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塘中学岗亭设置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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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中学岗亭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长塘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事业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单位规格为全额拔款性质的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员额125名,其中:

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4名。

(二)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

实有人数125人,均为管理人员0人,专业技术人员123人(初中人数55人,其中副高级9人,中级33人,助理级13人;小学人数68人,其中中级51人,助理级16人,员级1人),工勤技能人员2人。

三、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25个,其中:

管理岗位12个(校长1名,副校长3名,工会主席1名,教务处正副主任3名,总务处正副主任2名,政教处正副主任2名,管理人员均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学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学助理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123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

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

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2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量12个(均为双肩挑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6%,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3名,工会主席1名,教务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2名,总务主任1名,总务副主任1名,政教主任1名,政教副主任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7%。

其中:

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84(初中33,小学5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68%。

其中:

八级岗位20个(初中8个,小学12个),九级岗位27个(初中11个,小学16个),十级岗位37个(初中14个,小学23个)。

3、初级岗位30个(初中13个,小学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24%。

其中:

十一级岗位25个(初中11个,小学14个),十二级岗位5个(初中2个,小学3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理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

其中:

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五级)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

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带头人。

积极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指导并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中级、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开设拓展课,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指导学科竞赛工作。

(8)主动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优秀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赞同,在教书育人方面起表率作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须在教师高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6年。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两次市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评价优良。

教学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

任期内有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市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市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六级)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

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带头人。

积极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指导并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中级、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开设拓展课,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在教书育人方面起表率作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一般在七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市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

任期内有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市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贡献。

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七级)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

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积极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中级、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开设拓展课,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在教书育人方面起表率作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有成效。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市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贡献。

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

4、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八级)

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教学效果较好。

承担各类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须在教师中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六年。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突出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有成效。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市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成效。

5、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九级)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教学效果较好。

承担各类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一般在十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突出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有成效。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成效。

6、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十级)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教学效果较好。

承担各类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

(4)有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

(6)指导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7)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要求:

取得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突出成绩。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教学改革意识强,有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教科研水平: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并有成效。

(4)业绩与成效:

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成效。

7、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十一级)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有一定教学效果。

承担校级公开课或教学研讨课。

(4)能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参加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

(6)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人文素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一般在十二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成效。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3)业绩与成效: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等方面有成绩。

8、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十二级)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

(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有一定教学效果。

承担校级公开课或教学研讨课。

(4)能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参加教改教研活动,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

(6)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参与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人文素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

具体任职条件:

(1)任职资历:

一般在十三级教师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胜任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成效。

任期内有一次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评价良好。

(3)业绩与成效:

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等方面有成绩。

(四)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1、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

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严于律己,在工作中能不断提高服务师生的意识和能力。

(2)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业务较为精湛,对所从事的工作能够做到精益求精。

(3)认真完成本职岗位上的常规工作,注重工作效率,在师生中有好口碑。

(4)服从总务处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所有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技能岗位职责。

(2)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应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须在本工中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

(2)通过高级工等级考试,能独立完成岗位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

2、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

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严于律己,在工作中能不断提高服务师生的意识和能力。

(2)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业务较为精湛,对所从事的工作能够做到精益求精。

(3)认真完成本职岗位上的常规工作,注重工作效率,在师生中有好口碑。

(4)服从总务处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所有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技能岗位职责。

(2)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应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须在本工中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

(2)通过中级工等级考试,能完成岗位技术要求的工作。

3、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

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2)善于学习,不断钻研相关业务和技术。

(3)完成本职岗位上的常规工作,在师生中有较好口碑。

(4)服从总务处的领导,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所有工作。

基本任职条件:

(1)符合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自觉履行相应技能岗位职责。

(2)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应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

(2)通过初级工等级考核,能完成岗位技能要求的工作。

五、岗位聘用

按照《临湘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三)岗位聘用评分细则

1、职龄:

每年计2分。

2、工龄:

每年计1分。

3、学历:

只计第一学历(全日制学校),研究生计6分,本科计4分,专科计3分,中专计2分,其它不计分;

4、评优、评先:

近五年被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市直计1分,市级计2分,省级计3分,国家级计5分(不累积计分,取最高分值)。

5、岗位:

(1)近五年担任班主任,计1分。

(2)现在在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计1分。

(3)学校处室主任(含退线),计2分。

(4)学校校级领导(含退线),正校级计3分,副校级计2.5分。

一人多岗不累积计分,取最高分值。

补充说明:

1、按政策歇岗、退线教师视为在职。

2、近三年业务考试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挂本级最后一档。

3、在编不在岗者挂本级最后一档。

4、近三年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不服从安排者挂本级最后一档。

5、三年内请假(含病休)超过三个月者挂本级最后一档。

6、如出现总分分值相同的情况:

职龄长者优先,仍相同教龄长者优先,仍相同则工龄长者优先,还相同则谁先到退休年龄谁优先。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组成如下:

组长:

李瑜校长

副组长:

汪海滨副校长

办公室主任:

李正意教务主任

成员:

周晔姜湘爱柳根保黄珍英杨大兴刘新民蒋筱雄

七、实施步骤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

2011年11月30日完成岗位调置和聘用工作。

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1年7月——9月中旬)

1、学习文件,统一思想。

印发文件,组织学习,掌握政策,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开展调研,分析现状。

组织班子开展调研,对学校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学校现状。

召开我校岗位设置工作座谈会。

3、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调研情况,制定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4、召开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下旬——11月30日)

5、召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6、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7、审核岗位设置方案。

(10月18日前完成)

8、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9、审核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0月20日前完成)

10、编制岗位说明书。

学校根据批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编制岗位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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