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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子招投标实施方案

市电子招投标实施方案

  篇一:

市城建委关于发布电子化招投标实施细则

  市城建委关于发布《武汉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知

  武城建[2012]8号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办)、招标办、交易分中心,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评标专家:

  为在我市有形建筑市场推行电子化招投标,进一步提高我市招投标服务和管理水平,确保我市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定了《武汉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武汉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交易行为,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提高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化水平,降低招标投标社会成本,努力实践“两型社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凡进入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简称“有形建筑市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材料设备采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电子化招标投标是指招投标交易的全程电子化,包括招投标活动涉及的各类文件电子化、文件流转网络化、计算机辅助评标、在线备案审批、远程电子监察等。

  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应遵照现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与监管平台(以下称为“电子化平台”)是本市建设工程

  电子招投标活动的唯一支撑平台。

有形建筑市场为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平台服务,并实施服务管理。

  第二章项目登记、投标报名

  第四条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进行信息的填报、上传、发布、下载、查询等操作。

  第五条招标人通过网络将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入场登记信息及相关附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并携带有关原件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电子化平台通知招标人办理结果。

公开招标的项目,由电子化平台自动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条投标人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登录电子化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保存报名回执。

  第三章电子标书制作

  第七条建设工程电子标书文件(以下简称“电子标书”)是指由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使用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生成的XML格式电子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等。

制作单位提交电子标书之后,不再提交纸质文件。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供必要的纸质投标文件。

  第八条“电子标书生成器”与每次招标的电子招标文件同时下载使用,投标人应使用投标单位的CA数字证书下载,投标人名称自动写入电子标书,不能进行更改。

  第九条电子标书的文字、图表、清单数据等内容,应当由相应的软件制作后导入到“电子标书生成器”形成电子文件。

标书的制作和提交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电子标书制作时应按规定建立目录并分级,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应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其中,暗标评审的内容采用模块化编制的,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模块目录和暗标编制要求制作。

  

(二)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制作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含有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三)电子标书提交前可以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中的标书检查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预检查,以确保标书文件完整。

  (四)现场递交的电子标书应当包括一正一副两张光盘和一个U盘,提交的所有介质中只能有内容一致的唯一电子标书文件,不能有其它任何文件。

  第十条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的电子标书中还需要包含清单数据文件,清单数据文件应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数据接口》的规定,形成XML文件。

一份电子标书只能包含一个XML文件,多个专业分别编制时,应汇总合并导出一个XML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通过网络将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

在备案的同时,电子化平台发布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满足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从电子化平台下载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递交方式可以采取现场递交或网络递交方式,一个招标项目只能采用一种递交方式。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光盘和U盘中,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中的标书检查工具对光盘和U盘里的电子文件进行预检查,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施工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项目经理的CA数字证书一同密封。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经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或者开标现场。

  

(二)采取网络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适用于施工)或总监理工程师(适用于监理)或委托出席开标会的代理人(适用于材料设备)的个人CA电子印章进行加密。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在成功接收投标文件之后,会提供回执,递交成功时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执载明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在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查杀病毒。

  第十三条投标申请人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上传电子化平台只能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无需进行加密。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十四条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当区别首次递交与修改后再次递交两种情形:

  

(一)投标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后,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电子化平台在成功接收文件之后,会提供回执,递交时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执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妥善保存回执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电子化平台向投标申请人提供撤回申请递交成功的回执。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再次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电子化平台。

电子化平台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为准。

  第五章资格预审评审

  第十五条进行资格预审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审前通过电子化平台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果。

  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资格预审评审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入评标室后,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确定电子评审工作开始,并按规定开展电子资格预审评审工作。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汇总评审结果、编写并形成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使用专家本人的CA电子印章在评审报告上盖章确认并提交结果。

  第十六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一)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二)电子化平台中无申请文件,且无成功递交回执的。

  (三)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申请文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人将通过电子化平台发布资格预审结果,投标申请人可以登录电子化平台查询,电子化平台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提示短信。

  第六章开标、评标

  第十八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制作电子标底文件或招标控制价文件在开标时导入电子化平台。

  第十九条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出席开标会的代理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施工招标项目,应使用项目经理本人的CA数字证书签到。

  第二十条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经检查密封合格的,应导入电子化平台。

光盘正本正确导入时,以光盘正本为准;当光盘正本无法导入时,以光盘副本为准;当光盘副本也无法导入时,以U盘为准。

开标结束后,正确导入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由招标人在有形建筑市场封存,其他介质由投标人收回。

若全部无法正常打开,该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第二十一条采取网络递交方式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出席开标会的代理人,施工招标项目在开标会开始后,使用项目经理本人的CA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可正常解密及打开,若无法解密或打开,该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第二十二条开标结束后,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出席开标会的代理人使用本人的CA电子印章在开标会记录上盖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评标前,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暗标编号。

  第二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入评标室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电子评标工作开始,并按规定开展电子评标工作。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

  篇二:

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

  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如下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中介)选取、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服务。

  二、总体目标

  本着行政监管职能和市场服务职能分离,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分立的原则,整合我县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的目标,着力构建公开公正、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新体系。

  —1—

  三、基本原则

  

(一)管办分离原则。

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与交易市场完全脱钩,做到职能分离、政事分开。

  

(二)资源整合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将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将相关部门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等交易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用、网络互联互通”的资源有效整合。

  (三)透明高效原则。

加强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管理制度,营造现代、开放的办公环境,制定公开、透明、高效的程序规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依法监督原则。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交易过程、交易秩序、履约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保证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多头执法。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按照“管办分离、资源整合、透明高效、依法监督”的原则,—2—

  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的“一委一办一中心”管理服务机构,即成立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县交管委)、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协调。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保叙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闫树林同志担任。

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交运局、检察院、审计局、水利局、卫生局、城管局等单位为成员。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原县成立的各类专业交易领导机构的管理职能即行终止。

  主要职责:

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的领导、决策权,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

  

(二)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是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的专门机构。

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为正科级事业机构,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职责:

对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和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交易活动全过程进行场内监督;受理对交易活动中违—3—

  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对违规交易、场外交易、规避招标以及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是直属县政府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为县交管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全县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职责。

  主要职责:

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维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专业人员信息等信息咨询服务;负责保证金的收取退付;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督平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向监督办公室和检察机关报告并协助调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规范的开标区、评标区、办公区、信息发布区,并配备电子监控系统,设立信息网站和局域网。

  五、运作机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则和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全力开展各项工作。

  

(一)统一进场。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4—

  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要进入中心进行交易;各类与招投标等交易有关的服务活动统一在中心进行;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场监督;招投标信息、中标公告统一按规定公布;相关收费统一在中心结算。

  

(二)管办分离。

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市场服务职能,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组织交易活动;各职能部门与交易中心之间为业务监督关系,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

  (三)规则主导。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机构、岗位、工作流程要依法设置;与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相关的机构和人员要严格守法;与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严格遵照规则和程序进行。

  (四)全程监管。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对进入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通过电子监控、音像同步等手段进行全程场内监督;各相关部门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县纪检监察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县交管委对相关职能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和交易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交易中心设立举报箱、公示牌在新闻媒体和中心网站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六、进场范围

  —5—

  篇三:

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解决方案

  服务客户:

各建设主管部门------------------------------------------------------------------------------------方案目的:

为实现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招投标,保证政府采购各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落实,提高采购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并利用技术手段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发生,以促进招标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政府的职能转变,由此推进生态文明和廉政建设。

------------------------------------------------------------------------------------系统简介:

微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为标准,以交易平台为基础、整合监督监管、公共服务,集成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web安全系统,为用户提供高效、稳定、安全先进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产品构架

  ------------------------------------------------------------------------------------系统运行

  ------------------------------------------------------------------------------------产品功能:

  1.交易平台

  标前管理:

提供招标工程创建、标段划分、招标代理委托、招标前手续申请等功能。

系统支持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有:

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有: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标中管理

  独立的招投标文件编写工具:

招标文件编写工具提供专用格式、结构化、可与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基于Office的离线招标文件编写工具。

  招标管理:

创建招标项目、编写、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编写、发布招标文件、开标室预订、自动抽取评标专家并语音通知、答疑及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投标管理:

投标报名、回复投标邀请书、下载招标文件、编写、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管理。

开标管理:

开标任务分配、开标签到、开标过程管理、解密、查看投标文件、开标现场质询、远程开标管理。

  计算机辅助评标管理: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处理、评审投标文件。

系统提供多种防止围标、串标的手段:

支持暗标评审、标书雷同性检查、计算机硬件型号检查。

  定标管理:

发布预中标公告、处理预中标异议、生成、发放中标通知书、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标后管理

  合同管理:

合同模板管理、合同管理、合同未鉴证管理。

  验收管理:

创建验收任务、分配验收任务、自动抽取验收专家并语音通知、现场验收管理、验收结算管理、到期未验收核查及提醒、评价供应商履约情况。

  档案管理:

档案归档、检索、查询档案、档案借阅管理。

  ------------------------------------------------------------------------------------

  2.监督平台

  招标信息监管:

包括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审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审批。

  项目进度监管:

设定招标项目进度状态,以图表结合的方式,直观地展现各招标项目的完成进度,并对招投标各阶段的时限进行预警提示。

  开、评标监管:

为监管人员提供开评标过程信息的实时查看,以及开评标现场视频监控。

  监管记分:

实现对招投标行为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评标专家)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记录。

最终形成对行为主体信用评价的主要依据。

  投诉质疑处理:

对招投标各行为主体、公众等投诉质疑进行查看、收集、分类、并发布和反馈处理结果。

------------------------------------------------------------------------------------

  3.公共服务平台

  门户系统:

主要实现信息发布、网上查询、会员注册、网上办事、立项申报、交易服务、网上投诉和举报、个性化服务等主要功能。

  信息资源库:

构建信息资源库,完整记录企业和评标专家的基本信息、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等,实现投标的网上资格审查和评标参考,有效打击造假,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限制违规单位的市场行为。

------------------------------------------------------------------------------------

  4.决策平台

  系统固化了常用的统计报表,方便主管领导查询使用。

具体功能包括:

招投标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分类统计管理、汇总统计管理、中标情况综合分析、系统业务统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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