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安全规章制度通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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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车间安全规章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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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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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目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01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04
识别法律法规管理制度………………………………………………13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15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7
企业安全投入和费用提取制度……………………………………………2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23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27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2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4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8
“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41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43
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45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47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制度…………………………………………………48
变更管理制度…………………………………………………49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3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8
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66
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67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7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80
保健管理制度……………………………………………82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86
应急管理制度…………………………………………89
事故管理制度……………………………………………93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9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7
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管理制度…………………………………101
三违行为监督管理制度……………………………104
操作牌管理制度……………………………………………108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制定
为了能更好的明确、分解、实施、考核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3职责
3.1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公司进行相应的考核;并负责具体落实工伤事故的考核处罚。
3.2安全部门负责将安全指标目标分解到车间,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车间、班组安全指标目标的考核。
3.3分管安全副厂长(副经理)负责提出对车间、班组安全指标的考核建议。
3.4厂长(经理)负责批准车间、班组级目标指标的制定和考核。
4具体指标内容
4.1安全责任书签订率;
4.2隐患排查率;
4.3隐患整改率;
4.4各类人员安全培训率;
4.5工伤事故控制指标;
5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与实施
5.1安全部门
5.1.1负责组织各级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5.1.2负责组织厂(公司)日常性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5.1.3分解本厂(公司)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贯彻执行。
5.2各车间、工段、班组
5.2.1按照安全部门要求,具体负责安全责任书从车间至班组、员工的层层签订工作。
5.2.2车间主任、班组长亲自带头每日对本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予以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
5.2.3狠抓“三违”现象,并按照制度进行处罚。
6绩效考核
6.1安全责任书签订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指标、安全培训率要求达到100%,凡考核中发现有遗漏,未达到100%的,视情节,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0—1000元的处罚。
6.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
6.2.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责任人处罚100~300元。
6.2.2轻伤控制指标考核以半年为一个考核期,超过控制指标后,每超过一次扣罚第一责任人200元。
6.2.3严格事故汇报制度。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安全部门,轻伤事故还要在3天内将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安全部门,超期限未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100元。
对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超期限2天属瞒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200元。
7其他
7.1应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下一年度的各项目标指标。
7.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的发展状况,需要临时增加或减少目标指标的,须经目标指标制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7.3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执行目标指标的,需书面申请,经目标指标制定部门同意后,可暂缓执行,待特殊情况处理后,应继续执行原目标指标。
8本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制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经理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3.4安全部门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来保障;
4.1.2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4.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②要与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4.1.4最高管理者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④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⑤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⑥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⑦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4.1.5中层管理者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②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
③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⑦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⑧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4.1.6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4.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4.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和安全科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5本制度由安全部门制定并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本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安全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审核并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制订公司年度“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的计划。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安全监察部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第四条安全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
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第五条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第三章内容
第六条获取渠道和时机
(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二)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三)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四)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部备案。
第七条识别适用性
(一)安全部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二)安全部将各部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三)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第八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一)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二)安全部门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三)安全部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四)安全部门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第九条符合性评价
(一)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部。
(二)由安全部门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三)安全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四)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五)安全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六)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七)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全部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部门(调度)。
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安全部门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企管部,由企管部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安全部门。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安全部门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企管部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安全部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五、本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1:
领导干部带班安排表
附表2:
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1:
领导干部带班安排表
时间
带班领导
备注
附表2:
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时间
巡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及预防措施
带班领导
备注
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标准化资料汇编》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部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 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
教育内容、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办公室)安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
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 抽考和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
4.4.2 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人员必须每人在台帐记录上签名,包括公司、部门、车间挂钩管理人员。
4.4.3 安全活动内容:
4.4.3.1 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安全情况及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本周安全工作。
4.4.3.2 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安全隐患和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和分析事故教训。
4.4.4 班组安全活动由安全员主持,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和班组长进行沟通,征求班组长的意见。
每次安全活动,班组长和安全员要提供让大家发言的机会,营造活跃讨论的氛围。
4.4.5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安全员要负责把主要的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并在活动纪录上加以注明。
4.5 班组安全检查
4.5.1 日常工作中的巡查:
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
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
4.5.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
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领导: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设备:
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教育:
新进厂人员、实习人员、调岗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违章:
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
4.5.3 每年季节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两次。
春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迎峰度夏安全特点,查防雷、防暑降温、防电气绝缘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冬季特点,查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设备防寒防冻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4.5.4 班组安全检查要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结合自己管辖的设备、设施、专责区域编制安全检查表格,列出检查栏目、合格标准和要求,每项指定专人逐项检查。
检查后汇总成册,上报部门。
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4.6 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
4.6.1 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
4.6.2 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
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
4.6.3 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
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等等。
4.6.4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
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4.7 班组安全生产
4.7.1 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4.7.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4.7.3 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4.7.4 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互相提醒:
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互相照顾:
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监督:
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互相保证:
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7.5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7.6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4.7.7 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
4.7.8 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4.7.9 工作负责人