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纪检监察经验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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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纪检监察经验材料

派出所纪检监察经验材料浅谈如何发挥好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职能作用**县自挂牌成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以来,坚持“边运行、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的工作思路,破解运行难题,健全运行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给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优化整合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强化了监督职能,提高了监督的权威性、实效性。

一、基本情况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积极稳妥、分类归口、整合力量、精简机构”的原则,对派驻县直单位的16个纪检组进行整合,撤销了县财政局等单位的10个纪检组,重新组建了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为正科级单位,隶属于县纪委监察局,实行“集中派出、统一管理”体制。

县纪委监察局对派出机构实行直接领导,派出机构的人权、事权、财权全部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经费统一保障。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现有人员编制3名、领导职数3名(纪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副书记兼任监察分局局长)。

截止目前,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第

一、

二、

三、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各3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4人(含改非1人),平均年龄45岁,其中35岁-45岁的6人,占37.5%;45岁-55岁的10人,占62.5%。

在派出的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中,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5人,占31.2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0人,占62.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人,占6.25%。

经费保障方面,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除公用经费按照770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外,每年县财政拨付给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经费5万元。

办公办案装备方面,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了公务用车,以及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文件柜、传真机、办公桌椅等各种办公办案设备,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取得的成效自**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积极探索派出机构有效履职、顺利开展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增强了人员力量。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前,派驻部门的纪检组只有纪检组长1人,人员分散,监督力量薄弱。

将分散在派驻部门的派驻人员进行整合,集中了人员力量,整合了人力资源,增强了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的力量。

自201X年以来,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时按质办结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信访举报件36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3件,给予纪律处分13人。

二是明确了职能职责。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前,派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驻在部门的纪检组负责。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监督检查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主体,各单位是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

201X年以来,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累计督促所负责的监督检查单位和联系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1670人次,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监督检查单位和联系部门营造了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督促指导57个监督检查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456个,制定防范措施456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70余项,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腐败漏洞。

三是提升了监督效果。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前,派驻到县直单位的纪检组长是一个“兼职”的纪检干部,既要按照分工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纪检组长监督的是本单位的班子成员,遇事时,避免不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明确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所负责单位的监督主体,原来兼职的纪检组长成为了专职的纪检干部,专门履行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工作独立性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职责得以更好发挥,监督效果得到了有力提升。

201X年以来,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对57个归口负责监督检查部门的“三重一大”事项及各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县委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750余人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0余条;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等,对所有监督检查单位和部分联系单位开展综合巡查,发现问题98个,纠正违规行为7起。

四是延伸了监督触角。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将所有县直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统一由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负责监督指导,监督范围实现了由部分县直部门到所有县直部门全覆盖,拓宽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延伸了监督触角。

同时,通过参与监督检查单位和联系单位的重要工作、列席有关会议、实施明察暗访、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巡查等多种方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工作作风等方面实施监督,克服了过去监督范围狭窄、方式单一的情况。

201X年以来,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列席57个归口负责的监督检查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等345次,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协助57个单位制定完善了112项制度,指导57个单位建立党务公开栏80余个。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来,在县纪委、监察局正确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一方面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之间的工作协调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工作上存在职能交叉。

日常工作中,信访初核、案件调查等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分工,一般不存在工作任务重复问题。

但在其他一些工作上,派出机构与委局机关各室和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等存在职能交叉、履职重叠问题。

另一方面,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负责的监督检查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一套系统的考核办法。

二是监管双方沟通联系不够。

少数单位认为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越多,被发现的问题也就会越多,不愿接受监督,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不按规定告知纪工委监察分局,重要会议不通知纪工委列席,工作情况不上报,造成纪工委与其负责的监督检查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较少,信息不对称,了解掌握的情况不多,影响监督工作成效。

三是全程监督难。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因无法参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并由其具体承办实施相关工作的工作会议和接收相关文件,无法掌握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安排,事前监督、过程监督方面存在较大的空白区域,免疫不及时,导致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监督检查单位的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存在监督滞后的问题。

四是监督上存在盲区。

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负责监督检查57个部门、联系41个单位,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只有16人,人员少,负责监督的部门多,业务范围涉及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纠风治乱、执法监察等方方面面,而且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性质和工作职责不同,派出机构人员难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存在外行人监督内行人的情况,难以全面发现深层次问题。

四、发挥好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用的意见建议

(一)摆正三种位置,明确各机构的责权利

一是摆正派出机构与联系单位的位置。

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联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协助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

二是摆正派出机构与委局机关各科室的位置。

纪工委和机关科室的位置处理重点就是在于合理分工,把联系单位的思想教育、制度防范、督促检查和服务经济等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从机关各室剥离下移到各纪工委负责。

纪工委侧重于工作监督检查、督办指导,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抓实思想教育,制度防范,督促检查和服务性。

三是摆正纪检监督与服务中心的位置。

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推动中心工作的有效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构建三个平台,畅通派出纪工委与单位的交流渠道

一是建立纪检联络员定期例会制。

为充分发挥各联系单位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每月28日定为联络员例会日,进行工作交流和业务学习,不仅加强了纪工委与联系单位的工作沟通,另一方面也将形成单位与单位之间“学、比、赶”的工作氛围。

二是建立月工作台账制。

要求各联系单位对照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每月确定一件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十二件事,建立工作台账,每月一了结,跟踪督办。

对工作中还存在故意不落实以上这些文件要求、有意回避监督的单位和领导干部,纪工委将对该联系单位采取领导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措施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对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

(三)完善三项机制,确保派出机构工作运行取得实效

一是要完善日常工作报告制度。

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督促各联系单位按时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本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

二是完善派出机构列席会议制度。

除各联系单位研究重要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时,及时邀请各派出纪工委派员列席,研究决定的结果,必须报县纪工委备案。

同时,要畅通与纪委机关信息渠道,及时掌握领导决策,便于开展监督。

三是完善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制度。

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监管工作项目,对联系单位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建立独立的工作考核机制,并将考核成绩并入全县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中,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年终考核有“地位”、有“发言权”,不断提升派出机构的监督效能。

(四)坚持三项创新,积极探索监督的新思路、新方法

一是实行进驻监督。

针对纪工委与联系单位信息不够畅通的问题,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应积极开展进驻监督。

一般每年对联系单位至少应监督检查一次,每个单位进驻监督检查时间在一个星期左右,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掌握各联系单位的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实行挂牌监督制。

制作“XX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监察联系点”的标示牌下发到各单位,公布纪工委的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监督人员及其电话,实行挂牌监督。

三是实行开放式巡查制。

实行开放式巡查,在巡查期间,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将“检查”与“举报”相结合,进一步发挥社会群众的力量,提高巡查效果。

 

附送:

派出所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派出所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派出所维稳工作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平安**”创建成果,更好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派出所针对工作实际和各村就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情况,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调研,形成了以下调研报告。

一、**派出所辖区维稳情况**派出所地处**镇镇政府驻地,**市城区西南处近郊,东靠**办事处,西邻姜屯级所,南与**镇相邻,北接临**办事处,104国道穿境而过。

全镇总面积36平方公里,辖34个行政村76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有38299人。

辖区营业性上网场所7处,宾馆旅社12家,企业30余家。

二、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严禁截访”纪监难,群众信访渠道不宽。

中央纪委信访部门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到来访接待场所和公共场所拦截正常上访群众。

“严禁截访”成为群众耳熟耳熟能详的一个词语,群众强烈反映此词不能仅是一句口号,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行动。

民意期盼,司法能够对非法拘禁上访公民行为进行惩治,产生一种震慑,维护公民信访权,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国目前的信访条例对上访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对截访行为没有明确的表述。

群众还反映政府部门应加强舆论引导,合理疏通民意,确实处理好当前紧张的干群关系,同时,必须对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明确规定“禁止截访”,明确规定“截访行为”的违法性质和相关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避免“软性”的打击报复。

大多数群众对我市信访部门处理信访案件给予肯定,对于截访工作,大都抱有观望的态度。

创新健全机制是切实加强做好信访工作十维护稳定,减少矛盾纠纷的前提。

制定建立了《预防和处置国家安全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信访维稳月报告制度》以及《信访维稳零报告制度》。

同时,结合“六个年”活动开展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把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注重方式方法,切实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不拒收一封来信,不拒绝一位来访者,始终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了一个倾诉需求的绿色通道。

(二)民意诉求不畅。

老百姓的一些意见、建议、想法没有一个好的倾述渠道,得不到有效倾述,一些矛盾纠纷常常是老百姓向村干部反映了而村干部不当一回事,久拖未决,至使酿成大的矛盾纠纷,而镇领导还不知道。

违规占地把房建,无理取闹信访乱。

据据工作中获悉,**镇杨园村村民张广清私自占用耕地扩建厂房,扩建面积达1000余平方,国土资源局获取这一消息后,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清理,当事人李广清清理无理要求政府赔偿,并多次到镇政府,信服部门上访,还有上访的趋势,希望政府做好安抚工作,防止他赴省进京越级上访。

(三)经济待遇不高。

综治维稳工作人员无岗位津贴,工作经费也难得到保障,工作待遇不高,导致部分综治维稳人员在工作上斤斤计较,公私不分,有私事时就把工作摆在一边,工作忙时,又找各种理由脱身,逃避工作,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纠纷调处不力。

待遇偏低,工作辛苦,综治维稳队伍难得留住年轻、工作能力强、肯学习上进的人才,长期留在村级综治维稳队伍的只剩那些社会竞争力弱、年龄偏大的民选村干部,由于业务素质不高,对于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都很难调处。

许多是当初能够较快解决特别是一次性解决的,但由于解决不力,导致信访户在后期索要调解纠纷案件费用的基础上加入误工费、生活费等原本不必要的开支,使其成为了资金数额越来越大的遗留问题。

不论是人为因素,还是历史遗留问题,分析其解决难甚至导致重复访、越级访的症结,其主要原因在于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上有所欠缺。

(1)思想认识不到位。

没有真正把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作为自己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接到群众信访案件后,没有一个全局性的、正确的认识,情绪不高,心烦气躁,甚至带着情绪去解决问题,导致群众相应的出现对立情绪。

(2)责任意识不强。

对群众来信来访抱有侥幸心理,不是依法立案、积极处理,而是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恶化。

(3)换位思考不够。

信访群众奔走于部门之间,有着很大的无奈和难处,部分干部没有真正站在群众利益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理解不够,使得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

(4)工作方法简单。

在解决信访问题上,不是源头治理消除萌芽,而是习惯于出了问题堵漏洞,缺乏主动性和深入性,被动等访,疲于应对。

(五)群防群治难度大。

在开展群众进行护村工作时,因这些工作是出于义务,没有报酬,特别是在农忙时,更顾及不上。

加之大部分家庭青壮劳力都外出打工,广大群众没有自觉参与治安联防的直接动力。

(六)创新意识不强。

特别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由于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抓不着有效的载体,流于常规的发文件、宣传资料等方式,单调而泛味,群众感受不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导致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不断完善“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为先、以理为重、公开透明、文书规范”的综治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

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处置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针对矛盾纠纷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组织纠纷调解组,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信息直传、民意直述、情况直报、领导直办、矛盾直控”的综治信息直接传递反馈机制。

加强联络员和综治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坚持每月定期排查,每季集中排查,日常不定期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确保办案率达100%,息诉罢访率达90%以上。

三是建立“电话公开、定时定点、现场处置、责任督办、跟踪反馈”的主要领导信访诉求接待机制。

全面公开党政领导和干部的电话,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接访制度,设立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和巡回接访等有效形式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每周星期一为所长或指导员接待日。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领导督办,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部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优从快妥善化解。

四是不断完善“定期评估、调研深入、分析透彻、防范超前、打防结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治安防范机制。

切实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开展对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的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分析原因,作出处理。

坚持从严打击的信心不动摇,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是建立“主题明确、内容适用、通俗易懂、倡导新风、评选模范”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以开展“树文明新风、构和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文明户评选活动;征文比赛活动、演讲比赛活动和以安全、“六个一”活动及党风廉政为一体的专题讲座,通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搞好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六是积极探索“区域合理、以人为本、村民自治、建章立制、设岗定责、目标管理、以奖代补”的社会管理新机制。

重点以“点、线”相结合的平安村寨创建为主。

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

以自然组为单位成立5-7人的社会管理委员会,将治保、调解、普法、帮教、社区矫正、巡逻为一体的社会管理组织,做到有场所、有桌椅、有制度、有特色、有创新,定岗位、定职责、定制度、定奖惩。

七是建立“受理不及时、调查不真实、调处不公正、履职不到位,社会不安宁”的社会维稳问责机制。

严格推行矛盾纠纷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受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公正公平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严禁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向老百姓吃拿卡行为,对群众矛盾纠纷受理不及时、调查不真实、调处不公正、吃拿卡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群众反映或举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是建立“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渐次推进、管理有序、治安良好、干群和谐”的“平安**”活动创建机制。

在平安村的创建基础上,规划**镇**村、**、前**村、**村“四大新农村”示范线,以**镇幼儿园和**小区开工建设为契机,结合中药材、生态畜牧产业发展为重点,按照“四大新农村”“平安村”建设标准对**和前**村沿线进行建设,通过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政府补助,部门配合,全面加强对示范村民居建设、环境卫生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产业建设为一体的建设。

通过渐次推进,对其它示范线建设,从而达到管理有序、治安良好、干群和谐的“平安**”创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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