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13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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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132篇

2019年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王大锤某日驾车闯进了位于市中心的长途汽车站,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大锤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改变了本案的主要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将扰乱公共秩序变更为人身伤害,维持了15天行政拘留的决定。

大锤仍然不服而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A、本案属于复议改变

B、如果区公安局对大锤进行现场传唤的,可以口头传唤,但是应该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C、本案的管辖法院为市中院

D、本案应当由区公安分局承担证明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合法的举证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5节>行政复议的决定

【答案】:

B

【解析】:

①A选项,复议改变仅指处罚结果的改变,本案属于复议维持。

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原则上使用传唤证传唤;现场办案可以口头传唤,但必须出示工作证件,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故B选项正确。

③C选项,本案属于复议维持共同告案件,由原机关确定级别管辖。

也就是由区公安分局确定级别管辖,由基层法院管辖。

故C选项错误。

④D选项,复议维持案件中,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因为原行为是原机关作出并经过复议机关维持的,所以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应当共同就原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可以由一个机关实施举

2.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

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44题,单选)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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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国务院机构的种类

【答案】:

C

【解析】:

根据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家海洋局,但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故题干称“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已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但对本题,本书还按照该题干信息来分析。

根据《立法法》第80条、第82条及有关法律规定,有权制定规章的限于以下机关:

(1)国务院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故“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无权制定规章,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4款规定:

3.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44题,单选)

A、对王某的试用期限,由某县财政局确定

B、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应当适用辞退公务员的规定

C、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D、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在性质上属于对王某的不予录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3节>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答案】:

C

【解析】:

《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该条,对王某的试用期限为1年,不能由某县财政局另行确定期限,故A项错误。

取消录用、辞退是两个存在差异、相互独立的公务员退出机制,B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3项,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

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属于此类内部行政行为,故C项正确。

王某不服取消录用,有权按照《公务员法》第95条提出申诉。

取消录用的前提是已经录用,故“取消录用”不同于“不

4.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企订立订购合同。

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账户冻结

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的财物

C、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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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8章>第3节>行为要件

【答案】:

C

【解析】:

考查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因C项中张某的行为为非职务行为,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5.公安机关不确认下列行为违法时,对哪种情况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

A、对甲采取的刑事拘留行为

B、公安人员因怀疑乙有偷窃他人少量财物行为,在派出所对其实施的殴打行为

C、对丙作出的治安拘留10日的行为

D、对丁作出的罚款200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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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4节>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答案】:

B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程序。

B项中的殴打行为为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中的事实行为,即使公安机关不确认违法,乙仍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6.下列行为引发的争议哪个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场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B、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行为

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所作的降职处分行为

D、王某遭赵某殴打,王某寻求公安局保护,公安局不予答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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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答案】:

D

【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

A项是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从事的民事行为,B项是不可诉的刑事司法行为,C项是不可诉的内部行为,D项是可诉的行政不作为。

7.甲对某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强制措施明显不当。

法院可以采用下列哪一判决形式:

()

A、维持判决

B、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C、撤销判决

D、变更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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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7章>第1节>行政诉讼判决

【答案】:

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70条。

8.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39题,单选)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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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5节>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答案】:

C

【解析】:

修订前的《公务员法》第14条第2款第2句规定: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根据该句中“国务院……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的规定,本题原应选B。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16条第2款第2句规定:

“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该款没有明确规定增设其他职位类别的机关。

增设其他职位类别是基于单独管理的需要,属于公务员管理职权的范围,不属于立法权的范围,故排除A项。

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具有管理职权,但对其他机

9.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可生效

B、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均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与社会成员均须尊重的法律效力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的表现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案】:

C

【解析】:

①A选项,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开始产生法律约束力。

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延缓其效力,在附条件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安排其待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可生效显然过于绝对。

故A项错误,不当选。

②B选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与相对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主要是针对不同主体而言的,即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与社会成员,均须尊重,不得违反

10.刘某在饭馆喝酒时因不满服务将服务员打伤,刘某被扭送到区公安分局,刘父声称刘某有精神病史。

经鉴定,刘某确系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案发时正处于发病状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是否对刘某予以处罚,区公安分局享有裁量权

B、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减轻处罚

C、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从轻处罚

D、区公安分局应责令刘父对刘某严加看管和治疗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答案】:

D

【解析】:

考查行政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参见《行政处罚法》第2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

11.下列哪一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A、外国人依《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

B、有关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

C、某行政机关拒绝公开甲的政府信息申请的决定

D、某行政机关拒绝延续一公司行政许可的行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3节>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答案】:

A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

参见《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行政许可规定》第1条。

12.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被拆迁人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45题,单选)

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B、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3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案】:

C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本题中,王某申请公开的不是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故无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选项A错误。

该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据此,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与信息存在利害关系。

行政机关不得以不存在利害关系

13.发生下面所说的哪种情况,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

A、李某依法取得了在江边某处采砂的许可,后为了防洪筑坝的需要,行政机关撤回了该许可

B、猎户赵某违反规定滥杀动物,其持枪证被行政机关吊销

C、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经实地检查其场地条件就批准了该申请,后该许可被撤销

D、王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证而贿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后王某的许可证被上级机关吊销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6节>监督检查

【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本题中A项即属此类。

B项中,赵某的行为构成权利的滥用,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吊销其持枪证是合法的职权行为,不符合第8条规定的补偿条件,故不予补偿。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

14.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

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45题,单选)

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B、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C、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D、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司法赔偿决定程序

【答案】:

A

【解析】:

《赔委会审案规定》第1条规定: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该条中“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的表述,选项A正确。

该规定第5条规定:

“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

15.王大锤向市政府申请设立一家工厂,市政府安排市工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参与对其进行行政许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各部门中有作出拒绝行政许可决定的,大锤应当以牵头机关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市政府应当组织各部门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实施许可

C、市政府在行政许可作出后,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撤回,则市政府应当对大锤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该行政许可经过听证的,市政府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许可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答案】:

D

【解析】:

①A选项,行政机关统一办理、并联审批作出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应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而不是以负责牵头办理的机关为被告。

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内部转送有关部门审批,并由该部门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

B选项中的市政府可以组织各部门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实施许可说法不正确,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一般的行政许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撤回,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受到的实际损

16.某市质监局发现王某开设的超市销售伪劣商品,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发现的伪劣商品实施扣押。

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7年卷二48题,单选)

A、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

B、应制作现场笔录

C、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D、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特别程序要求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据此,A项“由王某承担”说法错误,应选。

根据该法第18条第7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故B项说法正确,不选。

该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据此,C项说法正确,不选。

该法第23条第1款规定: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

17.下列有关公务员管理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应作为公务员晋升的依据之一

B、除有特别情况外,为培养锻炼公务员,应以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工作

C、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D、机关聘任公务员不受规定的编制限额的约束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5节>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答案】:

A

【解析】: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务员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B的说法错误。

《公务员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故C的说法错误。

《公务员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故D的说法错误。

18.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

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

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

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44题,单选)

A、行政规范性文件

B、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给付

D、行政强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

【答案】:

B

【解析】:

所谓规范性,是指针对的人不特定,且针对的事项可以反复发生。

题干中的“通告”针对其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即针对的人特定,故排除A项。

判断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根据其主要内容来确定,故题干中的“通告”应当是行政命令的具体行政行为,而非行政给付、行政强制。

故B项应选。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向符合条件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该通告所称的“补贴”属于行政给付,但题干要求界定的是“通告的性质”,而非“补贴”的性质,故C项不选。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

19.甲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0万元,甲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甲死亡。

下列可以以甲的名义继续进行行政复议的是:

()

A、一直由甲抚养的继子

B、甲的外甥女

C、甲的舅舅

D、甲自幼被他人收养的女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3节>行政复议申请人

【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申请人。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参照《行诉解释》的规定,近亲属应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A项是符合要求的。

20.下列有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可再试用6个月

B、试用期为1年,对试用期内无法确定合格与否的,可延长6个月

C、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D、试用期合格的,经综合考评后,决定是否录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5节>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答案】:

C

【解析】: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21.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答案】:

C

【解析】:

①依据《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1款规定: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行政许可法》允许规章对行政许可延续的申请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其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的期限是有效的。

故A项错误。

②规章制定的时间并不影响其规定的效力,《行政许可法》对此没有限制。

故B项错误。

③依据《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

22.甲公司申请县法院强制被告乙公司履行归还欠款200万元的判决。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案外人丙公司的财物扣押,并因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物灭失。

丙公司请求法院赔偿。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公司申请赔偿,应先要求有关机关确认法院的执行措施违法

B、因无法执行回转,应给予丙公司国家赔偿

C、因执行由甲公司提出,应由甲公司赔偿

D、县法院应自收到丙公司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2节>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

【答案】:

B

【解析】:

考查司法赔偿范围、程序。

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司法赔偿的确认程序。

丙公司的损失由法院原因造成,且无法执行回转。

应给予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23.人民法院在作出行政判决后,发现判决书中存在一个细小的笔误。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因系细小的笔误,可以不予理睬

B、作出裁定,补正前述判决书中的笔误

C、作出书面决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D、口头告知当事人判决书中的笔误,并进行改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1节>行政诉讼裁定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中裁定的适用范围。

参见《行诉解释》第101条。

24.法律规定,对某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而没有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

()

A、不能提起诉讼

B、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但选择复议的即使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2节>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答案】:

B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范围。

本题中所涉及的情况并非为法律所特别规定的情况,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即B项是正确答案。

25.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为由,作出处罚决定。

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48题,单选)

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5节>行政复议的审理

【答案】:

A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食品安全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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