承办联合国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亚太地区后续行动会议以及一系列国际和地区性老龄会议,参与制定并积极履行国际老龄行动打算及亚太地区老龄行动打算。

积极开展老龄领域全球性及区域性的多边和双边交流与合作,加入6个国际老龄组织,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老龄组织建立业务联系。

与联合国有关组织、欧盟以及一些国家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老龄科研、老年扶贫以及老年教育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

   二、养老保证体系

   建立与经济社会进展和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证制度,是中国进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任务和优先领域。

近年来,中国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证体系,努力保证老年人差不多生活。

   

(一)建立城镇养老保险体系。

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

截至2005年底,全国差不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达4040亿元人民币。

国家建立差不多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依照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差不多养老金水平。

建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由国家财政或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离退休费。

   国家多渠道筹集差不多养老保险基金,努力增加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资金储备,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差不多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加强差不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截至2005年底,全国差不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

加大财政补助力度,2005年各级财政补助差不多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人民币。

建立全国社会保证基金,到2005年底,全国社会保证基金积存资金达2010亿元人民币。

   国家积极进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存,个人账户治理。

2005年底,全国已有2.4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

国家还鼓舞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多渠道加强老年人的生活保证。

   

(二)探究建立农村养老保证体系。

中国老年人口近60%分布在农村。

中国政府立足农村经济社会进展水平,积极发挥土地保证和家庭赡养功能,探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证制度,努力保证宽敞农村老年人的差不多生活。

   发挥土地养老的保证作用,爱护包括宽敞老年人在内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规定,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以保证老年人的差不多生活来源。

提倡签订“家庭赡养协议”,规范赡养内容和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以保证老年人享受赡养扶助的权益。

目前,中国农村普遍开展了“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到2005年底,已签订“家庭赡养协议”1300多万份。

   探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存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

   积极进展多种形式的保证制度,把农村专门老年群体优先纳入社会保证范畴。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由国家实施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管和物质关心的“五保”供给制度。

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给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

对执行打算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打算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

中国政府重视城镇化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差不多生活和长远生计,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证体系。

目前已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证方法,约600万人被纳入社会保证范畴,筹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

 

   (三)建立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

中国政府把缓解和排除老年贫困纳入国家反贫困战略和老龄事业进展规划。

国家建立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

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都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证金,差不多实现应保尽保。

在农村,国家实施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究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

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证,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

国家鼓舞有条件的地点建立养老基地,发放养老补贴和高龄津贴,积极改善老年人的生活。

地点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开发式扶贫,扶持低龄、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等项目,增强贫困老年人的生产自助能力。

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贫困救助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制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理想服务、走访慰问等多种救助形式,普遍为贫困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扶助。

   三、老年医疗保健

   加强老年医疗保证和卫生服务,增进老年期健康,是提高老龄社会全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重要内容。

中国政府重视加强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证,加大老年卫生工作力度,进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保证老年人的差不多医疗需求,增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一)加强城乡老年人医疗保证。

国家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差不多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管。

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

2005年底,全国参加差不多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

   国家积极采取多种补充性医疗保证措施,努力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费负担。

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方法,由财政为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国家公务员提供医疗费用补助。

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方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差不多医疗保险待遇以外的医疗费用。

中国政府积极探究建立都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

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163.3万人次。

   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

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

国家要求各地为7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政策优待,照管老年人的专门需求。

积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采取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筹集救助资金,资助农村“五保”老年人和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因患大病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高、阻碍家庭差不多生活的贫困农民给予适当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差不多医疗困难。

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10.8亿元人民币。

   中国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专项医疗救助和康复救助活动。

通过实施国家残疾人事业进展纲要,开展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让老年人重见光明行动”项目等,为约600万名老年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为边远贫困地区的老年缺肢者、听力障碍者免费装配假肢、验配助听器,关心贫困、残疾老年人复原或补偿功能。

   

(二)进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加强对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规划和领导。

制定实施《老年医疗保健“八五”规划(1991—1995年)》,两次颁发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把老年医疗保健工作纳入《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国护理事业进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等一系列卫生工作进展规划。

成立全国老年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卫生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全国老年卫生工作的指导和谐和科学决策。

   国家鼓舞有条件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或老年病门诊,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专项服务。

依照区域卫生规划,建立能够提供老年病防治、老年康复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各地医疗机构普遍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方面的优先优待服务。

2006年,国家颁布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加快进展面向高龄病残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设施纳入规划重点。

   加快建设都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各地把老年医疗保健纳入社区卫生工作重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便利、经济的卫生服务。

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截至2005年底,全国都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都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都市社区卫生服务。

基层医疗机构依照老年人的专门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看、临终关怀等服务。

老年人的部分差不多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

   国家针对老年人健康特点,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老年期养生和保健常识。

各级医院常年面向所在社区开办健康讲座,为慢性病患者开健康处方。

国家制定健康老年人标准,开展全国健康老年人评选活动,积极推广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加强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三级预防工作,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的防治指南和治理方案并逐步推广,促进老年慢性疾病的早期发觉、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

从1991年起,中国政府开始把老年病防治研究工作纳入国家科技打算。

目前,全国从事老年病防治研究的机构达50多家。

 

   (三)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中国政府大力推动老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努力增强老年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2005年底,全国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70%的都市社区和50%的农村乡镇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对老年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

近年来,国家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场所。

目前,全民健身工程(点)已建成3万多个。

从2001年起,中国组织实施了“亿万老年人健身活动”,吸引更多老年人参加到体育健身行列中来。

目前,全国参加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5800多万人。

   四、为老社会服务

   加快为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是保证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进展社区为老服务,不断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

同时,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靠、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

   国家颁布《关于在全国推进都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建设与服务工作,为包括宽敞老年人的社区居民提供多种便民利民服务,使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环境不断改善。

2005年底,全国都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19.5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

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管、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

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打算”,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管、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

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都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都市老年福利机构。

   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都市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院,大力进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专门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在农村加强敬老院建设,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给场所和生活服务。

颁布《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加快进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鼓舞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进展。

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

国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治理,先后颁布了《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社会福利机构差不多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家通过学校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形式,培养为老服务需要的治理和服务人才。

国家颁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判制度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法》,鼓舞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

政府公布养老护理员职业名目,颁布实施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2005年底,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为老服务人员近2万人。

进展理想者组织,在全国范畴开展理想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组织动员宽敞青青年和其他社会公众加入为老服务理想者行列,通过与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结对帮扶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管、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服务。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理想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理想服务,建立理想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

   五、老年文化教育

   进展老年文化教育是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

中国重视进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中国政府在大中都市逐步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在县(市、区、旗)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设立老年活动站(点),基层村(社区)开设老年活动室。

到2005年底,城乡老年文体活动设施达67万多个。

各级政府在原有或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中开创老年人活动场所,有关部门管辖的文化活动场所也积极向老年人开放。

国家财政支持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公园、园林、旅行景点等公共文化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待开放。

老年人社会文化生活的条件不断改善。

   国家积极提供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精神文化产品。

中央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老年节目或老年栏目。

2005年底,全国共出版老年类报纸24种,期发行量280万份;老年类期刊23种,期发行量305.8万册。

文艺、影视、戏剧和出版界创作了大量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各级文化部门积极组织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创作和表演深受老年人欢迎的文艺节目。

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国家财政每年拨专款支持举办全国老年文艺演出、中国老年合唱节等大型活动,开展国际间老年文化艺术交流。

各地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社区老年文化活动。

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加强对老年文化活动的指导,培养了大批老年业余文艺骨干,在活跃和丰富宽敞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乡老年群众文艺活动组织迅速进展,成为老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

   国家重视保证老年人受教育权益,加大投入,积极扶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进展。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创办了一批示范性老年大学,同时依靠省、市、县各级现有群众文化设施多渠道、多层次进展老年教育,努力实现“县县有老年大学”的目标,并逐步向社区、乡镇延伸。

一些地点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办面向老年人的电视和网络学校,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

目前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学制、多学科的老年教育体系。

老年人通过学习达到了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的目的。

2005年底,中国的老年大学(学校)已进展到2.6万多所,在校学员230多万人。

   六、老年人参与社会进展

   国家重视和珍爱老年人的知识、体会和技能,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制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舞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连续参与社会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设专章保证老年人参与社会进展的权益。

中国颁布的老龄事业进展打算或规划都把鼓舞老年人参与社会进展作为重要内容,并为发挥离退休高级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制定专项政策。

在城镇,各级政府依照经济、社会和科技进展需要,引导老年人参与教育培训、技术咨询、医疗卫生、科技应用开发以及关怀教育下一代等活动。

在农村,鼓舞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

据有关统计,在老年人口中,都市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年人占38.7%,连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占5.2%;农村老年人从事农业劳动的占36.4%。

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组织以老年知识分子发挥科技知识和业务专长援助西部地区和本地欠发达地区为要紧内容的“银龄行动”,目前已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受援地群众治病20多万人次,培训医务骨干和中小学教师3.8万人。

在全国范畴内实施“爱心助成长”理想服务打算,以健康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组成理想者队伍,广泛开展德育行动、宣讲行动、监察行动、护苗行动和关爱行动,关心青青年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目前该打算已在全国100多个都市展开。

   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中国老教授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年法律工作者协会等全国性老年社会团体已进展到13家,分会遍及全国各地。

中国老教授协会和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个体会员数量超过65万人。

各地成立了退休工程师协会、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离退休医务工作者协会等一批以老年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团体,组织老年知识分子连续为社会经济进展作奉献。

各地重视城乡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2005年底,都市社区和农村老年人协会进展到31.7万个,在组织宽敞老年人参与基层社区建设、社会公益活动和爱护老年人自身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颁布《都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十五”实施方案》以及《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铁路站场客货运设备设计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大中都市道路、车站、机场、商场、公交站点、住宅居住区和其他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进展较快,老年人安居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设施环境不断改善。

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北京、上海、天津等12个都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创建都市。

  七、老年人合法权益保证

   国家尊重和爱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法律和道德等手段,加强老年人权益保证工作,促进老年人各项合法权益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关心的权益”;“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