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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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
相组通[20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
意见
各镇(街道)党(工)委、团(工)委,开发区、度假区党工委、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省、市党建带团建会议精神,不断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夯实团的组织建设,激发团组织的整体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与纽带。
团的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团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加强团的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使共青团更好地担负起团结教育青年的重任,更好地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青年群众基础,推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基层团干部的配备和教育、团组织的有效覆盖、团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党建带团建,夯实基层团建工作基础
党建带团建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共青团领导的成功经验。
坚持党建带团建,就能够使团的建设随着党建的发展而发展,不断开创团的工作新局面。
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认清形势、明确使命,解放思想、突出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团的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事业的基石,是团的战斗力的基础。
自2010年上半年全区基层团组织集中换届以来,基层团建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1〕56号)文件的要求,2009年1月1日以后已经换届的镇(街道、区)团(工)委要在2011年9月前完成对团(工)委委员、兼职副书记、书记的增补工作,进一步增强团工作力量,促进团组织活力,发挥“桥头堡”作用。
1、团的委员会的要求。
镇(街道、区)团的(工作)委员会一般由9-21人组成,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不设候补委员。
2、团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要求。
镇(街道、区)团组织应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2-6人。
书记原则上应是党员、公职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党政班子年轻成员兼任。
副书记采取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的方式配齐,原则上应是党员,重点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致富能人和产业带头人、大学生村官、青年志愿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人员、青年社团骨干、优秀青年农民工等人员中选拔。
3、完成时间和产生方式。
各级团组织要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对团(工)委委员、兼职副书记、书记的增补工作。
增补人员采取“三荐一推”的方式提名,即在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一定范围内公推会议确定预备名单,报同级党(工)委同意后提交团的(工作)委员会选举产生,有条件的单位,基层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可以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
产生的镇(街道、区)团(工)委委员、副书记、书记人选需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由同级党组织公布。
(二)进一步扩大“两新”组织团建覆盖。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是基层党建和团建的重要领域。
以党建带团建、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是扩大共青团组织覆盖面,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1、工作原则。
按照党组织的工作格局和组织体系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做到党建和团建同规划、同实施、同考核、同发展。
要围绕“两新”组织中心工作,适应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的特点,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团组织作用,促进“两新”组织的发展。
2、目标任务。
“两新”团组织要努力实现三个目标:
有一支队伍,推广35岁以下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并大力培育“两新”组织中的青年工作队伍;有一套制度,健全组织制度、活动制度、激励制度,以制度保障“两新”团组织发挥作用;有一系列活动,因地制宜,抓住提升企业文化与青年成长成才需求的结合点,开展一系列企业主满意、青年乐于参与的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要重点抓好已建党组织而未建团组织的“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做到团建与党建同步发展。
要在符合团建条件而未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推进团建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
到2011年9月底,全区要新建“两新”组织团组织150家。
到2011年底,要培育10个“两新”组织团建示范单位。
3、设置方式。
团组织的形式可参照党组织的形式进行设置,并结合组织规模和行业特点,进行多种建团方式的探索。
(1)独立建团。
凡团员青年3人以上,生产经营和职工人数相对稳定的,一般应独立建立团组织。
有团员3人以上可成立团支部,30人以上可成立团总支,100人左右可成立团委。
(2)产业园区(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建团。
对于企业、项目、商户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可以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先建立团委(团总支),逐步在企业、商户中建立团总支(团支部),将区域内团员吸收到团组织中。
(3)楼宇(公寓、集宿区)建团。
在青年集中工作或居住的楼宇、公寓、集宿区,依托物业管理公司、村(社区)、派出所(警务室)等组织机构,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团组织。
(4)行业协会(经济合作社,人力资源公司)建团。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经济合作社等组织的先天优势,探索在源头上建立团组织的有效模式。
发挥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团建服务和引导作用,抓好外来务工青年的流入关。
(5)网格化团建(区域化团建)。
借鉴网格化党建的相关做法,发挥一定区域内龙头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形成组织联建、资源共享、活动联动的局面。
4、监督指导。
实行“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月报制度和督导制度。
每个月底基层团组织向团区委书面上报本地“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情况,区委组织部将联合团区委以工作简报、调研督导的形式定期听取和通报各地开展“两新”组织团建工作的情况。
三、加强党建带团建,提升基层团建工作水平
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团建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
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活动,努力做到党建团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表彰。
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带团建“三结对一创争”活动的意见》(苏组通〔2011〕62号)文件的要求,各级党团组织要开展以“党团组织结对、党团组织负责人结对、党团员结对,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团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带团建“三结对一创争”活动。
(一)加强党团组织结对
1、建立党建带团建考核机制。
把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明确党团组织覆盖目标任务,统筹城乡党团资源配置和党团员动态管理,做到团组织与党组织同步建立、同步调整、同步加强。
2、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建立“书记抓、抓书记”,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参加共青团的重要会议、指导共青团工作开展。
3、落实团建工作保障措施。
通过财政拨付和党群组织经费统筹等方式落实团组织的工作经费,村(社区)的所有党组织活动场所向团员青年开放,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要为团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开放窗口,满足团员青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需求。
(二)加强党团组织负责人结对
1、高标准选配团干部。
要按照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标准配备团组织书记。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主动联系、引导各类优秀青年骨干,要有计划地把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才、大学生村官等不同岗位上的优秀青年选拔到团的岗位上经受锻炼。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按程序进入“两委”班子。
2、多岗位锻炼团干部。
要根据结对的团干部的特点和特长,采取跨单位、多岗位交流轮岗、下基层任职挂职等方式,加强对团干部的锻炼,及时把优秀团干部用到适合他们发展的岗位上去。
3、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业务专长,每人负责结对联系1-2名团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对结对团干部的跟踪考察和谈话谈心制度。
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三)加强党团员结对
1、有机融合党团员创争活动。
推动党员与团员一同亮身份、明责任、当先锋。
建立党员示范岗与青年“号手队”结对创争制度,在创建标准、组织实施、考核验收等方面有机衔接、同步推进。
2、共同提高党团员业务技能。
利用“导师带徒”、“一帮一定向培养”等方式,开展党员骨干和团员骨干结对技能提升活动。
通过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在引项目、带业务、传技术等方面增强帮带的实效性。
要有重点地帮助结对团员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建立团员成才发展档案,全面提升团员青年的业务素质。
附:
2011年苏州市相城区“两新”组织团建任务分解表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
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
抄送: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
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2011年7月11日印发(共印40份)
附:
2011年苏州市相城区“两新”组织团建任务分解表
各镇(街道、区)
新增数(个)
开发区
15
度假区
10
元和街道
15
北桥街道
15
太平街道
15
黄桥街道
15
渭塘镇
15
阳澄湖镇
15
黄埭镇
15
望亭镇
15
共计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