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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2016年市水利局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2016年12月22日

2016年我局绩效评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绩效考核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评估指标任务,现自评如下:

一、小康建设

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年度目标任务为≥75.6%,截止目前普及率已达到了75.6%;单位GDP水耗(2010年不变价)为124立方米/万元,符合≤125立方米/万元要求。

二、经济发展

1、重点工程。

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局牵头负责的2016年“项目建设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共3个,全年目标任务是完成总投资10700万元,分别为白马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娄底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娄底市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截至12月底,三个项目已完成总投资12530万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2、旅游业发展。

扎实推进水利风景区创建和管理,要求各地切实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将水利风景区建设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平台,积极开展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涟源市杨家滩水利风景区成功申报为国家水利风景区,积极推进大熊山森林公园内高峰水库建设,为大熊山旅游整体开发增添风彩。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

行政审批事项由以往的18项减少到12项,下放到县(市、区)6项,项目审批及时得到办理,非涉密行政审批严格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上运行的,未发现违规涉企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索拿卡要、向基层执罚单位变相下达执罚指标、强制企业接受制定中介有偿服务或参加学会协会等行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深化,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项目审批、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未出现违规违法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行为。

三、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

1、深化改革。

积极完成市委改革专项小组安排的改革任务,制定了《娄底市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娄底市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娄底市水量分配方案》,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农田水利综合改革等全国深化水利改革项目在全面推进与推广,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负债表、水资源报表等全国性水资源改革项目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工和目标任务,水流产权确权试点稳步推进。

2、依法行政。

一是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

按要求向法制办送审了行政执法案卷,完成了“三清单一清理”工作;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

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

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和宪法的宣传,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新化县水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介绍。

涟源市、娄星区、双峰县完成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任务。

完成三个季度的水行政执法巡查和月报制度。

参加了省厅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两批35人。

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培训和网上学习得到落实,全部按要求参加了网上学法考试,合格率为100%,起草了娄底市第一部地方性水法规《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

三是规范行政行为。

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程序、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未发生违反行政行为;四是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

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制定出台了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网上公布;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所有水行政许可项目申办一律实行政务中心水利窗口进出。

五是政府网站建设。

重新对娄底水利信息网进行了改版,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信息栏目内容。

在娄底新闻网站增加“娄底水利信息”和“防汛抗旱抢险”两个专栏。

六是偷税漏税。

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没有违规出台涉税(费)政策和措施,没有收“过头税”、没有空转税费行为。

七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深入开展河道采砂整治,坚持从源头控制,未发生因采砂发生的超载行为。

八是信访工作。

来信来访得到及时处理,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批48余人次,信访案件处理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九是殡葬改革。

严格落实殡葬改革政策,结合清明及时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未发生违规殡葬行为。

四、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

1、综治维稳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机关院内管理更加规范,积极开展隐患、矛盾排查,截止目前,未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无重大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非正常上访,无泄密案件,无刑事案件,无交通事故,无吸毒人员。

2、安全生产。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二是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能力为抓手,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三是以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突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建设运行、河道采砂整治、农村安全饮水等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安监执法年、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基础,依法监督检查,实现了“不垮一库一堤,一塘一坝,无人员伤亡,无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目标,确保了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3、计划生育。

严格按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坚持一手抓育龄妇女管理,一手抓家庭计划生育管理,对院内流动人口进行了登记巡查,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台账;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确保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杜绝了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发生。

4、重点民生实事。

为民办实事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计划达到70.94%,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到75.6%,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的。

五、文化建设和生态保护

宣传思想工作。

一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深入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三是舆论引导有力有效,网络宣传管理机制健全,中央省市精神得到及时宣传,在省市两级主流电视、报刊、网络媒体上大力宣传水利工作;年度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按规定完成。

六、从严治党和机关管理

1、队伍建设。

一是队伍建设与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建立健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能正确处理好分工与合作的关系,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生违反政策行为;二是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三是老干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将老干部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针对离退休人员特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

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全面落实,特别是在全省水利系统的老年门球比赛中荣获“第三名”;确保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2、组织建设。

严格按照省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学习有序开展;三是抓好“学”这个基础,确保打牢思想基础;四是抓好“做”这个关键,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扎实做好省委组部的迎检督查,所做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

3、作风建设。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严格按规定时限落实;认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一系列要求,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决不迁就;年度绩效评估方案科学合理,各项指标责任落实到位,绩效评估材料严格按要求报送。

4、廉洁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

逐级签订《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保证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

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党风教育。

坚持把廉洁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措施,通过观看警示专题片和邀请市纪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党风廉洁建设专题讲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勤政廉洁意识。

三是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严格执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重要岗位监督、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年终组织考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落实,公款吃喝、违规职务消费、违规收受土特产、礼金等不廉洁行为等得到有效遏制,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是深入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个专项治理。

5、应急管理。

加强水利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落实责任,建立值班制度,参加了5.12应急宣传日活动。

制定完善了防汛抢险物质储备和“反恐怖”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和宣传,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今年防汛抢险工作被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人社厅和省水利厅评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6、财政管理。

一是扎实抓好预算执行进度。

严格按照《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抓好预算执行,保证局机关正常运转。

二是按要求正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开展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没有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

三是会计基础工作扎实,会计、出纳、财务科长均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正按照《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娄财会〔2016〕183号)文件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是于4月6日在娄底市水利信息网公布了2016年部门预算,9月9日完成了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五是内部控制建设稳定推进。

六是无审计整改问题。

7、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按期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制度,用车人凭出差审批单,出行前到办公室开出车辆派车单,司机凭派车单出车,没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8、办公用房管理取得实效。

清理5间办公用房,管理进一步规范,没有出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现象。

9、国防建设。

认真落实军转安置任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各1名。

七、“三个创建”和“七个三年行动计划”

1、“三个创建”工作。

一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推进,加大了文明创建设宣传力度,积极参与文明劝导和帮助花山办事处大桥社区进行创建活动,投入帮扶大桥社区资金10万元,贤童社区4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创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

按照《娄底市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及《娄底市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考核评估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机关党的建设,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构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以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负总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按时完成了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增选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继续推进。

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和妇建,着力营造和谐机关。

三是创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加强了物业管理的规范化,今年投资1万余元对院内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院内没有出现偷盗、赌博等综治违纪现象。

2、“七个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文化旅游及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格按市委、政府要求落实到位;二是中心城区提质扩容行动计划稳步推进,积极参与两河流域综合治理,完成了涟水、孙水景观水位和孙水饮用水源地达标方案的论证及有关规划控制指标的确定,并被市委、市政府明确为东部新区两河治理的PPP项目实施机构。

三是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认真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积极开展五个一批扶贫工作,实行干部职工对口帮扶活动。

产业扶贫项目积极推进。

大竹村黄桃种植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共种植黄桃树1万棵,村办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正在有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夯实。

四是全力推行天蓝水净地绿行动计划。

湘江保护防洪工程项目、河道治理项目、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五是综合交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积极按要求配合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报批等相关手续,确保了项目的按期施工。

八、主要业务工作指标

1、环境保护。

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全年全市用水总量为14.8亿立方米(低于控制值17.58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2立方米(低于控制值10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90(高于控制值0.48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高于控制值88%);二是完成了《孙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三是依法打击河道违规采砂和破坏河道行为,共查处违法行为6件。

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涉及双峰县、新化县和娄星区等3个县(区)8个乡镇24个村,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3、大型灌区续建配套。

白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步伐进一步加快,年度计划总投资5858.0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101万元,目前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双峰九峰项目区2016年石牛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共完成治理面积11.59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存在的不足,主要是:

县(市、区)重点民生实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配套资金压力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还不能够得到有效落实;防汛抗灾的能力有待提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水利管理与改革有待深化、水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扎实做好水利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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