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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精

2003年度“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

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

常州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摘要:

有着2500多年历史的常州,是国家第一批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之一。

近年来,常州市委、市政府以“建设新常州、构筑新优势”为总纲,以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战略目标,在加速发展城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同时,着力改善老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居住质量。

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元,按照“政府花钱建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的宗旨,彻底改变了常州市800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脏、乱、差”的状况,基本实现了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后转入物业管理的总体目标,惠及10余万住户,受益人口40万。

综合整治后的老住宅小区,环境有了明显改观、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设施功能有了明显改善,转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民意调查显示,市民对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率为82%,并被评为“常州市2003年度十佳好事”之一。

常州市政府以此为新动力,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为城市化建设旧城改造老小区综合整治作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项目申报陈述:

1、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住宅小区,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指标偏低,如70年代末建设的花园新村,其规划是按每3户2辆自行车的标准配置公共车库。

大部分老小区未建封闭围墙,导致治安状况每况愈下,如丽华二村综合整治前每月被盗自行车就达30余辆。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与市场化的住房制度严重相背,导致老住宅小区内违章搭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破墙开门开店、侵占绿地等现象普遍存在,如清凉新村综合整治前破墙开门开店就有703处。

由于年久失修,一些老住宅小区道路坑洼积水、房屋外墙风化脱落、小区绿地杂草丛生,如工人新村综合整治前外墙风化脱落导致居民住房渗漏的占总户数的25%。

老住宅小区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普遍未实行雨污水管道分流,导致小区内经常发生污水漫溢和雨涝灾害。

从老住宅小区居住对象看,以老年人、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家庭居多,住房资源市场化的调节,自然形成了老住宅小区内居住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如机械新村,老年人占居民总数的45%;北环新村有下岗职工的家庭占居民总户数的35%,其贫困化、老龄化特征与新建小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居民要求改造老住宅小区居住环境的呼声十分强烈。

老住宅小区较差的人居环境,已成为制约常州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瓶颈”。

我市历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较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也较为集中。

老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迫切需要引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以适应城市管理的新要求。

对此,我市转变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市场化管理模式引导,常州市委、市政府在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中,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建设人居最佳城市的理念,将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常州市城市建设实施纲要,把全面完成市区800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任务作为重点工程之一。

2、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民心工程

常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始终把多办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常州市政府将64个总建筑面积800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按计划1997年至2001年,完成了白云新村、丽华一村等27个350万平方米;2002年完成了丽华三村、清潭五村等28个250万平方米;2003年完成了机械新村、北环新村等9个200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任务。

每年都将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考核项目之一,以此作为考察政府是否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职、多做利民之事的试金石。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在环境整治方面,完成了房屋本体修缮、地坪设施整修、绿化调整等三大类20个子项目;在专项整治方面,重点完成了老小区内的雨污水管道分流、主干道修补、人行道板翻修、邮政信报箱更换、供电、电信等各种管线整修;在配套设施整治方面,重点完成了小区的区域封闭,补建公建配套设施,增加车辆停车泊位等公共设施。

整治后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在基础管理方面,对清理、腾退、回购的配套设施全部进行产权登记,使用权移交物业公司;每个老住宅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的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人员都做到统一标志,工作规范;建立了住户及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档案;物业公司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的报修、求助、建议、问讯、投诉等并及时处理,业主满意率达到96%,便民维修服务零修及时率达到100%,返修率控制在1%,并做好回访工作。

老小区内居民对新出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能够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使违章行为得到有效处理。

为了切实解决好老住宅小区房屋维修的问题,我市专门出台了《常州市市区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市房管局还专门设立热线电话,及时合理地使用好房屋维修资金,维护好业主的切身利益。

整治后的老住宅小区根据规模大小设置了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组团及幢、单元、户门标识明显,新增设大门216处,新设门岗348处;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新增宣传栏101处、广告栏1.1万个、邮政信报箱13.6万只;雨污水管道分流33.45万米后排水、排污管道畅通;53万平方米道路、人行彩道板整修后畅通平整;供水、供电、路灯照明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各专业部门都能及时维护、维修、保养。

老住宅小区新建1.7万米封闭围墙后,有效地改善了安全环境,小区设有专门的安全护卫队伍,713名保安人员全部实行统一培训并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和定期巡查制度,做到文明值勤;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的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完善。

据公安部门统计,老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偷盗案件与整治前同期相比下降80%。

环卫设施完善,新增设9000余只单元楼道封闭式垃圾箱,清洁卫生制度落实,乱设摊点、乱贴乱画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现象,排放油烟、噪音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转入物业管理,不仅使老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而且由于其不涉及大规模的拆迁重建,减轻了居民群众的经济压力,减少了旧城改造所产生的拆迁矛盾,从根本上体现出政府“以民为本”,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执政理念。

老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相互配合,定期组织各项文体活动,累计已举办春节、迎“七一”、夏季纳凉、中秋等各类晚会900多场,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后新增设了104个绿化景点和休闲健身广场,21个社区医疗点。

与此同时,老小区综合整治中清理、腾退的文化站等公建配套用房,开设了社区党校15个、老年人活动室60个、计划生育指导站16个、法律援助点12个,等等举措增进了老住宅小区内居民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互帮互助的理念,推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西新桥三村在2002年被中央文明办、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李岚清、费孝通视察小区后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物业管理工作越来越得到老住宅小区居民的认可,目前物业管理费收缴率逐步上升,好的小区达到95%以上,物业公司还开展一些便民有偿服务,拓展多种经营渠道,使得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3、领导重视,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是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的保证

为切实有效地推进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讨论老住宅小区整治与转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制定颁发了《常州市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办法》,并自上而下建立了组织保障体系和联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由市长直接挂帅,分管市长、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转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全面领导整治转轨工作;二是建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管局)牵头,各区政府、有关部门为主体的互相配合、通力合作的实际运作机制;三是建立以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为骨干力量、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

为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市政府与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签定了《老住宅小区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整治工作列入各区、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为了有效地调动市、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政府部门共同来关心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建立了以政府支撑为主,多渠道资金投入的机制。

几年来,常州市先后投入近3亿元人民币用于小区整治,其中环境整治经费是由市政府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优先安排,投资总额1.6亿元,占整治经费的80%;配套设施整治经费由各区政府承担,投资总额4000万元,占整治经费的20%,用于公建配套设施回购等;专项整治经费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做到“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累计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整治转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动市民群众、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开展自下而上的联合调查,制定整治方案措施。

采取将整治方案向居民公示、召开听证会等形式,让广大市民参与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每个小区都制定了可具体操作的《“一村一策”整治方案》。

各区政府、市房管、规划、建设、城管、园林等16个部门和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市、区、各部门自始至终贯彻“五大管理”(工期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和队伍管理),严格按市场化模式运作。

4、以民为本,政策扶持,社区管理与服务呈现新气象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是新老机制的转换,集中暴露出老小区几十年来未能解决的诸多矛盾,如在新村整治中,一楼居民强烈要求对影响其通风采光的高大树木进行移植、砍伐,而楼上居民则持反对意见,认为要保留好生长多年的高大树木,这集中反映了老小区居民对于综合整治的不同心态,类似诸多矛盾都是通过老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得以解决。

我们在整治工作中自始至终贯彻“以民为本”的亲民理念,加强与居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

一是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整理汇总成册,力求在实施方案中体现;二是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市领导在信访接待日亲自接待市民来访、解答咨询;三是在整治实施过程中始终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政府花钱建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

综合整治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老小区的长效管理问题,即通过整治,转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考虑到老小区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低,我市没有采取强硬措施,而是一方面及时做好居民的沟通,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该项工作的宣传以引导居民观念的转变;另一方面,市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为老住宅小区推行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主要有:

一是补建一批必要的配套设施(车库等),以增强物管企业“造血”功能;二是对街道、居委会占用、投资建设的配套设施进行清理、腾退、回购并进行产权登记,移交物业企业管理;三是按最低等级标准收费,有困难的按每户每月6—8元标准收费;四是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优先使用下岗失业人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各项政策的补充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给予物业管理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对物管企业录用政府援助的失业人员,给予相应的补贴和税收优惠,在对老小区推行物业管理的过程中,我市多次举办“物业管理行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近几年仅老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就吸收安置了下岗职工1300多人,在老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中,使用下岗女职工的比例占30%,其中胡一平、盛铭珍等19名女下岗人员还担任了物业公司的总经理和部门经理;五是将政府原来用于老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费等继续用于其物业管理;六是给进驻老小区的物管企业安排10万元的启动经费,为之配备电脑、垃圾车等必要的设施。

另外还结合城市农贸市场改造,让老小区农贸市场提供一些营业用房,用其收入补充老小区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常州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和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该项工作被评为“常州市2003年度十佳好事”之一。

整治后的工人新村居民张秀珍大妈说:

“搬家要搬新房子,整治后就等于搬进了新房子!

”。

据民意调查,居民群众对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满意率为82%,对文明施工的满意率为85.57%,对整治后是否需要实行物业管理的支持率为81.77%;许多市民用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近年来,常州市政府收到居民自发赠送的锦旗40余面。

国家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分别向全国、全省推广我市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北京、上海、重庆、福建、河北、黑龙江等省市及省内兄弟城市都专程来我市参观考察,并给予较高的评价;2004年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孙国建副市长代表常州市政府作了专题经验交流;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江苏电视台都对我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经验与做法进行了报道。

我市在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居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为此,我们将继续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总结和探索,本着“以人为本”、“以民为天”的宗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共建常州美好家园。

 

附:

2003年度“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

申报陈述材料

 

项目名称:

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

常州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

申报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摘要:

有着2500多年历史的常州,是国家第一批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之一。

近年来,常州市委、市政府以“建设新常州、构筑新优势”为总纲,以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战略目标,着力改善老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居住质量。

按照“政府花钱建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的宗旨,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元,用于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彻底改变了常州市800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脏、乱、差”的状况,基本实现了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后转入物业管理的总体目标,惠及10余万住户,受益人口40万。

综合整治后的老住宅小区,环境有了明显改观、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设施功能有了明显改善,转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民意调查显示,市民对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率为82%,被评为“常州市2003年度十佳好事”之一。

西新桥三村还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江苏省文明社区”等荣誉称号。

 

项目申报陈述:

一、项目开始前的情形:

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常州市就在全国率先进行住宅新村建设,至九十年代初共建造了800多万平方米的住宅新村,大大改善了当时居民的居住条件。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住房制度的改革,老住宅小区房屋本体严重老化、年久失修,外墙斑驳落离,小区配套设施指标偏低,违章搭建、一楼居民破墙开门开店、侵占绿地等现象时有发生,马路市场普遍存在,小区道路破损严重、坑洼积水,下水道雨污混流、经常堵塞。

小区环境脏乱差的状况严重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影响着城市的形象。

再加上小区原有的行政管理经费越来越少,其基本的维修保障难以落实,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接连不断,居民要求整治小区的呼声十分强烈。

二、项目确定和实施过程:

确定重点

老住宅小区较差的人居环境,已成为制约常州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瓶颈”。

我市转变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市场化管理模式引导,在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中,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建设人居最佳城市的理念,将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列入常州市城市建设实施纲要,把全面完成市区800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任务作为重点工程之一。

目标和策略的形成

常州市从调查研究入手,发动市民群众、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开展自下而上的联合调查,在对全市老住宅小区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出可操作的《“一村一策”整治方案》,把环境整治、专项整治、配套设施整治、联合执法和转入物业管理作为整治工作的五大内容。

力求通过整治,解决老住宅小区内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通过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落实小区长效管理措施,从根本上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资源动员

常州市委、市政府自上而下建立了组织保障体系和联合工作机制。

建立了由市长直接挂帅,分管市长、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转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整治转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市房管、规划、建设、城管、园林等16个部门和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建立以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

我市还建立了以政府支撑为主,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明确了综合整治经费由环境整治经费(市政府出资)、配套设施整治经费(各区政府出资)和专项整治经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出资)组成。

项目过程

常州市政府将64个总建筑面积800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按计划分别于1997年至2001年,完成了白云新村、丽华一村等27个350万平方米;2002年完成了丽华三村、清潭五村等28个250万平方米;2003年完成了机械新村、北环新村等9个200万平方米的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任务。

为使综合整治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市、区、各部门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将“五大管理”(工期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和队伍管理)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整治过程,严格按市场化模式运作。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在环境整治方面,完成了房屋本体修缮、地坪设施整修、绿化调整等三大类20个子项目,共粉刷出新住宅楼单元楼道3420幢,修补楼道10万平方米,刷新楼道内墙306.16万平方米,实施外墙粉刷出新60万平方米,油漆扶手、扶栏28.2万米,更换、新增落水管37.6万米、落水斗8.9万只;疏通下水道28.4万米,拆换、新排下水道11.6万米,疏通、整修雨水管道27.6万米,更换雨水井盖、圈2.7万只,新增窨井、雨水井2.6万座,整修、新铺道路40万平方米,新增、整修侧石25.2万米,铺设人行道板4.12万平方米,整修公厕124座,宅地地坪平整硬化14.4万平方米;新增绿化70.4万平方米,种植各类灌、乔木及球类植物179.2万株,新建、整修景点及休闲、健身场所104处。

在专项整治方面,重点完成老住宅小区内雨污水管道分流,敷设管道6.65万米,疏浚整修雨、污水管道26.8万米;通向老住宅小区的主干道道路新铺混凝土、摊铺沥青路面4万平方米,铺设、翻新人行彩道板4.8万平方米;更换邮政信报箱盒13.6万个;完成了供电、电信等各种管线整修。

在配套设施整治方面,重点完成了小区的区域封闭,补建公建配套设施,增加车辆停车泊位等公共设施。

其中,补建车库、值班房、管理用房2.4万平方米,新增停车泊位1.1万处。

在联合执法工作方面,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组织100多人的联合执法队伍,采取联合到老住宅小区内宣传发动、做思想工作纠正违章的方法,动员老住宅小区居民自觉纠正违章2133处。

整治后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在基础管理方面,对清理、腾退、回购的配套设施全部进行产权登记,使用权移交物管企业;每个老住宅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选聘了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的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人员都做到统一标志,工作规范;建立了住户及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档案;物管企业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的报修、求助、建议、问讯、投诉等并及时处理,业主满意率达到96%,便民维修服务零修及时率达到100%,返修率控制在1%,并做好回访工作。

老住宅小区内居民对新出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能够及时向物管企业报告,使违章行为得到有效处理。

为了切实解决好老住宅小区房屋维修的问题,市房管局还专门设立热线电话,及时合理地使用好房屋维修资金,维护好业主的切身利益。

三、项目取得的成果: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转入物业管理,不仅使老住宅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而且由于其不涉及大规模的拆迁重建,减轻了居民群众的经济压力,减少了旧城改造所产生的拆迁矛盾,这是旧城改造、城市出新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控制拆迁量保持社会稳定的一条重要举措,从根本上体现出政府“以民为本”,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执政理念。

老住宅小区新建1.7万米封闭围墙后,有效地改善了安全环境,小区设有专门的安全护卫队伍,713名保安人员全部实行统一培训并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和定期巡查制度,做到文明值勤;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的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完善。

据公安部门统计,老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偷盗案件与整治前同期相比下降80%。

环卫设施完善,新增设9000余只单元楼道封闭式垃圾箱,清洁卫生制度落实,乱设摊点、乱贴乱画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现象,排放油烟、噪音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常州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和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整治后的工人新村居民张秀珍大妈说:

“搬家要搬新房子,整治后就等于搬进了新房子!

”。

许多市民用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近年来,常州市政府收到居民自发赠送的锦旗40余面。

国家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分别向全国、全省推广我市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北京、上海、重庆、福建、河北、黑龙江等省市及省内兄弟城市都专程来我市参观考察,并给予较高的评价;2004年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孙国建副市长代表常州市政府作了专题经验交流;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江苏电视台都对我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经验与做法进行了报道。

四、项目与可持续发展:

在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增强老住宅小区可持续发展意识。

整治后的老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后,物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相互配合,定期组织各项文体活动。

累计已举办春节、迎“七一”、夏季纳凉、中秋等各类晚会900多场,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

104个绿化景点和休闲健身广场每天约有万人健身做操休闲,与此同时,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中清理、腾退的文化站等公建配套用房,开设了21个社区医疗点、15个社区党校、60个老年人活动室、16个计划生育指导站、12个法律援助点,等等举措增进了老住宅小区内居民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互帮互助的理念,提升了社区精神文明水平。

西新桥三村在2002年被中央文明办、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李岚清、费孝通视察小区后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物业管理工作越来越得到老住宅小区居民的认可,目前物业管理费收缴率逐步上升,好的小区达到95%以上,物管企业还开展一些便民有偿服务,拓展多种经营渠道,使得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五、经验与体会:

  1、加强领导,各部门形成合力是搞好综合整治工作的关键

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每年市委扩大会议、市长办公会都将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决策内容之一,并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十分关心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转入物业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多次作出批示意见;市政府颁发了《常州市区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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