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基础管理编制最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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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基础管理编制最终doc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

人力资源部基础管理办法

 

 

二零一三年八月

第一章人力资源部职能定位、发展目标及中远规划

人力资源部职能定位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与完善。

2、员工管理规范制度的制定,落实与完善。

3、员工薪酬福利制度的制定,落实与完善。

4、员工业绩考核制度的制定,落实与完善。

5、员工培训开发制度的制定,落实与完善。

6、员工招聘,录用,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7、企业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8、企业人员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与解聘管理。

9、日常考核工作。

1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与惩罚。

11、核定,发放企业员工工资及福利。

12、薪酬福利设计与完善。

13、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4、监督,指导企业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

15、劳动关系及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6、定期进行员工满意调查,开发沟通渠道。

17、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保险监管机构与本企业的关系。

18、处理劳动纠纷。

19、向上级及各职能部门提供各类人力资源统计数据及分析表单。

二、人力资源部发展目标

1.以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并促进公司文化建设;

2.通过培训持续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化技能,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梯级人才储备;

3.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来促进员工的高绩效,增强公司自身改革和创新的动力;

4.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

5.用绩效考核与薪酬结合激励人,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体系。

三、人力资源部中远期发展规划

1、建立专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团队,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精细化。

2、大力推进“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高全员素质,真正实现人员队伍专业化。

3、坚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远程教育培训网络体系,积极同集团公司接轨,保证安全生产。

4、积极展开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观。

5、积极完成上级公司交付的各项任务。

四、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构

泰山隆安人力资源部直属总经理管辖,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用工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资薪酬管理工作。

下设部长一名,科员三名,其组织机构如下图:

第二章人力资源部分工与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长职责

1、全面负责人力资源中心的各项业务。

2、对上负责,对下管理;本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3、岗位分配,人员安排及协调部门内部人事关系工作。

4、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员编制和矿领导的意见,与矿内相关部门做好各科室组织人员设置工作。

5、根据矿内总体结构,结合各组织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各组织人员,做到业务工作与技能水平的平衡,保证做到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6、完善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人事工作管理工作,加强人事政策的学习,合理调配人员,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7、负责办理职工调入、调出、退休及岗位置换等工作。

8、合理布局劳动组织,力求精干,保持稳定,严格工作分配制度,经常检查科室员工的工作情况,对不合理、不正当的予以制止。

9、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职工上岗情况,搞好劳动纪律的整顿,对违反劳动纪律,严重违章作业,破坏矿山设备等违纪违法人员负责办理清退手续,负责办理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的退休手续。

(二)人事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各类管理文件的归档;

2、负责员工基本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维护;

3、人事档案管理

4、人员调配管理;

5、根据矿内具体要求做好员工招聘工作;

6、向有关职能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统计报表

7、解答员工关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质疑。

8、协助做好人力资源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9、做好人力资源部内部协调与沟通工作。

10、企业各职能部门有关用工申请的受理,登记,呈报。

11、内部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信息分别,考试安排等。

12、接待应聘人员,发放登记表,介绍企业情况,安排面试和复试时间。

13、做好原应聘人员资料库的建立和维护。

14、做好聘前测试和简历甄别。

15、其他相关工作。

(三)人事档案管理员职责

1、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

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

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2、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

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第三,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第四,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3、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4、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

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1)突发事件,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5、传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

档案的传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引起的,传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1)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2)在档案低账上注销。

(3)填写《传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4)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6、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2)档案室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3)档案室,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档案室严禁吸烟。

(6)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7、统计制度

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人事档案的数量。

(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3)档案整理情况。

(4)档案保管情况。

(5)档案利用情况。

(6)档案室设备情况。

(7)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8、人事档案的内容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情况的材料。

其内容主要包括:

(1)记载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历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的坚定和评价,对其学历、特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9、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10、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矿方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到相因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11、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做好档案的接收工作。

(1)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经常保持库房、办公场所卫生整洁,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经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但只能查阅、借阅以下的档案。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

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借阅员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3)档案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如发现受潮、破损、变质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

12、档案管理规定:

(1)对矿领导和员工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

(2)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3)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配置铁质档案柜。

(4)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全矿人员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5)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6)查阅人事档案应经矿领导或科长批准,处室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非中层以上人员不得查阅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不准外借。

(7)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8)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专员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9)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

(四)培训管理员职责

1、协助科室负责人编写企业培训工作规范,流程和培训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2、协助科室负责人制定培训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3、参与培训场所的选择,洽谈,落实。

4、参与培训教师的落实,从事具体落实工作。

5、参与培训教材,教具的准备,从事具体准备工作。

6、计划,指导,协助企业内部培训事务。

7、协助外派培训的联络,洽谈等事宜。

8、执行培训计划和培训规范流程。

9、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研究,明确培训目的。

10、制定和控制培训预算费用方案。

11、组织编写培训材料,开发,利用多媒体辅助设施及其他培训设施开展培训工作。

12、向培训学员,员工,管理层提供培训信息。

13、确保培训内容和想方法符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14、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分别针对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有须的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15、管理考勤员,每月定时汇总全矿考勤,不定时进行查岗,发现违反考勤制定者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将查岗结果存档,以备考核时作为考评依据。

(五)劳动关系专员岗位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员工调查活动,了解一线员工生产和生活情况。

2、处理员工投诉,审核各类员工纠纷处理结果。

3、协调企业与员工关系,处理工伤事故。

4、深入了解员工的思想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项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生产积极性。

5、负责全矿职工五险一金的缴纳

6、协助人事管理员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流程规范

1、人事关系工作和业务流程

 

2、劳动用工“五个百分百”工作和业务流程

 

3、薪酬工作及业务流程

4、培训工作及业务流程

 

第四章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及公司内各科室人的实际需要,对应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合同制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并择优录用。

2、组织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工作。

根据各类职工的培养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和涉煤学校的报考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薪酬、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规定。

4、人力资源部人员必须严格掌握,遵守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人事工作的文件

5、在公司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6、用人必须遵循: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1)制定各项制度并确保以有效实施。

(2)建立良好的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3)管理公司内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4)负责员工的异动管理。

(5)负责员工的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政考评。

(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9)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工作。

(10)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一)劳动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第2条人事调配调入人员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第3条地面、机关工作人员的招聘,由部门写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条件后方可办理相关人事调入手续。

第4条内部调动的,本人填写内部人员调配审批表,原部门和接收单位均加注同意意见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5条为保持井下生产稳定,对于从事直接生产、特种作业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动,但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部门或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①经核定定编定员后,公司认为需要调整的。

②职工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③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等级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④组织决定,必须调动的。

第6条经组织研究决定,需要部门或单位调动人员时,该单位必须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7条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期限内办完调动手续,按时报到上班。

拒不服从分配者按待岗处理。

第8条部门或单位之间,不允许直接进行职工调动。

第三节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9条根据上级部门编制的全矿职工定编定员方案,坚持“正式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三种用工形式。

第10条正式工的范围:

1、由忻州煤销公司批准调入;2、经招聘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3、有一定的涉煤专业水平的男性、熟练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4、招聘的毕业生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女性在25周岁以下;5、以上人员必须经公司综合测评合格者方可入围,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第11条合同工范围:

井下或地面合同工、熟练工种需要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但暂不办理人事手续的人员为合同工。

井下合同工必须是高中以上毕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如需要可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适度调整);合同工录用后初次签订3年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矿内实际工作需要,经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考虑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连续签订合同累计不超过8年,年龄不超55周岁(含55周岁)。

每年按照有关规定经综合考核合格给予工作业绩突出者一定比例的转正指标(具体的标准另行规定)

第12条劳务派遣工范围: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如:

清洁工、锅炉工、厨师、门卫、保安、选煤厂普通员工等),由相关部门提出用工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批准后,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单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进行劳动用工管理,最后报忻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3条按照先招聘后录用的原则,并且招聘条件为各部门定员范围内缺员且在内部无法调配的,煤矿相关专业类优先考虑。

新招聘的毕业生原则上从事井下一线生产工作。

第14条新设部门人员的配置必须严格执行定员标准,严禁定员外人员进入。

第15条定编定员方案,由企管科牵头,人力资源部、生产调度室、相关生产科室配合,共同编制会审后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16条定编定员方案的编制要以生产经营任务、作业条件、职工技能水平、管理人员水平、职工年龄及体质状况、劳动定额、职工出勤率等为依据,综合分析核定。

第17条各部门按照定编定员方案,对各自的人员进行优化组合。

优化组合的原则是既保持生产、经营队伍的精干又兼顾公司生产情况。

对个别纪律松弛、技能差、懒惰成性的人员,予以辞退。

第18条依据晋煤劳发【2010】1499号文件精神,认真推行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五个统一”用工管理,切实规范企业用工秩序。

1、根据用工需求向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提出劳动用工申请,申请要对招用从业人员的对象、范围、条件、数量等进行明确。

2、劳动用工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配合煤矿用工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需要提供必要证件或相关证明原件。

3、报名完成后,协助煤矿用工管理机构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井下从业人员为18-55周岁的男性;

(3)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症和生理缺陷,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体检合格证明;

(4)具备特定工种或岗位所要求的最低学历。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完成后,按照从严从优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培训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成绩较优人员、优先学历高人员、优先取得国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从事过煤矿井下工作的人员。

报名人数或确定的培训人员不足时,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应扩大范围,延长报名时间,但不得降低条件。

5、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根据晋煤劳发【2010】1499号文件要求制定培训计划,按有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必须执行国家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

6、培训结束时,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根据培训合格人员情况,确定拟从业人员,确保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7、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后,配合煤矿用工管理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三份,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和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各持一份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百分之百。

8、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煤矿用工管理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从业人员办理煤矿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确保煤矿用工登记备案率达到百分之百。

9、按照煤矿用工管理机构的要求,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招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应参加的社会保险,确保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百分之百。

10、推行煤矿企业劳动用工年检制度,年检合格者,颁发劳动手册;年检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业。

11、企业为从业人员建立详细完整的个人档案,并将从业人员从报名、培训、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派遣、年检和台帐报表报送煤矿用工管理机构。

第19条新招收录用员工的条件:

①必须具有煤炭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热爱煤炭事业。

③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病和生理缺陷。

第20条对新招收(录用)的员工,一律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

进公司后先进行安全基础知识和岗位技术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分配工作。

第21条对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自分配工作之日起,从事井下工作的为3个月,地面工作的为6个月。

第22条对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如果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工作表现差或体质差,综合评定不合格者,由所在部门报材料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即予以辞退。

第23条为加强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禁止任何部门随意招收临时工、季节工,更不允许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公司将对本部门负责人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所用人员予以辞退。

若在冒名顶替期间出现工伤及其它伤害,对责任人予以辞退,并承担全部医疗费。

第24条无论招收或录用任何工种,均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25条职工除名,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解除,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26条职工自行离矿或被辞退时,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矿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27条对一月内连续旷工15天或在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是劳动合同工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公司直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第28条职工受到国家刑事处理(制裁)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29条公司在册员工按科室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民主测评,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企管科参加,测评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参照标准,同时对测评最差者处以100元的罚款,连续2次者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第3次者,合同工直接辞退,正式工按实际情况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的50%,转岗后仍为最差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30条辞退员工工作程序:

1、由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将被辞退员工的情况说明上报到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辞退员工审批表。

2、审批表填好后,本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人力资源部签批意见,然后执行。

3、审批表一式三份,本人、科室、人力资源部各留一份。

第31条停班员工工作程序:

1、由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将被停班员工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内部人员处罚单。

2、处罚单一式三份,本人、科室、人力资源部各留一份

3、属于三违人员,按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它情形,视情节轻重,科室自行作出处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节考勤管理制度

第32条严格工作时间

科室人员作息时间: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

注:

到夏令时再做具体规定

①每个科室必须建立签到薄,实行员工一日四签到,下井人员以井口签字为依据进行考核。

签到表要逐人逐天填写,书写工整,旷工、请假等情况要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②每月终结,各部门要汇总职工出勤情况,把请假条等审批手续附在背后,装订整齐。

考勤员本人签字后经科室负责人签批后生效。

③科室依据考勤把工资表造好后,考勤表,签到表要随工资表一并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由人力资源部、企管科及公司相关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不定时查岗,发现一人迟到或早退,脱岗,除扣发本人100元外,扣发科室主要领导300元,发现无故不到者,对本人按矿工处理,如果科室领导故意隐瞒不报扣罚其500元。

④加班规定;凡需加班的科室需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安排加班,否则不予发放加班费。

第五节请假管理制度

第33条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请假。

第34条请假原则上本人在事前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比准后才能按期享受假期。

因某些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及或不能亲自履行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第35条请假2天,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即可;请假3天至5天须由分管领导批准方可生效;5天以上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36条请假条必须填写矿内统一制做的假条,审批后,应即时送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37条如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准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并处罚款100元;如部门负责人超权限准假,则对其处以300元罚款。

第38条请假手续不全者,假期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第39条实际享受假期超过批准假期的,超过部分(新超天数)未续假者按旷工论处。

第40条各种假的请法及假期规定

1、病假

职工患病不能正常上班时,可请病假,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定点医院的诊断书,住院建议书,方可请病假。

2、工伤假

职工因工受伤需请工伤假时,必须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由总经理签字并到安全监察部填写受伤时间,地点,经过后送人力资源部

3、事假

假期无规定,但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连续请假不得超过三个月。

超过此规定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职工下班后,原则上应呆在公司,如回家、外出等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在外的一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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