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方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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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方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东北师范大学连山实验高中地基及基础工程
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方桩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辽宁冶金基础工程研究院
2015年12月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目的
四、工程概况
五、安全施工目标
六、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七、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预应力方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十、预应力方桩打设安全措施
十一、安全应急措施
十二、事故应急预案
预制混凝土实心方桩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预应力混凝土方桩》(辽2007G404);
本项目的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现行有关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定额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严格遵守合同文件明确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安全评定与验收标准。
3、坚持技术先进性、科学合理性、经济实用性、安全可靠性与实事求是相结合。
4、自始至终对施工现场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严密监控、动静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
5、实施项目安全管理,通过对劳务、设备、材料、技术、资金、方案、信息、时间与空间的优化处理,实现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及社会效益。
三、编制目的
为保证东北师范大学连山实验高中地基及基础工程预制混凝土实心方桩施工的安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订预制混凝土实心方桩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四、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打渔山泵阀产业园区内,首开国风海岸项目B3地块,工程为东北师范大学连山实验高中工程地基及基础工程,预制混凝土实心方桩基础。
建设单位为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楼型
桩型
桩尖持力层
桩端进入持力层
桩长为理论推算值
备注
行政楼
500*500
粉质黏土④
≥1000mm
13~15米
Ra=750KNC60
教学楼
400*400
粉质黏土④
≥1000mm
10~14米
Ra=800KNC60
宿舍、食堂
500*500
中粗砂④层
≥1000mm
10~14米
Ra=1100KNC60
体育馆
400*400
中粗砂④层
≥1000mm
10~14米
Ra=1100KN
C60
综合楼
400*400
中粗砂④层
≥1000mm
13~15米
Ra=1100KNC60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估算值,在工程施工前应进行试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法试桩并确定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设计提供依据,同时为施工提供控制标准。
试桩的规格、长度及地质条件应具有代表性;试桩条件应与工程桩一致;试桩数量按设计要求执行,但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宜为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如遇软弱夹层须穿过软弱夹层,并严格控制最后三阵贯入度。
本工程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强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强腐蚀性。
根据《工业建筑防腐规范》要求,预制方桩抗渗等级不低于P10,内掺阻锈剂,表面涂刷防腐涂层厚度≥500um,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5mm,方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60。
行政楼桩间距不应小于2m,当桩距<2m时,桩应跳打,桩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报告中的地质剖面严格控制贯入度。
教学楼桩间距不应小于1.4m,当桩距<1.4m时,桩应跳打,桩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报告中的地质剖面严格控制贯入度。
综合楼桩间距不应小于1.8m,当桩距<1.8m时,桩应跳打,桩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报告中的地质剖面严格控制贯入度。
宿舍、食堂桩间距不应小于1.8m,当桩距<1.8m时,桩应跳打,桩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报告中的地质剖面严格控制贯入度。
体育馆桩间距不应小于1.2m,当桩距<1.2m时,桩应跳打,桩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报告中的地质剖面严格控制贯入度。
桩基施工完毕后,应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工程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法,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应小于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时,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检测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
待验桩报告提交设计单位,经设计单位验证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承台的施工。
未尽之处均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五、安全施工目标
施工期间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
消除违章指挥、消除违章操作、消除惯性事故。
六、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成立预制混凝土实心方桩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姜智超
副组长:
周利、顾一博
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图
3、施工现场应急机构相关人员职责
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的经济措施,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检查,安全交底,安全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责任到人。
七、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葫芦岛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不得对施工队伍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葫芦岛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
2、项目经理对本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负责组织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负有督促、整改的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工区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参加施工的人员有义务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义务指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全体职民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自身素质。
2)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工种,按照工班组分批进行培训。
职工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1)由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安全副经理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成员,定期对各工地进行全面检查,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现场能解决的马上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比较复杂的问题开会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并责成现场领工员、施工员现场监督整改。
3)对于整改情况,由安检人员检查落实,并记录备案,并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
3、安全日常检查制度
1)安检人员、技术人员全面掌握施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生产进度情况,有计划、有重点的实施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控制工作。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第一线,检查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对于重点工作项目要制定控制方案,加大检查频数。
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要跟班检查、督促。
3)对于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除及时坚决制止外,还应将发现问题填在“安全检查记录”簿内,并通知主管领导。
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时,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安全活动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做到奖罚分明。
2)根据施工生产安排,及时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经理部技术人员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2)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交底人为技术人员而非安全员或其他管理人员。
3)施工队、班组在接受施工任务时,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再上岗。
其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设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程、季节性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交底时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4)安全技术交底不明确,各施工队、班组可拒绝接受项目的施工,必须彻底弄清楚后方可作业。
6、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决定本工区工程的安全方针目标和月、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对本工区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组织健全本工区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指定本工区工程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完善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本工区工程的安全奖惩办法。
(3)经常对项目部职能部门及经理部全体职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环节安全措施和责任制的实施。
(4)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预想、预测,采取强化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对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和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安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及职工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预防事故发生。
(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生产技术会议。
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各类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尘毒危害,提出整改意见。
视问题严重程度,可分别填发安全监察通知书、黄牌警告书、红牌命令书。
总结上报检查结果。
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4)职民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九、预应力方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混凝土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能运输和沉桩。
现场密排多层重叠法制作的混凝土预制桩,起吊前应将桩与邻桩分离,因为桩与桩之间的粘结力较大,分离桩身的工作要仔细,以免桩身受损伤。
桩起吊时,应设专职指挥员,做到安全平稳,起吊不平稳易将桩身折裂。
吊点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本工程单节桩长15m,单节桩长在17m以内,可采用两点吊。
混凝土预制桩在搬运时,两点吊的桩,其支承点应与吊点位置相吻合,并使支承点同时受力。
每批预制桩进场前,上报监理,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现场施工。
十、预应力方桩打设安全措施
1、打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1)打桩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械的构造、性能、操作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得与无关人员说笑、嬉戏打闹,操作中不准吸烟及吃食物。
严格遵守打桩机的有关保养规定,认真的做好各级保养,确保打桩机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并要注意合理使用。
(3)打桩机在工作前,应作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①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条件和任务,及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与本班应注意的事项。
②根据施工人员所要求的震动力,调整打桩机变速齿轮的位置。
③检查电缆、导线的绝缘是否良好,检查控制器触点是否良好,界限是否正确,检查电源的电压是否符合要求。
④按日常保养项目对各部进行润滑、保养。
(5)打桩机在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①打桩机工作时,要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与操作人员在工作前要相互核对信号,工作中应密切配合。
②开始时,应用电铃或其它方式发出信号,通知周围人员离开。
③打桩机与桩帽、桩帽与管柱(或桩)平面要垫平,联接螺栓应拧紧,并应经常检查是否有松动。
④打桩机的启动应由低速档逐档加快到高速。
⑤打桩机在工作中应密切注视控制盘上电流、电压的指示情况,若发现异响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⑥经常检查轴承温度及轴承盖螺钉是否有松动现象,要严格检查偏心铁块联接螺钉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
⑦下沉时,管柱(或桩)周围严禁站人。
⑧打桩机配合射水,吸泥下沉时,应与有关人员预先联系,并在工作中互相关照。
⑨接长管柱或桩及安装桩帽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⑩下沉过程中,严禁进行机械的保养、维护工作。
(6)打桩机停止工作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对打桩机和电动机进行检查、保养。
(7)打桩机长期停用,应入库保管,电动机要做好防潮保护,控制盘上的仪表,应拆下装箱保管。
2、方桩吊装的安全技术要求
(1)、方桩吊装架设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打设方案进行,并由具有打桩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进行。
打桩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含机械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材料。
(2)、方桩移运、吊装时,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规定的起吊强度。
(3)、使用吊车设备应遵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并经当地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4)、架梁设备的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并应符合施工用电的有关规定。
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部分应设防雨罩。
外露传动部件必须设防护装置。
(5)、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6级(含)风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打桩作业。
(6)、方桩打设时,现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信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方桩等状况,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2)、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打桩机作业符合其操作相关规定。
3)、吊车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
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
4)、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5)、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
6)、吊装中严禁超载。
7)、吊装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8)、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9)、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10)、使用金属吊索、具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索、具应由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有合格证。
作业前应经试吊,确认合格。
2)、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3)、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B、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C、扭转变形超过100。
D、危险断面或钩颈产生塑形变形。
E、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
4)、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
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5)、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cm。
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6)、钢丝绳切断使用时,应在切断的两端进行防止松散的处理。
7)、钢丝绳的检验和报验应符合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要求。
8)、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3、起重机安全技术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与起重工、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开机者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鸣铃示意,开始动作,须严格遵照指挥信号(哨声、旗号或手势)操作机械,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开机者也应注意和听从,以免发生事故。
起重工和指挥者应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性能。
(2)施工中,如遇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
(3)新到、新安装和修复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机械设备说明书、技术要求,结合现场使用要求而制定的规定或遵照《起重机械试运转规程》进行试验和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安技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自行动臂式起重机,因工作临时加长臂杆或接高塔身时,均应提出改装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并应按本节第三条规定执行。
(5)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度,若需超过78度时,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批准后,方可起吊。
(6)各种类型的起重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限位器、变幅指示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
(7)构件、重物在起吊和落吊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
(8)工作中,操作场所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并应经常注意轴承的润滑和运转情况。
(9)严禁各种起重机吊运人员或手抓吊钩升降,。
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吊兰移送人员时,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
(10)各种起重机设备不得起吊超过规定的重量和不明重量的物件;若必须超重时,必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
(11)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和吊地下埋设物件,以免载荷过大而发生事故。
(12)起吊构件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并在构件的棱角处,加垫橡皮等衬物,以保护构件和工索具。
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构件吊起后平移时,其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障碍物0.5米以上。
零星材料物品须另行包装,捆扎牢固后起吊。
(13)吊落构件到位时,应填实稳妥,防止歪斜倾倒。
(14)雨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操作。
(15)在运行中,如遇紧急险情时,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
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可将重物稍微上升,随即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就能使重物安全落地。
(16)起吊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构件重心。
构件在离地面20—50厘米时须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
3)、构件的平稳性。
4)、绑扎的牢固性。
(17)、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溜缆),起落与左右旋转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
回转时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回转前应鸣号,并检查回转范围内有否障碍物;回转时,不准给机器加油、或非开机员擅自检修,以免被机体碰伤,如须进行这些工作,应征得开机人员的同意。
(18)、开机者应注视吊钩运动情况,上升要防止上升到顶点,由于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在停工、休息或临时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19)、心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卡子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靠钢丝绳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
卡子的数量和间距,应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表10—1排列。
在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以防事故。
4、安全用电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并持有劳动部门统一签发的有效证件,同时每90天接受由HSE组织的电气危险培训。
(1)电线与电缆的架设
电线应使用良好的绝缘线,禁止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与电缆。
固定在绝缘子上,禁止缠绕在树上、脚手架上或其它构架上。
与地面距离符合规定的要求。
电缆架空或埋地(埋地深度0.7m以上,非铠装电缆禁止埋地)禁止在地面明设。
电缆接头架起(0.5m以上),有防雨、防其它伤害的措施,有醒目的警告牌。
电线与电缆距热力管道、热力设备应大于2m。
电线、电缆进配电箱、铁棚子、过马路、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加套管保护。
严禁乱拉乱拽电线电缆及软线,不许用金属丝绑扎。
电线、电缆、软线、电焊把线不许与钢丝绳绞在一起。
(2)配电箱
①配电箱采用铁板或玻璃钢材料制作,配电板采用电木板或塑料板。
安装牢固,有醒目的标志牌。
固定配电箱下底距地面1.3-1.5m,移动式配电箱底距地面0.6-1.5m。
配电箱做到防雨、防火,箱体有接零保护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内设工作零线接线板和保护零线接线板,两板不能混用。
引入、引出线缆走预留口。
②开关
所有的开关及保护罩完好并正确使用;开关的保险丝与用电设备相匹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保险丝不允许多股使用或削丝使用。
0.5kw以上的电机,2kw以上的直热电气设备不许用插座代替开关。
③照明
不同场所按要求使用相适应的灯具。
室内灯具高度大于2.5m,室外灯具高度大于3m。
④保护接零及安全用电
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配电方式,其中第一级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根据用电设备数量确定,但漏电动作时间要小于0.1s。
⑤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一切用电设备、工具、照明都实行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单独敷设,不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器,在分支、终点、设备集中点或每长50m处都要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保护零线的干线截面不小于相线的l/2,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保护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移动式用电工具和设备的保护零线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小于相线的1/3,任何情况下不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得串联,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与保护零干线采用焊接、螺栓联结等,严禁缠绕和钩挂。
⑥一切用电设备在一般场所的第二级保护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选择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⑦手持电动工具为带“回”字的二类设备。
⑧漏电保护器装在用电设备电源线的首端,并与用电设备相匹配。
⑨严格执行“一闸、一保、一机”制,严禁一闸多用。
开关全部采用空气开关加漏电保护器,超过30kw,有降压起动装置、大功率的用电设备。
⑩与用电设备相关的铁棚子、钢平台、金属构架都做好接地。
5、生活区、生产现场安全防火措施
(1)不准在宿舍内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等,现场如动明火,必须经过项目部批准,并应有防火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2)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如需使用应由行政办公室指定统一地点,但严禁使用电炉。
(3)不准在宿舍、办公室乱抛烟头、火柴棒、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备烟缸,烟头和火柴必须丢进烟缸。
(4)不准在宿舍、办公室乱接电源、非专职工不准私接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5)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炮,灯炮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离开帐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6)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7)食堂、浴室、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清理炉灶余灰、不准随便乱倒。
(8)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
(9)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和公安局规定的禁区内燃放鞭炮和烟火。
(10)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处理和生活区等区域。
(11)施工现场的发电机房、易燃可燃液体库、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及其他易燃场所等应列为“禁止吸烟”场所进行管理。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