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442076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08.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docx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桥梁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说明:

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应熟知和掌握起重工一般知识以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第2条:

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水上作业应按规定穿救生衣。

第3条: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4条:

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5条:

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第6条:

应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7条:

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第8条:

进行钢梁或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起重作业

第9条:

起吊物件前,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有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第10条:

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拴挂吊具的位置。

用两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中间的夹角不宜大于60度。

第11条:

拴挂吊具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使用的千斤绳、卡环和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第12条:

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

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千斤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

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溜绳。

第13条:

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的吊点拴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的距离为全杆件长的0.3倍处,并按表1的规定执行。

表1        单支点起吊吊点位置表 

物件长度(米)56789101112吊点位置(米)1.51.82.12.42.73.03.33.6物件长度(米)131********81920吊点位置(米)3.94.24.54.85.15.45.76.0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并按表2规定执行。

表2        双支点起吊吊点位置表 

物件长度(米)56789101112吊点位置(米)1.11.31.51.71.92.12.32.5物件长度(米)131********81920吊点位置(米)2.72.93.23.43.63.94.04.2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的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经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支点位置。

第14条:

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厘米,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继续提升。

第15条:

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第16条:

物件起吊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第17条:

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

信号员应由四级以上的起重工、责任心强、生产经验丰富的人担任。

起吊前应与司机约定好指挥信号,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信号应清晰,准确。

第18条:

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采用音响信号,旗语信号或手势信号并用,进行指挥。

信号的具体规定详见GB5044-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第19条:

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情况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第20条:

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许靠近被吊物件或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第21条:

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拔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第22条:

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米以上为宜。

第23条:

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钩、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如以两副吊钩起吊细长物件时,必须在技术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第24条:

当用两台起重机起吊同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

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各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起吊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第25条:

起重机在架空高压输电线路附近进行作业时,其臂杆、吊具、钢丝绳、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

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第26条:

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下进行起重作业时,应要点停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表3   起重机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米) 

输电线路电压(kv)≤ 110 35水平距离    (m) 1.0 1.5 3.0垂直距离    (m) 2.53. 3.0 4.0三、工地搬运作业

第27条:

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最大不超过80公斤,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公斤。

第28条:

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搬运沥青枕木或其他有毒物品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29条:

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第30条:

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的地段推运时严禁溜放,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米以上,坡道应距10米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第31条:

采用轨道小平车运料具时(指在工地内),平车上应装有制动装置,时速一般不得超过5公里,平车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0米,推车时应站在车的两侧,禁止站在车的前端或坐在车上,并严禁溜放。

装车时应对正车的重心,不得偏载,并捆绑牢靠。

第32条:

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四、起重工具使用

第33条:

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第34条:

千斤顶应放在有足够承重能力而又稳定的基础或建筑物上。

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第35条:

千斤顶的放置,若用一台千斤顶顶起重物时,千斤顶的中心应对正被顶物件的重心位置,当同时用两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工作时,每台千斤顶所分担的荷载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重心相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第36条:

千斤顶的施力点应选择在有足够强度之处,防止起顶后造成施力点变形、移位或破坏。

第37条:

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第38条:

千斤顶工作时,顶起高度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

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厘米。

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第39条:

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地进行。

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第40条:

当顶起又高又长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撑牢靠后,而在另一端起落。

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止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第41条:

千斤顶工作时,应有专人观看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42条:

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要求。

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

采用地垄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

第43条:

卷扬机安设地点,距起吊位置以10-15米为宜,不应过近或过远,以求安全和工作方便。

第44条:

卷扬机安装好后,经试运转确认捆扎牢靠,机件、刹车、电器安装良好,且符合安全规定,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如该机工作时间较长时,应搭好雨棚。

第45条:

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起重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且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第46条:

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剩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紧排列齐整,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工作的钢丝绳。

第47条:

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

无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第48条:

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吊钩如有永久变形或有裂纹时,应当更换。

第49条:

滑车、吊钩固定的位置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拴挂后应封钩。

第50条:

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拧麻花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的记号,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拧麻花,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第51条:

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厘米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第52条:

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53条:

倒链滑车拴挂点应坚固,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等物件稍离地面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第54条:

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第55条:

不得利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第56条:

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或木纹扭曲等不得使用。

一般情况圆木小头的直径以20-25厘米为宜。

第57条:

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靠,扒杆下部系以绊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每隔30-40厘米钉以木条或扒锯钉,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第58条:

扒杆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吊,确定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第59条:

人字扒杆顶端应拴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60°角。

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整扒杆的前倾角度。

第60条:

钢丝绳、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第61条:

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千斤绳)、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并按表4的安全系数使用。

表4: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所采用的安全系数表工   作   名   称安全系数K值 缆风使用的钢丝绳3 手摇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4 机械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5.5    绑扎吊具使用的钢丝绳10

 

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估算吊具(千斤绳)的允许承载力: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公斤)。

(安全系数K=10)

第62条:

钢丝绳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锈蚀折减系数见表5,起吊重要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用新钢丝绳。

表5             钢丝绳报废断丝标准 

断             钢丝绳

       丝

              根

安全系数            数钢丝绳结构(GB1102-85)6×(19)6×(37)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小于612622116~71472613大于71683015         折   减   系   数   表 

钢丝绳表面磨损或锈蚀量%1015202530-40大于40折减系数85757060 500  (吊运钢水或其他熔化、赤热金属以及酸液、易燃易爆物品的钢丝绳的应用上表数值时应减半),钢丝被烧坏或断一股时,应当更换。

第63条:

钢丝绳在编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厘米,用绳卡连接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的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第64条:

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