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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加油卡业务运行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

A

加油卡业务运行管理办法修改次数:

1

文件编号:

QG/SDXS355-2012

1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油卡业务运行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

控参股公司加油卡业务运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加油站、发卡充值网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油销〔2009〕262号《印发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

2.2油销〔2009〕37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卡卡片数量盘点办法》

2.3油销〔2010〕68号《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信息系统对账差异调整方案及操作手册》

2.4油销〔2010〕25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卡业务盘点办法》

2.5油销〔2010〕276号《中国石油加油卡运行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06-15修订2012-07-15实施

3.1加油卡:

专指中国石油昆仑加油卡,按用途分为客户用卡和系统用卡。

3.1.1客户用卡:

是指针对客户发行的储值消费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

3.1.1.1记名卡:

是指针对客户发行的,记录卡主相关信息的储值消费卡,可以积分、挂失补办、销户。

按发放对象分为个人记名卡和单位卡。

3.1.1.1.1个人记名卡:

是指针对个人客户发行的记名卡。

3.1.1.1.2单位卡:

是指针对单位客户发行的记名卡,记录单位客户相关信息,可也设置1张主卡和若干副卡;主卡既可对副卡进行管理,也具备储值消费功能;副卡可进行加油消费,其他功能由管理卡授权设置。

3.1.1.2不记名卡:

是指针对客户发行的不记录卡主信息的储值消费卡,不能积分,除卡片质量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使用的卡片外,不能办理挂失补办、销户。

3.1.2系统用卡:

是指加油卡信息系统中用于密钥管理和权限管理的卡片。

3.1.2.1PSAM卡:

是对加油站POS、OPT、EFT、卡机联接加油机等设备实施密钥管理的系统用卡。

3.1.2.2UKey卡:

是指发卡充值网点和相关业务部门用于加油卡信息系统权限控制的系统用卡。

3.2积分:

是一种客户忠诚度管理电子回馈奖励,客户在中国石油加油站开户办卡、持卡消费,按照规则获得消费赠送积分或奖励积分作为回报。

3.3加油站管理系统常用英文缩写解释

3.3.1HOS:

HeadOfficeSystem总部级系统的缩写,主要用于完成地市、省级及总部等相关业务。

3.3.2EFT:

ElectronicFinancialTerminal的缩写,指电子支付终端,用于卡片的室内支付。

3.3.3BOS:

BackOfficeSystem站级后台管理系统的缩写,主要用于完成站级后台的进销存结等过程

3.3.4POS:

PointOfSale站级销售终端的缩写,主要用于完成站级前台销售过程。

3.4异常扣款:

是指加油卡用户在加油站持卡消费时,因系统故障从客户加油卡账户多扣的款项。

3.5沉淀资金:

是指截止到某一时点,某一单位所发所有加油卡卡内资金余额之和。

3.6异常交易:

是指由于TAC错误、卡号错误、PSAM卡终端号错误、PSAM卡和站点不对应、交易时间异常、交易金额超限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入帐的加油卡交易。

3.7黑灰名单:

3.7.1黑名单:

是指由总部下发到加油站的被冻结的卡片信息集合。

3.7.2灰名单:

加油IC卡在加油授权之后,会将加油卡进行灰锁。

持卡者进行交易后未使用灰锁后的卡片支付,此交易在EFT班结时将成为一笔灰交易记录,灰交易在日结时和普通交易以前上传,上传到总部的灰交易会在24小时内下发到所有加油站,下发的灰交易的集合即为灰名单。

3.7.3解灰交易:

置灰之后的加油卡,未支付的交易已经成为灰交易的,通过灰交易记录进行解灰,异站解灰需要灰名单下发到加油站后才能解灰。

4重要风险

4.1卡片管理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造成卡片丢失、损坏,UKEY被他人盗用,引发资金风险等。

4.2卡片折扣审核未严格执行,给公司造成损失。

4.3刷卡消费监控跟踪不到位,存在套现风险。

4.4充值错误未及时发现,多充值或少充值,给公司造成损失。

4.5销户退款未经审批,存在卡内资金流失风险。

4.6挂失卡号输入错误,致使其他客户的卡片被挂失。

4.7将补卡卡号录入错误,致使其他客户的卡片无法正常使用。

4.8未经过客户同意,注销客户的加油卡,引发纠纷。

4.9未认真审核,加油卡密码重置,导致客户资金盗用

4.10未经过单位客户同意,在主卡下挂副卡,套取折扣。

4.11客户支票未到账,先充值,存在资金风险。

4.12未及时监控黑灰名单是否是最新版本,或未及时处理,造成挂失的加油卡刷卡消费,造成经济损失

4.13代管卡刷卡不及时、未进行有效核对、无签字凭证,代管卡管理不当丢失,产生纠纷。

5职责

5.1加油站管理处是加油卡业务运行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负责组织开展山东地区中国石油加油卡业务工作,制定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协调财务、信息等部门处理加油卡运行管理问题,指导所属单位加油卡运行管理。

5.1.2负责组织加油卡卡片管理工作,制定发卡计划、卡片预算及申请卡片,负责接收、领取、保管和分发卡片,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卡片数量盘点,监控卡挂失、补卡等卡片操作;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按规定开展卡片管理。

5.1.3组织和监控所属单位加油卡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加油卡系统数据差异处理、日结监控、黑灰名单监控等;负责对卡系统异常交易的分析和协调处理,以及卡系统相关业务问题的处理和运维。

5.1.4负责监控各层级PSAM卡、UKey等密钥的使用管理。

5.1.5负责组织加油卡业务盘点工作,按照有关流程和要求更正处理盘点差异。

5.1.6负责卡系统业务数据的日常和专项统计分析工作,包括卡系统各类报表、客户信息等的统计分析,提供决策依据。

5.1.7负责加油卡业务的清分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包括加油卡业务充值、消费、退款、积分累积、积分消费,异地交易清分盘点、核算、对账等工作。

5.1.8负责卡业务监管,包括建立稽查制度、机制,组织和实施稽查工作。

5.1.9负责加油卡折扣、积分、优惠、礼品促销等营销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5.1.10负责发卡充值网点、积分兑奖网点的布局管理,包括新增、调整、撤销。

5.2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5.2.1负责制定加油卡业务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办法,凭证附件及业务报表的规范。

5.2.2负责加油卡充值资金的银行对账管理,负责与银行协调EFT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5.2.3负责加油卡发票管理。

5.2.4负责加油卡销户退款的审批管理。

5.3信息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5.3.1负责加油卡系统设备的采购、调整、安装、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

5.3.2负责组织加油卡系统的运行维护和问题处理。

5.3.3负责加油卡系统网络的监控和运维工作。

5.4所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5.4.1加油站管理部的主要职责是:

5.4.1.1负责所属单位层面加油卡运行管理工作。

5.4.1.2负责所属单位本部的卡片接收、保管、领用等卡片管理工作,监控所属发卡网点卡片接收、保管、发卡、挂失、补卡等卡片操作。

5.4.1.3负责所属单位加油站和发卡充值网点领用的PSAM卡、UKey等密钥的使用管理。

5.4.1.4负责所属单位和发卡充值网点卡片数量盘点。

5.4.1.5负责监控加油卡系统的运行规范,包括黑名单的下发是否到位、日结、上传操作等。

5.4.1.6负责卡业务监管,包括组织和实施稽查,配合公司实施稽查。

5.4.1.7负责加油卡营销政策的宣传策划和执行。

5.4.1.8负责执行加油卡客户开发政策,负责加油卡客户折扣优惠在系统提报工作。

5.4.1.9负责特殊客户折扣优惠的申请,以及相关折扣优惠审批单的保存和存档。

5.4.2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

5.4.2.1负责在所属单位统一安排下,对账、差异处理,保证系统内各项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正确。

5.4.2.2负责所属发卡充值网点和加油站完成加油卡业务的盘点工作。

5.4.2.3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的加油卡业务充值和消费资金(包括异地交易资金)的盘点、核算、结算工作,负责发票管理。

5.4.2.4负责监控加油卡系统的规范运行,包括异常扣款、卡与HOS对账差异调整等。

5.4.2.5负责与加油卡管理部门一同实施卡业务监管。

5.4.3信息维护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发卡充值网点和加油站的设备日常维护和系统运维工作。

5.4.4所属单位审计部门负责配合、协助业务部门实施卡业务监管。

5.5发卡充值网点的主要职责是:

5.5.1负责本网点加油卡的计划申报、领用、入库、售卡、保管等工作,每日进行卡片盘点,核对数量,按规定按时进行月度卡片数量盘点。

5.5.2在所属单位组织下,按要求向所属单位提交各类原始凭证。

5.5.3负责受理本网点加油卡的开户、发卡、充值、挂失、换卡、密码修改、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

5.5.4负责按照规定保管营业资金,按规定方式交存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5.5.5负责本网点客户服务、客户咨询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前台服务。

5.5.6负责发卡充值网点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5.5.7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开具发票。

5.5.8负责加油卡异常扣款的核对及上报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

5.6加油站的主要职责是:

5.6.1负责为客户提供刷卡服务,包括刷卡消费、结算扣款、卡班结、日结、灰卡解灰等操作。

5.6.2负责相关刷卡支付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简单的维护。

5.6.3负责本加油站代管卡的管理。

5.6.4负责本站发生的加油卡异常扣款后台核对,并报发卡充值网点,配合异常扣款后续处理工作。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卡片管理

6.1.1卡片需求计划管理

6.1.1.1加油站管理处根据公司前期发卡情况、库存情况、业务进展情况,向销售公司加油卡管理处上报客户用卡和系统用卡计划。

6.1.1.2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根据前期发卡、库存、业务进展等情况向加油站管理处提报客户用卡和系统用卡计划。

6.1.1.2.1所属单位每季度末月的25日在系统内提交用卡计划,临时制卡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加油站管理处卡组审批同意后,再在系统内提交计划。

6.1.1.2.2所属单位按照系统内审批通过的计划领取卡片,领取时间为每月的第二周。

6.1.1.3发卡充值网点由所属单位核定卡片发需求量,核定原则一般为不超过该网点1个月的发卡量。

6.1.2卡片领取入库管理

6.1.2.1加油站管理处接收卡片后,根据《中国石油加油卡卡片出库单》,核对卡片品种、号段、数量,无误后,在卡系统中做入库。

6.1.2.2所属单位到加油站管理处领取卡片后,根据系统打印的《中国石油加油卡卡片出库单》,核对卡片品种、号段、数量,无误后,在卡系统中做入库。

6.1.2.3发卡充值网点到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领取卡片后,根据系统中《中国石油加油卡卡片出库单》,核对领取的卡片品种、号段、数量无误后,在卡系统中做入库。

6.1.2.4所属单位出库不记名卡至发卡充值网点前,须绑定不记名卡消费模板。

6.1.2.5所属单位、发卡充值网点领取卡片须在《中国石油加油卡卡片出库单》签字确认;采用卡片领用台账管理的,领取卡片须在台账签字,出库单可不打印。

6.1.3卡片发放管理

6.1.3.1客户用卡发放

6.1.3.1.1加油卡客户开户办理记名卡必须填写《中国石油加油卡个人客户业务申请表》或《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业务申请表》,认可《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并提供相关证件。

个人客户开卡时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或驾驶执照等其他有效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单位卡开卡时必须提供盖章的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持单位介绍信;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发卡员必须仔细检查客户申请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客户相关证件是否有效,与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是否一致,并提示客户阅读并认可申请表背面的《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6.1.3.1.2单位卡需要增加副卡的,单位经办人需要持主卡、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相关信息,经办人签字确认。

发卡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检查证件是否有效,印章是否与单位名称一致,待确认无误后,给予办理。

6.1.3.1.3客户办理不记名卡时,不需要提供证件,客户携带所需的办卡充值费用即可办理。

持不记名卡的客户,可到发卡充值网点进行卡充值、升级为记名卡、启用密码、卡片查询等操作。

6.1.3.1.4客户办理挂失、密码更改、补卡等非卡片发放业务,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中国石油加油卡发卡充值点综合业务单》,发卡操作员核对卡片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后予以办理,业务单、身份证复印件、系统打印的业务凭证一并留存。

6.1.3.1.5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须妥善保管加油卡档案。

客户开户留存的单位证照、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等客户资料,同客户开户申请表作为重要原始资料进行分类保管,不可遗失。

发卡充值网点每月上交客户资料到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所属单位每月整理装订加油卡档案。

档案须干净、整洁、便于查询。

6.1.3.2系统用卡发放

6.1.3.2.1加油站管理处按照所属单位用卡需求,将PSAM卡和UKey发放到所属单位,在系统内做出库,打印《中国石油加油卡卡片出库单》,经办人签字确认,履行领用手续。

6.1.3.2.2所属单位下发PSAM卡应严格做到“一机一卡”,严禁超设备数量下发,PSAM卡绑定信息须准确无误,绑定错误须注销,PSAM卡在绑定加油站使用,其他加油站禁止串换使用。

6.1.3.2.3发卡充值网点操作人员及相关卡业务管理人员的UKey由所属单位直接下发。

6.1.3.2.4下发的UKey须与操作人员绑定,并打印系统《中国石油UKey绑定操作员凭证》,核对无误后,经办人签字确认。

6.1.3.2.5UKey的下发须遵循“一人一UKey”的原则,禁止一人多UKey,多人一UKey;设专职发卡员的网点只为专职发卡员配一个UKey;承包站配一个UKey,以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

6.1.3.2.6操作人员领取UKey后,登录系统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尽快更改默认的密码。

UKey密码每季度更换一次。

6.1.3.2.7UKey专人专责。

发卡操作员对所持UKey及该UKey所产生的所有业务负直接责任。

系统内UKey发卡操作员名称须与使用者保持一致;发卡操作员须在所属单位备案,变更须当日上报所属单位并在系统内更新。

6.1.3.2.8UKey妥善保管。

爱护UKey,插拔注意,牢记UKey密码,因个人原因造成UKey损坏、锁死、丢失或不能使用的,由发卡员按规定赔偿。

营业结束发卡操作员将UKey锁入保险柜保存。

UKey丢失立即上报所属单位卡业务管理岗,由卡业务管理岗注销UKey,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6.1.3.2.9UKey即插即用,UKey责任人离开电脑时将UKey拔出,并退出卡系统,确保电脑处于待机状态。

6.1.3.2.10发卡操作员轮班休息或其他原因离岗由他人实施发卡操作,须按规定履行UKey授权和交接手续。

6.1.3.2.11加油站经理负责监督各班发卡操作员UKey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出现问题站经理负有监管责任;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负责UKey使用监管,确保UKey保管、更改密码、人员更换、权限分配等操作严格按规定执行。

6.1.4卡片库存管理

6.1.4.1加油站管理处和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卡片库房存放卡片,发卡充值网点设置专门保险柜存放卡片。

6.1.4.2发卡充值网点空白卡专人保管,卡片领用、发放、出入库必须日清日结。

卡片领用、交接登记《发卡充值网点卡片交接台账》。

卡片交接方式分随发随领和上班领取下班交回两种方式,台账登记时间为卡片真实交接时点。

(附表7)

6.1.4.3发卡充值网点每日营业结束,核对库存,有差异查找原因并当日上报所属公司加油卡管理部门。

6.1.5卡片盘点管理

6.1.5.1盘点时间安排

6.1.5.1.1月度盘点。

加油卡卡片数量盘点按月度进行,每月10日17时为卡片数量盘点标准时点。

6.1.5.1.2抽查盘点。

加油站管理处和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和管理需要,不定期组织卡片数量盘点抽查工作。

6.1.5.2盘点组织

6.1.5.2.1加油站管理处负责组织公司卡片数量盘点工作,统计、汇总、上报卡片数量盘点表,并根据销售公司加油站管理处要求进行差异处理。

6.1.5.2.2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要求开展本单位卡片数量盘点工作,统计、汇总、上报卡片数量盘点表,并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差异处理。

6.1.5.2.3发卡充值网点负责本网点卡片数量盘点工作,统计、上报卡片数量盘点表,并对差异情况进行说明。

6.1.5.3物理卡片数量盘点

6.1.5.3.1加油站管理处盘点公司本部物理卡片数量,填写物理卡片数量盘点表;审核所属单位物理卡片数量盘点表;统计、汇总、上报公司物理卡片数量盘点表。

(见附录1)

6.1.5.3.2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盘点本单位物理卡片数量与系统卡片数量核对,填写《中国石油卡片数量盘点表(地市)》;审核发卡充值网点卡片数量盘点表;统计、汇总、上报卡片数量盘点表。

(见附录5)

6.1.5.3.3发卡充值网点盘点本网点物理卡片数量,填写《中国石油卡片数量盘点表(网点)》。

(见附录6)

6.1.5.4核对与差异处理

6.1.5.4.1加油站管理处从加油卡管理系统中生成系统卡片数量盘点表和卡片数量盘点明细表。

(见附录2、3)

6.1.5.4.2将物理卡片数量盘点表与系统卡片数量盘点表进行比对。

有差异,找出差异并分析原因,汇总全省差异填写《卡片数量盘点损益表》。

(见附录4)

6.1.5.4.3所属单位卡片数量损益经加油站管理处审批后,从卡系统内“库存调整”模块进行调整,调整完毕打印系统《中国石油加油卡库存调整单》,经办人签字确认。

6.1.5.4.4人为因素造成卡片损毁、丢失,追究相关方责任;卡片差异隐瞒不报或者迟报漏报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6.1.6卡片回收管理

6.1.6.1系统用卡的回收与处理

6.1.6.1.1PSAM卡或UKey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卡片寿命到期、磨损及其他物理原因损坏须更换新卡的,执行系统用卡回收流程。

6.1.6.2客户用卡的回收和处理

6.1.6.2.1无法开户或办理了销户手续、在使用中芯片损坏、脱落、遗失或发生故障无法解除的客户卡,执行客户用卡回收流程。

6.2加油卡充值管理

6.2.1加油卡充值包括直接卡账户充值和备用金账户充值两种方式,直接充值资金可以直接使用,备用金账户资金圈存到卡账户后才能使用。

6.2.2记名卡充值

6.2.2.1个人记名卡充值。

支持直接充值和备用金账户充值。

6.2.2.2单位卡充值。

支持支持直接充值和备用金账户充值。

使用主卡(或直接使用单位编号),可对其单位卡的备用金账户进行充值。

禁止直接对单位卡副卡账户充值。

6.2.2.3单位卡资金分配。

单位客户到发卡充值网点对副卡进行资金分配,经办人须持单位主卡、个人身份证原件。

资金分配前,必须与客户核对副卡数量、金额、余额,将资金分配到副卡的备用金账户,各副卡再将各自备用金账户中的资金圈存到各自的卡账户中,分配完毕,打印系统分配表单,由客户签字确认。

使用单位编号进行资金分配,必须提供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发卡充值网点人员要认真核对信息,方可办理。

客户也可登录中国石油加油卡持卡人服务网站进行副卡资金分配。

6.2.3不记名卡充值。

支持直接卡账户充值,不支持备用金账户充值。

6.2.4卡账户充值上限为:

个人卡3万,单位卡5万,不记名卡1万。

备用金账户充值无上限。

6.2.5发卡充值网点为加油卡充值,须先收款后充值。

现金和银行卡充值成功后即可消费。

使用支票充值,须经财务部门确认支票资金到账后,再行充值操作。

6.2.6发卡充值网点按照公司财务相关规定,通过银行上门收款、送存等方式,将每日收取的加油卡充值资金,存入本单位银行账户;所属单位每日与所辖发卡充值网点对账,并上报公司充值资金到账结果;公司加油站管理处每日监控所属单位充值资金监控情况。

6.3加油卡消费管理

6.3.1客户持加油卡可以加油、购买便利店商品。

6.3.2限定加油车号的加油卡,须核对销售小单和系统内注明车号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加油卡支付。

6.3.4卡片为黑名单卡(挂失卡片)或卡片具有消费限制,加油站应现场回收卡片,并提请客户更换支付方式。

6.3.5异常扣款等特殊交易,当时上报,并按照异常扣款流程处理。

6.3.6加油站每日按照操作规程完成日结操作。

6.3.7卡片代管管理

6.3.7.1加油卡代管应满足:

加油卡客户拥有两辆以上自有车辆在同一站消费,自愿请求加油站代为保管,签订《加油卡代管承诺书》等相关前提条件,并须履行审批程序。

6.3.7.2代管卡审批流程。

6.3.7.2.1提交申请。

加油站根据客户请求如实填写《代管卡客户审批备案表》相关内容,并将司机身份信息一并提交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卡业务负责人员。

6.3.7.2.2所属单位审核。

卡业务人员根据表中资料通过电话或现场拜访的形式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对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报所属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签字后传真加油站,原件与《代管承诺书》一并保留存档,并以此建立代管卡客户电子台账。

(见附录9、10)6.3.7.2.3签订承诺书。

加油站凭审批表传真件签订代管承诺书,传真件和代管承诺书须留存备查。

6.3.7.2.4实施代管。

承诺书签订后方可实施代管,任何未经审批、未签代管承诺书的均视为违规。

6.3.7.2.5代管信息更新。

代管车辆、司机更换须由客户出具书面证明,并提供新车辆、司机信息,加油站留存并传真至所属单位备案。

6.3.7.3代管承诺书。

代管承诺书须使用省公司统一制定的版本,时效不准超过一年,代管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一份,代管加油站一份,所属单位加油卡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作为法律及备查依据,承诺书须妥善保管。

6.3.7.4代管卡使用规范:

6.3.7.4.1核对刷卡。

核对车辆、核对司机与备案审批的一致后方可刷卡。

6.3.7.4.2及时刷卡。

代管卡车辆每次加油后必须及时刷卡。

6.3.7.4.3刷卡小票签字。

代管卡个人或单位的加油车辆每次加油后,加油司机必须在刷卡小票签字确认,并在小票标注车牌号,小票由加油站单独整理,存档备查。

6.3.7.4.4定期对账。

加油站或所属单位至少每月与代管单位核对一次加油账目,打印客户账户余额,双方确认签字,存档备查。

6.3.7.4.5代管卡实行加油站专人妥善保管。

6.4销户退款管理

6.4.1客户在加油卡有效期内销户退款,须到所属单位指定发卡充值网点或原售卡网点办理。

客户须填写销户申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经发卡充值网点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

卡片遗失,须先办理挂失手续。

6.4.2发卡充值网点受理销户申请后,查验申请销户的加油卡剩余金额。

按卡内剩余金额的不同,根据公司授权审核规定,执行审核批复手续。

6.4.3单位卡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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