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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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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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岗位:
年度责任目标:
民主评议结果
照片6寸大小,每个照片下面四栏:
姓名、岗位、年度责任目标(空2-3行)、民主评议结果,每项6个,根据党组织党员人数情况定制(独山公司做3排)
黄梅县非公企业党建制度汇编
党员目标责任公示
“五好”党组织标准
一是领导班子好。
班子成员素质高,能较好地发挥政治保障作用,有一个思想政治素质好、企业管理能力强、熟悉企业管理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
二是党员队伍好。
党员队伍结构合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平时工作踏实,关键时刻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运行机制好。
有一个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运行机制、适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联系服务群众和帮助指导群团组织的有效机制。
四是工作业绩好。
在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促进改善职工群众工作生活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业主所支持。
五是群众反映好。
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困难党员等方面实绩明显,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受到企业职工群众的普遍公认。
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总)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
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委、(总)支委委员要参加双重生活会。
2、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等,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议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3、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10天报上级党委。
4、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生活会召开的15日内,按要耱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委。
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1、议事决策形式。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议事决策形式为党员大会或党(总)支委会,(总)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根据需要召开。
2、议事决策内容和程序。
凡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总)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讨论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先征求群众意见,提交党员大会或群众大会通过。
3、议事决策要求
(一)党员大会、(总)支委会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二)党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总)支委会由党委成员、(总)支部委员参加。
(三)党员大会、(总)支委会召开前,应首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
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参加方可召开。
(四)党员大会、(总)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般不得公开。
(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方可通过。
如发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保留个人意见。
组织选举制度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2、选举应采用直接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
3、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选举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6、选出的委员、副书记、书记,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
1、发展党员制度。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对有50名以上职工而没有党员的企业,要加强指导,重点帮助,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对外地员工要求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
2、“三会一课”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总)支委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定期为党员上党课,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和政策教育,鼓励党员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成为岗位能手。
党员无故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作不合格党员处置;连续六个月不参加,视同自行脱党。
3、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按照“业余、小型、灵活、实效”的原则,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
4、党员工作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总)支部每季度作一次思想汇报,每年作一次述责报告。
汇报方式可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重点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和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党员联系服务职工制度。
每个有活动能力的党员,要联系服务1—2个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把联系服务职工作为党员年度责任目标具体承诺事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6、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凡在企业工作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要接转临时党组织关系,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工作超过6个月的,要接转正式党组织关系。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总)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明确专人负责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和转化工作。
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党章的规定,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纪律处分。
处分不合格党员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检验。
8、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党员在变更工作时,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临时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9、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按标准交纳党费。
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比例交纳党费。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要有专人管理,建立专账,党(总)支部至少每季度应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党费。
党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方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固定公开主要包括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定期公开主要是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党员发展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随时公开主要是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党员奖惩、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
2、公开的形式。
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对于重大或复杂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时间及要求
3、公开的程序。
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内容由党组织或党员、群众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
2、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4、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宣教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纪律观念。
5、认真检查监督党组织和企业经营者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使企业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廉洁治厂。
6、深化企务党务公开,检查处理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工会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2、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3、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5、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6、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
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9、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群体性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党组织负责人列席管理层会议制度
一、列席会议范围
1、涉及企业发展、生存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资产结构调整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性会议。
2、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研究、决策性会议。
3、年度重大财务计划安排、财务决策、对外投资项目研究、决策性会议。
4、年度企业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和次年度企业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发展研究、决策性会议。
5、企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分析、处置决策性会议。
二、列席会议办法
1、属上述内容的会议,企业应通知党组织负责人列席。
2、列席会议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准时到会、认真纪录,并代表党组织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3、列席会议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遵守企业会议制度和必要的保密纪律。
4、列席会议的党组织负责人应结合会议议题,有效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列席会议的党组织负责人会后要及时将会议决议向党组织汇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确保决议在党员、职工中得到有效贯彻。
业主列席党组织会议制度
1、党(总)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业主列席党组织的相关会议。
2、业主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党(总)支部大会;不是党(总)支部委员的,可以列席党(总)支部委员会有关会议。
3、邀请业主列席党组织相关会议,由党(总)支部委员会议决定。
邀请业主列席会议,党(总)支部应提前将会议时间、主题告知业主。
4、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
业主列席可以就党组织重点工作、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5、业主在列席会议时,应以适当方式向党组织通报企业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职工权益保障制度
1、党(总)支部应把关心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职工正常权益是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党组织工作重点。
2、通过“三会一课”等各类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业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监督职能,促使企业合法经营,引导广大职工自觉遵章守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党(总)支部应通过党员和工会组织,采取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的合法程序,以适当方式与企业进行交涉,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党(总)支部的正确意见得不到执行,可以依法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使问题得到解决。
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
1、党(总)支部至少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报告工作大会由党总支(支部)负责组织召集,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报告工作大会由全体党员和企业非党员负责人,必要时吸收其他群众组织负责同志或相关员工参加。
4、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总)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情况;企业党建及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党(总)支部自身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情况;今后工作安排和企业管理层交付的重大事项办理情况等。
5、工作汇报会议之前党(总)支部应听取业主及企业员工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时间、内容,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召开情况。
党组织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协调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党(总)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工作,将党(总)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职工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党(总)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同职工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党(总)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主持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搞好班子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