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443318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41 大小:47.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docx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

 

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

(试行)

 

××××—××—××发布××××—××—××实施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

 

 

前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地质公园建设工作,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专家,编写了《贵州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以规范全省地质公园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本技术要求按国家标准要求,并参考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贵州实际编写而成。

本技术要求包括范围、规范性技术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贵州省级地质公园建设基本要求及规范性附录A、B、C、D、E、F和资料性附录G、H。

本技术要求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

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贵州省喀斯特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

本建设要求主要起草人:

朱文孝、李坡、罗时琴。

本标准经李兴中、苏维词、王立亭、刘幼平、杨瑞东、周百志和周德全等专家审查。

 

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建设要求

(试行)

1范围

适用于省级地质公园及省级以下的地质公园。

同时对还没有开发的以地质遗迹和地质景观为主要保护对象的省级或省级以下的地质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的建设也可以作为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成为此次建设要求的部分条款。

《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指南(第二版)》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和工作指南(试行)》

《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质遗迹管理规定》(原地矿部1995年25号令)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第三部分:

在软件开发、供应和维护中的使用指南》(ISO9000—3,即HA/T19000.3—94)

3术语和定义

3.1地质博物馆

地质博物馆是指收藏、研究、陈列、展示有关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及其它景观的场所,利用图片、文字、模型、实物、影视及信息系统等多媒体形式向游客全面介绍和普及地学知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3.2公园标识说明系统

公园标识说明系统主要由信息标识、指示导向标识、形象识别标识和管理标识构成。

其功能主要是介绍地质遗迹景观、疏导指引游人以合理的路径游览公园,也是公园环境空间深化设计和人性设计的更高层次体现。

3.3地学导游系统

地学主要指地质、地理等科学。

导游就是组织、指导旅游以满足旅游者游览、交往、增长知识和见闻的愿望。

地学导游系统主要包括:

导游手册的编写、导游人员的培训、公园管理及组建地质公园旅行社等内容。

3.4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门综合了管理科学、系统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和现代通信技术等的新兴边缘学科,它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客观需要而形成的。

它除了具有一个信息系统对数据进行收集、存储、处理、传输、管理和检索,并能向有关人员提供有用信息处理功能外,还具备特有的预测、计划、调控、决策及宣传功能。

4总则

4.1目的

建立地质公园的主要目的有三个:

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学知识,开展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地质公园的建立,能加强地质遗产的保护,恢复地质生态环境,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拓宽当地的就业渠道,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2意义

4.2.1建立地质公园是保护地质遗迹的需要。

保护地质遗迹的有效方式,就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合理而科学地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

4.2.2建设地质公园有利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建立地质公园是崇尚科学和破除迷信的重要举措。

地质公园建设以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唯物主义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为主要任务,既要有对自然景观的人文解释,又有地质科学的解释,从而使地质公园既有趣味性,更有科学性。

4.2.3地质公园为科学研究和科学知识普及提供重要场所。

对整个社会来说,地质公园是科学家进行科学探索与实验的基地。

对广大青少年朋友和民众来说,地质公园是普及地质科学知识,进行启智教育的最好课堂。

4.2.4建立地质公园是一种新的地质资源利用方式。

地质遗迹有独特的观赏和游览价值,因此建立地质公园,可以使宝贵的地质遗迹资源不需要改变原有面貌和性质而实现永续利用。

地质公园的建立,是对地质遗迹资源利用的最好方式。

4.2.5建立地质公园是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

通过建立地质公园,可以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为地方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载体。

同时,可以根据地质遗迹的特点,营造特色文化,发展旅游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2.6建立地质公园是地质工作服务社会经济的新模式。

改革地质工作管理体制,转变观念,扩大服务领域,开辟地质市场,为地质工作体制改革,服务社会提供了机遇。

4.3基本原则

4.3.1突出重点、保护第一的原则。

坚持“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以保护地质遗迹、地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首要任务。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突出地球科学知识的普及与旅游休闲并重。

4.3.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

根据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景观类型、分布和地质生态环境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4.3.3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地质公园建设工程应统筹安排,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逐步完善。

4.3.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在不影响地质遗迹景观和地质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多种经营,促进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4.4指导思想

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的建设是以保护地质遗迹资源、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而开展的工作。

它是以地质遗迹景观资源为主体,充分利用各种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布局,适度开发,为人们提供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保健疗养、体验感受、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文化娱乐的场所,以开展地质旅游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5地质公园建设内容基本要求

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5.1地质公园的标徽

目前地质公园的标徽有世界地质公园标徽、国家地质公园标徽,因此,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也应设计自己的标徽。

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的标徽:

在相关的标示说明系统、宣传导游材料、地质博物馆、省级地质公园网站以及其它的宣传展示介体上都需要标注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的标徽(附录A)。

只有经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审定,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准授牌的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才能使用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的标徽。

5.2规划

5.2.1总体规划

地质公园的总体规划具有战略性的指导意义,是地质公园发展的纲领和蓝图。

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的建设需要一份结构合理和彼此相互协调的总体规划。

明确提出公园发展的方向、规模、速度和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对策和措施。

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有:

规划编制依据;现状概要;旅游资源评价;旅游市场分析;目标制定与战略部署;旅游区划与功能布局;旅游产品体系;旅游支持体系;旅游保障体系规划;实施规划措施等。

5.2.2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集规划构想、公园设计构想、控制性原则、控制性指标及要求为一体。

特点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进行表达,既让规划控制内容重点突出,简练明确易懂,可操作性强。

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简况、地质公园的地质背景及遗迹评价、规划布局的基本原则、省级地质遗迹标准、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省级地质公园的分区说明、地质遗迹景观保护区的分级说明、地质公园旅游环境容量的确定与量测、景点景群命名、旅游路线规划、地质公园景观保护规定、绿地控制、服务设施配套规划、给排水规划、电力、电讯规划、安全系统规划、环境卫生系统规划、居民调控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及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等(附录B)。

必须强调的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是规划设计的技术文本,而不是直接的管理文件。

5.2.3单体规划

单体规划是对景区内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专门设施进行规划和设计,它不需要对旅游发展的方向、客源市场、旅游资源的评价、旅游发展保障等内容进行考虑。

贵州省省级地质公园的主要单体规划工程有:

地质公园标示说明系统规划(附录C);地质公园博物馆规划(附录D);地学导游系统规划(附录E);管理信息系统规划(附录F)。

5.3主要建设工程

5.3.1博物馆

地质公园博物馆是地质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收藏、研究、陈列、展示有关地质公园的资源、地质遗迹及其它景观、自然和社会环境以及地质发展历史的遗迹或标本,利用图片、文字、模型、实物、影视及信息系统等多媒体形式向游客全面介绍地质公园,并进行科学知识宣传、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提供各种旅游信息的机构。

地质公园应建立地质博物馆,以向游客全面介绍公园地质景观特色和传播地球科学知识,让人们认识到祖国地大物博、矿产丰富,同时也让人们认识到珍惜自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重要性。

地质公园博物馆宜免费向游客提供参观。

地质博物馆应具备:

社会教育功能;科学知识普及功能;科学研究功能;收藏展示功能;综合服务功能。

地质公园博物馆内陈列的内容应有公园地理和社会环境简况、公园相关的地质科普知识介绍、公园内主要地质遗迹和地质景观介绍、主要地质景观的科学知识背景和成因、公园所在区域地质发展演化史、公园地学发现史、地质研究及主要研究成果、地质遗迹实物标本、地质公园的建设与发展、公园的开发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地方民俗文化等。

地质公园博物馆应设置:

公园的全景立体模型、主要地质景观的图片及文字说明、重要的地质标本、公园所在地区域地学研究的科学文献及相关出版物、免费提供的宣传资料、查询信息的触摸式计算机、地质公园光盘演示播放设备、地质遗迹形成和演化模拟实验场地、旅游综合服务系统等配套设施等等。

地质公园博物馆宜建立在公园的主入口附近和游客流通较集中的通道旁。

地质博物馆的建设应与公园入口处的综合设施统一规划进行设计,并且要求与公园的整体规划相呼应,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

省级地质公园博物馆的布展面积不得少于40m2。

博物馆规划方案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与周围环境协调,充分考虑公园文化建筑特色,和公园的整体设计和谐一致,力求朴实自然,要具有独特的设计品质和理念。

5.3.2标示说明系统

地质公园的标示说明系统是一个向游客全面传递公园信息的服务系统,它充分体现了地质公园科学内涵。

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完善、规范、美观的标示说明系统,是打造地质公园旅游产品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公园与游客之间交流的桥梁,是加快发展和完善地质公园旅游服务体系,尤其是自助旅游服务体系的重要步骤之一。

中文和英文是省级地质公园标示说明系统的基本语种,标示说明系统中所有文字,都必须用中英文对照。

标示说明系统中所用的中文文字必须使用国家正式批准的汉字简化字。

鼓励公园根据旅游市场的需要和当地民族文化的实际情况,加上其它外语和当地少数民族语种的说明文字。

标志碑分为主标志碑与副标志碑,是地质公园内不可缺少的一个标志性建筑。

主碑是公园主体形象的标识和缩影,一般立于公园入口处,在公园之内的各景区入口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标志碑。

主标志碑上必须用中英文标明地质公园的正式名称,如在少数民族较多并有自己文字的地区,还要求设计少数民族文字,必须注上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和地质公园的标徽。

副标志碑是指在地质公园的其它景区和园区的入口地带设立的标志性建筑,是对公园主碑的补充。

副碑的碑文内容包括地质公园园(景)区基本情况的中、英文介绍。

除标志碑外,地质公园的标示说明系统还包括公园说明牌及景区说明牌;景点说明牌;道路说明牌;界域说明牌;公园管理说明牌;公园服务说明牌;配套展示工程等内容。

5.3.3地学导游系统

地质公园所蕴藏着具有特殊科学意义、稀有性、美学价值的地质遗迹资源和优美的自然风光及丰富的人文历史景观,如何让这些旅游资源全面展现在游客面前,并让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就是公园地学导游系统的作用。

地学导游系统应包括:

地学导游手册的编写、导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及地质公园旅行社。

导游系统所有的编写文字均为中英文对照。

5.3.3.1导游手册的编写:

不仅要体现地质公园特殊的地质遗迹景观和科学内涵,还要充分介绍相应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既要做到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让大众游客充分理解,又要强调科学解释,满足游客的求知求解心里需求。

导游手册的编写内容有:

公园所在地简况;地质公园相关的地学知识;公园景(园)区划分及主要地质遗迹介绍;景群、景点介绍及地质旅游路线安排;公园内其它旅游资源介绍;公园地质遗迹级别划分及保护措施;公园基础服务设施的介绍。

体现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和趣味性的统一。

5.3.3.2地质公园导游光盘制作:

光盘的播放时间长度以15—30分钟为宜,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左右。

5.3.3.3导游员:

省级地质公园导游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有胜任导游工作的语言表达能力,要熟悉地学知识及旅游业务,有较强的组织接待能力,要有较高的导游技巧,要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地质公园导游员必须进行服务意识、服务技能、语言、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

5.3.3.4省级地质公园旅游产品:

省级地质公园应该积极开发地质公园旅行社产品。

5.3.4管理信息系统

地质公园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能提高公园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使公园的管理决策科学化、现代化,促进公园管理体制的合理化和管理信息的标准化,从而提高公园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整体效益。

地质公园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具有完整的起始、研制开发、运行维护和废弃四个阶段。

地质公园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产品必须达到ISO9000—3软件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要求。

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必须有可行性报告,并建立自己的网页。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省级地质公园的标徽

A.1标徽的设计与确定

A.1.1标徽的设计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向社会公开征集。

A.1.2标徽的确定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审定委员会,由审定委员会审定,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使用。

A.2标徽的样式与内涵

A.2.1标徽形状为圆形,分外圈和内圆两部分。

A.2.2外圈为文字,上半圈为中文“贵州省地质公园”字样;下半圈为英文“GUIZHOUprovincialGEOPARK”字样。

A.2.3内圆为图案,图案应力求简捷、色彩明快,其内涵应反映贵州省的主要地质遗迹,即喀斯特地貌和古生物。

喀斯特地貌应突出贵州省的特色,即峰丛洼地或峰丛峡谷和洞穴;古生物应选择贵州省特有或具代表性的古生物,如贵州龙、海百合等。

A.3标徽的使用

A.3.1必须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贵州省地质公园才能使用。

A.3.2凡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贵州省地质公园的博物馆展示系统、标识说明系统、导游手册、宣传画册、宣传牌、网页等都必须使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省级地质公园的控制性详规编写提纲及要求

B.1简况

B.1.1地质公园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及园区范围

B.1.2地质公园的主要保护对象及目的和意义

B.1.3地质公园及周边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及其评价

B.1.4现有的地质科学研究简况

B.2地质公园的地质背景及遗迹评价

B.2.1区域地质背景

B.2.2地质遗迹的形成条件和形成过程

B.2.3地质遗迹类型与分布

B.2.4地质遗迹评价

B.3规划布局的基本原则

B.3.1必须全面贯彻有关政策、方针及法律法规。

B.3.2要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

B.3.3妥善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游览与生产和服务及生活等方面之间的关系。

B.3.4从公园的全局出发,统一安排,充分合理利用地域空间,因地制宜地满足地质公园的多种功能需要。

B.3.5在充分分析各功能特点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以游览区为核心,合理组织各功能系统,既要突出各功能区特点,又要注意总体的协调性,使各功能区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B.3.6要有长远观点,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B.4地质遗迹标准

B.4.1能为区域地质历史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B.4.2有区域地层(构造)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及产地。

B.4.3在地学分区及分类上具有代表性或较高历史、文化、旅游价值的地质景观。

B.5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

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是开发和保护好地质遗迹资源,提高区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公园可持续发展。

B.6地质公园的分区说明

根据地质公园区域内资源类型及科学价值、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等不同可分为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存区、风景游览区、野营区、休、疗养区、旅游服务区、生产生活区。

B.6.1生态保护区:

保护地质遗迹及生态环境,保护公园生态环境为主要功能的地区。

B.6.2自然景观区:

具有独特的地质遗迹景观和自然、人文景观的地区。

B.6.3史迹保存区:

地质遗迹与历史遗迹需要特别保护的地区。

B.6.4风景游览区:

游客游览观光的区域。

主要用于景区、景点建设。

B.6.5野营区:

为开展野营、露宿、野外地质科考调查生活区。

B.6.6休、疗养区:

为游客提供较长时间的休憩疗养,增强身体体质、促进身心健康的区域。

B.6.7旅游服务区:

用于建设吃、住、行、游、购、娱等接待设施及其公园管理等配套设施的区域。

B.6.8生产生活区:

为地质公园工作人员及公园境内居民集体建设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的区域。

B.7地质遗迹景观保护区的分级说明

根据地质遗迹资源的科学性价值、稀有性和不可再生性特点,地质遗迹景观保护区应分为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

B.7.1风景区内的自然保护核心区以及其他游人进入有限制的区域划为特级保护区,特级保护区应以自然地形地物为分界线,其外围应有较好的缓冲条件

B.7.2在一级地质遗迹景点和景物周围划出的范围与空间为一级保护区。

它主要是以一级景点的视域范围作为主要划分依据。

B.7.3在景区范围内,以及景区范围之外的非一级景点和景物周围应划为二级保护区。

B.7.4在景区范围内,对以上各级保护区之外的地区应为三级保护区。

B.8地质公园旅游环境容量的确定与量测

B.8.1指导思想

环境容量的确定与量测涉及到旅游的主体、客体、媒体等诸多要素,具有高度广泛性、综合性和复杂性,它们之间的调适和相互作用机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决定了地质公园旅游业是否能健康、稳妥、协调、持续地发展。

又加上旅游环境容量的研究涉及到多个信息群或多个信息群的组合,要解决如此广泛的复杂关系,必须要用唯物辩证法来进行指导。

B.8.2环境容量测算

环境容量测算包括旅游者心理容量、地质公园生态环境容量、地质公园社会容量的测算。

一般采用的方法有:

科学实验法、问卷调查法、统计法、经验法、瓶颈容量法等测算方法,应该指出的是公园环境容量涉及到许多无形的量的测定,方法的运用应因地制宜有选择的加以选用。

要求根据公园所处地理位置、景观吸引力程度和旅游条件,在旅游环境容量的基础上预测游客规模。

B.9景点景群命名

B.9.1要突出科学普及的特点和真实性,保持地质科学内容的严谨性。

B.9.2高度概括景点特色,主题恰入其分,充分揭示景观的科学内涵与自然美学精髓。

B.9.3雅俗共赏,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让大众游客充分理解,又要强调科学解释,满足各个层次旅游者旅游需要。

B.9.4具有科学性、新颖性与趣味性,能提高旅游者探索自然、征服自然和观赏的兴趣。

B.9.5景名的构思要虚实并举,达到意境与物体的完美结合。

B.10旅游路线规划

B.10.1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各种游览方式,形成有机结合,提供丰富的游览内容。

B.10.2游览路线应有鲜明的阶段性和空间序列变化的节奏感,由起点、发展、高潮到结束。

B.10.3游览路线应便捷、安全,使游客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观赏到更多的景观。

B.10.4最大地使旅游者感受到公园的多种效益功能。

B.10.5要利于地质公园景观资源和环境保护。

B.10.6利于合理安排旅游者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设施。

B.11地质公园景观保护规定

B.11.1在生态保护区内,应禁止观赏性旅游行为,不得搞任何建筑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工具设施进入。

B.11.2在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内,可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控制旅游者进入量,严禁增设无关的人为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工具及其设施进入,严禁任何不利于保护的因素进入。

B.11.3在风景游览区内,可以进行适度的资源利用行为,可以安排各种游览欣赏工程,分别限制机动交通工具及旅游设施配置和分级限制居民活动进入。

B.11.4在野营区、休、疗养区、旅游服务区、生产生活区内,可以准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可以安排同风景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各项旅游设施,可以安排有序的生产、经营管理等设施,但应分别控制各项设施的规模与内容。

B.11.5在特级保护区内,不得有任何旅游形为,不得做任何建筑设施。

B.11.6在一级保护区内,可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览道路和相关设施,控制旅游者进入量,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人为设施,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

B.11.7在二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少量旅游设施,严格限制与风景观赏无关的建设,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B.11.8在三级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要求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地质公园景观保护规定应与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保护措施相互一致。

B.12绿地规划

B.12.1绿地规划原则

B.12.1.1依据公园总体规划并结合其它专业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的原则。

B.12.1.2形成公园及园林绿化风格,突出特色,体现地方文化,注重区域特色性原则。

B.12.1.3既要有远景目标,又要有近期安排,做到远近结合的原则。

B.12.1.4绿地分配合理,结构科学,要形成完整统一、有机的绿地系统,坚持科学合理性原则。

B.12.1.5规划要突出时代性原则。

B.12.1.6规划要坚持生态优先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

B.12.2公园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任务

B.12.2.1切实保证纳入公园用地平衡的四类绿地(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总面积要达到公园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15%

B.12.2.2风景游览城市和绿化条件较好的公园,其比例应予提高。

B.12.2.3提出公园绿化分期实施方案和分工程标。

B.12.2.4规划若干环状、带状、楔状绿地穿插园区内外,使绿地形成纵横交错的网络,包围和镶嵌公园。

B.12.2.5在公园外围规划宽阔的绿化带,形成良好的大环境绿化圈。

B.12.2.6按规划要求协调好公园附近的风景区、森林公园、农业、林业、水利、环保、休疗养、生产等部门用地。

B.12.2.7对公园绿地系统的重点公共绿地提出规划方案或实施计划。

B.12.2.8总结分析并规划好主要的绿化树种,特别是行道树种、基调树种、骨干树种。

B.12.2.9提出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育规划。

编制公园绿地系统规划,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B.13服务设施配套规划

B.13.1旅游住宿规划。

它包括住宿类型规划和客房床位规划。

其中住宿类型有宾馆、别墅、旅社和家庭式旅馆,建议建筑形式以低层为主,强调与自然景观的协调。

客房床位主要用公式:

A=∑RN/TK来计算,其中,A:

规划床位数;R:

全年住宿人数;N:

游客平均过夜天数(2天);T:

全年可游天数(?

天);K:

床位平均利用率(?

%)。

B.13.2旅游餐饮规划

B.13.2.1突出特色

贵州省大部分民族地区都拥有丰富的餐饮原材料和传统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信息与通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