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级诊疗自查报告共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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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分级诊疗自查报告共6篇

医院分级诊疗自查报告(共6篇)

第1篇:

分级诊疗自查评估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分级诊疗乡级病种开展情况自查评估报告

根据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2021】11号文件,关于河南省分级诊疗乡级病种目录的通知,结合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对我中心的分级诊疗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现将自查评估情况总结如下:

一、当前诊疗能力分析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的诊疗门诊有:

全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门诊。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配有6名医师(中医、西医中级职称各1名,执业医师1名,助理医师3名)和5名社区护士,其中全科医师3名。

配备的相应医疗诊断设备有DR机,彩超机,心电图,生化仪,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动脉检测仪等。

配备有门诊输液室及观察室,无病房。

参照河南省分级诊疗乡级病种目录,我中心具备诊治能力的病种有:

内科病种有高血压病、急性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胃肠炎、结肠炎、胆囊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性溃疡、泌尿道感染、糖尿病、高血脂症;妇科有女性盆腔炎、宫颈炎性疾病、急性阴道炎。

不具备诊治能力的病种有:

内科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眩晕综合症、偏头痛、脑梗死、脑血管病、脑梗死后遗症、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外科病、眼耳鼻喉科疾病及口腔科疾病,妇科中的:

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助产单胎分娩、产褥期感染、功能性子宫出血。

二、存在问题

1、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少,没有高职称人员;

2、现有卫生技术人员的临床专业技术水平较低;

3、无部分病种相应的诊疗设备及诊疗场所,如耳鼻喉科无相应设备,外科没有相应的诊治场所(手术室);

三、改进措施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打破现有工资待遇问题引进高职称人员;针对现有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进修,提高临床专业诊疗技术水平,争取到2021年底具备75个病种的诊治能力。

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09月28日

第2篇:

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篇1:

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改基本要求,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属地、就近分级治疗原则。

以属地、就近医疗机构首诊为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地州级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

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

建立医疗机构和对乡镇卫生院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

县卫计局要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分级诊疗病例划定

(一)基本原则:

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应的基本医疗行为特征,将病例划分为单纯普通病例、单纯急症病例、复杂疑难病例、复杂危重病例四种类型;分别对应a、b、c、d型。

(二)病例分型的方法:

a型(单纯普通病例):

中青年患者居多、普通、单纯、慢性病为多,病种单纯,诊断明确,病情较稳定,不需要紧急处理的一般住院病人。

试点病种:

诊断明确的慢性胃炎、单纯的消化性溃疡、胃肠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单纯慢性支气管炎、术后需要后期康复的病人。

b型(单纯急症病例):

中青年患者居多,病种单纯、病情较急而需紧急处理,但生命体征尚稳定,不属疑难危重病例。

c型(复杂疑难病例):

中老年病人居多,病情复杂,诊断不明或治疗难度大,有较严重并发症发生,预后较差的疑难病例。

d型(复杂危重病例):

病情危重复杂、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有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

需要积极抢救的病例。

(三)病例分型步骤:

第一步:

病人住院后,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基本医疗行为特征进行病例分型。

按照先划中线的原则初步划分为ab型和cd型病例,即单纯普通病例、单纯急症病例和复杂疑难病例、复杂危重病例两大类。

根据卫生部《住院病历首页》规范,采用首页分类法。

分型采用的主要变量是:

年龄、入院情况、入院方式、诊断个数、输

血与否、会诊与否、抢救成功与否、特护、一级护理、切口愈合情况、入院次数、出院诊断。

(1)年龄>70岁或新生儿均为cd型病例;

(2)入院诊断:

心脑血管器质性疾病、恶性肿瘤、中毒、脏器功能衰竭、复合创伤、急性重症传染病均为cd型病例;

(3)入院时情况:

入院时情况为危重急症的均为cd型病例;(4)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不符、多系统病变均为cd型病例;(5)入院后诊断:

确诊时间>7天者为cd型病例;(6)病理诊断:

恶性肿瘤改变者为cd型病例;(7)抢救:

凡经抢救者为cd型病例;

(8)手术操作:

急诊手术者为b、d型,三级以上手术均为cd型病例;

(9)会诊情况:

院级会诊、远程会诊者为cd型病例;

(10)护理等级:

i级、特级、重症监护、特殊护理者为cd型病例。

(11)有三个以上诊断多为cd型病例。

(12)接受输血的为cd型病例

凡具备以上12项指标中任何1项条件,均划分为cd型病例,对于不能分型的病例则根据诊疗过程决定分型。

第二步:

在第一步分型分出cd、ab型的基础上,再根据a、b、c、d型的特点进一步分型。

(1)首先根据首页分类法分出cd型病例,ab型病例则根据入院时情况即可简单分型。

(2)cd型病例可根据病情的危重程度,有否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之一者,需要积极抢救与否,再划分为c或d型。

ab型再根据有否需要紧急处理划分a或b型。

(3)判断病情和诊断的时间界定原则上以入院时的情况为标准,入院以后出现的病情加重变化,则应检查是否因诊疗处臵不当所致。

因诊疗处臵不当所致,不能更改分型,如实属病情自然变化,可更改分型。

综上所述,为便于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理解、掌握和记忆病例分型的方法,将分型原则简化为四句口诀:

“单纯病例ab型,复杂病例cd型;急需处理是b型,需要抢救是d型。

(四)分治转诊原则

(1)医院在以上基本分型标准的基础上,各乡镇卫生院及我院根据诊疗技术水平决定不同级别的分治和转诊。

(2)病例初步分型由主管医师以及上级医师在病人入院时完成。

入院以后出现的病情加重变化,如实属病情自然变化,可更改分型并根据重新分型的情况决定分治和转诊。

四、就诊范围划分

(一)乡镇卫生院:

主要接诊a型病例即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下转病人;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7、医疗机构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二)县医院就诊范围:

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即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2、各乡镇卫生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4、负责接收地州级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四)地州三级医院就诊范围:

主要接诊c型和d型病例即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臵的上转病人。

3、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五、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各乡镇卫生院上转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篇2:

县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

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省人民医院以及我县3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时,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

住院信息,登记信息和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同一种疾病在原就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复查(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时,可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二)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1、实行首诊和转诊责任制。

患者入院时,书面告知分级诊疗政策和转诊转院程序,对不符合转诊条件而要求转诊转院的患者签订《转诊告知书》,对不遵循分级诊疗原则要求住院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签订因此造成医保不报销的个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的承诺书。

医务科认真登记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转诊医生等备案。

2、实行违规处罚制度。

我院将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分级转诊转院制度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对相应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1)各临床科室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告知转诊转院义务,致使患者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违反转诊程序造成患者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各临床科室自行承担。

(2)各临床科室医主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转诊转院制度并如实填写转诊转院资料,对不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制度的医生,医院将采用经济和行政手段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罚。

3、健全转诊信息报送制度。

定期汇总转诊病人情况,每季度就转出病人病情、流向、转诊原因等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并形成转诊情况分析报告,并及时向上级报送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我院“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医务科负责组织分级诊疗相关制度的传达学习,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各科室要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诊治能力,及时填写双向转诊单,各科室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院内墙报、科室医务人员宣教等方式充分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分级诊疗工作的政策。

(三)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制定分级诊疗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

建立分级诊疗执行情况的通报机制,对给未在我院就诊者擅自开具转诊手续的医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转诊手续不全造成患者不能报账者,由当事医生承担相应费用。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篇3: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大堰乡卫生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长卫生计生发[2021]18号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

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

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

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

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

主要接诊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四、转诊标准向上转诊标准: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2.依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

4.在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就诊3次以上(含3次)仍不能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7.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在所在乡镇卫生院合管办凭身份证、诊断证明及合医证办理电子转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需转诊的病人,凭本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由医疗组长或业务院长签字后到合作医疗办公室(门诊收费室)办理转诊,并设立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所有拟转诊的病人,必须经医疗组长或业务院长查看后才能办理转诊;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4、所有需转诊的病人,只能转住本县上级医疗机构;

5、对转诊的病人,主诊医生需在三天内对转诊病人进行回访;6、严格控制转诊率,能在本级医疗机构处理的病人原则上不得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率控制在50%以内。

大堰乡卫生院2021年5月

第3篇:

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改基本要求,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属地、就近分级治疗原则。

以属地、就近医疗机构首诊为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地州级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

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

建立医疗机构和对乡镇卫生院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

县卫计局要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分级诊疗病例划定

(一)基本原则:

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应的基本医疗行为特征,将病例划分为单纯普通病例、单纯急症病例、复杂疑难病例、复杂危重病例四种类型;分别对应A、B、C、D型。

(二)病例分型的方法:

A型(单纯普通病例):

中青年患者居多、普通、单纯、慢性病为多,病种单纯,诊断明确,病情较稳定,不需要紧急处理的一般住院病人。

试点病种:

诊断明确的慢性胃炎、单纯的消化性溃疡、胃肠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单纯慢性支气管炎、术后需要后期康复的病人。

B型(单纯急症病例):

中青年患者居多,病种单纯、病情较急而需紧急处理,但生命体征尚稳定,不属疑难危重病例。

C型(复杂疑难病例):

中老年病人居多,病情复杂,诊断不明或治疗难度大,有较严重并发症发生,预后较差的疑难病例。

D型(复杂危重病例):

病情危重复杂、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有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

需要积极抢救的病例。

(三)病例分型步骤:

第一步:

病人住院后,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基本医疗行为特征进行病例分型。

按照先划中线的原则初步划分为AB型和CD型病例,即单纯普通病例、单纯急症病例和复杂疑难病例、复杂危重病例两大类。

根据卫生部《住院病历首页》规范,采用首页分类法。

分型采用的主要变量是:

年龄、入院情况、入院方式、诊断个数、输血与否、会诊与否、抢救成功与否、特护、一级护理、切口愈合情况、入院次数、出院诊断。

(1)年龄>70岁或新生儿均为CD型病例;

(2)入院诊断:

心脑血管器质性疾病、恶性肿瘤、中毒、脏器功能衰竭、复合创伤、急性重症传染病均为CD型病例;(3)入院时情况:

入院时情况为危重急症的均为CD型病例;(4)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不符、多系统病变均为CD型病例;(5)入院后诊断:

确诊时间>7天者为CD型病例;(6)病理诊断:

恶性肿瘤改变者为CD型病例;(7)抢救:

凡经抢救者为CD型病例;

(8)手术操作:

急诊手术者为B、D型,三级以上手术均为CD型病例;

(9)会诊情况:

院级会诊、远程会诊者为CD型病例;(10)护理等级:

I级、特级、重症监护、特殊护理者为CD型病例。

(11)有三个以上诊断多为CD型病例。

(12)接受输血的为CD型病例

凡具备以上12项指标中任何1项条件,均划分为CD型病例,对于不能分型的病例则根据诊疗过程决定分型。

第二步:

在第一步分型分出CD、AB型的基础上,再根据A、B、C、D型的特点进一步分型。

(1)首先根据首页分类法分出CD型病例,AB型病例则根据入院时情况即可简单分型。

(2)CD型病例可根据病情的危重程度,有否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之一者,需要积极抢救与否,再划分为C或D型。

AB型再根据有否需要紧急处理划分A或B型。

(3)判断病情和诊断的时间界定原则上以入院时的情况为标准,入院以后出现的病情加重变化,则应检查是否因诊疗处臵不当所致。

因诊疗处臵不当所致,不能更改分型,如实属病情自然变化,可更改分型。

综上所述,为便于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理解、掌握和记忆病例分型的方法,将分型原则简化为四句口诀:

“单纯病例AB型,复杂病例CD型;急需处理是B型,需要抢救是D型。

(四)分治转诊原则

(1)医院在以上基本分型标准的基础上,各乡镇卫生院及我院根据诊疗技术水平决定不同级别的分治和转诊。

(2)病例初步分型由主管医师以及上级医师在病人入院时完成。

入院以后出现的病情加重变化,如实属病情自然变化,可更改分型并根据重新分型的情况决定分治和转诊。

四、就诊范围划分

(一)乡镇卫生院:

主要接诊A型病例即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下转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医疗机构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二)县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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