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规章制度2完整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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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规章制度2完整篇doc
健康管理规章制度4第2页
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负责人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
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
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
处理和解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
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
隐患。
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确保其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
治工作。
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
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
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
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
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
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4、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
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相关防治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
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健康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
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
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
健康管理规章制度4
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工作制度】
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工作制度
1、由执业医师、护士、预防保健等人员组成健康管理团队,按照
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
理责任制。
2、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
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
为特殊对象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追踪随访。
3、开展村卫生室人员业务技术指导,增进沟通,强化督导。
4、健康管理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
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出诊箱和出诊车)统一。
5、在所辖村卫生室向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团队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健
康管理的服务时间。
6、团队人员要认真填写工作量记录单,便于汇总考核。
7、健康管理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户数、管理质量以及
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健康管理服务团队绩效考核制度
乡卫生院成立绩效考核办,由分管院长任组长,防保所、公卫等职
能科室组成。
采用二级考核模式。
团队长每月对团队成员的工作量
进行考核,考核办负责对各团队的考核。
一、服务数量:
考核根据团队下村对重点服务对象上门访视人数、
接出诊人数、建立家庭病床数、双向转诊人数、健康教育的场次和
受教育人数、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动态管理数、村室工作督导项目
数的项目任务。
二、服务质量:
考核制订各项服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每年年
初提出本年度的具体考核指标。
考核办考核内容为基本医疗服务开
展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以及村卫生室工作督导情况
三、服务对象满意率:
考核办通过按健康管理团队上门服务访视回单,每季以电话或上门随访考核相结合进行考核考评。
每半年召开
村干部和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群众满意度。
【篇二: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
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
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
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四条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
安全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行政主管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
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公司职业健康工
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
职业健康科代表公司安委会行使职
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
各级职工代表组织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
群众监督。
第六条职业健康科作为公司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全面负责公司范围
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
医疗。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我公司仅以此机构出具
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执行政策。
第八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作业管理
第九条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
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
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
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
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
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职业健康科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
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
设项目,同时报安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四)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
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职业健康科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
项目主管部门、职业健康科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十条尘毒作业单位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
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
违章作业。
(三)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毒浓度不
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四)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
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第四章作业环境管理
第十条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职业健康科必须按照《木制家具企业职业健康检测规程》等标准对公司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测
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测数据归档管
理工作。
第十二条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
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安全环保管理
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尘毒、噪声、振动作业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
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
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
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
和穿戴。
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环部门批准,并在生产设备
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第五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定点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
管理标准对我公司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三条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
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
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
等个人健康资料。
第二十四条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职业健康科根据现场调查
检测结果提出,报卫生部门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公司职
业健康科。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科报告。
职业健康科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
为职业病的,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尘人
员每年检查一次。
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
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
善安置。
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或
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七条职业病的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十八条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
部门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委员会掌握发放标准。
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
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职业健康部门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我公司
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职业健康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11年3月6日起实施。
原有制度与本制度
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篇三:
职业健康管理13项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和范例
(草稿)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
检修制度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监测、检测
和评价管理制度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3)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
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使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